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不做炮灰一[综] > 179、第 179 章全文阅读

第一百七十九章

“咦什么。孩子的事情, 我还没有想好。回头再说吧。”她咨询过医生, 若是不想要这个孩子,越份越早越不会伤了身体。

之前已经想好了不要这个孩子, 现在又被面前的姑娘说得又动摇了。

本来简洁是想要这几天就将这件事情处理了。可是现在她又有了一丝犹豫。想着左右不差这几天, 她还是再考虑一下比较好。

简洁摇摇头, 有些想笑。真没看出来,这叶可人还真的是块做谈判专家的料子。不过简单的几句话自己就被说动摇了。

有着自己血脉的孩子呀......

林琳一直都知道简洁这个孩子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可是却没有想到这其中还有她的一份功劳。

不过这些事情, 林琳可一点也不关心。

主角是有主角光环的,这个孩子如果简洁最后真的不要了, 那也许可能大概是真的跟她有关系。

现在她的作用也不过是加快了进程, 让简洁不被推在风口浪尖上而已。

现在林琳面前最大的事情便是, 她未来的公公, 欧家的大家长欧老爷子, 竟然在自家的花园里被人开了一枪。

虽然因为当时林琳在场,一把将他拽了一把躲了过去。然后林琳还顺手向着子弹飞过来的方向丢了一只甜点叉子。

没错, 就是那种银质的,小小的,用来吃甜点的叉子。

叉子是坐着波音七四七飞过去的,所以很快众人就听到了一声女人尖利的叫声。

欧家养的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 立时向着声音来源处跑去。就连刚刚一直护着她和欧老爷子的欧海文, 将她们交与其他的保镖, 也连忙向那个方向跑去。

有人想要伤害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欧海文就是平时再有绅士风度,再讲理仪道德, 五美四好,此时也恨不得将人剁了泄愤。

半晌,欧海文一脸阴沉地跟着一群人压着一个穿着黑衣的女人过来时,林琳眯着眼睛看了,然后就控制不住的笑了出来。

林琳那个甜点叉子叉得非常有‘地位’,正好就在左边的那啥上方一点点。

很显目,就像是在那山丘高地上做了一个地标似的。

“你这个贱.人笑什么?”lolita一只手臂垂着放在身侧,另一只手臂狠狠地按在胸口处。她已经知道是这个女人弄伤了她,现在看到林琳笑了,就以为她是在笑自己。

听到这样的话,林琳并不生气,只是拿起桌上的热水杯,以力压力不让lolita反抗地整个倒进那女人的嘴里,笑眯眯地看着lolita烫得脸红嘴肿后,才语气轻柔地说道,“骂人是不对滴,你地老师没有教过你地吗?那我现在可是告诉你了,下次不要这样了,因为我会生气的哦。要不要再来一点,用热水洗洗嘴巴,佛祖才会保佑你呢。”

嘶,众人看着林琳毫不迟疑的动作,再听到她笑眯眯的话,都打了个冷颤,不生气都往人家嘴里灌热水了,若是生气了那还不得生刮了别人。

少爷呀,您到底找了个什么样的未婚妻呀?还有,文少爷的未婚妻不是孕妇吗?为什么只需要轻飘飘的一点力度,就按着文少爷的前女友挣扎不了呢。

噢,想起来了,这还是一位madam,是经常上电视和杂志的谈判专家。

而欧老爷子见此,本来还严肃的脸,此时倒是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本来欧老爷子还挺生气这么个女人竟然还想要暗杀他,可是现在看到这个情形,那份生气倒是降低了不少。

他欧家的媳妇,可不能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呢。

这个儿媳妇,他真的是越看越满意。

倒是欧海文揉了揉太阳穴,心里有些个发毛。

可人好像越来越彪悍了。

“你是要杀我,还是要杀公公呢?你和阿文分手了,不是应该杀他的吗?杀别人能有什么意思呢,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你看就算是你想要杀我,我也不会对你和大局有什么影响。唉,还是那句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一切毕竟都是阿文惹出来的,今天受到的惊吓,我只要阿文算帐就是了。”

欧海文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话是怎么说的,他们早就分手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个女人就是疯子,当初死活追着自己跑,后来自己可有可无的答应和她交往了,可是她还经常对着自己发脾气,最可恶的时候,竟然还拿瓶子砸自己。

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才跟她分手,却没有想到她竟然还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没有想到事情到了最后,自己还要受罚,天理何在呀?

