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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章唐门少主

唐惟, 年方二十五, 唐门之主唐啸的长子,擅长暗器和机关,为人侠义, 有责任心。容貌中上,胜在一身英气, 外加常年习武,身段很有看点。

看见未来夫君皱着眉头走进来, 宋思甜下意识地往我身后一躲。可惜我的身形也不够壮阔, 不能把她给遮严实了。唐惟站在我身前,一双锐目透过我看着我背后的宋思甜,正当我以为他要出手把她揪出来时, 他却敛去了锐气, 低声道:“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

唐惟显然是有备而来,连宋家还没找上门, 他就先找了过来。我心中一亮, 朝安锦看了看,他朝我微一点头。

果真是安锦带他来的?之前没听过安锦跟唐惟有什么交情,这回却忽然帮人家找老婆,实在不太像安锦的作风。

唐惟这么一说,宋思甜的委屈顿时如滔滔江水奔涌而出。她不肯从我背后出来, 只揪住我的衣裳,好像还有些发抖。“你来做什么?”她这句问话,半是怨忿半是娇嗔, 想必我之前的话对她也的确起了点儿作用,只是一时半会儿还下不来台阶。

“接你回去。”唐惟站在原地,神情挺无奈。“岳父大人和岳母大人很着急。”

这小两口说话,把我隔在中间算怎么回事儿啊?

安锦慢慢走来,把我从窘境中解救了出来。“你们好好聊聊。阿遥,小妹,我们先出去等着。”擦身而过时,安锦对唐惟点了点头:“唐少主,这儿交给你了。”

唐惟目露感激,朝他拱了一道手。

一个时辰之后,唐惟和宋思甜走了出来。宋思甜红着脸,不时地看一眼唐惟,一副柔顺的小媳妇儿样,唐惟眉眼中的阴霾已去,看上去神清气爽。

宋思甜临走时,扭扭捏捏地握了握我的手,叮嘱我们要记得当天早些去吃酒。小妹呆呆地望着两人一前一后地离开,惊诧道:“就这么解决了?”

“夫妻俩吵嘴而已,能有什么大事儿?”我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也挺讶异。原本以为这事儿还得闹闹才能收场,没想到就那么一个时辰,宋思甜被降服了。难不成唐惟这愣头青开了窍,懂得花言巧语哄老婆了?

安锦含笑不语,挺神秘,一直到回家的路上才跟我做了解释。

至于唐惟为什么会跟安锦扯上关系,这还得从唐惟这些日子的繁忙说起。

杞皇陛下将南瑞五公主的棺木藏在了宫里,却担心御卫看守不利被人发现这个秘密,因此暗中请唐门在宫中设计了一间机关重重的偏殿以供放置。因为这次授命非常机密,即使唐门中也鲜有人知,也难怪宋思甜找不到他,而贴身侍卫更不可能轻易透露这样的机密。这么个阴差阳错的,等唐惟忙完回来,便听说自己的未来夫人离家出走了。

安锦多少参与了这次偏殿机关的布置,所以跟唐惟有了些来往,乐得做了这么个顺水人情,替他解决了这个燃眉之急,顺便还点拨了他几句,教他要怎么哄夫人回家。

我极好奇他究竟是怎么个点拨法。安锦把手举到唇边咳了咳。“不可说,不可说。要是说了,下回我自己用的时候会失效。”

我无语,狠狠地掐了他一把。他缩了缩,带了三分委屈道:“阿遥,正如你所说,男人有时其实挺脆弱,很需要夫人的温柔包容和呵护。”说罢,他满怀期待地盯了我一眼,又扶额作无力状:“我忽然觉得自己相当弱,不如咱们回房讨论讨论该怎么个呵护法?”

