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春笙被他压在窗格上, 楞了一下, 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某个需要打码的地方就被狠狠刺了进去, 忍不住闷哼一声, 脚趾头都忍不住蜷缩了起来。
“可有不适?”猫爷自己折腾了一会儿也是满头大汗, 强忍着没有深入,咬牙切齿地瞪着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
“废话那么多!”河蚌精被他撩到火起,一把扯开了他的衣襟, 凶狠地咬住了下面青筋暴起的脖颈,留下一排不深不浅的牙印。
王鲲风再也按捺不住, 一只手手指深深扣进他的发丝里, 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深入进去, 确定下面可以容纳了之后,这才解开腰带, 将人趴伏着压在软塌之上……
秋日天色渐渐的短了,夫夫俩在屋子里关起门来厮混了不知道多久, 亲王担心王妃劳累过度, 又强逼着他歇了一觉, 等到王妃醒来的时候, 船舱里已经燃起了灯火。
不过, 似他们这等腐朽的统治阶级,是不必担心睡过了饭点没饭吃的。厨下早就备好了食材,等到王妃醒了,趁着洗漱穿衣的功夫, 厨房就已经备好了一钵菌菇虾仁蔬菜粥,两笼屉的干贝虾仁烧麦,一碟用王妃教的法子做的泡仔姜,一小坛开胃的酸梅饮,也不敢用冰,只是隔着罐子拿冰水凉了一盏茶的功夫献上来,十分的爽口开胃。
说到这饮食养生之法,十个白春笙捆在一起也比不上御膳房出来的这些御厨的。只不过王鲲风将自家河蚌有孕的事情瞒得死死的,连乳母和阿姌都不曾知道,这些皇帝赏赐的御厨,也只是听从王爷的吩咐,说是王妃身子骨弱,不耐寒凉,让他们尽量做些温补的食物送上来。
身子骨十分柔弱的王妃,缠着王爷行了许久的非礼之事,又昏天黑地的睡了一觉,正觉得肚子里十分饥饿呢,正好宵夜送到,便裹着被子坐在榻上,痛痛快快地饱餐了一顿。
王鲲风见他眼角眉梢都是餍足的样子,心里也暗暗欢喜。他早已成年,又是火气正旺的年纪,那方面的需求也十分旺盛,只是因为疼惜他家河蚌,又觉得自己那双长满了虎斑纹皮毛的腿十分骇人,因此寻常做那档子事,每每到了褪下亵裤的时候都觉得羞于见人,总觉得他这样的就是凡间画本子里所说的妖怪,对比着他家河蚌那一身毫无瑕疵的如玉雪肤,更是羞惭异常。
可是,想到今日午后那一遭,猫大爷忍不住耳朵都红了起来,他家河蚌果真是爱屋及乌了,面对他那双骇人的双腿,非但没有惊惧之意,竟还一脸垂涎地恨不得抱着他大腿入睡的样子,看得他哭笑不得,最后只能贡献出一条大腿,让他家河蚌当做抱枕一般地抱着睡了。
凹造型凹得差点扭了他的老腰!
猫大爷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汗,心里不由得庆幸,幸亏自己还年轻力壮,若是再过个一百多年,只怕身子骨便没有这般好的柔韧性,可以让他家河蚌抱着自己的大腿入睡了。
不过,想到他家河蚌仿佛一直很喜欢毛绒绒的小猫崽子,从前在鱼街的时候,自己才刚吃饱肚子呢,就拿了饭菜去喂那些野猫。想来也是真的喜欢自己毛绒绒的双腿,而不是因为同情爱怜什么的故意装作喜欢的吧?
胡思乱想间,省亲的船队便顺流而下,一路到了清河县。
如今的清河县可再不似从前了,出了一个深受当今天子宠爱的郡王,又一战成名,获封亲王爵位,不夸张的说,连带着王大郎从前在鱼街的老宅子附近也变成了黄金地段,多的是本地豪绅一掷千金买了小户人家的破烂宅子,重新推倒了建造大宅,只为在外面吹嘘一句自己乃是当朝平海亲王昔日的近邻,连亲王当年在鱼街收保护费的黑历史,也被舆论美化为“保境安民”的义举了,简直比后世的粉丝滤镜还要夸张!
亲王不在这里就这样了,听说亲王要带着王妃回乡省亲,王妃更是他们的老邻居,鱼街白家食铺和白家酱菜作坊的主人,鱼街的街坊们日日吃着白家食铺的饭食,这回可算是要见到王妃本人了!
