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有一种思念,叫做痛
原来春娘在半年前就回到了京城。胭脂的心在她平静的讲述中一点点沉了下去。但她还有更多未知晓的事情。
原来在两年前,春娘就发觉自已的喘症日渐严重,而这种喘症只要遇到风沙便会加重。她的病一直在夏沐风的所在教会医院中治疗,后来毕神父建议她去一个空气较好的地方静养,她怕五儿担心,就只留下寥寥数笔后便不告而别。当时只怕自已突然病故,令关心她的人徒添伤悲,只想找一个地方安静离世。在静养过程中她仍旧没放弃,一路打探妹妹茜纱的消息。近日来喘症发作的愈发频繁,知道自已已经时日不多,但一些新发现的秘密却不得不向五儿吐露,只得转道回京。在夏沐风那儿大概了解了下近两年来发生的事情。
“流昔的事情,李公公已经写信告诉我了。”她淡淡的说道,伸手将胭脂散落的发丝撸到耳后。
“你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让我找不到你?”胭脂的鼻头直发酸,在流昔死的时候,在自已最脆弱的时候,竟然一个亲人也不在身边。
“你必须学会忍受孤独,必须学会独自生活,才能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坚强的活下去。因为我不希望我殷春娘教导出来的弟子是一个软弱的人。”
春娘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胭脂却已经受够了这些冷血无情的教条,“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做一个杀手。”她拨下小指上的戒指递给春娘,“这个黑玉戒指还给你!”
“你直到现在还不明白我们这些活在阴间与阳间的女子存在的意义吗?真令我失望。”春娘的神情看起来有些疲惫,“你这孩子怎么和茜纱一个性子啊,认定了一件事情,就绝不会改变。你知道刚才你抱着琵琶追赶着船只边唱边走的模样,真是与茜纱一模一样啊。那年当她执意要嫁入顾家的时候,我负气离去,她就一边抱着琵琶,一边唱着我俩小时候经常听阿娘唱的杭州民谣追赶着我乘坐的小船。”
二人之间沉默了良久。胭脂望着飘落在春节中的细细柳条,开口问道:“春娘,这两年可有茜纱的消息?”
“她应该早已化为尘土了吧……”春娘闭着眼睛叹了口气“茜纱的性子非常刚烈,顾夫人将她改嫁他人,她必定是万万不会从命的……只是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自欺欺人,报着一丝侥幸的奢望,她可能还活在某个角落,只是一直没来找我。”
“也许她真的另寻到一个心爱之人,从此男耕女织,在另一方天地生活。”不知为何,胭脂心中对春娘这位没见过面的妹妹心中怜悯不已,流昔与她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什么老天爷就没能够给她们安排一个好的结局?
“这是不可能的。”春娘摇头轻叹,“茜纱深爱顾家少爷,若不是因为腹中孩子,只怕在顾家少爷故亡的那日早就自绝随他而去。她的性子我非常了解。”
“故亡?”胭脂深感疑惑,“可我明明记得顾大人说他的父亲是病故。”
“正室妻子毒杀亲夫的丑案,当然要对外人说是‘病故’。”春娘冷笑道,“那姓瓜尔佳的女人因为不满自已夫君对茜纱的宠爱,竟然下毒手毒死了自家相公。”
胭脂小心翼翼的问道:“顾邵威可知道这件事情?”
“也许不知道,兴许知道了也当成不知道吧。”春娘的回答是模棱两可,她掏出帕子擦拭着胭脂脸上的泪痕,“你认为顾邵威是一个怎样的人?”
“怎样的人?”她愣了愣,不知该怎样回答春娘。
“他身为三司之首的大理寺卿大人,掌握了不少机密,多不胜数。当年我之所以训练白芍成为杀手,就是因为受制于他。”春娘看着她低头不语,继续说道:“你一定在怨我为何不将戒指的秘密告诉你,这枚戒指确实关乎着一笔惊人的宝藏,是历朝历代的鬼妓杀手所积累的财富,用于改朝换代顺应天道者所用。”
胭脂深感意外,“改朝换代?顺应天道?”
“你应该知道,斗转星移,时事变迁,任是哪个再鼎盛的朝代都有气数尽亡的一天。而改朝换代时必定会引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所以在鬼妓掌门中便一条不成文的门规,但凡继承掌门之位的人,必须严守宝藏的秘密,并将此门规转述于传人,用于新一任天子开国、顺利接管朝政所用。倘若天子执政不够仁德,门内之人必将其诛之。”
“难道雍正皇帝就是……”胭脂吐了吐舌头,发觉自已把话题扯远了,她重新将戒指戴回小指上,“春娘,你若真的放心将戒指交我保管,我必尽心竭力,不负你所托。只是我依旧不明白,你为何选我做继承人?做为杀手,我不够冷血,无法视人民如草芥,真能堪此大任?”
