已改过来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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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子疼痛明显,念兮又增加了金铃子、元胡各一钱半。
“按照方子,服药三日后,基本便可痊愈。”念兮将方子递给男子。
男子欠身将方子收好,转身便往街市上的药房去了。
念兮从随身的包裹中,取出一个褐色的小药罐。
“找个合适的姿势,我要在你的患处,再抹一层无极膏。
这无极膏是念兮用天山雪莲,百合,冰片,党参等炼制而成的,可防止女子水疱处感染再变生他病。
“贴身的衣物,尽量选择柔软的,减少摩擦,便可让患处的皮肤,尽早康复。”念兮临走前,再三嘱咐说。
女子看着渐渐结痂退色的水痘,对念兮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过第三日,红色的水痘已经全部消退下去,剧痛难忍的皮肤,也已经能够用手轻轻的触摸了。
念兮治好了村民的病,这事便传扬开来,朴素的村民们忙送上九大篮子的鸡蛋,十抬红番薯,聊表谢意。
“不知神医贵姓,小的也好在神灵面前,多多为神医祈祷。”村民们说。
念兮淡淡一笑:”你们过奖了。我不过只是雕虫小技,哪里称得上什么神医。只要你们有困难,随时都可以来找我,只是,我的名姓非常普通,也不好让大伙儿知道,省得大伙儿多了个记住。”
村民们更加钦佩念兮的人格,也对念兮更加好奇了。
林温柔回来了,听说了这事,也从村民的议论里得知念兮又做了好事,便大喜,焕青说:”皇上,臣认为念兮这样做不对,很容易招人注意的。皇上不但不多劝劝她,怎么反而还认为她对啊。”
林温柔说:”我理解念兮,只要是念兮想要做的事,如果你硬是不让她做,反而会让她憋坏了。她做了,只要我好好保护她,就算被知道了,又如何?难道我还怕他们不成?”
焕青点了点头,笑道:”皇上您简直与念兮一样的个性,这真的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啊。”
林温柔笑道:”你总是取笑我们,那你与阿紫呢?”
焕青一怔,脸颊顿时飘红起来:”什么?什么阿紫?”
“别不承认啦。你呀,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应该找一个人,管着你啦。”林温柔笑道。
这时,念兮拉着阿紫走了出来,将阿紫推到焕青身边,说:”焕青,现在,阿紫就在你的面前,你要不要她?我可是要替阿紫作主了的哦。”
“小姐。”阿紫脸红得像龙虾。低垂着头,不敢看念兮。
“这——”焕青看看念兮,又看看阿紫,这难道是真的?
让念兮作媒,撮合他与阿紫。
“不,我与阿紫,并没有什么的。”焕青极力反对说。
阿紫一怔,心里一阵阵地抽搐。他说什么?他说她与他,并没有关系?
念兮说:”焕青,阿紫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也不要你一定娶她为妻,只要让阿紫跟着你,日后,你好好待她,她好好照顾你,便好了。”
论门当户对的话,阿紫的确是配不上焕青的。
焕青忙否认道:”不是因为名不当户不对,这些,我并不在意的。”
“既然你不在意,又为什么——”念兮问。
焕青感觉到阿紫两道火热的眼神,正炙烤着他,可他却无视了,而是凝视念兮,郑重地说:”念兮,以后,不要再给我介绍女孩子了,我焕青不配,也不想耽误任何一个人。”
焕青说完就走了。
阿紫哭着跑开了。
“焕青,你为什么这么死脑筋呢,你不知道,我都是为了你好。”念兮埋怨着。
林温柔抱着念兮的肩膀,说:”焕青心里还住了一个人,只怕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娶妻了。”
念兮一怔,白了林温柔一眼:”你胡说些什么,没有的事。”
谁都知道,焕青心中所住的人,是谁。
又过了一些日子,碧玉柔托人过来传话说,她得了风寒,很想见他们,林温柔只好与林源先回宫一趟。
临行时,林温柔在房屋四周建立了严密的机关,还叮嘱不管发生什么事,念兮都不要离开房屋。
每日所吃,就吃园中所种植物,水果,院中所养鸡鸭,阿紫也不必出门,而焕青也要处处守着他们。
林温柔到了宫中,却发现碧玉柔脸色好得很,便知被碧玉柔欺骗,生气极了,转身要走。
“儿啊,不要走,哀家并非故意欺骗你,哀家有一个月没见到你与你父皇了,委实是想念你们得紧。”碧玉柔用近于哀求的声音说,边说边伸手去拉林温柔的手。
林温柔的心一软,回头说:”娘亲,为何要这般欺骗我?难道为了见到儿子,你就可以不择手段吗?竟然连父亲,儿子都欺骗!这就是您的太后之风范!”