我朝他温和笑了笑。“既然弱,不如我跟娘说说,让她把之前那药膳的方子给我,我天天给你熬。”

他的脸色青了青,做了个敬谢不敏的动作。

回了安宅,雀儿第一个迎上来,笑得极欢快。

“谁赢了?”我连忙拉住她问。

她向我摊开右手心:“一共打了五回,小黄赢了三回,元宵赢了两回。五局三胜,是小黄赢了,夫人输了五钱银子。”

我扶额,长叹一声,不甘不愿地摸出一块碎银塞到她手里。元宵不争气啊……

自从小黄入驻安宅,这一鸟一犬互看不顺眼,每天必定要较量个几回,大概是争夺地盘。大家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在暗地里设局下注,赌当日的赢家,从现在的局势看,元宵正处于劣势。

安锦在一旁啼笑皆非。“你都押了三回元宵了,回回都输,还押它?”

我沉痛地瞥了他一眼。“元宵向来心高气傲,连我都不站在它这边的话,它一定会气得离家出走。”

安锦嗤笑了一声。“它会有那么聪明?”

“大人,您可千万别小看了元宵。”雀儿在一旁插嘴。“今儿个元宵被小黄啄得头上掉了好几簇毛,奴婢看见它对着池塘照了一下午,最后连饭也不肯吃,躲到角落里呜呜咽咽地叫得可伤心了。”

我听她这么一说,赶紧走进院子找它。一只白毛鹦鹉拍拍翅膀朝我飞来,落到我肩膀上叫了两声:“夫人,夫人!”

自从它到了咱们家,安锦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叫它改了口,从以前的“公主”变成了“夫人”。此刻它扬着头,颇有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得意姿态。

我在它的小脑袋上敲了敲。它侧了侧头躲着,绿豆小眼似乎有些不解。

“元宵比你早来,你就不能让让它,认它做大哥又怎么了?”我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好好说了它一通。“有个这样的家伙做大哥,不是挺风光么?”

安锦从我肩上把小黄接了过去。小黄拍了拍翅膀,正想在安锦手上啄一口,却被他捏住了鸟喙,扑腾了半天也挣扎不出,样子很是狼狈。

我正笑着,眼角余光瞥见一只白色大狗孤独躲在墙边,正朝我们这边瞅着,见我看见它,它犹豫了一下子,没像往常那般飞奔过来。

“元宵!”我朝它招招手。它却退了退,夹着尾巴跑了。

我心中诧异,连忙追了过去,最后在马棚里找到了它。它缩成一团躲在马儿旁边,把头埋在干草堆里,像是不想见人。

我蹲下身,扒拉开干草,把它给扯了出来。

它原本均匀细密的白毛掉了几块,眼睛下面还留了一小道伤,可怜巴巴地瞅着我,眼眶湿润,如泣如诉。打架输了,破了相,再加上被小黄抢去了主人们的关心,重重打击之下,元宵大概终于丧失了自信心。我仿佛看见一只颓丧的白犬,扛着小包袱,背影萧索地在夕阳下慢慢远去……

我替它的伤口上了药,把它抱在怀里安抚了好一阵子,赌咒发誓说绝对不会抛弃它,它这才稍稍缓了过来,伸出舌头在我手臂上舔了舔。

安锦带小黄进来,把它放到了元宵面前。我原以为元宵会愤怒暴起,谁知它根本看也没看一眼,只把头往我怀里蹭。

小黄迟疑地在它身前跳了跳,拿鸟喙轻轻磨了磨元宵的尾巴。

元宵漫不经心地睁开眼,看了它一眼。

这算和解了?

于是安宅在鸟飞狗跳了小半个月之后,终于迎来了一片和谐。到后来,小黄甚至可以停在元宵的脑袋上晒太阳,顺便帮元宵挠挠痒。元宵也终于对这只聒噪的鸟儿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偶尔装模作样地把它扑倒,拿爪子轻轻拨弄两回又放开了。街坊里从此多了一对狼狈为奸的鸟犬,合起伙来把整条街搞了个不得安宁。

我甚感欣慰,被这一对活宝一闹,倒是觉得日子过得挺有滋味,哪怕真没有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安锦听我这么说,虽然脸上带着笑,眼睛里却有些苦涩。

