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荒野直播 > 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阔叶林地【来起点订阅么】全文阅读

贾珑的荒野珑之身,一直被当成是战斗力一般的人物,哪怕已经名列到了高手榜第三名,可在包括直播间大部分粉丝在内的民众眼里,她的象征意义还是大于实际意义。

更多的层面上,她被当成是明星,名人,而非是战斗力不错的一个高手。

可现如今,贾珑在用她手中的古剑缴获自敌军手中的工艺品古剑,来彰显自己的存在。

而且用的剑招方式,类似那位瞬间名列超级高手榜第三的老道,说是对前辈致敬也好,宣告自己的存在也罢,总之,这一剑……

电光火石!

如老道当日一剑斩死红眼马鹿的动作,如出一辙。

噗。

血光浮现。

“咴”

马鹿在凄惨的嚎叫声中,轰然倒地。

红眼动物独特的腥臭血味,顺着雨势被快速冲刷而下,很快就把地面濡湿了一片。

只见它的头颅左侧方位,有一道锋利事物斩入,留下的深深伤口,这伤口一剑斩进其头颅,将头盖骨斩裂,脑浆都流了点出来。

哪怕是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红眼动物,这种伤势也不可能活得下去了。

这匹红眼马鹿确实是红眼动物没错,可在雨中大流血的抽搐样子,还是让人感觉有点残忍。

贾珑保持着一剑切斩的姿势,胸膛急促起伏着。

锵。

维持动作五六个呼吸,她这才把剑锋抵在地面上,支撑着让自己好好喘气呼吸。

“好累,果然红眼动物的骨骼经过了强化后,可谓坚硬无比,这一剑差点没斩进去。”

大型动物头盖骨,本就极其坚硬,红眼马鹿经过病毒加强,骨骼比寻常马鹿更坚硬一倍以上,这就导致方才贾珑一剑削过去,差点无法斩裂其头盖骨。

不过这些细节,全是剑道高手才能理解的,起码就表面的形象看,贾珑这一剑真如天外飞仙,电光火石之间,可谓是气势恢宏,从门外汉角度看,比之前天的老道一剑,也感觉不太差什么了。

“卧槽!?”

“真的假的?!”

“小萌珑用剑也这么溜的吗?”

“上次跟那些红眼人士兵打的时候,好像还没有这么牛啊。”

“一剑把马鹿都斩死了。”

“这还是我们的萌珑珑吗?高手珑了吧。”

“唉,孩子终究是长大了啊,以前那个跑两步路都会喘的小胖妞,只能去重播里看到了。”

大家伙一个个发送惊叹弹幕。

纵然有昨天贾珑在山林遭遇摩托小队时,那一剑的惊艳为伏笔,可今日这一剑,仍旧令人眼前一亮。

只是贾珑斩完这一剑,无人机也没去拍摄马鹿伤口,毕竟太血腥了。

“走吧,唉,希望死去的红眼动物留在这里,不会感染其他红眼动物。毛毛,我们继续行动。”

贾珑望望脚边的硕大马鹿,它已经断了呼吸,于是摇头间,放弃继续再观望的,领着跃跃欲试的毛毛往前走去。

红眼动物的感染方式,其实非常危险。

早在半年前的神农架,贾珑就于树屋上亲眼目睹,大片的动物吞噬、大啖着死去的红眼动物血肉,虽然之后似乎并没看见几次类似的情况,但那时的景象,却让她明白,红眼动物若死亡,被其他普通动物食用血肉,就可能导致动物们被病毒感染。

事实上,之后无论是非洲行,还是在南大洲之行前段部分,贾珑打死了红眼动物以后,都会尽量的处理一下尸体,再不济也会交待一下,让旁人代为处理。

为的,就是尽量不让红眼病毒扩散。

但南大洲之行中后期,就不行了。

因为红眼动物太多太多,战事也变得越来越焦灼,特别是杀死的大型动物,想埋的话,还得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挖坑,本来就拘泥时间的她,压根不可能去做。

于是乎,她也只能改变方针。

如这马鹿一般,弃之于地,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大概用不了多久,丛林里就会出现大量的食肉动物,开始进行红眼马鹿的欢乐聚餐吧。

就是不知,介时是否会有动物因为吞食了它的血肉,而转变为红眼动物。

想必还是有的。

“唉……”

贾珑带着毛毛走着,不免又叹了口气,感觉淅淅沥沥的雨滴更为讨人厌起来。

“你们说,与新世国,或者说红眼病毒的战斗,什么时候才会是个头呢?”