“都是因为你这个贱人,阿文才会跟我分手。还有他,就是因为他,阿文才跟我分手的......”。lolita先是指着林琳骂,然后又转头对着欧老爷子骂。

那神情好像没有他们俩,欧海文就会跟她长相厮守似的。

“你错了,和你分手是我自己的意思。事实上,我们是在认识可人之前就已经分手了。”

“不,不是这样的。阿文你是爱我的。一定是他,是他因为我表哥让才你跟我分手的,一定是他。对不对?”

lolita的表哥就是黑道上有名的mickey哥,为人都坏出了新高度,之前还想着让欧海文跟他合作帮着他洗.钱什么的,不过欧海文拒绝了。

“男人要是变了心,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lolita小姐还是不要给予自己太多的期望为好。”

“可人”欧海文听到林琳这么说,非常无语的叹了口气。

媳妇嘴巴太利,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媳妇是个专业的谈判专家,损起人来不耽误眨眼吃馅饼的。

林琳没好气地瞪了欧海文一眼,然后转头温和地对着一旁的欧老爷子说道,“公公,我扶您回屋里休息一会儿吧,这里就交给阿文吧。我们还是不掺和了,您说是不是呢?”

“哼,你惹出的好事。我们走。”先一句对着欧海文疾言厉色,后一句又对着林琳分外的慈祥。

双重标准,不要不要的。

欧海文摸了摸鼻子,看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这么将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心里别提多委屈了。

一直到那两道身影都进了屋子再也看不见,欧海文才收起脸上的温柔,面无表情地回头看着lolita。

眼中是明晃晃的杀意以及漠视。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lolita犯了他所有的忌讳。

而他的忌讳就是刚刚抛下他,走进屋子里的两个人。

他的养父,他的妻儿。

“公海,喂鱼。”双手插兜,欧海文看了一眼lolita,只轻飘飘地说这四个字,便回了屋子。

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不能再让她活着了,她的存在就是一种威胁。

而他身后的这些欧家保镖们,直接一手掌劈晕了lolita,将人拖走了。

向屋子走去的欧海文,并不后悔这个决定。他不是没有见过血的普通人,他是从小就生长在黑暗中的文少爷。

他重来都不是慈善的人,他不涉黑,却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法律。

这样的女人就算是报警送进了监狱,总会有出来的那一天。

他不放心让她活着。

所以轻飘飘的四字,便决定了这个前女友的命运。

别怪他薄情,只是她早就在他的心理失去了份量。

...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

刚刚冷酷了一把的欧海文,一进屋子就发现客厅里说说笑笑,却把他无视个彻底的两个人,摸了摸鼻子走过去。然后舔着笑脸,对着两人傻笑。

“刚刚公公还在说结婚的事情呢。我妈她们都在加拿大,公公想着咱们的婚礼就在加拿大办。你是什么意思呢?”这事本就不怪欧海文,林琳自然也就没有生气,现在看到他这样,林琳便笑着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我怎么都好。”之前欧海文就问过林琳,她对婚礼的要求,林琳说没要求,让他看着办。

现在听到自家老爹的话,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养父是真心疼爱他的。不说是如珠如宝,也是似如已出的养大。

养父之所以提出要在国外成亲,其实还是因为今天的事情,害怕黑道的人知道后有什么举动吧?

养父名下有好几家银行,那些银行都被他陆续过给了自己,可是这么多年,养父却始终不肯将黑道的势力交给自己,其实就是不希望自己走上他的路。

他明白养父的心意。

今天又因为自己的事情牵连到了养父,所以他就更不愿意驳了养父的心意。

“那好,我前些日子买的那架飞机咱就装饰成婚车,然后开着飞机去加拿大。”

“爹地,这个主意不错。”

林琳笑着点头,心中却贼不平衡的默念了一句,‘土豪金,爆发户。’

......

