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早上一向食欲不佳,傅程言吩咐做的那些早餐根本没吃,醒来后只喝了一杯甜牛奶就出去了。不过他并没有乱跑,而是去了傅奶奶那里,还和傅奶奶一起听起了戏。——戏班子昨晚直接住进了傅府,反正傅家老宅大得很,住多少个戏班子都没问题。
除了傅程言之外,傅家的上上下下并不知道唐浩初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傅程言在北州新结识的朋友,单纯拿他当正常的贵客看待。而在讨老一辈人的喜欢上,唐浩初十分在行,似乎天生自带讨老人家喜欢的光环,短短一会功夫就能让傅奶奶几乎把他当亲孙子疼了。
看着笑得开怀的老祖宗,明明该跟着开心的老李却微微皱起了眉。回想着傅程言走之前交代的原话是少年要出门就立即打电话告诉他,而少年眼下是去了老祖宗这儿,并不算出门,怕耽误了傅程言那边的正事,老李没有贸然打过去。
他没打过去,傅程言却主动打过来了,而且频繁到几乎每隔一会儿就不放心地打来一次。
电话的主要内容就是问唐浩初还在不在,一副唯恐唐浩初会突然消失的样子,让老李怀疑电话那头的傅程言是不是被谁掉了包。但表面上还是认真汇报和应答道:“嗯,对,那位唐少爷还在跟老祖宗一起看戏,还吃了一块栗子糕……没有咳嗽,戏台这边的风不大……好的,那我马上再让人加一组屏风……”
于是短短一个上午老李跑来跑去地接了好几趟电话,只觉得自己果然是老了,实在跟不上年轻人谈恋爱的思维和节奏。
尽管打了那么多电话,傅程言还是如他所说那般早早赶了回来。
唐浩初刚在傅奶奶的极力挽留下准备和她一起吃午饭,就看到了傅程言大步迈进屋的身影。瞧见了亲孙子,傅奶奶更高兴了,这顿午饭吃得宾主尽欢,傅奶奶还因心情好而难得多吃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两人相伴着走回傅程言住的西院,午后的阳光比较烈,傅程言走在唐浩初左边,有意识地给他挡着阳光,边走边开口道:“今明两天正是赶秋节。”
唐浩初嗯了一声,听傅程言继续说:“赶秋节是中州特有的节日,庙会里有武术、舞狮、上刀梯等各种节目,还有青年男女最喜欢的荡八人秋千,十分热闹。”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仿若只是随口一提一般淡淡道:“你今天下午如果没什么事,可以跟我一起去庙会看看。”
他表面上一副随意的样子,脚尖却忍不住踢了一下路边的小草,——这个动作暴露了他期待又紧张的真实情绪,期待唐浩初能答应,又担心被拒绝。唐浩初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略带好奇的问:“荡八人秋千是什么?”
“是一个形状像纺车的巨大转盘,上面有八个秋千,可用人力转动,转动停止的时候,谁在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唱歌或对喜欢的人表白。”
提到表白两字,傅程言又顿了一下,说:“如果你嫌庙会太吵,也可以去郊外看看。城郊有一片山坡长满了硫华菊,这个季节正是盛开的时候,放眼过去满目金黄,特别漂亮,而且这种花没有香味,应当不会引起过敏。”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最后道:“我觉得你说的这两样听起来好像都不错。”
傅程言立即开口:“可以今天下午去庙会,明天上午再去看花海……”
“嗯,”唐浩初点点头,“好吧。”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太阳已经不怎么浓烈了,唐浩初和傅程言乘车出了府门。车子开过了两条街,才发现街上真的很热闹,待到了庙会,人更是多到摩肩接踵,只能下车步行。
路边有捏面人和糖人的,有卖风车玩具和其它手工艺品的,还有傅程言之前说过的武术舞狮等表演,当然最醒目的是位于广场中央巨大的八人秋千,但现在还没到转动的时候。
唐浩初前几个世界逛过高端商场,去过各种科技或时尚的场馆,还没来过这种充满乡土气息又热闹非凡的庙会,感觉都快瞧不过来了。一抬头,便看到左边摊子上一只小布老虎正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瞪着他,再一转头,又看右边摊子上用糖做成的小兔子正可劲儿瞅着他。
唐浩初忍不住面无表情地指着那个兔子说:“我想要那个。”
傅程言二话不说便去给他买了。
唐浩初接过糖做的小兔子,张口就咬掉了一个耳朵,让傅程言觉得他才像一只在吃胡萝卜的小兔子,吃得认真又乖巧。除了糖兔子,唐浩初还买了其它糖做的吃食,那只瞪他的小布老虎也买下来了,还有一个扇子,两个竹篾编的创意手工艺品,甚至买了个当地特色乐器,是一把比正常尺寸小许多但一样能弹奏的六角月琴。
