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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听了年轻教师的话, 班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示意下, 开始一个一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

林琳看着一个一个小少年站起来一边做着自我介绍,一边为自家集团做着广告, 心里是真的觉得家庭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抓住一切机会不放过。

“帝国集团, 金元。”靠墙坐着的一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生第九个站起来。

一脸冷漠, 又目空一切。简单的六个字,就结束了自己的自我介绍。

比起其他人介绍自己, 介绍家族企业,真的是毫无特色, 又简单的不得了。可是这些人, 却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任何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这么解释。

他应该冷漠, 他应该高傲。

真是什么位置说什么话, 做什么事情吗?若金元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 就他这个性格和说话的语气,就是推销纸抽估计都没人买。

林琳垂下眼, 将头轻轻地转到了窗外。窗外的景色比那些公园还要美上三分。

…果然是整个韩国最好的贵族学校。

因为入学的成绩,再加林琳十三岁的身高,所以林琳坐在靠窗第一排,也是最后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人。

“我是全贤珠。孤儿院走出来的, 你们口中所说的——社会关爱人士, 少女家长。没有父亲的财团要我掌舵, 也没有母亲的股份要我继承。但是这些,我都可以为自己挣来。我只自为我自己代言——我就是豪门。”

林琳的话,很狂, 很霸道。也很震撼人心,但是更多的却是嗤之以鼻。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而不是…哗众取宠?”林琳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但是第一个向林琳发问的竟然是金元。

林琳听了,轻轻笑了一下。“因为,我足够优秀呀。父母可以给你,同样的也可以收回去。只有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属于自己的,那才真的是你的。帝国集团的金会长再婚,又生下了二子,虽然年岁相差很多,但是金会长身体健康,谁又能知道这未来的帝国集团的主人是谁呢?若是天不随人愿,三子,四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琳对于原著中让全贤珠等待,然后又与别人结婚的金元很看不上。既然给不起,当初就不要给人希望。

别管是有什么理由和有多么的不得已,没做到就是没做到。再多的解释都是掩饰。

不等金元或是其他人说什么,林琳又继续说道,“长幼,嫡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毫无用处。纵观古今历史,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本着同校情谊,友情提醒你一下,对于帝国集团,你并没有多少优势,现在...”猖狂自满,是不是有些个早?

“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像是不曾听到林琳的这一番话,金元再次将话题转到了林琳的身上。

林琳挑眉,“ok,言归正转。我认为我能成功,是因为我足够的优秀,至少比在坐的众人要优秀。你们也不用反驳,事实胜于雄辩。我从孤儿院出来,自幼接触的教育除了学校外,便是为了生活和零用钱,做些手工和兼职。以及去书店看书自学。

而在座的众人,在别人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请了最好的家庭老师来学习。在这样的对比强烈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我精通八种外语,汉,英,法,德,俄,日,西班牙以及瑞典语。我会钢琴,古琴,古筝与横萧等乐器。

我精通韩国传统刺绣以及中国刺绣。毛笔书画以及武术。我十二岁带着一份帝国集国奖励的奖学金离开孤儿院,一年的时间,我不但存够上大学的钱,还买下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而我今年才十三岁。

企业管理,这一点是我没有接触到的,但是‘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亲力亲为和无为而治。都是一种管理方法。再一个” 林琳歪头一笑,笑得像一只偷了鸡的狐狸,“有人劳心劳力的管理公司,为我挣钱,也没有什么不好。

言归正转,至于你们呢,除了有钱的父母,有背景的祖父辈,又有什么能拿来和我比。华夏有句古语‘王候将相宁有种呼’,华夏还有一句谚语‘莫欺少年穷’。拿着祖辈积累的财富,与别人比较,也不算是什么本事。创业难,守业更难。我能为自己和后代子孙创业一份家业,而你们,有自信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吗?

在你们骄傲的时候,还是想想你们是因为什么骄傲吧。披着别人送的外衣,也值得?若有不服气的,随时欢迎来战。”林琳扬起小下巴,笑得好不张扬,“专.治.各.种.不.服。”

她就拿几百岁的年纪和阅历欺负面前这些小娃娃了,谁又能拿她怎么地?到头来,在世人的眼里,还不是她被挑衅?

