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琳很喜欢太叔村的生活, 虽然贫穷落后, 不过节奏很慢。很适合养老的感觉。
若是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和一块田,那就更好了。
天公作美, 紧张的秋收后, 也没有遇到雨天。铁柱组织人将所有收回来的玉米棒子都放在村委大院那里的晒谷场集中晾晒。
这种活也要计工分的, 不过因为需要用的人不多,通常都轮不到知青。
不过知青院里也还有旁的事, 比如说给院墙角的厕所移便。
没有下水道的厕所,一段时间就需要将土坑里的排便用桶装着送到村里专门放粪便的大坑里。
除此之外, 还要将炉灶里的灰也运送到那个坑里去。
炕里的粪便和草木灰放上一冬天, 再经过发酵去火, 最后在春耕前再掺上一些草木灰最后一桶桶抬到地里......
别人家怎么样, 林琳不知道。不过移便这个活在知青院里, 通常都是男知青干的。
女知青往往没开始干呢,就开始吐了。
林琳三人不干, 男知青那里还罢了。可姚天却是要跟着一道干的。
好在干一回能挺上好些天。可就这一回,姚天也恶心的一两天都吃不下去饭。
若不是这些粪便都是明年的肥料,她都想要来个清理一新了。
哪怕是费些个魔力,她都不带心疼的。
秋收后, 大家伙休息了一两天, 就又将晒干的玉米杆和玉粮根都运到了村里。
之后等到粮食晒好, 就可以脱粒了。
脱粒后,向县里交公粮,然后各家就可以分粮食。
这些还要等上几天, 这一日里外无事,林琳四人便准备去县里逛逛。
可能是经过体力劳动,比刚从城里来的那会有体力了。再加上林琳四人每人不过背个斜挎的军用书包,所以没用多久时间便到了县里。
姚天来过一回,这一次他全程带路领着林琳三人在县里逛。
张悦心里有事,先叫姚天带她们去了邮局。到了邮局,张悦和夏小雪又给家里寄了封信。
林琳与刘大伯一家的关系,可没好到像原主似的,时常会写个信捎回去啥的。看着张悦三人在寄信,林琳便走到窗口买了两板邮票。
买邮票不需要票,也不用开介绍信,只是在往外掏钱的时候,林琳有些小心疼。
真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穷的兜里只剩几块钱。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
买了两板邮票,林琳便随手装到了挎包里。这会儿功夫三人也写好了邮寄地址,并且在林琳的建议下也都买上几个信封和一板邮票。
下次就算是他们不自己来县里,也可以提前写好信封让人帮忙寄一下。
要是正好是知青或是会写字的,那还好说。若不是就麻烦了。
几人寄了信,又买好了邮票等物便出了邮局。
在这年头,尤其是偏远小县城是没有什么商场的。几人顺着县城为数不多的街道很快便来到了供销社。
供销社是个二层楼的建筑,打眼望去,这供销社也算是县里难得的建筑了。
谁让这个时候县里的房子大多都是平房呢。
小县城的供销社能够提供的商品非常有限,而且大多数的东西都要供应票。
除了林琳,其他三人出门时都带了票。再加上手里比林琳宽裕些,挑起东西来倒是极有底气。
“你怎么什么都没买?”在买了两双手套,又买了些零零碎碎东西后,夏小雪抱着自己买的东西问林琳。
林琳很想说没钱,最后只摇头笑了笑。
张悦也抱着一双手套过来,脸上也带了些不太满意的小嫌弃,“这里的东西我都不相中,她能看得上才怪了。”
夏小雪想了想林琳用的那些东西,有的看着就高档,有的看着不起眼,却极精致,一时便附和的点点头,“这里的东西确实不如b市好。”
想到这些天,林琳干活时带的那副手套,夏小雪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手上捧着的粗线手套,比不了呀。
“我外公是个精细人,给我留了不少好东西。”林琳想到黄外公,心里就是一阵汗颜。别看她平时能折腾,可跟这位比,差了可不是一星半点。
之前问过林琳一回林琳外家是干什么,只林琳避而不谈,三人便再没问。
在供销社买了东西,姚天又带着几人去了农贸市场。
供销社是不卖菜的,县里的居民要吃菜,除了自己家种一些外,都需要出去买。
不过毕竟是特殊时期,农贸市场也并不是什么都卖。
又买了些菜干后,林琳手里的钱就没了。
见此情况,林琳对钱的渴望已经到达了顶点。
泥妹呀,黑市在什么地方。她要出售空间里早前打的那两只兔子。
若是还能倒卖些旁的,那就更好了。
买完了东西,姚天提议去县里的饭馆吃一顿。兜里没钱没票的林琳哪有心思去?