——总之所有没见过的东西他都想瞧一瞧试一试,而但凡被他摸过的看过的,傅程言都给买了。
买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大多数是傅程言拿着的,唐浩初手上只拿了那把小号的六角月琴和一块正在吃的糖糕,嘴唇被糖汁弄得亮泽又红润,在阳光下反射着晶亮的光,像涂了一层诱人的唇蜜。
转眼的功夫,太阳已渐渐西沉,百姓们围着八人秋千的大转盘跳起了祈福舞,年轻男女也都朝这个方向走来,傅程言和唐浩初此刻刚好逛到了大转盘附近,随着旁边的人越来越多,唐浩初开始觉得有点呼吸不畅,身体也有点不舒服。见他皱眉,傅程言以为他是不想吃糖糕了,又不好随地乱扔,便顺手把他剩下的那半个糖糕拿过来吞掉了。
唐浩初不由顿住脚步,——这个顺手把他吃剩的东西接过来继续吃的动作实在太过熟悉,第一个世界的霍彪第二个世界的郑锐霖和第三个世界的唐峰南忽然之间全都浮现在他眼前,像走马观花般依次掠过又重叠。而周围的人太多,唐浩初只停顿了这短短几秒的功夫,便在人流的拥挤下和傅程言冲散了。
待他回过神,已不知不觉地被推攘下到转盘下面。前面的秋千只剩下最后一个位置,身后的年轻人催问他是不是要坐上去,他在犹豫的同时被旁边一个没站稳的人推了一下,下意识伸手抓住了秋千绳子。
傅程言那边已经急匆匆地折回头找唐浩初,急得手里的东西都掉了,抬头看到转盘不知何时开始了转动,停止的时候,唐浩初正好坐在最高点上。
周围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傅程言眼里却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少年穿着简单清爽的白衣黑裤,却比任何盛装打扮的人都好看,夕阳就在他背后,风吹起他的衣襟和衣摆,在光的斜映下,像凭空长出了一对翅膀。
甚至好看到让其他看热闹的人都微微愣了愣。
按照老规矩,谁转到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对喜欢的人唱歌或表白,原城民风开放,青年男女向来都是大大方方地直抒心意,于是下面的人开始喊着让唐浩初唱歌和表白,唐浩初却只管在人群中寻找傅程言的身影,直到望见了对方凝望他的双眼。
四目相对的这一刻,傅程言的心脏跳得厉害,周围的喧嚣都不见了,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
……还有拨动琴铉的声音。
叮,噔,咚。m.
光顾着看人的傅程言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少年怀里还抱着那把六角月琴。
买琴的时候,唐浩初有在店主的指导下了解基本弹法,加上他本身就懂乐理,哪怕以前没见过这种琴,也能凭借过人的头脑和可怕的记忆力迅速学会怎么弹。唐浩初按照店主教过的弹法拨弄琴弦,前面几声似乎只是调试音阶,但接下来的音调明显是一首曲子,一首异常动听又缠绵浪漫的曲子。
他的指法可能还有些生涩,但并不妨碍听感,周围的人都自觉地随着动人的琴声安静下来。
唐浩初就这样遥对着傅程言把整首曲子弹完。
少年本来就好看,认真弹琴的模样更好看,逆着光,像脸庞都会发出微光一般,让人移不开眼。傅程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舍不得放过他的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细节,看着微风吹起他的头发,发丝随风摇摇曳曳,心也跟着摇曳不息,面上努力保持着镇定,心脏早已跳到完全失控。
待一曲终了,唐浩初下了秋千走回到傅程言身前,下一刻就被傅程言大步迎上来并紧紧抱住了。
若换任何一个人来评价北州少帅的性格,都会觉得他高冷又难测,傅程言也承认这一点,同时却觉得这世上谁都没有他可爱。他沉着冷静地开枪时可爱,不动声色地筹谋算计时可爱,面无表情地问他要糖吃时可爱,专心致志地为他弹琴时可爱,一步步朝他走近时,最可爱。
把人抱入怀里,傅程言觉得自己把一轮光彩夺目的小太阳也抱进了怀里,——他就是他的太阳,甚至比阳光更亮更暖,能把他的灵魂都照亮,让他四肢百骸都热到滚烫。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傅程言抱着,始终没说话,直到对方快放手之前,突然开口道:“傅程言,我喜欢你。”
这短短几个字让傅程言直到晚上都没能把心绪平定下来。
晚上两人自然而然地共居一室,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唐浩初提早窝进被窝里,懒懒地倚着床头翻阅一本有关战争史的书,傅程言则坐在靠窗的桌案前看账册,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账册上,轻轻翻过了一页,心思却已经飘走,落在了不远处的唐浩初身上。
