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芳姨娘到孟晚秋房中,没想到待遇却比沈文韬那里好上了十万八千里。
孟晚秋认认真真考虑起她的将来生活起居,“住么?把旁边一间厢房收拾出来,离书房也近,正好。可是月钱么?这府里也没有姨娘,就照着沈殷殷那么给吧,丫头么。。。”
按理说孟晚秋是不喜欢有人伺候的,就算丁姑姑和李秋杏在身边,她也从来没把她们当成过下人。但是芳姨娘是请来给沈文韬生孩子的,按古人的规矩是要人伺候的。
想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听说萧大世子不喜欢身边有女人伺候,那就让白蕊和琥珀回来伺候你吧。”
芳姨娘磕头谢恩,偷偷打量孟晚秋,没想到这孟氏倒也是个心机深的,竟然一点儿不介意,还能平常地安排起她的衣食起居,这天下只怕没有几个女人能有这样的容忍力。
孟晚秋吩咐完了,还叫院儿里头做杂活的都来帮着芳姨娘搬家,她神经粗大,只说,“你有什么缺的少的,自己去找二狗要,以后你们也是一张床睡觉的,家里的钱也是他在管,跟他说比跟我说有用。”
这是结结实实地打算当一回甩手掌柜啊。
但是芳姨娘走后,丁姑姑嘴巴翘得都能挂一个茶壶了,“帮主为什么要弄一个女人回来,别人谁不是千防万防防着男人沾花惹草,又或者是有了身子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弄一个信得过的女人放在男人房里,你倒好,专找一个狐媚子来勾人。”
“你懂个什么?”孟晚秋实在受不了她的碎碎念“听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女的有孕,就会把陪嫁的丫头送到男人房中填房,你会把秋杏送过去吗?”
李秋杏在一旁听着,十分地不屑,“那怎么可能?”
丁姑姑却在一边不说话了,沉默得像一只羔羊。
“卧槽,你不会吧?你疯了?”
“帮主,总会要有人分宠的,与其是那些不知根底,不如咱们自己人,不管怎么说也是个依靠不是?”
“娘,我住不来这大宅院的。”李秋杏本来以为她是来吃吃喝喝顺便陪帮主的,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她老娘丧心病狂到这个份儿上。
“帮主。”丁姑姑说着“噗通”一下又跪了,“是老奴对不住你,当时若不是老奴贪那两个银钱,你也不至于嫁与沈府来,如今老奴把秋杏放在您身边,虽不能弥补,总能让老奴心里好受些。”
丁姑姑说着自己把自己都感动了,孟晚秋只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姑姑,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沈府里长呆。”
“嗯?”丁姑姑盯着她,难得看了她有几分认真。
“我肯定是要回匪帮的,只是咱们既然拿了沈府的银子,沈大人也不是个坏人,咱们不能做哪些狼心狗肺的人。既受了这恩惠,我想把沈文韬的病治好,再给他留个后,这样,我走也能走得安心些。”这才是她不拿出和离书和让芳姨娘进门的理由。
“那芳姨娘是自愿给沈文韬生孩子的,不是我逼迫,两厢情愿,岂不是很好?”
“可是帮主,你当真要离开沈家吗?离开了又该去哪里?”
“当然是走江湖啊,然后再找一个行侠仗义的男子,一刀一剑,遇神杀神,遇鬼杀鬼,路见不平,拔刀一声吼。”她脚上不方便,只能手上比划一下,“到时候,什么恒山师太、泰山老道,只要听到我孟大侠的名字,那就是闻风丧胆、抱头鼠窜。。。”
“可是帮主。。。”
“你给我闭嘴,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逐渐到了五月时节,院子中的树叶长得枝繁叶茂,天气也逐渐变得多变起来,方才还是晴朗朗的天,芳姨娘搬家搬倒一半,便是“轰隆隆”的一场雷雨。
沈文韬依旧在书房里看着书,黎叔给他关了门窗,又替他掌了灯,雨水顺着屋脊梁连成一条线,“哗啦啦”地滴在地上,汇成河。
一个院子不过十来间房,三个人就这样同一个屋檐下,又互不干扰地住着。
沈殷殷自那日后,成天便越发魂不守舍起来,那本女诫她当成价值连城的宝贝一般,时时翻开来看两眼,又妥帖放好。
萧沉的字写得可真好,每一条注释又明确,比先生讲的枯燥无味的确好了太多了。
红珠时常劝,“小姐,你早晚是要嫁到天家的,还是早早断了那个念想吧,若我说,萧沉不过是一个偏远藩地的世子,齐王可是正经的龙子,小姐何苦舍了明珠偏想顽石呢?”
