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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光绪二十三年,春,农历大年初五。
倒春寒使京城仿佛又一次回归到冬日的严寒中,春娘房中的温暖与馨香却像是另一个极乐世界。
《虞美人》的悠扬琴韵由春娘的指下泄出,胭脂听得如痴如醉。她托着小下巴,仔细观察着春娘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散发出如兰花般的优雅气息。
“春娘,为什么你弹出的意境远比我要高远、清澈得多呢?”曲罢,她轻叹道。
今又是春娘教她弹琴与诗词的日子,可是她紧锁着双眉,忧心冲冲。似乎满腹心事。
“花似伊,柳似伊。花柳青青人别离,低头双泪垂。长江西,长江东,两岸鸳鸯两地飞,相逢知几时。”
春娘许久没出声。直到她轻叹般吟颂完欧阳修的《长相思》,才转头看胭脂,问道:“丫头,这首诗可记住了?说一下你理解的意境。”
“花柳青碧的春天,人却要离别了。很凄美,也很绝望。”胭脂回答道。“而且,我十五岁了,春娘你还把我当成小孩子看待。”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终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开满头,休问奴归处。”
春娘的眼光望向了窗外柳条上新吐的嫩芽,她的思绪再次游走。
“严蕊的《卜算子》,春娘你前些天教过我。难道你真的对,李公公他……”胭脂知趣的咽下了想说的话。过去的两年中,她明白了春娘的寂寞,也明白了所有青楼女子的无奈。因为没有人天生卑贱,没有女人自愿进入青楼中的卖笑为生。
水胭脂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初进京城小五儿,三年多来,她的个子猛长了一截,虽然依旧在厨房当烧火的丫头,黄升那个小恶霸在自从差点把自己淹死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但她知道,即使那个恶少再次出现,自己也绝不会再害怕或被动的挨打。相反,她会把他修理得惨兮兮的。
十七岁的水流昔在这三年中成为京城八大胡同里名号最响亮的清倌。春娘则渐渐退隐,直至悄声匿迹。她不再接客,除了那位永远不会吃闭门羹的李公公。
胭脂虽然不太清楚皇宫里的事情,可是她知道,紫禁城里有个叫老佛爷皇太后,身边有个叫李莲英的太监,是老佛爷身边的大红人,据说哄得老佛爷给予他的权力比皇帝还要大。所谓太监,就是不是男人的男人,因为被腌割过。胭脂闹不明白,不是男人,却又有着男人的外表,还被人称这为‘公公’?
就是这样的一位神秘的公公,难道就是偶尔会来翠轩阁找青娘的李莲英公公?他的没有一点架子。每次来到翠轩阁,只是在一边沉默的看着春娘给自己或流昔梳头,大概几盏茶的工夫就离开了。只是,只是春娘和李公公之间经常互换的温柔目光,胭脂感觉此二人的关系并不能用‘君子之交淡如水’来形容。
因为离世俗生活太远,生活在青楼中的胭脂所获取的一切知识都只能来源于春娘。只是有时候很奇怪自己与春娘之间的关系,是主仆?师徒?又或者只是出一个强者对弱者的同情?这三年来,火房的事情很清闲,春娘教授她诗词、书法、舞曲、历史、地理等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将她训练成一位出色的杀手。所以无论刮风下雨都没有停止过对胭脂严厉而苛刻的训练。
而胭脂,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她知道这是唯一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办法。
“在想什么呢?”
流昔为望着炉火出神的胭脂理了理耳边的碎发,“我今天的曲子让护军参领赵大人非常开心,所以他赏了李嬷嬷一大笔银子,我才有机会央求嬷嬷让我们去逛庙会的哦!”
胭脂惊喜的转头用手勾着流昔的脖子,“庙会?!姐,真的吗?从来到京城,我已经想了三年了!”
“当然是真的。”流昔浅浅的笑了,爱怜的擦去妹妹脸上的灰印,“看把你乐得,还像个小孩子一般。”
“是呀,姐姐当初跟我一般大的时候,琴技已经压过了翠轩阁所有人。”胭脂无比羡慕的看着漂亮的流昔,“姐姐,我好羡慕你,你真的好美!他们都说我和你站在一起就是天仙旁边站了个的柴禾妞。”
“他们胡说,我今天就要把我的小妹妹五儿打扮成最美的姑娘。”
流昔不觉间红了眼框,三年前虽然她央求着将胭脂调回翠轩阁,可是春娘一席话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你是愿意她暂时在烧火的丫头,还是一辈做个名声狼籍的清倌?
