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落水的安才人被罗颢从水中及时救起时,这件事并不能单纯的归纳为‘英雄救美’,因为事实的起因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浪漫多情,说‘举手之劳’恐怕更恰当一点,可当被水浸湿的玲珑曲线毕露,且被罗颢抱着直奔安才人所居的翠芳宫的时候,原本的中性事件就偏向了粉红。
“都是臣妾莽撞,害得皇上也落水,臣妾,臣妾真是最该万死……”安采玉拿着毛巾小心的给罗颢擦拭脸上的水渍,干净的衣物已经派人去取,热姜茶也叫人尽快去准备了。
罗颢被服侍脱下湿衣的同时,看着身旁同样狼狈的安才人,原本就是京城有名的美女,现在即使落了水也丝毫不减明艳,确实是天生丽质,也许有一点,她与其他人不一样,就是没有在脸上画那么浓重的胭脂,这习惯与若薇颇为相似,“刚刚听你的萧声似乎暗含烦忧。”
“嗯……臣妾听说最近外面闹蝗灾,恐怕有不少地方都会有灾民,”安采玉看到皇上的眉心微动,话语悄悄一转,“臣妾也不懂得那些国事,天下事的,可听说皇上为此忧心好些日子了,臣妾很担心皇上的身体。”
罗颢忍不住多看了安采玉一眼,含羞带怯的眸光中带着分明的关切,鹅蛋脸上一派温婉,倒像个贤淑懂事的。
罗颢身上被浸透的湿嗒嗒的衣服一层一层脱下来了,在干净的衣服没有送抵之前——这里是后宫深处,据承乾宫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皇帝陛下怎么也不能光着身子坐在桌旁等吧?
坐在内室的芙蓉帐内,罗颢身上盖着熏过紫丁香味的丝被,靠在床棱边,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到屏风内美人宽衣的画面,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羞涩娇嫩的气息,年轻处子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像锦缎一样浮着一层淡淡的银光,纤细的腰肢、浑圆的线条,玲珑的身躯在薄纱的轻掩下充满了欲语还休的诱惑……
当罗颢用手指托起她柔软的下颚的时候,他看到她眼中羞怯的惊惶,迷茫又带无措,还有膜拜和顺从,肌肤中的银色光泽慢慢变粉,像熟透的水蜜桃散发香甜。
“皇上……”柔软的半裸身子顺势靠过来,柔软的胸脯贴在罗颢□□的胸膛上,娇滴滴的声音里全是温顺和渴望。
“服侍朕。”罗颢一把打横了抱起她,转身进了芙蓉帐内。
……
常贵这边伺候完皇上的沐浴更衣,跟着皇上离开翠芳宫,小步在罗颢身后跟了好一段,忍不住开口询问,“皇上,那安才人的药……”
“照旧。”
“是。”常贵看了看皇上的侧影,他还有话想问,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他跟随皇上多年,也颇知晓皇上上次跟皇后娘娘吵架甚至差点闹崩的□□,后来俩人关系和缓了,具体事由是帝后夫妻关起门来说的话,他不知道内情,但在某种程度上他猜,让步的是皇上!要不然怎么一连数月皇上都不曾踏足后宫其他宫苑?天天急巴巴到凤鸾宫报到的那股劲儿,让后宫多少人咬碎一口银牙?
基于他多年来的察言观色和近日看到的种种迹象,常贵觉得今天下午这件事,是绝对能打翻皇后醋坛子的致命一棍子,而且他想皇上心里大约也不愿意把这件事捅到皇后那边去,就凭刚刚皇上让他伺候沐浴更衣的情形看——皇上好像很仔细的不想让身上留下什么香味痕迹之类的东西。
这样一来,今天下午的事就成了常贵心里不知道该提还是不提的心病,按理来说,嫔妃受幸,别管是尚寝司预先安排好的,还是万岁爷的临时起意,事后都需要记录在册,以备日后妃子们有孕时的备案详查,但那六位宫尚女官都是在皇后手下听差的,单凭这一关,皇后就根本不可能被瞒在鼓里。
就算皇上吩咐今天的事不用记了,但还有问题,安才人是安大人家的长孙女,受了宠幸之后理所应当的要被晋升一级,这是宫内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安才人没有晋升,这放到哪儿都说不过去,但如果皇上下旨,不就是摆明了告诉皇后今天下午发生了什么吗?