“这……确实是我出于一已私心罢了。”春娘望着那张酷似妹妹茜纱的脸,目光犹豫着欲言又止。自已时日已经不多,如果说出这桩深埋在心中的疑惑也许将来只会凭添她的伤心。也罢,能够多看她几日也好。
“你回来了,我真的很开心。”胭脂搀扶起老师,兴奋得喋喋不休起来,“我已经好久好久没吃过你给我做的西湖醋鱼啦,还有啊,回到翠轩阁后我要好好修理修理卞嬷嬷,她居然把把我卖了两回!还有还有,我要告诉你阿娜的事情,还有一个奇怪的东瀛女子……她们居然都知道戒指的秘密。”
看着她兴致勃勃的模样,已经没有了刚才离别的悲伤,春娘的微笑有些悲凉。有些秘密,也许应该被永远深埋于黄土之下。
春娘的身体确实大不如前,胭脂一直忧心忡忡。她们没有回到翠轩阁,而是继续住在毕祖父的教会医院中,夏沐风在宫中当差后就会到医院来为春娘亲自把脉、煎药,当然免不了还经常和胭脂打趣、斗嘴,两人似乎又回到了在皇宫中的那段日子,打打闹闹,开开心心的。其实,她与夏沐风在宫内的时候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朝夕相处,因为他当时做为光绪帝的专职御医,而她又是御前行走的女官,自然有许多说话的机会。若是兴致好了,他还会从买些蝈蝈或小女人用的玩意带进宫给她,权当她和自已的小妹初禾一般年龄,也就宠着逗着倒是十分开心。兴许是日久生情吧,不知不觉间他若是少了不见到她噘嘴气哼哼的小样,就感觉心中缺了些什么。八国联军入京这一年间,她竟然就和自已的好友轩翔好上了,自已也不过只能在心中愁叹一声。但并不影响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份,依旧玩笑打闹着,好不开心。连春娘看到他打闹的样子,青白的脸上都情不自禁露出一抹微笑。
这天下午,夏沐风看见她正摇着蒲扇给春娘煎药,走到跟前说道:“你的胆子还真大,居然打晕了予宁格格,冒充她和轩翔拜堂成亲!”
“情非得已啊。”胭脂嘟了嘟嘴,“干嘛提这个?你不早知道了嘛。”
“虽然舒穆禄家没提及此事,但你的通缉告示可贴满了大街小巷了!”他拿出了一张画像,递到她前面。
“啊――!居然把本姑娘画得这么丑!”她叫着跳了起来,“我这里根本没痣,还有,我的下巴哪开叉了?!”
“我看看。”夏沐风抬起了她的下颌仔细看了看,笑道:“确实没痣,而且下巴光滑得很,根本没开叉。”
她左右看了看,还是觉得不像,“所以那些画师全是饭桶,可是你又怎知这画像上通缉的人是我?”
夏沐风道:“因为画像这双眼睛真的很是传神,所以我一看到就认定了是你。”
“谁都有眼睛。”胭脂郁闷坏了,就凭一双眼睛他就判定画像上的人是自已了?她站起来用旁边盆中的水洗了洗手,“我要出去给春娘买些小菜回来,毕祖父的面包与冷肉我们实在吃不习惯。对了――”她转头笑道:“拜堂那日你怎么会想出这么一招金蝉脱壳的办法?”
“还不是轩翔出的鬼主意!”他苦笑着,“太医院的脸都被丢尽了,我娘罚我在父亲遗像前跪了足足一天一夜!”
“为朋友两胁插刀,真是可歌可泣!”她睁大眼睛故作夸张的表情很可爱,夏沐风不禁微微一笑,只听她继续说道:“一会我上街多买几只猪蹄膀,给副院判大人好好补补脚上的蹄子!”
“哎?城中正在通缉你呢!”夏沐风本来想扯着她,没料到她动作这么快,小身板一闪就溜到了楼下,眨眼间不见了人影。
“唉……”他转身无奈的苦笑着,心中泛出一阵酸楚,同时还有一丝疑惑,轩翔怎会喜欢上她这样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他一直以为好友喜欢的是流昔姑娘那家倾城倾国的美人,也怪舒穆禄·予宁倒霉,她这位留过洋的表哥最讨厌含蓄婉约的大家闺秀,说是看到她们心中就犯怵。
胭脂一路上看到她的通缉告示便偷偷的撕了,她可以想象予宁心中的愤恨,要是换了自已也必然会气得七窍生烟,想来予宁和她一样是眼中容不进沙子的人。已经过去已经两个多月,狐狸估计已经坐上海盗般前往英伦。她越想越觉得狐狸不是好人,这做海运的商人,好端端的怎么会和海盗勾结在一起?难不成是一边做海盗,一边做海运生意?正笃自想着,没留意前面突然冲来一个人,肩膀狠狠地撞了下自已,她倒退了几步后捂着吃疼肩膀,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这个冒失鬼。
“姑……姑娘,小的不是故意的。”
那人肩上披着块白汗巾,看起来像是个跑堂的,被她眼中的杀气给吓坏了,连忙跑过作揖赔礼,“小的听说天成号韩家出事了,正准备跑过去看看热闹呢,不小心跑得急了,撞到了姑娘,请姑娘赎罪!”
难道是朝廷还没放过韩家,又寻了了借口抄家?胭脂心中一惊,“什么大事啊,这些年来朝廷抄的那些大家还嫌少吗?”
“不……不是啊。”那跑堂的一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喘着气结结巴巴说道:“我……我听说韩家在发丧呢,韩家向来财大气粗,这丧事办的都快比得上国丧了,哪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能轻易见到的!”
“哦……”她的略略松了口气,放下心来,随口问道:“你知道是韩家哪位长辈过世了?”
“哪是什么长辈,是韩家一位年轻的少爷,还是老佛爷跟前的红人呢!那位洋务钦差大人才刚刚奉旨与某位格格完婚就被外派到英国当驻外使节,没想到船在半路上遇到风暴,翻了,听说同船的人没有一个活着的!哎――!姑娘!”跑堂的小哥话还没说完,那位姑娘就惊慌失措的推开他,转向后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