我知道他其实挺想要个孩子。然而自从喝下绝子酒,我们什么方法都想过,依然没有效果。我渐渐已经放弃了这样的希望,开始试着适应两人生活,而对于安锦来说,接受这样的现实显然更艰难些。

宋思甜终于嫁了,嫁得欢天喜地其乐融融,至于心里头的那个小小疙瘩,想必也总有一天会被消失得干干净净。大哥也终于把妙音娶进了门,整天对着媳妇傻乐,看得我们好一阵哆嗦。两门亲事都办得顺顺利利漂漂亮亮,平添了不少喜气。

大哥和妙音举案齐眉琴瑟和鸣,两口子一合计,大哥竟然真从翰林院退了职,准备在燕丰开一家酒楼,由大哥掌厨,妙音做掌柜。等我们知道的时候,两人连地方都找好了,只待布置打理一阵子便可开业。

这下子,娘不乐意了,在家里对妙音冷语相向横竖看不顺眼,时不时刁难。大哥一边要安抚自家娘亲,一边要劝慰自己好容易娶来的媳妇儿,两边谁也得罪不起。妙音虽然生性豁达,却也不是传统恭顺的闺阁女子,经不住娘这般无理取闹似地挑刺,终于忍不住反抗了几次,结果换来更冷淡的对待。

婆媳关系,果然是经久不变的难题。薛妙音没有娘家,只得偶尔拉着我倾诉倾诉,说着说着居然红了眼圈。大哥也烦恼得很,一肚子苦水没处诉,连头发都白了几根。

我琢磨着娘亲彪悍是彪悍了些,却也不是个无理取闹的性子,当初大哥结下这门亲事,她也高兴得四处夸来着,怎么如今突然就不给新媳妇好脸色了呢?

于是我特意找娘一起逛了一回街,旁敲侧击地问明白了缘由。

不问还不知道,原来娘心里对妙音的怨言有那么多。首先,她抱怨妙音不会做家务,女红一塌糊涂不说,成了婚之后还让大哥下厨,一点儿眼力劲儿也没有。其次,妙音太厉害,大哥啥都听媳妇儿的,令她这个做娘亲的十分失落。最后,这媳妇儿居然鼓动着大哥把上好的一份稳定前途给丢了,跑去开酒楼!这简直是罪不可赦。

当然,我听得出她还潜意识地觉得大哥现在是燕丰城里出名的人物了,大把的姑娘都抢着嫁,娶了这个薛妙音倒是便宜她了。

我听得冷汗涔涔,突然觉得自家婆婆十分可亲。

当然,在安家有不少仆人做家务,但一些按惯例应该由媳妇做的女红,我也从来没碰过,至于嘘寒问暖早晚请安,更是很遥远。再加上婆婆只有一个儿子,如今这儿子还为我绝了后――照这么个逻辑,我根本就是安家的大罪人。然而婆婆也就只是待我冷淡了些,从来没有让我做这做那。公公更不用说,对我从来都和蔼可亲,跟自家爹爹一个样儿。

庆幸之余,我好好劝了娘一阵,娘挺固执,怎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向妙音委婉地表达了娘的不满,让她今后注意着些。妙音很聪明,很快心领神会,不仅学着做家务,还时不时在婆婆和大哥面前做柔顺状,两人的关系渐渐地也就缓和了不少。等过些日子,妙音如果能再怀个身孕,娘肯定能把什么不满都给忘了。

我有了安锦,大哥有了妙音,思甜有了唐惟,连元宵头顶上都站了个小黄。在鸳鸯成对飞的气氛烘托下,小妹也终于开始不甘寂寞地主动积极参与到相亲事业中,两家人眼看着就要携手并进共赴美满大家庭的康庄大道。

然而――“然而”和“但是”这两个字,那就像是美好画卷里甩上的一大块墨点,明朗天空中飘来的团团乌云,清澈小溪里头浮起的混泥巴。

杞皇陛下的皇宫中失了火,烧了一座偏殿。而这被烧毁的偏殿,恰恰正是放置南瑞五公主棺木的那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