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离开了同里, 林琳一直以男装示人。五年的时间里从南走到北, 又从北走到西,看大漠孤烟直。赏黄鹤一去不复返。
变卖一些古董器具, 购买大量的粮食和棉布, 送到边关, 送到孤苦无依的人家去。也会换一些散碎银子,给那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
或是找一家信誉好的医馆, 出钱让他们做几天的义诊,林琳在这个世界每做一份好事, 都会写成报告供于佛前, 希望将这些事情变成福报。
以前她也听说过一副对子, ‘有心为善, 虽善不赏。无心为恶, 虽恶不罚。’可若真的是如此,天下谁还会用心去做好事呢。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好人, 她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希望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福报。不论是今生还是来世。不论是自己还是家人。
原著中决定贾探春和亲命运的那场战争终于打起来了。虽然贾探春已经有了人家,但这并不妨碍南安王府再找个世家女出来。夜入皇宫,拿着几百万银票给新帝。只求不让林如海身后凄凉。在国库空虚, 大战僵持之时, 新帝很给力, 直接赏了一私生子给林如海做嗣子。林琳知道后,行礼谢过,便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
一直在这一天, 林琳十七岁这一日又偶遇那对找了她很久的僧道,三人又是一路追打。直将林琳逼到了一处悬崖,看着林琳跳了下去方罢。
林琳龇睚必报的性格,就算是真的打不过,也要咬上人一口的。所以在打斗的过程中,她趁那对神棍不注意之际,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打入了一滴僵尸血。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血是山本一夫友情赠送的。
林琳非常想知道,神仙的身体里有了一滴冤孽血,会是如何的坑爹。
于是在林琳一边往下跳,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那两人时,神棍二人组都有些不明所以。
林琳顺势进了空间,休整了一番后才又穿上软猬甲出去。借着轻功,慢慢落在崖下,正好看到了一幕让人惊叫的场景。
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外国男人,正抱着一只黑熊亲热呢。
泥嘛呀,这外国人口味可真重。
人.兽已经如此的豪放了吗?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爱德华卡伦一手将被他吸光血的黑熊甩到了一边。毫无怜香惜玉一心。
这是英文,林琳又看了一眼一动不动,没有呼吸的黑熊。眯起了眼睛。
低头看了一眼手心,果然多了一颗佛珠。看来,她可能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了。
她对于各种各样的死法厌恶了,但也不能直接省下这一步骤呀。
这年头,消费者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了。
看着对面男人嘴角的血,一动不动的黑熊。还有明显的不带一丝人气的呼吸声。想到这里,林琳便抽出了她那把加持过的银色抻缩剑。
长剑全成,在空中划过银色的亮光。林琳准备用林黛玉这副十七岁的小身板挑战一下面前的吸血鬼。
打不过神棍,还打不过个一看就不如山本一夫那代僵尸的吸血鬼吗?
林琳体内的战意燃烧着!
面前的男人,先是皱眉,然后伸出拇指将嘴边的血抹去。
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竟然该死的性感!
林琳差一点就被这个看脸的世界征服了。
“爱德华,你在哪里?”战局一触即发之时,远处传来了一声呼唤。
被唤着爱德华的男人,吹了声口哨,这让林琳的心沉了沉。
一对二,完胜的把握打了折扣。
就在林琳准备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飞快的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情?”男人看了一眼林琳,问爱德华。
“不知道,突然就出现了。”爱德华正在吃饭,谁知道就从天而降了个女人。
卡莱尔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黑熊和手持武器的东方少女,有些头疼。“这位小姐,你好。我是卡莱尔卡伦,福克斯的合法居民。请问您是怎么到的这里?”
卡莱尔卡伦,福克斯,还合法居民。
得了,她知道自己这是穿到哪里去了。只是怎么就带着这副身体穿越了呢?