“温柔,不得对母后这样无礼。”林源说,”你母后不管之前,做错了什么,她对你,都是爱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母后?”
林温柔自知有错,便跪下说:”请母后恕罪。可是儿臣一定要走,念兮已怀上了儿臣的孩子,儿臣不能扔下她不管!”
“你是说,她怀上了我们林家的孩子?”碧玉柔大惊,可脸上还是有惊喜的,”真的吗?我们林家,有后了?”
这个孩子意义是如此之大,不但是义子的孩子,还是亲生女儿的孩子。
“是真的。”林温柔点点头,”所以孩儿不能不陪在她身边。”
“那何不让她入宫来?”碧玉柔缓了脸色说,”哀家是不喜欢她,可为了孩子,哀家愿意她回到皇宫。”
林温柔叹了一口气:”儿子也多次劝她,可是念兮却是铁了一根心一样,硬是不肯回宫。”
“难道她要让我的乖孙,在野地里受苦?”碧玉柔生气了。
林源说:”玉柔,你不要这么偏激,念兮之所以不回宫,只是因为不喜欢宫里的环境,她更中意外面那自由自在的生活。”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哼,这些,都是上不了台面人讲的话,哪有正经闺秀会讲这些话的。也难怪她,谁让她的母亲,就是个贱人!”碧玉柔一逞口舌之快。
林温柔忽然感觉碧玉柔变了。
过去的碧玉柔,快乐幸福,一脸满足,勇敢果断,而现在的碧玉柔,却像个怨妇,成天埋怨这,埋怨那的,思想偏激,容易生气。
他看向这个红红绿绿的宫檐,皇宫果然不是人呆的地方,将好端端的巾帼英雄,变成这个样子了。
林温柔不由得有些心疼她,便上前揖道:”母后,你放心,我一定会劝念兮回来的。可是现在,只有念兮与焕青两个人在那里,非常不安全,母后还是让我去吧。”
林源也说:”如果你想要一个人陪,那就让我来陪着你吧。”
碧玉柔眼中的坚硬,终于慢慢融化,融化,成为一道温柔的水光。
“好。”她点点头。
林温柔脸上露出温暖的笑,他拉住碧玉柔的手,将碧玉柔的手,放在林源的手掌中。
三只手掌,或大或小,或厚或薄。都握在了一起。
焕青从镇子上买了两个发簪子,他先拿了一个送给阿紫。
阿紫惊喜若狂,连忙低头说:”公子看,戴在我头上好不好看。”
焕青眼睛却看向屋内,念兮的清瘦的人影正出现在窗台上,一株丁香花斜逸开放。
“好看。”焕青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句。
阿紫却看到焕青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她,心里一阵沮丧,可是表面上,还是装得很坚强地说:”公子这另一个簪子,是不是要送给小姐?还是让我代劳吧。”
焕青一怔,这才回头看了阿紫一眼,尴尬地说:”这——”
“让奴婢来吧。”阿紫已夺下了他的手中的簪子,跑进了屋内。
焕青脸上露出笑容来,这正是他所希望的,念兮已是林温柔的人,他虽对她还有爱,可却不敢再次表白,在集市上看到了这个簪子,好看得紧,第一想的便是买下送给念兮,可为了掩人耳目,便也买了一支送给阿紫。
只是就算如此,他还是难以鼓起勇气亲自送给念兮的。
过去,他便是如此,不敢表白,才眼睁睁地看着杨明曦的介入,抢走了玉华。可是今生他还是如此,本性难移。
“小姐,这是公子送给您的。”阿紫将簪子交到念兮手中,念兮看到阿紫头上也代了一个,笑道:”他呀,是为了送你不好意思,所以也同样买了一个送给我的。看来,他还是喜欢你的。”
阿紫苦笑了一下:”小姐,你可真会正话反说呀,公子哪里是为了送给我才买一个送给你啊,他分明是想送给你,却又碍于您的身份,便掩人耳目买了同样的送于奴婢。”
看来阿紫并不傻,念兮叹了口气:”阿紫,你是否真心喜欢焕青?”