她突然询问起观众来。

刚才惊艳的一剑,虽然也符合贾珑的预期,但因为想到了红眼动物的事情,搞得她反而有些不太开心。

闷闷不乐也传递给了观众们,人们很快就理解她为什么不开心了。

兽道前方的道路,仍掩藏于雨幕之中,蜿蜿蜒蜒的道路,就像里面隐藏着魔鬼,让人望而生畏。

伴随贾珑的问题,大家伙也像是感受到了她的心情,觉得闷闷不乐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本来觉得,打赢新世国就到头了,但昨天我发现我家楼下就有红眼老鼠跑过去,让我觉得没头。”

“估计难了,专家们都说了,红眼病毒好像已经进入地球生物的基因循环里去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哪可能消灭。”

“唉,上次我还听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讲,红眼病毒是不可能消灭的了,就看人类什么时候完全变成红眼动物就是了。”

“555,这么一想,感觉好悲哀啊。”

弹幕上说出的言辞,全是一片的悲观。

贾珑看了几条弹幕,顿时感觉自己的胸口更堵的慌。

有些事情,变成了完全不可能完成的绝望之后,是极其消磨人的意志力的,起码贾珑当下就是如此,只觉自己的努力,很可能是一点回报都不可能看到。

好在也不知是否这条兽道除了那匹马鹿没其他红眼动物存在,贾珑又走了大约有个一百多米后,就见眼前一片豁然开朗。

狭窄且处处都是荆棘的兽道渡过,眼前是一片阔叶林。

这片林木倒并非是贾珑先前认为的松树林,而是主要由樟科植被,以及山茶科植被为主的林木,树木高大,这就导致了底部层的林叶并不太茂密,容易通行。

更重要的是,有这么高大的树木遮挡,暴雨都难以淋下来,踱步其中,甚至可以经常性找些雨量不大的地方休息一下。

“总算到了阔叶林地,接下去的路好走多了。”

贾珑看看兽道,虽然在阔叶林地兽道痕迹变得不明显,但还是存在的。不过她拿起导航仪来观察过后,决定不跟随兽道走,因为再跟着走下去,就南辕北辙了。

“这里是典型的常绿阔叶林地,高大的树木成片生长,在这些树木底部,一般都不会有太高大的中矮植被生长,或者只是一些灌木,这对比我们先前走过的地形,可以说是较容易通行的地方了,我只希望接下去的地段,全是这样的阔叶林就好了。”

贾珑热切希望未来的地势也有这么好徒步。

耳边的雨势犹在,只是声音从直接落到头上,变成落到高处,砸落于树叶之间,啪嗒啪嗒直响。

“在阴森森的高大树林里行走,有点吓人呀,东西都看不清,还有冷风吹着,环境太恐怖了。”

做为啥地形都走过的人,贾珑这位老荒野,居然说出担惊受怕的言语。

还真是这样,她的表情有点受到惊吓的小兔子似的,左看右看。

明明只是刚刚午后的雨天,但因为阴天,树林又遮天蔽日的,搞得非常阴暗。

她既怕灵异事件,又怕红眼动物,更怕哪个红眼人躲黑暗角落冲出来,或者对自己打黑枪。

那真的很吓人的。

其实贾珑一直就不是胆量超级大的那种人,好多次在荒野过夜的时候,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吓她一跳。

突然,草丛里一阵窜动声,吓的贾珑一个激灵。

“哇,狗狗!”

倒是小毛毛,一点都不害怕,或者说,它压根不知害怕为何物,发现这一动静后,连跑带跳的冲过去。

没多久,灌木丛里一阵鸡飞狗跳,叨着挣扎中黄色小狐狸模样的毛毛,又重新出现在大家眼前。

“耙耙,狗狗。”

毛毛邀功似的,向贾珑炫耀它叨来与自己近乎一般大的毛绒绒大狐狸。

“呃……这不是红眼动物,毛毛别欺负人家,放回去。”

贾珑呆了一呆,然后发现毛毛叨来的黄色狐狸,并非是红眼睛的,于是皱眉嘱咐一声。

毛毛嗷嗷回应,悻悻然的松嘴,然后黄色狐狸就像是斗败的公鸡,瞬间逃窜进了丛林深处,飞一般消失身形。

“耙耙怕怕,毛毛咬!”

毛毛说出的话,让贾珑又是一呆,接着她本想骂人的话语,被憋回肚子里去。

“原来是因为这个,毛毛,爸爸其实并不怕,你以后别欺负正常动物,知道吗?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会保护爸爸,真懂事。”

“嗯,毛毛懂系,毛毛不欺估,鸡道。”

毛毛得到了认同,嘻嘻笑着。

看着这小家伙,贾珑意识到,其实自己没什么好怕的,因为自己有队友呀。

虽然小毛毛只是一只毛孩子,可它也是贾珑足以信赖的好伙伴,同时还是精神依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