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修毕
塞雷布斯回到旅店的时候,就见中庭里自家的地毯摊了一地,菲多正热火朝天地与人谈价。
居然这么快就做上了生意。
他走进门,菲多指着他高兴地说:“看,那就是我的主人!”
塞雷布斯的年纪很具有迷惑性,看到他的人都想:竟然这么小,怪不得做生意有些实在。
更能做主的人来了,和菲多砍价的人都转向他,希望能更便宜点儿。按说这时候塞雷布斯应该再稍微让点儿价,生意大概就能成了。
不过塞雷布斯不想一个德拉克马两个德拉克马的跟人磨价,微笑着说:“菲多报的价钱已经很公道了,不能再便宜了。不过想必各位来德尔菲也带的有货物,何不拿出来让他看看?要是他有他中意的,不是我们两边都更加有利润吗?”
菲多有些意外。
这些年他只在普拉托做过事,这次到德尔菲来,塞雷布斯有心在这边设一个据点,想让他做负责人,因此提前让他了解了一段时间地毯生意。但别的生意马库托利斯家不做,他也从未涉及过。塞雷布斯突然让他和别的商人以物易物,他不知道塞雷布斯想要什么。
塞雷布斯拍拍他的肩,离开了。有几位商人真的去取来自己的商品让菲多选,菲多想了想,很谨慎地只挑选了一些在雅典较受欢迎,而且便于运输的商品。
费了好一番口舌将生意谈妥,回到房间,塞雷布斯正在吃东西,看到他回来就笑道:“你换了些什么,菲多?”
菲多把换来的商品展示给他看,说:“你说的太突然了,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只换了些最稳妥的。”
塞雷布斯赞道:“很好。我没想到生意会这么快做起来,原本打算这几天先去集市上看看。以后地毯生意如果有人愿意用货物交换,你就看着换。这些东西是回程运回雅典还是怎样出货,你都计划一下。”
菲多说:“不止地毯,今天还换出去了一小箱猫头鹰币。以这个速度我们带来的东西应该很快就能清完,回程空着走确实很可惜,运上货又是一宗生意。不过今天的生意能做起来是有一个契机的,我去马厩给马儿们刷毛,有一个客人看中了你的格雷,想用一串珍珠手链跟你换。那串手链上有十八颗这么大的珍珠。”他比划了下大小。
塞雷布斯有点意外地说:“格雷不换。那串珍珠品相怎样?”
菲多说:“品相好极了,几乎都是正圆的,光泽也非常好。你记不记得,四年前有一个底比斯用十塔兰特黄金在雅典买走了一条珍珠项链?我见过那条项链,珠子还没有这串手链的三分之二大。”
塞雷布斯问:“他愿意接受金银交易吗?”
菲多摇头道:“我给他开价开到四千德拉克马,他没有同意。他就住在这座旅店里,你可以去看看他的珍珠,如果中意了再跟他谈。我认为那串珍珠就算花两千德拉克马买下来也有赚头。”
塞雷布斯很感兴趣地放下面包,让菲多带他去见那个人。
这次离开雅典,他短时间不会回去,待普拉托在德尔菲扎下根之后他打算继续往远方游历,边经商一边游历。珍珠轻便易携带,价值高昂,又非常受欢迎,正是理想的货物。
这一会儿功夫,尼基亚斯手里有一串极好的珍珠,想换一匹好马的消息已经传开了,好些人牵着马来给他看,连许多不住在这个旅店的人都闻风而来。菲多和塞雷布斯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因为牵马来给他看的人把旅店的门都给堵了。
这些马匹有一些是好马,但都比不上塞雷布斯的格雷。
格雷的来历是有些传奇色彩的,三年前,一名色雷斯马贩子来到雅典,带来了格雷和它的母亲。格雷的母亲是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阿拉伯马,浑身雪白,跑起来仿佛四蹄不需要碰触地面,是乘着风在飞翔。据马贩子所说,是他穿过波斯,一直走到头戴尖帽子的、善于养马斯基泰人的土地上去,用所有财产买来的。
斯基泰人非常宝贵他们的马,他们的马也是世界上最好的马,连波斯皇帝都希望得到他们的马。可是斯基泰人非常富庶,他们的土地盛产黄金和铜,连马具和武器、衣服、器皿都用黄金来装饰,要买他们的马需要花大价钱。166小说