阿紫低下了头,看她的害羞的神情,一定是默认了。
“阿紫,有时候,不要太聪明,会好一些,焕青是个好男人,能与他在一起的女孩,是很幸福的。”念兮劝道,”你要记得,守得云开,见月明。”
“守得云开见月明?”阿紫一怔,反复咀嚼这句话。
“对,女子若是明白并饯行这句话,是有福的。”念兮将手放在阿紫肩膀上,”尤其是面对像焕青这样的好男人。”
“可是,既然小姐一直这样欣赏公子,为何自己就是不要呢?你不见公子有多痴情吗?”阿紫为焕青鸣不平道。
念兮叹了一口气,看着窗外的焕青,”我与他,只怕是两生两世,都只能有缘无份了。这是天意,我又能说什么呢?”
焕青见念兮看过来,连忙移开了头,可他的眼角余光还是在看着她的。
玉华,玉华。
我不要你为难,我不要你做艰难的选择,我要的,只是你一世的幸福安康。
念兮独自在屋内时,就将那个簪子放在最重要的盒子里。
那盒子里有林温柔送她的簪子首饰,虽然林温柔送的东西最多,可还有倪超曾用木头做的一个簪子,她都保管好。
那都是这一世对她好的人。她都会记住。
一阵暴雨之后,山林中的空气像被水洗过一般清新。绿油油的的树叶上,残留着清澈的雨水,一两只飞鸟从空中盘旋而下,寻找着泥土中踊跃着的蚯蚓。
山谷中,原本娟小的溪流,因为雨水的汇总,而发出隆隆的水声。
泥土的山路,也在雨水的冲刷下,变的泥腻难行。
念兮背着竹篓,艰难的穿梭在杂草丛生的山间小道上。
复杂的山地,大大的降低了当地百姓的生产力。几乎没有一处平整的土地,谷类的种植也只能是小范围的,万一遇上什么天灾,百姓常常是吃了上一顿,就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
在念兮来之前的三年前,曾经因为降水过多,导致山洪爆发,不仅冲毁了百姓赖以生存的几亩田地,甚至还冲昏了好几处房屋,还死了三个人。
因为贫困,当地的人个个都面色凝重,但凡有点力气的,都要每日上山去砍柴,等收集足够之后,再要步行一昼夜,到很远的地方换取微薄的收入。
也因为贫穷,外人很少来这里提亲,这里的男人,也很少有机会娶到外面的女人。
“念兮姑娘,你怎么也上山来?”一旁的山间小道上,突然冒出来一个披着蓑衣的中年男人。
男人手中,还拎着两只肥硕的野兔。
“啊。是戚大叔啊。”念兮笑容满面,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戚大叔打猎技术是越来越棒了啊!”念兮突然发现,戚大叔的身后,还拉着一只小野猪,一只长矛直直的刺进了野猪的肚腹。
“今日运气甚好,这野猪刚才被卡在了树林中,被我撞了个正着。”戚大叔得意地说:“念兮姑娘背着竹篓,收获也不少吧?”戚大叔指着竹篓,笑着说。
“也就是一些常见的草药,卖不了几个钱。”念兮轻松地说。
空中忽然又是一阵乌云密布,眼见又要下大暴雨了。念兮便帮戚大叔一起将猎物运回了山下。
“好香!戚婶的厨艺好厉害!”念兮坐在一边,今晚,有鲜美的野兔肉可以品尝。
戚大叔从墙角端过来一个封的严严实实的小罐放在桌上,刚一打开封口的一瞬间,房间内便飘满了酒香。