是的,自己已经步入了风尘,无论卖不卖身都是一样。纵使才情再不输给那些大人家的小姐又能怎样?世人对□□的看法不会有所改变。可是胭脂她……她不能够步自己的后尘!绝不可以!目前差一点就能存够姐妹俩的赎身钱,只等合适的时机向李嬷嬷提出了。她知道可以向春娘求助,以她的脾气肯定也会答应,可是却隐隐的感觉到对不住春娘。胭脂,大概是唯一能陪着春娘说说话的人了,这些年来她的脾气越来越郁郁寡欢,对周围的人也亦发凉薄冷淡。相信她是有自己的因由与苦衷,才不愿意离开这翠轩阁。
“姐,可是我们从翠轩阁出来后是回金陵还是留在京城?我们又做些什么谋生?”胭脂有些担忧的问道。春娘经常对她讲述世道及江湖上的许多故事,所以她明白两手空空的她们要想在这个男权的社会中活下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个我早想到了。五儿”流昔用手轻撑的着下颌,说道:“我们用余下的银子盘下一间铺子,然后像娘一样卖香粉和胭脂,你说好不好?”
“这个建议真好!当年娘亲做的香粉胭脂在金陵可受欢迎了!”胭脂开头还蛮开心的,在说完这句话后突然神情一黯。爹将她俩卖了,肯定是有着说不清的苦衷,这件事是瞒着娘做的,娘知道后会有多伤心?这也是姐妹俩永远不愿意提及的伤痛。
看到妹妹有些失落的心情,流昔岔开了话题:“你说,将来我们的胭脂铺叫什么名字好呢?巧兮?悦明?还是就叫流芳?嗯……”
胭脂凝视着沉思中的流昔。她已经出落成一个很美的女子。柳叶眉下是一双如鹿般温柔的杏眼,睫羽丝丝倒映在眼睑上,似蕴含着无限千言万语,鼻翼下的弯勾将她原本不高的鼻梁衬托得起来清秀脱尘,丰润的嘴唇就像初春粉嫩的花蕊。最主要的是她身上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温婉优雅如仙子般不染世尘的气质,却又是如此的楚楚可怜,惹人怜爱。
“姐姐,你好美哦,我要是男人肯定也会对你动心哦!”胭脂笑嘻嘻的说道,晃着她的手:“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我正好没吃早饭,早饿坏了!”
“我们马上就走。但是在此这前,你一定要答应姐姐的条件,我要把我们家五儿好好打扮打扮。”
天桥菜市口的庙会如往年聚了各地五湖四海的小贩,非同一般集市的热闹。杂耍卖技的,卖糖糕豆汁的,卖西洋镜的,卖金鱼的,演陕西皮影戏的,买花锭布料的,还有放映洋电影的,好多好多说不出名字,稀奇古怪的小玩易。
流昔穿的是一件白色绸缎,边角丝绣青色柳叶纹的琵琶襟外衣,束得极紧的金泥簇碟裙巧妙的勾勒出她柔软的柳腰。梳着□□蝴蝶髻,高高的美人髦露出了饱满而洁白的额头,髻上斜插着一支翠绿的珠花簪越发哄托出一脸的娇羞与柔情。
胭脂则穿着她最喜欢的桃粉色宽袖长衫,袖口锦绣镶滚着若干朵精美的白海棠,长衫带过膝部露出约一尺有余。鱼鳞百褶裙加上了十六条白色的飘带,每条带尾系上了一只小银的银铃,所到之处长袖随风飘摆,步响铃声清脆。众人纷纷回头注目,好一个风姿楚楚的俏佳人!
“姐,你好漂亮,你看大家都在回头看你!”胭脂抚摸着身上华贵柔软的面料子,这是她从来没有穿过的,亦从来不敢奢想的衣服。
“才不是呢,他们看得你。我们家漂亮的小五儿!”流昔衷心的赞美着自己的妹妹,将那头上珠花簪子拨下插到了她头上,小声说道:“我还是最喜欢汉家的发髻,但是在那些大人们不喜欢。所以姐姐今天给你梳了个汗式的望月髻,却忘记预备给你合适的首饰。”
“姐!”胭脂摇了摇头,发髻上垂落的小辫晃来晃,“你说,我们要不要今天直接就回金陵去算了?几年前汴嬷嬷把我们看得可紧呢,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天,等有机会我再回京城来和春娘解释。”
其实胭脂心底一直害怕着某些事情,春娘教会她了不会被人欺负的本事,可是心中却越来越恐慌,越来越没底。只是好歹能够保护姐姐和自己不再受人欺负了。
“五儿。”流昔的声音明悦若清泉:“我已经凑到了咱姐妹俩差不多赎身钱了,何必逃跑呢?我们要大大方方走出翠轩阁,从此堂堂正正的做人。”
胭脂一脸的雀跃,说道:“嗯,真的?还差多少?姐你真厉害!要不我去找春娘借些。”
“不必。”流昔沉吟了一阵,“也不差多少了,大约下月就能凑整齐,交给汴嬷嬷。但你切记不可告诉其他人。”
“姐,我知道的啦。”胭脂有些不满的把像猫一般在姐姐的肩膀上蹭来蹭去。“我已经不是小孩子!”