“我是林琳,你们可以叫我琳达林,我是穿过时光隧道而来。你们便是那个素食者家族的人?”琳达是林琳的英文名字。
外国人和华人的思想真的是存在很大的偏颇。在华人眼里,或是在华人僵尸眼里,所谓有的素食,应该是喝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鲜血。
而在外国吸血鬼眼里,喝活着的动物鲜血,竟然也可以叫素食。
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毕竟人和动物都是会喘气的,又怎么可能成为‘素食’呢。
自欺欺人吗?
卡莱尔与爱德华对视了一眼,点头道:“你听说过我们?”
“听说过,你们很有名。忘记说了,我是一名时空旅行者。”林琳收起了长剑,将剑放回了空间里。上前一步向面前的两人个男人伸出手。
好小的手。
“你多大了?”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少女,脱口问道。
“十七,你呢。”
“好多个十七岁了。”
“呵呵,不错了。我认识个人,可是过了好多好多年的八岁呢”说起这个,林琳又想到也不知道那个小胖子有没有长大。
小胖子复生可是想要谈恋爱都想疯了。哪像面前的这帮俊美的吸血鬼,到处勾搭小女生呢。
“要去我家坐客吗?就在森林的中心地带。”卡莱尔见此,提出了邀请。
“嗯,荣幸之至。”她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就对他的们的房子很感兴趣呢。有机会自然要好好看一看了。
跟着卡莱尔和爱德华一起回到了卡伦家。林琳当场便愣住了。这座房子建的太有个性了。忒配卡莱尔一家俊男美女了。
只是这房子虽然很漂亮,但是这多面玻璃墙,到是要归谁在擦洗呢?
一通介绍后,林琳便坐在了卡伦家有着大落地窗的客厅里。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东方人长的年轻,林妹妹的这副身体更是东方人中的南方人。所以看起来就更小了。爱丽丝就不只一次问过林琳是不是真的十七岁。
“我可能要留在这里一阵子,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办到身份证明吗?”
“当然,我们一直很需要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帮忙。”卡莱尔对这件事情,可算是纯熟了。人类那么弱小,精神又那么薄弱,想要做些什么手脚非常的方便。
“真的吗?那太好了。”身份的问题解决了,林琳就可以安心留在这里一阵子了。
因为林琳是一个人,看起来又像是未成年。卡莱尔等人虽然不愿意伤害林琳的生命,但又怕林琳会将他们的秘密说出去。于是便邀请林琳住在他们这里。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
林琳无所谓,在哪不是呆呢。找了一间房,抬头无语地看了卡伦一家人一眼。就算是你们不睡觉,但客人却是需要的。为什么客房里也没有床呢。
爱德华抿嘴笑了一下,因为林琳想要表达的情感太强烈了。爱丽丝似是看到了什么,偷偷地笑了一下。
在拥有了床后,林琳第一时间跳了上去。可脑袋刚蹭了蹭枕头,才想起晚饭还没有吃。
卡伦家的人,是不吃东西的,家里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吃的。林琳便将空间中的一碗麻辣烫端了出来。就着炸肉丸吃了起来。
“好吃吗?”爱德华站在她二楼卧室的窗户外,淡淡地问她。
“还不错,味道很棒。要吃吗?”林琳对于吸血鬼的能力已经不好奇了,尤其是当初跟着三只僵尸住在同一栋楼几年以后。
爱德华摇头,“吸血鬼是不吃东西的。”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东西了。他都忘记食物是什么味道了。
林琳这才想起来,吸血鬼和僵尸差不多。于是从空间里拿出那道食物符吊坠,在食物上碰了碰。
“你试试,看看你还不能吃出味道。”若是能,就太好了。若不能,只能怨你信的上帝不办实事了。
爱德华听了林琳的话,接过她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勺子,轻轻地盛了一点汤,长年苍白不变色的脸,瞬间便被进入食道的麻辣酸染成了红色。
“我吃出味道了?”爱德华从窗户钻进来,直接端起碗,往嘴里倒去。
“喂,那是加麻加辣的,你不能这么吃。”可林琳的这句话却是说晚了,爱德华被辣的直在屋里转圈。
林琳没办法,又拿出了一碗八宝粥,碰了食物符递给他。此时,她只希望他慢点吃,别在烫着了。
两人的这番折腾,卡伦家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在知道了林琳可以让他们吃东西后,立即开车去了小镇的超市。
若是让她选择,不能吃美食的长命百岁,她宁愿不要。
仿佛是春天来临一般,卡伦家的人开始热衷逛超市,和小镇上的酒吧快餐店了。贾斯帕更是因为去喝酒被卡莱尔教育过。
而这些改变不过是一个星期而已。所以,在下一个星期一,林琳便和爱德华等人一起去上学了。
“学校里有个女生,上周一一直坐在我身边,她身上的血,让我忍不住想要咬她。所以我换课了。”可能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吃东西,爱德会千年寒冰的性格有点软化,在来的路上,特意提起了一个女生。
会是贝拉吗?