“念兮姑娘,这是我存了三年的酒,今日难得开心,就喝一点吧。”戚大叔客气地给念兮倒起了酒。
念兮来不及拒绝,眼前的杯子便已经满了美酒。
“来了,来了!”戚嫂双手垫着抹布,端着兔肉小跑的来到桌子前。
“好烫,慢着点吃。”
念兮来了村里之后,经常是土豆、番薯就一顿饭,偶尔能吃到点菜油就不错了。今日竟然同时有酒有肉,肚子里的蛔虫,很不争气的咕咕作响。
戚婶一听,笑着对戚大叔说:“都饿了吧,吃吧。”
之所以戚大叔对念兮这么客气,是因为之前,念兮曾经治好了戚婶常年不愈的关节病。
“念兮姑娘,你医术这么好,可以开个医馆治病啊。”饭桌上,戚大叔提醒念兮道:“人都有生病的时候,开个医馆,肯定赚钱。”
念兮何尝不知医馆赚钱,凭她的技术,恐怕方圆十里,都要闻风过来。
但抬头看看戚大叔的房子,四周是土石垒起来的,窗户是用纸糊的。地上是坑坑洼洼的泥地。
虽说桌上现摆着美味的野味,但那也是吃了一顿,却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
自从来了村里之后,念兮一直都在琢磨,如何能让村里人过上好的生活。
可偏远不便的交通,土地资源的匮乏,早已经让这里的人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唯求能有一口饭吃,便是满足了。
“谢谢戚大叔提醒,只是念兮能力有限,怕开不好。”念兮不好明说,便借口推说掉了。
见念兮如此表态,戚大叔和戚婶也便不好再多说了。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念兮不好意思逗留太久,便起身准备回家。
戚大叔也赶忙起来说:“好,好,我送你出去。”
可还没等戚大叔站稳,忽然脚下打滑,重重的摔倒在泥地上。一时剧烈的疼痛,让他竟站不起来了。
“戚大叔,你没事吧。”念兮快速的反应过来,蹲下身检查着戚大叔的膝盖。
“还好,没有骨折。”念兮长舒了一口气。如果是骨折,戚大叔便要躺在床上静养,那对这个家庭来说,马上丧失了一个重要来源,生活便会大受影响。
“戚婶,你看着戚大叔,我回去拿点草药便过来。”将戚大叔扶到床上躺好之后,念兮对戚婶说。
“不急,这里有药。”戚婶说罢,便从床边的柜子里取出了一个黑色的小陶罐。
“摔倒碰到是常有的事,家里常备止痛药呢。”戚婶从陶罐中倒出越一勺的棕褐色的粉末,混着白酒,便给戚大叔服下了。
“这是什么?”念兮好奇地问。因为是粉末状态,无法用肉眼辨别出药物的种类。
“我也不知道,但这药很管用,止痛效果很好!”戚嫂语气坚定地说,因为,这药是戚大叔亲身试用过几十年的药了,不但安全,还确实有效。
原本准备回家的念兮,突然便来了兴趣。
“戚嫂,这药是你哪里买的吗?”念兮取出一点粉末倒在手中,来回的摩擦观察着。
“这东西山上就有,不用买。”戚婶不以为然地说。
念兮听戚婶如此肯定的语气,更是眼前放亮。
“山上就有?难道这里藏着此等宝贝?”念兮在心里嘀咕着。
“今日已晚,不知戚婶明日是否有空,陪我去山上看看。”念兮性急,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用戚嫂,就我陪你去吧。”戚大叔突然坐直了身体说。