其实很多人从前也见过白春笙的,只是,那时候的白春笙还只是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水妖,靠着一个违章搭建的小食铺在鱼街混日子,众人除了觉得这食铺的小老板看着实在俊美之外,倒也不觉得有多稀奇。
可是现在,白春笙摇身一变,成为了连郡守大人也要仰望叩拜的亲王妃!
这就像是隔壁游手好闲的二狗子,突然某天突然变成了腰缠万贯的狗总……甭管人家姓什么吧,总归是个总裁了,说出去连邻居都觉得脸上有光呢。
距离他们靠岸还有好几日呢,清河县就聚集了州府大大小小的官员,鱼街再次被清场封道了,不过,这一次,整条街的街坊们非但没有抱怨,反倒个个与有荣焉喜气洋洋的,张罗着打扫庭院,栽种花木,势必要将鱼街常年弥漫不散的鱼腥味给盖下去!
他们这条街,过几日可是要给亲王和王妃住下的!
等到亲王与王妃回京了,他们家再来亲戚,便可以吹嘘“这里不远处便是当朝平海亲王的宅邸”,简直气场两米八!这牛可以吹三代!
等到王鲲风与白春笙的船队及亲王的仪仗靠岸的那天,清河县码头连带着整条鱼街,已经变成了花的海洋,这时节也没有别的好花,最多的便是各色秋菊,价格也不贵,家家户户都买了些时令的秋菊栽种在房前屋后,连码头都摆了许多菊花,简直就是古代版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看得白春笙嘴角抽搐,十分怀疑老谋子是不是也穿越过来了……
王鲲风也觉得有点懵,作为一只已经开了荤的成年喵,看到这怒放的菊花,总是忍不住想到某个需要打码的部位……他一定是被那只邪恶的河蚌给带坏了!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州府的上下官员都来了,他们自然不好抛下人家各回各家,少不得要去县衙应酬一番,又去了县太爷家的宅子里饮宴,足足忙了两三日,这才终于回到了自己家。
平海郡王在清河也是有自己的府邸的,他还是清河郡王的时候,因为清河县被划为他的封地,便在县里选址建造了一处郡王府,后来晋级成为亲王,这郡王府的规格就不够了,再加上皇城也有御赐的亲王府,这里索性便换了匾额,变成了亲王府的别院,专门有朝廷派来的人负责看管打扫,一切都是现成的,他们住进去当晚,便在后宅的汤泉池子里美美地泡了一个澡。
水性极好的河蚌精,自然抓住机会,在水里美美地撸了半晌猫,夫夫俩将满满一池子水闹腾得只剩下半池子,这才心满意足地擦干净身子回房歇息去了。
第二天,白春笙特意命人准备了上等的宴席,郑重邀请了周婶婶一家、谢篁夫妇外加铺子和作坊的几个管事的携带他们的家眷一起前来赴宴。
周婶婶如今已经是白家食铺的掌柜了,她一个老妇人,倒也没有什么抛头露面的顾虑,靠着做掌柜的积攒的银钱,供着儿子周茂青考取了秀才,女儿周幼青也与今年开春相看好了人家,只等着冬日的好日子出嫁了。
谢篁与曾娘子也过得十分和美,曾娘子给谢篁生了一个冰雪可爱的长女,乐得这螃蟹精连走路都差点横着走了,如今谢篁总管着白春笙在清河的所有买卖,相当于白氏集团的总经理了,也另外买地建造了新宅子,这次来赴宴也带着自己的女儿要给白春笙磕头。他们当初说好的,若是他生了孩儿,无论男女,都要认白春笙为义父的。
谢家长女闺名念恩,曾娘子一定要给女儿起这个名字,便是要让她记住义父对她父母的再造之恩,若是没有白春笙的点拨提拔,谢篁如今还在码头给人扛包,别说娶媳妇了,只怕连养活自己都艰难。而她,也不可能摆脱从前的那些虎狼一般的亲人嫁给谢篁,如今出门,谁不尊称她一声谢家娘子?家里也住着地主们才住得起的大宅子,也请了几个下人,这些,都是白春笙给他们带来的好日子。