流昔捏着她的鼻子笑道:“看你,还说自己已经是大人了。把香粉都蹭到我衣服上了。”
夏沐风百无聊赖的抓起一本书摊上的洋文书,随便翻了几页。韩轩松是好友轩翔父亲二姨太所生的弟弟,今天非拉着他一起逛庙会。前些天,自己好容易游说加忽悠轩翔一同来逛庙会,美其名曰体察民情,实则让三少爷好好管教下自己的弟弟。这位三少爷可倒好,连面都不露,直接放了他二人鸽子!
老狐狸!而且还是只披着绵羊皮的老狐狸,狡猾狡猾滴!这些年来,韩轩翔已经不再是那个喜欢跟自己斗气的少年,他那带着淡淡妩媚的温柔笑意中已经有了许多捉摸不透的东西。平时总是眯瞪着眼,一付万事不关已的样子,可关键时候那流露出来的冷静与坚定的杀意却令他不得不刮目相看。而且他的行踪越来越诡秘,只说是家中事物不便吐露,谁不知道他天天穿着朝服在宫内勤奋奔走。只是苦了自己,陪着他那眼睛尽往漂亮姑娘身上瞅的风流弟弟,如芒在背。别人肯定已经将把自己与这登徒子归为一党。
轩强用折扇直指着两位姑娘说道:“夏兄,你看这眼前两这位姑娘可真算是人间极品!总算让小爷不虚此行。看她俩那骚劲儿,保准在床上会更过瘾。”
夏沐风简直想挖个地洞穿下去!这人也太彪悍了,哪有这么公然调戏良家妇女的?这赤\裸\裸的污秽之言使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论为三下滥的流氓恶霸。早听说这四少爷风流,没想到居然这般口无遮拦。
“夏兄不必紧张。轩松我也企非是无礼之人?”
韩轩松凑过脸来诡异一笑。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长得和轩翔一点也不像,炯炯有神的黑眼晴,深深的双眼皮,笑容轻浮,天生了一付放荡不羁目光花花公子皮囊。一看到漂亮姑娘就像苍蝇瞄上了臭鸡蛋,实属天下女子之不幸也!
夏沐风皱了皱眉,韩家怎么出了这么一位少年?只听年少时只生活在京郊的偏屋中,这几年他娘才让韩二老爷扶正当了二姨太,总算有了个名份,从此认祖归宗。就这短短几年时间,韩家四少年那嚣张跋扈的气焰在京城就出了名。据说还经常与那些八旗纨绔子弟在不入流的名伶堆中厮混。
韩轩松是个没眼色的人,把沐风眼中的鄙夷看了成了是对自己的欣赏:“你看,这两位姑娘。衣着如此奢华,卖俏,哪能是正经有人家的女儿?”
好好的女儿家,都让他一句话给玷污了去!夏沐风不禁为被这位四公子在语言上轻薄过的姑娘悲叹,仍不忘打趣着问道:“哦?何以见得?”
称他一声兄台,简直是在对自己的侮辱!夏沐风现在是可免则免。
“你看看那粉衣姑娘头上的珠花簪价格不菲,能配得上这簪子的千金小姐肯定家底殷实,非富即贵,哪能容得到沦落到庙会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呢?”
“哦,照你这么说凡是在街头行走配带贵重首饰的姑娘全都不是正经人家的女儿了?”
这一回夏沐风连语调都含讥带讽,可位在小爷却正乐在兴手上,根本没听出来,他滔滔不绝的继续说道:“你再看,那白袄青衫的姑娘,她手上的四色雀金镯,民间普通百姓如何能买得起的东西?耳上的祖母绿宝石都是皇族或大户人家才能配带的贵重首饰。如果小爷猜得不错,这两位姑娘不是私自跑来庙出游的富家千金,就是夜盗女侠,或者是青楼女子。
“你的坏书看太多了吧,夜盗女侠?我在京城住了这么久都没听说过此等人物。”夏沐风开始发觉这韩轩松有些意思,不会是小时候脑袋让门板夹过吧?当他正准备仔细将两位姑娘的容貌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发现这位四少爷已经大步流星的走到两位姑娘面前,用折扇挑起其中一位的下巴。
他大爷的!这唱得是哪一出!
夏沐风很想揍人,但更想跑路,以免被人当众调戏良家妇女罪被丢入大狱,可这位爷偏偏又是好友韩轩翔同父异母的兄弟,所以只能硬顶着头皮上了。
祖宗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