马贩子用所有财产买了一匹马,再也买不起第二匹了,可他实在不甘心,用唯一剩下的一只宝石戒指买通了为斯基泰人国王牧马的奴隶,让母马斯基泰人国王最好的一匹公马配了种,这才离开。
母马怀孕后马贩子不舍得把它卖掉,一直精心地饲养着,直到小马一岁才带出来卖。塞雷布斯原本想连母马和小马一起买,但马贩子不肯卖母马,塞雷布斯怀疑他是想再找一匹好马,来这么一次。
马贩子当时开价很高,一匹小马要了成年好马三倍的价钱,塞雷布斯还是眼也不眨地买了,甚至觉得买的很值。
雅典的骑士级公民家里都有马,他自己跟着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车冠军学马术和驾驭战车时也已经买了马。那匹马对雅典人来说已经算是好马了,速度快力气大,性情沉稳,很能负重,是一匹优良的挽马,但塞雷布斯却不是很满意。他更偏爱热血马。
他前世养过赛马,一眼认出母马和格雷都是极好的阿拉伯马,因此在马贩子为格雷开出高价,在雅典无人问津,还遭到很多嘲笑时毅然买下了它。雅典人偏爱挽马,也就是能拉车的冷血马,觉得格雷这种马华而不实。塞雷布斯买下格雷被认为是看中了它的妈妈漂亮的外形,像女人一样追求外表不注重实际,也遭到了不少嘲笑。
格雷渐渐长大,比它妈妈还出众,跑起来当真是“风入四蹄轻”,才三岁时雅典就没有马能比的上它,人们渐渐承认塞雷布斯确实没有看走眼,格雷确实是好马,但还是不认为格雷值那么高的价钱。不知道这位里奥尼达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还是真正的识马之人。
牵来的马尼基亚斯一匹也没有看上,等人都散去,菲多带着塞雷布斯走到他跟前,说:“尼基亚斯,这就是我的主人塞雷布斯,那匹灰马的主人。”
尼基亚斯直接把珍珠拿出来,递到塞雷布斯跟前,问:“你愿意跟我换了吗?”莹润的珍珠手链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显得愈发晶莹璀璨。
塞雷布斯拿起珍珠看了看,确实如菲多所说,品相非常好,在这个珍珠还不能人工养殖的年代算得上稀世奇珍。
不过再珍贵的东西也不能让他用格雷去换。
塞雷布斯摇摇头,说:“我的马不换。我用钱买的你珍珠行吗?我愿意出四千五百德拉克马。”
四千五百德拉克马能买到六匹好挽马了,但尼基亚斯还是摇头:“不,我只要马。”
塞雷布斯说:“你再拿十串这样的珍珠出来,我也不会用我的马跟你换的。德尔菲不会有人出价比我更高,为什么不拿了钱,遇到别的好马时再买下呢?这样对你来说更有利啊!”
尼基亚斯拿回珍珠,打量了他一番,反问:“我是斯巴达人,不需要金银,只想要一匹好马。我为什么要先把珍珠换成笨重的金银,再用金银买马?珍珠对我来说更方便。”
塞雷布斯一怔,笑了起来,说道:“尼基亚斯,我的马是马贩子从斯基泰人那里贩来的。有几个马贩子会去斯基泰人那里贩马?你如果想等,不知道要等多久。珍珠不像宝石和金银,珍珠时间长了会发黄,越来越不值钱,到时候就算有了好马,你的珍珠也许已经一个德拉马克都没人买了。你现在把它卖给我,把金银带回去,到时候用来买马不是更稳妥吗?”
尼基亚斯低头看了下珍珠,问道:“它会发黄?”
旅店的主人一直在门口看热闹,应该是他的熟人,闻言回答道:“是啊尼基亚斯,如果你想存起来换马的话我劝你还是换成钱存。珍珠很难保存,时间越长越黄,确实会越来越不值钱。”
尼基亚斯动摇了。
塞雷布斯请他到中庭喝酒,讨价还价,最后用四千六百德拉克马买下了那串珍珠。
尼基亚斯动摇了。
塞雷布斯请他到中庭喝酒,讨价还价,最后用四千六百德拉克马买下了那串珍珠。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弄错了马匹价格,所以这一章珍珠价格也要跟着改一下,改完了少了一些字数,我以后会用番外补上,这里就先重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