“我不相信,财团所积累的财富,又岂是你这种社会关爱人士比的上的。”这一句话,是一个女同学用德语问出来的。

林琳同样用德语回她了一句,“财富是靠时间来积累,一夜至富,那是爆发户。当然爆发户与贵族的区别还是在时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诗书,而第六代才算是真正的贵族。”

“你会的再多,可你仍就是个穷人。”一句西班牙语响起。

“通过各种手段积累财富,然后购买股份。是一条渠道。通过掌握的数种外语,进入外交界。也是一种成功的渠道。当然,也可以抓紧时机在大财团重整的时候,加大市面散股的购买力度。当然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言下之意,自然还有一些非法的手段在里面。

“飞上枝头,嫁入豪门?”英语。好多心思复杂的寒门女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林琳摇头,“不,那不是我的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不适合她。

…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事,她倒是还能提起几分兴趣。嫁入豪门,然后…成为黑寡妇?

“为什么?”汉语。

听到这句为什么,林琳就笑了。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她,“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自家的产业后,再没有任何让人感觉到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配不上我。哎呀,怎么说起这个了,人家还小呢。”

众人:“……”。刚才的霸道御姐范和现在的娇羞邻家小妹,让众人有些个适应不了。

不过回答了这个问题后,林琳就回到座位上去了。其他人就是想要再问上一些,林琳也没有给她们机会。

她今天能骄傲的站在这里,还都是因为不停的穿越带来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却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如果过目不忘记的记忆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一下就好了。

只记住那些知识,忘记那些…人和事。

......

因为林琳的霸气宣言,林琳成了整个高一的名星人物。再加上林琳这一年所积累的知名度,倒是让这些贵族小孩们都关注起她来。

倒是有几个女生因为林琳过于狂傲霸气跩,想要收拾林琳一番,可是林琳的武术也不是白练的。

几次之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武力镇压不了人家后,人家考试还能拿第一,学校的各项运动也都不是盖的。

她们最不喜欢的马术课,人家骑上马都能飞快的跑起来,最可恨的是那上马下马的姿态,潇洒极了。

渐渐地,林琳真向她当初开学时说的那样,专治各种不服。

而身边也渐渐笼络了一批对她臣服的继承者们。

毕竟强者,在哪里都会受到崇拜和追随。

“全贤珠,为什么不去?”金元在周日的一大早就堵上了林琳的家门。

林琳打了个哈欠,满不在乎的说道,“为什么要去?”

周五的时候,金元脑子发抽地约林琳周六去看电影,林琳理都没理他,转身就走了。哪想到金元竟然会在今天找上门来。

“金元哥,人家忙着呢。难道你就不忙吗?”现在是高三了,林琳一边忙着高考,一边忙着挣钱。

前两天,卖了几只不太看好的股票,买了两个楼盘。哪有功夫理这人呢。

金元眼睛一眯,“你瞧不起我?”

金元很早就注意到了林琳。在她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从父亲的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的存在。

十五岁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小,是班上个子最矮的女生。不过,年纪也是最小的。

她霸气直白的宣言,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他是羡慕她的。

她的张扬肆意,她的自由自在。

她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零花钱,也开始进行投资。

他可以支配的零花钱,自然比林琳那点奖学金和奖金要多得多。

而收获自然也是高于林琳数倍。

按着林琳幼稚的收购办法,他竟然真的在两年间收购了不少的散股。

今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给出他帝国8%股份,再加上这两年他收集的在市面上的散股,相信不出两年,他就会拥有10%股份,到了那个时候,帝国的继承权就真的在他的手上了。

“你不知道吗?为了保证个人隐私安全,我觉得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你爸爸一直在派人跟踪你,你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吧。”

林琳只要想到金会长做的这些事情,林琳就反感。跟个变态似的。不但派人跟踪调查自己的儿子,还要对自己的秘书兼得力下属这么做,这就已经不是变态可以形容的了。

金元听了林琳的话,也想起来了两人第一次在校外偶遇时,被林琳打掉下巴的男人。

当时气愤,懊恼,委屈,不敢自信等等的情绪一一在金元的脑中浮细。可是到了今天,脑子中就只有面前的女孩凶悍地一脚将人踢出去的样子。

那么强悍,那么闪亮。

他一直记得,她的话,‘别人给的,总会有收回去的一天。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他也记得,她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家业后,再没有一点让她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就配不上她。’

他不想承认那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