谢念恩刚满三岁,走路却已经十分稳当,听了母亲的话,小丫头歪着头看了看坐在上面穿的好像天上神仙的俊美男子,乖乖走过去磕了头,软软地唤了一声“义父”,美得白春笙合不拢嘴,急忙将肉嘟嘟粉嫩嫩的小丫头拉起来,抬手就给她挂上了一个装饰了各色宝石的金项圈,又命人单独拿了一个单子过来,只说是给义女的见面礼,里面都是些皇城才有的绫罗绸缎、精致首饰之类的,还有路上收礼的时候收到的在清河县境内的一个小庄子,约莫一百多亩地,正适合拿来送给这小丫头,今后放到嫁妆里也是极好看的。
曾娘子原本只是想着白春笙和王鲲风两个男子成亲,今后没有子嗣怕外面有人说闲话,索性让自家孩子都认了白春笙做义父,按照现如今的乡俗,没有亲子,义子义女也是可以替他们养老送终的,曾娘子自觉没有什么可以报答白春笙的,便与谢篁想了这么个主意,完全没想到白春笙这个义父出手如此阔绰,她拿着那礼单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还是谢篁想得开,让曾娘子代自家丫头收下了这份厚礼,反正他们一家今后也是跟着白春笙一直干下去的,白春笙对他们一家的好,他记在心里,今后好好帮着他将县里的买卖做好就是了。
白春笙将准备好的礼物一份一份的送出去,连周婶婶家即将出嫁的幼青妹子也得到了两副全套的足金首饰,并六匹内造的绫罗绸缎,算是提前送她的添妆了。
宴席散去后,谢篁和周婶婶单独留了下来,距离上次送账本进京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他们又攒了一批账本等着给白春笙汇报。
白春笙却并不去细看,他如今也不靠着这点小买卖维持生计了,不过,毕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份赖以为生的买卖,又关系到谢周两家的生计,反正也不要他操心什么,便继续做了下来,如今每年也能给他带来几千两银子的纯利,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买卖了,可是,他现在每年能从朝廷拿到八千两俸银,另外还有亲王封地每年几万两银子的捐税,相比之下,清河这边的买卖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如今白家食铺在县里不只是鱼街这家店,其他镇子上也有了分店,因为卖的是白家独一份的小吃,别人家仿造的也没有他们家好吃,因此生意都不错,这也是周婶婶舍不得不做这个掌柜的主要原因,白春笙给她定的规矩非常简单粗暴,也非常诱人,食铺不管开多少分店,每年赚得的利润里面,有一成是属于她的。
因为白春笙做了王妃的缘故,现在白家食铺的生意愈发的好了,十里八乡的但凡赶集,手里有点银子的都想到王妃家开的食铺里吃顿饭,周婶婶这次便提前将中秋节前的利润给结算了一部分,合计一千多两银子。
谢篁也将这些日子的利润交了上来,作坊里的买卖做的比食铺大,出货多,利润也更高一些,合计有三千多两银子。白春笙都收了,连带着账本一起放在一边,转而问起他们在生意上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之类的。
“如今整个州府都知道咱们家铺子是王妃名下的,哪里还有人敢来找咱们麻烦?就是从前那些私底下偷偷仿造作坊酱料方子的作坊,现如今也悄悄地关了门,生怕官府找他们麻烦呐!”周婶婶笑眯眯地说。
“就是!春笙你就放心吧,现在咱们的货船进出码头,都没人敢查呢,他们都说平海亲王率领东征军平定瀚岚之乱的时候,一日便斩杀了数万人头,如今谁敢来找咱们的麻烦?”是男人就没有不向往沙场秋点兵的壮烈场景的,说起镇上那些“平海亲王东征瀚岚”的传奇故事,谢篁简直都快手舞足蹈了。
想当年他们也曾和王鲲风一起在码头讨生活啊,虽然一个扛包一个收保护费,可是,到底也算是一起混过的,现在好兄弟在前线杀敌,保境安民,他们做兄弟的也脸上有光,十分的骄傲!