“戚大叔,你好了?”念兮不敢相信,就一会儿的功夫,怎么戚大叔就好像没事了一样。
“就一点小伤,睡一觉就没事了。”戚大叔笑着说,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
翌日,天微微亮的时候,念兮便迫不及待的来到戚大叔家的门口。
还好,戚大叔也有早起上山打猎的习惯,否则,念兮怕是要多等一个时辰了。
看到戚大叔完好无损的站在面前,更是让念兮对这未知的草药有了更大的兴趣。
早晨的阳光透过充满晨雾的树林,洒下满山散发着泥土的清香。
念兮在戚大叔的带领下,一步步往深山里走。
身边各式的花草让人目不暇接,好多是念兮熟悉的,也有好一些,是念兮平时未曾接触的。
一阵清风拂面,夹杂着泥土气息的芳香沁人心脾,念兮不自主的大口呼吸着。
戚大叔带着念兮,停在了一处大树的下面,树根附近,一簇簇紫色的小花甚是漂亮。
“就是这个了!”戚大叔指着紫色的花对念兮说:“家里的粉末,就是这花的根磨出来的。”
念兮好奇的蹲下身体,仔细地观察着眼前并不特别的小花。
这花念兮还是第一次见到,但能止痛的中草药并不多,念兮努力回忆着大脑中的草药知识。
“难道,这就是……”
念兮不敢确定。转身问戚大叔说:“戚大叔,这草药叫什么名字?”
戚大叔摇了摇头,说:“我们只管它叫元胡,至于书上叫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念兮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又惊喜的表情:“果然不错,这是延胡索!很独特的一味草药。”
“很独特的一味草药?”一旁的戚大叔听的云里雾里的,这不就一味很普通的中草药嘛,有那么神奇吗?
念兮随手拿起地上的一块小石片,挖出了一整株延胡索。
整株植物高约四寸有余,其上的花呈现紫红色,叶子呈水平的伸展开来,略微呈现三角形的样子。
虽然如此,如果就简单的走在树林中,一般人,也是很难发觉延胡索和其他植株的区别。
“很独特的一味草药?”一旁的戚大叔听的云里雾里的,这不就一味很普通的中草药嘛,有那么神奇吗?
念兮随手拿起地上的一块小石片,挖出了一整株延胡索。
整株植物高约四寸有余,其上的花呈现紫红色,叶子呈水平的伸展开来,略微呈现三角形的样子。
虽然如此,如果就简单的走在树林中,一般人,也是很难发觉延胡索和其他植株的区别。
“这是延胡索,我在其他地方还没见过。但在看病治病中,用的很多。”念兮见戚大叔一脸的茫然,解释说。
“哦,这个我是不懂啊。”戚大叔憨笑地说。
念兮看着眼前一小片生机勃勃的延胡索,忽然眼前一亮。
延胡索的需求量很大。虽然其他地方也有少量的产出,但根本不够用,也正因为如此,市场上延胡索的售价也都很高,但即使如此,郎中药房对延胡索还是情有独钟,毕竟,这药效还是大家最看重的。延胡索的特殊功效,是其他药材所无法比拟的。
如果大面积栽种延胡索,那么,村里的百姓,就能靠延胡索发家致富了!