这好像是头一回,他晚上挑灯对账的时候,有人陪伴在他身边。他不再是独自一人,他爱的人就在他左右,对方不需要做别的,——他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
夜渐渐深了,傅程言抬眼看了看窗外屋檐下亮着的廊灯,那暖黄色的光又让他想起了今天下午同样暖黄的夕阳,和背靠着夕阳为他弹琴的少年,眼底不由充满了幸福的笑意。
连空气都变得粘稠甜蜜,饱含着安宁和幸福,让他想要让时间停滞于此,甚至将这一刻拉长至一辈子。
第二天吃完早饭,两人便按照昨天说好的那般去郊外看花海。
因为是城东的郊外,所以要从庙会前面的那条路穿过去才好出城,而今天是赶秋节的最后一天,庙会和昨日一样热闹,庙会前的这条路也都是人,车只能慢腾腾地朝前移。所幸这条路并不长,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过去。
大概是嫌车速太慢,唐浩初提出要下车走走。刚走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买糖人的摊子,转过头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对傅程言道:“我还想要一个和昨天一样的糖兔子。”
傅程言自然不会说不,——如今的他恐怕不管唐浩初说什么都没法说不。担心唐浩初会因人太多而不舒服,傅程言道:“你就站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
唐浩初乖乖点点头。
摊位那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排队买糖人,所以傅程言等了一会儿才成功买到,待转身回去,却发现唐浩初不见了。
少年原本站的位置已空无一人,傅程言愣了愣,心里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强压下各种念头,试图将整条街都搜寻一番,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朵纸折的玫瑰,脆生生的道:“一个特别好看的哥哥让我给你的。”
傅程言接过玫瑰,急急问:“那个哥哥人呢?”
“他走了。”小女孩想了想,“他还说对不起,要下次再跟你去看花了。”
明明站在太阳下,傅程言却莫名觉得有点儿冷。他站了很久,手上拿的糖兔子都要开始化了,低头看了看糖兔子,学着唐浩初昨日的样子张口咬了一个兔耳朵。
一点也不甜,只有满嘴的苦。
回傅府的一路上,傅程言看起来一切如常,可心里的难受只有自己清楚。晚上甚至无法入睡,在窗边的书案前坐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打了个盹,然后在噩梦中惊醒,额头甚至惊出了一头冷汗。抬头看着微微放亮的天际,难以呼吸般深吸了一口气。
唐浩初同样一夜没睡,因为要连夜赶去北州边界备战。
崇州内乱的战役打响之后,江威已经借着平定内乱的缘由进军崇州,而唐浩初在与江威密谈前就提前安排了进军益州的缘由,若不出意外,明日上午,全联邦国的各大报社都会登出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任何战争都要有个缘由,只等此事一出,唐浩初便可以借此向益州开战。
经过一天一夜的赶路,清晨天亮的时候,唐浩初终于抵达北州边界的军营。这边才刚到,那边便立刻下令整肃军队,加强练兵,抓紧时间为战争做准备。
今天上午,各大报纸果然刊登了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傅程言也看到了这个新闻。
一个优秀的商人对时局的敏锐程度和分析了解往往不亚于政界人士,傅程言早就预料到战争即将到来,四分五裂的虚假的和平本就维持不了多久,全国将陷入新一轮战乱。也早就知道唐浩初不可能跟着一直他待在原城,迟早要离开,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让自己能更平静地面对离别。
所以不气对方的不告而别,不恨对方再次将他抛弃,只因对方的安危而异常担心,因太爱对方而异常思念。
担心和思念比怨恨更可怕,它会无孔不入地侵占大脑的每一处。一颗心完全不由自己做主,满心都是唐浩初的身影。回想少年那日一边喝热巧克力一边眨着眼睛看他,眼眸像琉璃一样清透,回想起少年在他怀里安睡的侧脸,即使已无比熟悉他的容颜,仍控制不了心动,然后避无可避地回想起昨夜的噩梦,——他梦见了萧杀的战场,而唐浩初站在战场上,满身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