再加上林琳也不认为这时候的饭馆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于是在三人都以为林琳不会反对的时候,林琳则出乎他们意料的说道,“我就不去了,我还有点事。那个你们吃完也别等我,我能找到回太叔村的路。”
说完也不等三人反应,扭头就跑了。
三人压根就没想过林琳会没钱,因此三人想的都是林琳干什么去了。
林琳别看是他们里年纪最小的,可却是他们里最有主意的人。三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便也没再好奇林琳,带着渴望跟着姚天去开荤。
旁的不说,大肉包子至少要来他两屉才过瘾。
三人朝着国营饭馆进发,向着大肉使劲。林琳则是离开了那条街后,便在路上东张西望起来。
县城不大,黑市应该也是流动的。想要卖兔子,就要观察路上的行人,有谁看着比较可疑。
然后,在林琳第三次盯上小偷时,彻底对自己看人的眼光绝望了。
用身体里那点啥都不够干的魔力对着第三个被林琳碰上的小偷施了魔法。
在终于知道点黑市的浅薄知识后,林琳丢下那小偷,脚步轻快离开了这个角落。
黑市有个中间商,住在县西边。外号利子李,听说以前家里是放利子的。
所有想买,或是想卖的人都去那里找他。
他黑白两道都有人,就算是真的被人查了出来,这人极仗义,一定不会将买卖双方供出来的。所以大家买卖东西都找他。
林琳顺着那小偷给的线索找到人,一番讨价还价,林琳两只兔子因为是‘新杀’的,又皮毛齐整,连肉带皮也不过卖了三十块钱。
这主要卖的还是兔子皮。
北方的冬天极冷,有件带皮毛的衣服或是鞋就很暖和了。
三十块钱在b市可能不多,可在安阳县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林琳揣着这三十块钱,想了想,又借着书包,拿了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几十年份的人参。
人参可是好东西,哪怕只是几十年,但这会儿的参还都是野参,只这一颗人参,林琳就卖了两百块钱。
林琳去之前是喝了复方汤剂的,样子就是刚刚那小偷。
县城不大,利子李自然认识这小偷。见是这偷销赃,倒也没多问。此时见林琳又拿出一根参来,只笑着对林琳点了点头,便痛快给钱了。
有了这两百多块钱,林琳心里有了点底。便跟利子李沟通了一下,去看了利子李最近手里的货。
发现没有什么是她空间里没有,又是她想要买的,于是林琳便揣着这两百多块钱走了。
黑市有个好处,那就是银货两讫,不问出处,不问来历。回头再见面,也再不提旧事。
所以林琳用着那小偷的身份卖点山货,一点都不担心会穿帮。当然了,就算是穿帮,林琳也不担心她自己就是了。
谁让她那会儿子盯小偷的时候,也是服了复方汤剂呢。
若不是担心生面孔会让利子李有旁的想头,她估计就会顶着某个时空的大叔脸招摇过市了。
手里有了钱,林琳又没什么想买的。看了一眼天色,林琳便往太叔村赶。
不过林琳是没准备直接回太叔村的,而是先去东山那里找个背人的地方进空间。
回了空间,林琳直接脱了身上这套衣服,套上一件宽松的睡衣,便将存货都拿出来一顿胡吃海喝。
这一顿既顺口又省钱,不比去什么国营饭店强?
吃饱喝足,林琳又泡了壶茶,这才又洗了个热水澡,一副没骨头样的瘫在床上一动不动。
六点多,看着时间不早了,林琳这才出了空间。往山下走的时候,却碰到了之前在铁柱家碰到的小孩。
“小孩,你怎么跑这来了?”
这孩子才多大,就往山里跑,回头让野狼叼走就省心了。
太叔陌歪头看林琳,好半晌才想起来林琳是谁。
“...肉。”
肉?林琳眨巴眨巴眼,好半晌才听明白这小孩说的是什么。
想明白后林琳不由好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见这附近只有树梢站了几只麻雀,林琳低头捡了几粒小石子,飞快的向麻雀那个方向打去。
嗖嗖几下,树上就掉下来四只麻雀。
林琳上前捡了,就地挖了个坑。里面放了些山里常见的小树枝和干树叶,然后将麻雀放进去,最后又在麻雀身上铺一层干树叶,随后从身上拿出一包火柴,在坑上面开始小火烧树枝。
差不多二十分钟吧,林琳将坑里坑外的树枝和树叶都烧干净了。
带着糊香的四块黑糊糊的麻雀肉也露了出来。
小心的将麻雀从坑里拿出来,丢给那孩子三只,林琳自己也吃了一只。
小孩手小嘴也小,林琳一只吃完时,他那只才吃一半。站起身找了一块大一些的树叶,将两只烧完只剩下小小一坨的麻雀包起来,放在那小孩的衣兜里。
“走吧,我们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