想到这里,念兮的心头,不禁一阵火热,这是上天的一种馈赠,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戚大叔,你有种过这延胡索吗?”念兮问。
“种延胡索?”戚大叔好奇地问,“种这个干嘛,要用就上山挖一点,多的是。”
“可以卖给药贩啊。”念兮不假思索地说。
虽然村里的山地不适合种植水稻,但也正是因为这特殊的地形地貌,很适合一些中草药的生长。
特别是延胡索,原本就野生于山地,稀疏林以及树林边缘的草丛中,喜温暖湿润气候。而且生长周期短,如果能保证土壤的肥沃,延胡索的种植,将收获颇丰。
戚大叔经念兮一提醒,也拍着脑门说:“对哦,我怎么没想到。以往都是砍一些柴拿去卖,却卖不了几个钱,如果能多种点草药,那价格就高了,说不定,还能换回很多大米呢。”
说到大米,戚大叔的喉咙,不自觉的咽了一下口水。
其实这也不奇怪,距离上一次吃大米,已经是大半年前的事情了,那还是村里一比较有钱的人家娶媳妇,村里每个过去吃酒的人,都吃到了一小碗白米饭,自从那以后,这新媳妇就成了人人羡慕的对象了。
“可我们都没种过,不知道怎么个种法啊。”戚大叔说完,也蹲下身来,研究起这不起眼的小花。
念兮虽然确定这就是延胡索,但医书中,详细记载的是延胡索的功效、主治、形态特征等,至于如何种植养护,确是不怎么详细。
“既然山林中能长,相信我们就能种。”念兮没有戚大叔那么多顾虑,她知道,要想让村里人富起来,这是个难得的机会。
“能种不能种,挖几株回去试试就知。”说着,念兮便已经挖了好几株放进了背后的竹篓里。
念兮在后院中,细心的开垦出一片土壤,将延胡索整齐的种下去。
“念兮,念兮姑娘,不好了,有人被蛇咬伤了。”突然,从远处传来急迫的呼救声,随着这人的跑近,声音也是越来越大。
“王妈,不要急,慢慢说。”念兮拍下身上的泥土,一脸紧张地问。
“念兮姑娘,我家小娃上山玩,不小心被一蛇咬伤了,现在都动不了了。”王妈的眼睛红肿,额上的汗水如注。
见王妈如此紧张,念兮也不由的紧张起来:“娃现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念兮冲进屋中,拿起常备的药箱便跟王妈径直朝山上奔去,王妈的小侄子则在前面带路,刚才就是他跑回家报信的。
杂草丛生的小道边,王家的小娃一脸痛苦的躺在地上,左脚踝处,已经明显有些红肿,小娃的神情,也渐渐有些昏迷。
“不好,是毒蛇!”看见小娃脚上蛇的咬痕,念兮的心头一怔,两个深深的压印周围,已经有些发黑。
如果不及时救治,很可能,王妈的小娃就要一命呜呼了。
念兮明白事态的严重性,赶紧取出消毒过的小刀,缓缓地切开了小娃的伤口,让一部分毒血流出身体。
但药箱中,并没有什么可以治疗蛇毒的特效药。虽然已经有部分毒血流出,但还有一部分已经随血液流到全身,小娃的身体,已经危在旦夕。
就在这时,小娃身边的一株绿色的小草吸引住了念兮。这小草虽然平常,但小草下,是一张明显的蛇皮。
“如果急用,可以用蛇常出没地的草来外敷,常有解毒奇效。”念兮依稀记得,在一医书中有如此记载。
看着小娃越来越虚弱的样子,念兮毫不迟疑,赶紧摘下草药,捣成泥状后,便敷在了小娃的伤口处。
说也奇怪,不一会儿,原本鲜绿的草药竟然变成了黑色。
念兮便知此方有效,换下黑色的草药后,便再次重复之前的操作。
三五次轮番操作之后,小娃伤口的黑色渐渐褪去,被咬的伤口,也流出了很多脓汁。
“小娃,小娃。”王妈激动地呼唤着昏迷中的儿子,生怕孩子再也醒不过来了。
“妈……”终于,小娃艰难地睁开了眼睛,弱弱地叫了一句王妈。