常贵会操心这件事,跟他的职责有关,虽然是皇上册封嫔妃,下旨晋升,但实际上具体事宜都是他们来操持,皇上怎么可能烦心这些鸡毛蒜皮的后宫之事,这种事一般他们趁闲暇空余时,从皇上这里讨一份口头应允就会办得圆圆满满,但是现在,前车之鉴,顾及皇后,常贵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想问,可问了好像又扫皇上的面子——不是他大不敬,只是常贵觉得,皇上确实有点‘怕’皇后,不说百依百顺吧,可凡是皇后决定下的事,几乎就没有皇上反对的机会,那么一个英雄了得的人物,偏偏拿皇后就半分方法也没有。常贵对此也心有戚戚,皇后要是闹起来,那绝对是无声无息地把人往死里整,上次帝后失和,他没见皇后怎样,但是皇上实实在在的瘦了一圈,一点不假。
“常贵。”
“是,皇上。”听到皇上忽然开口,常贵连忙上了两步。
“……”
听到皇上没下文了,常贵低着头,伸长了耳朵捕捉空气中的任何声响,好半晌,传来俩字——
“无事。”
罗颢思索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顺其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慢慢的让风过无痕算了。
他没有忘了昔日若薇的那番话,不过,这么久的独宠椒房应该已经足够表明他的态度和情意。再说,今天的事完全是个意外,美色当前的一时冲动,他又不是寻了什么乌七八糟的女子,那是挂了他名分的后宫嫔妃,意外也好,翻牌子也罢,临幸都是正常的,本来就不是多大点儿事,何必藏着掖着,好像有多见不得人一样?
若薇的地位不会因为这一次意外出现任何动摇,无论是皇后的位置,还是他心里的位置,罗颢在这点上异常肯定,那么同样,若薇也不应该为某些他偶尔甚至叫意外的调剂而生气,罗颢这样分析给自己。只不过照若薇那么‘独’的性子,吃醋是一定的,罗颢就担心这个,没准儿还会跟他发一顿脾气,那妖孽一旦别扭起来他少不得得吃点苦头,还得花一番心思再哄……不过至多如此,罗颢想,一切总会过去的。
罗颢心里虽然做了准备,但还真拿捏不准若薇会有些什么反应,结果到了晚膳时分,他到凤鸾宫的时候才被告知皇后下午出门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她除了见夏丛信还能见谁?
每次听到若薇出宫,罗颢心里都有点不舒服,不过这一次,除了不舒服之外,他觉得暂时松了一口气。若薇出门的目的他也多少能猜到一些,数十万石的粮食周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官仓尚且是大事,何况对于一介商行?
看看天色,差不多也快回来了,罗颢耐下心来等,也趁这个机会教儿子学说话。谁料这一等,等到天色大黑若薇才回来,等得罗颢险些派暗卫去拿人。
“怎么去了那么久?”
“出了一点事。”若薇一回来就靠在罗颢身上,显得有点累。
“户部折子呈上来说官仓开始放粮了。你那边可以暂且缓缓。”
“啊哟,你手下的官老爷们动作可真快,我还以为得把我粮仓里的存粮都抛出去,再把购粮的钱也都搭进去,他们才会开始开仓放粮。”若薇头枕在罗颢肩上,手搭在他衣服开始挠,一边挠一边哼唧,“我这次可是损失惨重,你怎么赔我,怎么赔我,怎么赔我?”
罗颢搂住这个属猫的,“那你说怎么赔?”