白春笙被他们说得目瞪口呆,旁边的王鲲风却是听得脸都黑了。
他哪里有民间传说的那般勇猛无敌?刚过去就被那群水妖给俘虏了,还被困在一处荒无人烟的海岛上,若不是他家河蚌亲自去寻他,说不定现在还在那海岛上做野猫呢。
“哈哈哈哈~斩杀数万人头……哈哈哈!”送走周婶婶和螃蟹精,白春笙捂着肚子笑倒在床上。那海中小国瀚岚国,拢共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万人口,他家猫爷又不是杀神,怎么可能把人家一个国家的人都杀了呢?这些说书的也太能编了吧?简直把他家猫爷塑造成了当世白起。
“哼!”猫大爷不高兴地坐在床边,看着抱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河蚌,眉头一挑,将人捞在怀里,狠狠捉住那柔软的红润肆意享用起来。
许是今晚用了些酒水的缘故,今夜的猫大爷尤其热情,将自家河蚌剥干净之后,整个放在柔软的被褥上,仿佛品尝最顶级的河蚌料理一般,从头慢慢品尝到尾,一寸也不肯放过。
河蚌精被这只贪婪的猫妖啃得连连告饶,没想到越是告饶,那吮吸的力道便越是凶狠,终于,小河蚌被猫妖一口吞入口中……
忙忙碌碌好几日,好不容易将周围相熟的都见过了,该送的礼也都送出去了,又请了周幼青过来陪阿姌叙旧,夫夫俩这才腾出空来,去见了被猫大爷藏在黑鱼精庄子上的商秋芦。
商秋芦到底被那剧毒伤了根本,太子暗中搜罗送来的,再加上他夫夫俩从宫中的赏赐中挑出来的各种名贵药材足足养了小半年,还是脸色苍白,行动就要咳嗽两声,这才初秋,他们还穿着薄薄的衫子呢,他就已经穿上了棉夹衣,整个人苍白的好像地狱里逃出来的鬼魂一般。
白春笙看着心里难受,商秋芦见到他们进来,装作不经意地往他们俩身后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也不知道到底是失望还是庆幸。不过,他素来擅长掩藏情绪,只愣神了数秒,便含笑请他们坐下,又告罪说他刚挨过了一场风寒,如今还不能起来与他们见礼。
商秋芦藏在这里,身边伺候的,包括给他看诊开方子的大夫都是王鲲风安排的,他自然知道这家伙如今的情况。虽然体内的毒已经清了,可到底损了五脏六腑,就如同被蚁虫掏空了树干的大树一般,寻常人得了风寒,只需几幅汤药下去便可痊愈,对现在的商秋芦来说,随便一场风寒,就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不过,这家伙实在是命硬,好几次大夫险些救不过来,最后还是被他熬了过来,病歪歪地活得十分坚强。
白春笙一直以为只要替他解了毒就好了,没想到他人是醒过来了,毒也解了,可身子骨也彻底坏了。这种情况仔细想想,其实就和他们那个时空的癌症晚期患者一样,体内的器官已经被癌细胞彻底摧毁,勉强靠着各种名贵药材吊着命,不过是苦熬着等死罢了。
弥漫着一股子散不去的汤药味的屋子里,一时间寂静无声。
良久——
“秋芦,不如、你与我们一同出海去吧?我听爹爹说海外也有许多稀罕药材,万一能治好你这身子呢?”白春笙到底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商秋芦就这么苦熬着等死,不由得苦劝道。
“咳~我如今这样……咳咳!哪里、哪里还能出得海去?”商秋芦苦笑着拿了枕头边的帕子捂着嘴,强忍着喉间的麻痒,勉强压抑住咳意,感激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猫大爷一直留神他们俩说话的神色,见商秋芦眼中只有感激,却再没有从前对他家河蚌那种欲语还休、眷恋爱慕的神色,一时间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该高兴好,还是该同情他好。
他不傻,从太子为了商秋芦与他那位母后闹翻开始,他就知道,他那个太子弟弟,只怕是心里再放不下这小密探了。
只可惜,皇帝想让他死,他便不能再活。
或者说,不能再以“商秋芦”这个身份活在这个世间了。
如今看来,只怕这家伙连换个身份继续活下去也不能够了。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到太子与他再见面的那一天了……
“你……你想不想见见太子殿下?”白春笙也不知道该如何劝他好了,想到太子还在皇城期盼着两人再见的那一天,一时间心痛难忍。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第一个向他伸出援手的,便是眼前这个面色苍白、心细如发的男子,而现在,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亲人,而他,却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他不知道自己能为商秋芦做什么,或许,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让他再与太子殿下见一面吧?
“不必了。”商秋芦无力地靠在堆叠起来的引枕上,笑得风轻云淡,仿佛死亡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知道先皇后已然仙逝,太子殿下,如今在后宫前朝,只怕日子也不好过,就不必拿我这微不足道的小事去烦扰他了……咳!
我是个凡人,寿命本就不长久,又何必令他……”
“你说的这叫什么话?”白春笙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太子对你的心思,我不信你不知道!他为了你,几乎连太子之位都不要了,你若是连最后一面都不肯让他见着,你猜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商秋芦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控制不住情绪,剧烈咳嗽起来,一直守在旁边的大夫立刻几步跑过去,先往他嘴里塞了两颗丸药,又用金针刺了他身上几处穴位,商秋芦一时间连双唇都变得惨白起来,不过,咳嗽倒是止住了。
“主子,这位公子伤了心肺,再咳下去,只怕神仙也难救了。”那大夫不赞同地解释道,他这个病人已经一只脚踏进了阎王殿,如今他所能做的,不过是拉着他另外一只脚,让他能在这阳间多活些时日罢了,这种时候还拿言语来刺激他,是怕他死得不够快?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愉快!一大早跑去给闺女摘花瓣准备做手工作业,所以,你们知道我今天为啥更新迟了一个小时吧?
感谢灌溉的宝宝,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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