虽然只是弱弱的一句,王妈却已经泣不成声了。
“念兮,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王妈激动的语无伦次,就差恨不得跪下来了。
看着小娃终于恢复了意识,念兮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这次也算是歪打正着,念兮心想,如何避免再次被咬伤才是根本的关键。
将小娃送回家后,念兮帮忙继续调理了几日,还特地将事先验证有效的草药,带来了很多。
在治好小娃的咬伤之后,念兮将多余的草药种植在王妈的后院,日后,有需解蛇毒的人,基本上都不用再去山上,而是直接找王妈便可。
村里的生活显得简单又有规律,不知不觉,便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天了。
林温柔回来了。
“夫人,夫人,林公子回来了。”阿紫高兴地叫了起来。念兮正在院子里种菜,听见了,连忙双手往衣裙上擦了擦,回头看,林温柔早就心疼地冲上来,捧住她的手亲个不停:”你呀,都说了,你这怀着孩子,怎么还干活呀,瞧瞧,手都弄得这样脏。”
“可是这么脏你都往嘴里送,你不是比我更傻吗?”念兮笑看着林温柔,舌尖滑过她的手,将她手背上的泥,都吃了进去。
林温柔笑道:”吃就吃吧,就当给你洗手。”
“哼,我才不要呢。”
阿紫看到了,连忙去端手过来。
“我走了之后,可有人来骚扰你们?”林温柔指的当然是杨明曦他们。
“自然是没有了。”念兮说。
“晚上煮汤圆吃罗,庆祝你们团圆。”焕青从房间里走出来,他手上沾着面粉,看得出来,他现在成了全职宅男,专门负责念兮的厨房事。
林温柔笑道:”焕青哥哥就是体贴。”
“他呀,说我有孕不好干活,硬是拉着我休息,他天天给我们这两个女人做饭。”念兮说着,对焕青的心疼,溢于言表。
林温柔面对念兮对焕青的心疼,倒也大方,笑道:”那我来了,便可以分担焕青的体力活了。”
“好啊,好啊,有人分担我当然高兴了。”焕青笑。
看着两个男人,都这么开心大方,念兮心里很高兴。
晚上,香喷喷的汤圆端上桌,林温柔招呼大家:”来来,来,大家都入坐吧,汤圆已煮好。趁热吃。”
阿紫扶着念兮坐下,念兮笑道:”阿紫,你也累了一天了,你也坐吧。”
阿紫也不客气,便坐下来。
林温柔将汤圆用勺子每人一碗分好,不过给念兮的那碗最多,也最大。
念兮看看焕青还没来,便让阿紫去叫焕青。
“他还在烧饼呢,听说是新设计的鸡蛋饼。”林温柔说,”我可不得不佩服他,短短几个月,他不在官府,就在民间学会了这么多美食小吃。”
念兮笑道:”是啊,焕青的手艺,比我可好多了。”
“你呀,以后就只顾着吃好了,我们来给你做。”林温柔伸手,刮了下念兮的鼻子。
“哼,我哪有这么矜贵了?”念兮不服地说。
“饼来罗。”焕青端着一碗饼走过来。
好香!念兮都流出了口水。
那饼薄如纸,表面金黄,中间还包了蛋黄。那蛋黄像油一样发着光,可好看了。
“念兮是主人,这个饼,先给念兮一份,林兄,你不会介意吧?”焕青说着,将最大最好的饼,放到念兮碗里。
念兮笑着看了阿紫一眼,说:”阿紫为你搬柴点火的,最为劳累,应该给她。”
“夫人,奴婢怎么敢要。”阿紫却诚惶诚恐的。
“给你你就要呗。”林温柔笑着也夹了一块饼到念兮碗内,”念兮就吃这个。”
念兮有些尴尬,这好像是林温柔夹给她的,她就吃,焕青夹给她的,她就不吃一样,她感觉焕青脸色虽然没变,可心情一定会受到影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