欧老爷子想要将飞机涂成大红色带金色喜字的想法并没有达成,因为林琳以看到这两种颜色会催发孕吐为由阻止了。

不过也因为林琳孕妇的关系,婚礼很低调。林琳与欧海文在香港简单的拿了结婚证,然后挑了一天不错的日子在香港办了一回答谢宴,请的还都只是林琳在警局的同事,至于欧家那边的‘世交’,因为自古黑白不两立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请。

不过想来也是,新娘这边一片白道的警察。新郎这边一堆黑道的大佬,让两方人马坐在一起喝喜酒?那画面太美,林琳自认她有些承受不来。

于是那些黑道的,和欧家有些交情的,便都由欧老爷子请了。不过宴请的时间却是推到了两人去度蜜月的日子里。

欧老爷子是不会让儿子和儿媳妇接触那些黑道大佬们的,所以才在俩人不在香港的时候宴请,也好有个理由来搪塞那些人。

在林琳宴请完了警局的同事后,小俩口坐着欧家的专机,带着欧老爷子和保镖们去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欧老爷子以叶家没有车不方便为由,做主买了三辆车送叶妈娘仨个,然后又买了一辆超级豪华的房车,带着叶家娘仨以及儿子儿媳妇几位保镖在加拿大好好的玩了一圈。

游玩的途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欧老爷子竟然和叶妈看对眼了。

等到林琳和欧海文准备坐游艇去度蜜月时,这欧老爷就赖在了叶家在温哥华的小二层楼里不走了。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走出去,只是回了趟香港后,又屁颠颠的又回来了。

老爷子追起老姑娘来,那是一点也不比年轻人逊色,今天送花,明天送珠宝,没事还要在叶妈面前念个小情诗什么的。

林琳被囧的常常出戏,别人倒是觉得很浪漫。每每看到叶妈一脸娇羞幸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很感动。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长大了,父母总是最寂寞的。两个老人能够走到一起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烈女怕缠郎,叶妈的三个女儿对于她再嫁就没有一个人反对的。于是在林琳与欧海文再次来到加拿大的时候,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算是办了仪式。

四个小辈都嫌太简陋了,可是两个老人却都不喜欢在他们的好日子里去应酬别人。

回到香港,身体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后,林琳闲来无事便去了警局档案室上班了。

然后在一天去简洁家玩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整部电视剧中,最让林琳恶心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欧海文的爸爸,很可爱的一个小老头。也喜欢叶妈,挺不容易的一个女人。

......

说实话,这一次去云南,真的很累。也许是跟团走的原因吧。

全程一共十天,坐了四次飞机,两次卧铺。

团费一个人几千块,再加上单人房差,还有一些自费项目,其实真的是不便宜。

当初在哈尔滨说好的不是购物团,没有想到到了那里以后跟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光是珠宝店就逛了七家,什么翡翠,黄龙玉的。

第一天和最后一天都没有导游管,仔细一算八天里,一共五个导游领着喝了四回茶,逛了两家精油店,三家银饰店,七家珠宝店,这也没谁了。

听说这五个导游还不是一家旅行社的。

行程里说好的玉龙雪山,从攀爬变成了远望。其中一个导游看到我们没有买珠宝,没有干劲了,都不想领我们逛丽江古城,说是那里没啥意思。

还有就是有天晚上出去逛,然后差点被出租车宰了。明明十块钱的路程,硬是要三十。幸好我们一行四人里有个大叔,不然就真的认宰了。

那个司机可坏了,我们去的时候就花了十块钱,所以回来的时候,还是在那里下的车,上车前还特意问了多少钱,他花十块钱能走,没有想到走到半路又说十块钱不能走,硬是要加钱。

早知道会这样,我还不如报那个几百块钱的购物团了。

对了,吃得也不好。大米好难吃,这个可以理解,可是菜什么的,感觉都不放盐的。

最后一天晚上解散的早,我和团里一个小姑娘出去吃了一顿傣家特色,点了一个香草烤鱼,包烧竹笋,还有一个菠萝饭。菠萝饭真的很好吃,甜甜的,里面只有糯米和菠萝。这顿饭是我这十天吃的最饱的一顿饭了。老板娘很和蔼,并没有因为我们是游客就宰我们,还送了一盘沾酱菜,不过那个菜味道怪怪的,没吃过。

我在东北吃的过桥米线都是用小砂锅装的,而在云南那边竟然是直接用碗端上来的。味道也没有在东北吃的香。

果然是不能去当地吃正宗的特色,因为都没有适应和改良过。

我大姨妈一直很任性,从来没准过。然后这一次到了云南的第二天她也来旅游了。疼的死去活来不说,它竟然还一直不走,整整跟了我七.八天。

这一次云南,那心情真的是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唉,不多说了。在这里衷心建议大家,去云南千万别跟团走。也千万别一个人去那里。

存稿不多了,让蠢作者缓两天,过几天缓过来了,咱们就来章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