“我喜欢琅清阁。”若薇直接提出要求。
琅清阁是宝榭宫里的一处三层阁楼,宝榭宫是□□皇帝花费巨资建造的一处宫苑,建筑本身的精美不说,也收罗了很多书籍字画和一些稀罕珍宝,三层的琅清阁在后宫地界里是最高一处阁楼,登高眺望,想必也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整个宫苑建完了之后除了□□皇帝自己偶尔留宿之外,一直都没有其他人住过,久而久之便成了后宫的藏和多宝阁。
若薇说要这个琅清阁,莫不如说要宝榭宫,不如说她喜欢那些书画珍藏,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凤鸾宫跟宝榭宫中间隔了两重宫苑,里面住着其他的嫔妃,如果她把宝榭宫要过去,以若薇的性子,自然不喜欢她的地盘上有外人出入。有人恐怕不得不为此而搬家了。
“你会拿来赔给我吗?”
“好。”
若薇挑高眉毛,答应得这么爽快?
“那处宝榭宫传说是先祖为他的皇后而建,收罗的那些东西也是为了投其所好,可惜最后先祖愿望成空。”罗颢看到若薇越来越怀疑的表情,直接挑明缘由,“先祖心中的那位皇后,也姓周。”
□□皇帝,罗颢的祖父,而周家好几代算下来,除了自己这个半路不明的,根本就没有女孩出生。忽然,若薇大悟了,“哦……那我这是不是叫承祖先业?”
罗颢:“算吧。”
若薇想一想忽然笑了,真是玄妙啊。
她今天出门其实并不是为了赈灾粮食的事,而是在看夏丛信交给她的有关新的大客户名单时,忽然提醒了若薇心底里一直压着的一个重要人物,所以匆匆忙忙到她的‘财神爷’那里商议未来生意场上的大计去了。
她心中有一个朦朦胧胧的轮廓,还没有完善,也还有诸多无法预测的未来等待慢慢探索,她设想了一个计划,如果事成自然好,如果不成,以她的身份日后恐怕少不了一个通敌卖国的嫌疑,所以这事不能张扬,暂时她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罗颢,或者告诉任何人,就连夏丛信也仅仅相信这是单纯的生意。
所以面对罗颢的询问,她就随便找一个话题搪塞一下,顺便转移话题,却没想到歪打正着的敲到了一段宫廷辛秘,白得了众多的好宝贝,扩充自己在后宫的地盘,让其他人远离自己的视线就更是无心的收获,想一想,如果把那些碍眼的情敌都打发到太池对面的偏僻之地,让她眼不见心不烦才好呢。
罗颢见若薇高兴,脸上也难得漾出少见的笑意,两人各自高兴,各自为对方的高兴而高兴,各自也同样隐瞒今天下午发生属于各自的秘密,亲密和谐共进晚餐,可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早晚而已。
若薇得知罗颢那日‘英雄救美’的事迹已经是好几天之后了。
这有她的疏忽,她很少关注后宫女人们的动向,她很少关注她们之间的流言蜚语,这方面自有简简她们一个小团队帮她留心宫内的点点滴滴。所谓消息,是只要在她仲裁决断的时候能知道事情确切的事件起因、经过、结果就足够了,平日不必大惊小怪事事留神,因为实在无暇□□,教宝贝儿子说话、管理庞大的生意还有她暗中的计划,加上与罗颢的日常共处斗心眼就耗去了她太多的注意力。
而那天下午的那件事,没有人会刻意地跑来告诉皇后发生了什么,皇上随后几天留宿凤鸾宫的举动是个意义分明的信号,不容置疑,旁观的人不会有傻得在这样的关口跳出来搬弄是非,而简简她们,在皇后不问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主动汇报,一是没有立场;二来,事情发都发生了,说出来除了能平白给娘娘心里添堵,还不是于事无补?
可即使如此,若薇还是知道了——安才人受了宠幸却迟迟没有等到皇上下旨晋升,不知道是皇上忘了,还是有人故意作梗刁难。作为安司空的长孙女,家世显赫名门望族的千金之躯,她有理由为自己抱屈的,她有权利为自己遭遇的不公正待遇“申冤”。
用一种诉苦的姿态来到皇后这里寻求公正,或者在另一个意义上来说,应该叫‘力争出头’,或者叫‘不甘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