“萧沉哥哥他。。。不是顽石。”她从来逆来顺受,只有遇到萧沉的事情的时,才会争辩几句。“他的胸襟抱负从来也不弱于齐王,只是。。。没有机会施展罢了。”
红珠是在小的时候被沈大人捡回府的,跟在沈殷殷身边已经十多年了,自家小姐是个什么脾气她比谁都清楚,也不和她争辩,只道“还好他就要走了,若是再多住些日子,只怕小姐的魂儿都要被他勾走了。”
“他要走了?”沈殷殷忽然抬起头看向红珠,那目光震惊异常莫名一股失落,他还有他的郑国,又不是小时候了,怎么能在府上长住?
她还没来得及跟他多说几句话,他就要走了,可是又有什么好说的呢?往后天南地北,遥隔山海,各自苟活罢了。
“红珠,有时候我真羡慕嫂嫂,她好像什么都可以不顾及,什么都可以不害怕一样。”她神色黯然道。
“唉。”红珠摇头晃脑感叹,情之一字,旁人爱莫能助。
“黎叔。”书房内,沈文韬也想起萧沉要离京的事,停笔唤了一声,“过两日萧沉便要离开沈府了,我让你去买的上京特产可买了?”
这话问出去许久也没人回答,这院子里的下人不少,但他晚间都只让黎叔一人近身伺候的,从前黎叔从不离他左右的,今日这是去了何处?
摸了摸手边的茶水似乎也凉了,这许久了,黎叔竟也没来给他续茶。
“黎叔。”他又喊了一声。
“少爷。”一双纤纤玉手托着茶杯放在沈文韬旁边,脸上挂起讨好的笑。
“怎么是你?”沈文韬有些不快地看了她一眼,“黎叔呢?”
芳姨娘晚上特地换了轻薄的衣衫,露出里头若有若无的肌肤,把长发披下,脸上施了粉,比白日的小家雀模样,又添了几分美艳,“黎叔今日身子有些不好,奴婢伺候少爷也是一样的。”
“哦。”沈文韬并未往心里去,端了茶水喝了一口,只觉得茶水不如往常泡得有味,但也没说什么,只问“黎叔生了什么病了?严重么?找大夫看了么?”
芳姨娘今天穿得如此艳丽,可他对黎叔的关注明显比她多,她愣了愣,“不是什么大病,就是下午淋了雨,得了风寒,吃了药,晚上发发汗就好。”
“哦。”他搁了茶,“那你过去一点,在这挡了我的亮了。”
“。。。”都说三少爷色,她都穿成这样了,难不成是她魅力不够?
“还愣着干什么?站过去啊。”
“啊?哦。”接下来,芳姨娘就在沈文韬身边站了一个晚上,这是一个难伺候,又极挑剔的人,茶水必要七分烫的,墨是不能干的,人是不能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的。
可怜芳姨娘穿得如此清凉,却在旁边当了个木头桩子一样的背景。
“阿嚏。”恰逢晚上下了雨,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沈文韬抬头看了一眼芳姨娘,“冷吗?”他问。
芳姨娘在旁边站了这么久,他终于关心了她一句,都快把她激动哭了,“有一点,少爷。”
“冷你为什么还要穿那么少?很好看吗?”
“。。。”芳姨娘彻底石化了。
“我瞧着也不好看啊。”他末了又补上一句,直如一把刀子般,狠狠往她心窝处插上一刀。
然后又一如既往地磨墨、添茶、掌灯,再没有一句言语,连让她回去添件衣服的话都没有。
又等了半晌,芳姨娘也不知道多久,大概一个世纪那么久吧,沈文韬总算搁了笔,站起身往内室走去。
“少爷困了吗?”芳姨娘跟在沈文韬身后。
“我得歇下了,你也回去吧。”他把人使唤完了就想把人往外头推。
“奴婢伺候少爷更衣吧。”芳姨娘这时候怎么能放弃?前面的罪都受过来了,这是验收成果的时候。说罢,双手便往沈文韬身后穿过,要去解他的腰带。
手被人握住,久久未放,沈文韬转过头来,目光柔和地看着她,芳姨娘抬头,望着那如画的眉眼,她就知道,哪有男人能抵抗得住送上门的女人?“少爷。”她柔情似水地喊了一声。
“更衣先不必了,你先出去给我打盆水来吧,我要沐浴。”沈文韬说道。
“。。。”芳姨娘后槽牙紧咬,“是,少爷。”
这书房自从孟晚秋和沈文韬分了居以来,倒也什么都备得齐全,卧房、浴室都隔了出来,只是可怜芳姨娘,一个女子把下人的粗活都干完了,从水房来来回回好几遍,才给沈文韬打了一盆洗澡水。
但她是一个执着的女子,这都洗澡了,接下来难不成还不发生点什么吗?她扯了扯衣服,漏出香肩,这才往卧房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