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人走进屋子的时候,霍齐桁和林纤云已经分别正襟危坐在凳子上。
纸鸢怯怯的瞄了霍齐桁一眼,见他脸色还算平和,并没有什么不虞之色,她就弱弱的喊了声‘世子’,俯首行了个礼。
霍齐桁看她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纸鸢这才挪到自家小姐身边去,不动声色的把自家小姐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见自家小姐并无异样不说,还一脸掩藏不住的喜色,她一直提着的心方才放了下去。
林纤云知道纸鸢肯定为自己担心得不行,遂对着她轻轻的摇了摇头,然后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笑,意思是告诉她不要担心,危机解除,她已经化险为夷。
“纸鸢,你去内室把世子那套礼服拿出来,等会世子走的时候好带回去试穿一下,看看是否合体。”纸鸢点了点头,转身往内室走去。
吩咐完纸鸢,林纤云就准备寻口茶水喝,然后一下又看到那个装着金镶玉步摇的匣子依然敞开着,那支步摇一下就映入她的眼中。
她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连茶水也顾不上喝,抬起眼亮晶晶的看着霍齐桁说到:“齐桁,这枝步摇我真的是太喜欢了,我现在可不可以先试戴一下,过过瘾。”
顿了一下,还生怕他不答应似的,又撒着娇补充了一句,“就一小会,好不好,我保证不会弄坏它的。”
霍齐桁迎着她满带期盼的目光,仿如看到一只在自己面前摇尾乞怜的小狗。他忍俊不禁,哪还能忍心拒绝她,遂亲自动手取出步摇,为她簪于发髻上。
纸鸢正取了礼服出来,看到自家小姐头上的步摇,一下就被惊艳住了,“小姐,你带上这枝步摇好美呀,就像你教我念的那个什么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倾城又倾国,纸鸢,你太夸张了吧!我有那么美嗦!”林纤云尽管知道纸鸢这是溢美之词,心里还是忍不住美滋滋的。
霍齐桁看着自家小娘子乐的眉开眼笑,也忍不住嘴角上翘,“云儿,纸鸢所言极是,云鬓花颜金步摇,步摇美,人也美,而且在步摇的映衬下,人更美!”
“那是,本姑娘可是天生丽质难自弃!”林纤云只要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是典型的说她胖就喘上的典型。
霍齐桁被她那副俏生生的嘚瑟样逗乐,“那请问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姑娘,我现在是不是也可以试试我的礼服了。”
学霸就是学霸,你看人家霍齐桁,虽然不懂什么现代文,然而现学现卖,说出口的话却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没等自家小姐发话,纸鸢就很自觉的把手上端着的礼服托盘放在了霍齐桁的面前。
林纤云一脸不可置信,答非所问到:“你要在这儿试?不是带回去试?”。
霍齐桁一脸理所当然,“对,就在这里试,这样你就可以亲眼看看是否合体,是否需要改动,如果带回府去,一来二去耽搁时间不说,还挺麻烦。”
林纤云:“…………”,所以,言下之意就是非要在这儿试了。
好吧,大哥一切你高兴就好,林纤云也懒得再和他浪费口舌,不过也生恐他一言不合就开脱,忙向着他挑了挑眉,用手指了指内室,言下之意就是里面请便,千万不要当着大家的面随便就宽衣解带,你不懂廉耻为何物,我还要脸面呢。
霍齐桁秒懂她的意思,抿了抿嘴,欲言又止,最后,终究什么话也没有说出口,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林纤云一眼,才作罢。
还真以为他是一个不懂礼义廉耻为何物的人嘛,他可没有当着他人之面宽衣解带的癖好,当然,林纤云在他心中不在他人范畴之内,所以,当作她的面宽衣解带,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制止住欲为自己端托盘的季平,亲自从桌上端起托盘,朝内室走去,很快就更换好衣物走了出来。
三人竟完全看呆了去。盖因霍齐桁平时所穿衣物大多以深色系为主,而他本人气质又偏冷硬和凌厉,所以总给人一种生人勿进,不好相与的感觉。
然而,这次大婚礼服,林纤云全部采用的是浅色系,所以他今天突然换了一种穿衣风格,穿上这么一身浅色系衣物,整个人一下就温润了起来,虽然仍旧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却没有了那种不好相与的生硬和凌厉,更像一个气质温润清冷的翩翩佳公子。
林纤云脑里四个字四个字的成语汹涌而出,什么霞姿月韵,如圭如璋,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不,这些好像都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风姿。似乎用‘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来形容好像更贴切一些。她想,‘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大概说的就是此刻的他吧。
霍齐桁看着林纤云那双满是惊艳的雾眸,然后又想到她第一次看到他的呆滞样,心里是好气又好笑,觉得自家小娘子完全就是个看人颜色的,要是她以后看到一个比他颜色更出众的人,会不会就被别人迷了魂去呢。
他越想越有这个可能,于是,快步走到她的面前,俯下头,在她的樱唇上很是气恼的轻咬一口,然后退开一步,直直的看着她,似笑非笑,不言不语。
至于季平和纸鸢两人看着他的惊艳目光,他则完全视若无睹。
林纤云下意识的摸了摸唇,对他怒目而视,“霍齐桁,你是属狗的吗?怎么动不动就咬人。”
霍齐桁理直气壮到,“云儿,我是在提醒你,美色误己,美色误人,美色误国,要是那天你看到一个比我颜色还要出众的人,是不是就把我完全忘记了?”
林纤云很是无语的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我是那么没有节操的人吗,再说,你要对你自己的容颜充满自信呀!”
霍齐桁不置可否,只是很不屑的轻嗤了一声,“我才不会以色事人呢!”那傲娇得不要不要的表情让林纤云忍不住莞尔。
“齐桁,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一点不假。你看,以前,你虽然皮相出色,奈何有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凌冽之气,加之你那副总是拽的二五八万的面瘫脸,难免让一众小娘子些望而生畏,望而却步。可是现在就太不一样了,你看你穿上这一身,整个人都温润了许多。我敢说,你穿上这一身往望都大街上随便那么一站,对你趋之如骛的小娘子,绝对会从城东排到城西去。”
霍齐桁很是不屑到:“我就是不穿这一身,对我趋之如骛的小娘子也是从城东排到了城西。”
林纤云语塞,好吧,是她忘了,她的错,谁叫人家是一个相貌好、家世好、人品好的三好单身男青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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