“我的课,是爱丽丝帮我选的。一会是物理。你们的呢?”
爱德华看了一眼爱丽丝,“我跟你一样,事实上,爱丽丝帮你选的课表,其实只是将我的拿过去抄了一遍。”
爱德华听到爱丽丝说,他们竟然在一起了。这让他总是不自觉的去观查和在意身边的这个小女人。
全英文的授课方式,并未让林琳感觉到困难。她只是对外国人的高中如此轻松,感觉到不可思议。
泥妹呀,都不用过黑色六月的吗?
这让万千华夏高考生如何自处?
等到数学课的时候,林琳看到班上的同学都拿出计算机时,眼睛睁的老大。
“你没有准备?我不需要。”爱德华看到林琳的这样,以为林琳没有准备计算器,便将自己的那台计算器递给她。
“...你们美国的高中生,上数学课都要用计算器?考试的时候也让带进去?”
爱德华点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们那里不用吗?”
林琳无语,只能摇头表示。
不过一想到高中生都可以开车上下学了,拿个计算器又算的了什么呢。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爱德华说的女生,很漂亮,又有些冷淡骄傲。
“她是斯旺警官的女儿,伊莎贝拉斯旺。她的血,”爱丽丝顿了一下,“很吸引人。诚如爱德华所说,我们要离她远一些。”
“琳达的味道,是一种阳光草露的感觉。你们有吗?很吸引人,却不会让我有咬食的冲动。”爱丽丝在看到林琳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到。
几人回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感觉。
林琳听了,想到这副身体毕竟是林黛玉的。
不掺假的草木精华呢。
“爱丽丝,你能看到多久以后的事情?”
“有长有短。不一定。”
“噢。”
午餐后,爱德华和林琳一起去上课,在路上爱德华对林琳说他听到不林琳和那个贝拉的心声。
林琳想了想,回答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百个人里也不一定有一个吸血鬼,一百个吸血鬼里了不一定有一个你这样异能的。既然如此,上万个人也不一定有一个你听不到心声的人,以概率来说,是很正常的。”
爱德华一听,感觉却实有道理,便对此事放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咨询大家。
我的学生档案在一个地方(学生档案关系到将来退休),我的户口在另一个地方,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又是其他地方。我养老和医疗也在工作这边。
我曾经一直想过个两三年,就回到老家去。可是养老可以转走,但是只能转走我自己交的那份。医疗就只能从头再来。
如果这些,我都不想放弃,那就只能将户口落在工作的地方。可是我又不想落在这里,感觉好纠结。但无论怎么样选择,我都要先把档案移到户口所在地。然后尽快做出决定,不然医保是交不够15年的。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说什么了。就是觉得吧,想回老家。可是两三年后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会回去。但是我想回呀。我也可以在家那边交一份医保,可若是我真的没有回去那边,又要怎么办呢?
好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