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宅女恋人(全) > 第一部 现代篇_第五章 白日梦和神经病全文阅读

第五章 白日梦和神经病

这一晚,冯丰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浮现叶嘉的面孔——那明明就是伽叶!

她将他给自己的名片捏在手里,都汗湿了也不肯放开。上面的电话号码、地址,每一个字都牢牢背下了,她几次拿了手机,很想打个电话过去,可是,却总没有勇气,心里又急切又失落又期待又惶恐,如此翻来覆去,哪里睡得着?

折腾到快天亮,她才勉强睡着,醒来时,外面的沙发上空空如也,李欢像往常一样,去看这个奇怪的世界,并寻找工作机会去了。

这些日子,李欢去找了几次工作,他眼高心高,找的都是收入很高的金领级别的工作,可是,无论他学识多好,见识多高,舌灿莲花,人家没看到身份证学历证明就只能拒绝他了,其中一个人还说,你虽有才,谁知道是不是逃犯呢,差点要报警的样子。李欢一气之下,整天就琢磨着到哪里去办一套很显赫的假身份证假学历。

冯丰可不敢告诉他九眼桥就有很多假文凭的小贩晃来晃去,但是,那些公车站牌、小报的角落里,经常有这种狗皮膏药广告,等他再熟悉一点,估计很快就找到了。

她其实并不主张李欢这么快就去找事情做,一个跟现代如此脱节的人,起码得给他足够的时间,让他明白这是怎样一个年代,怎样一种世俗观和价值观。

看看茶几上,有他买好的早点,这是他来现代唯一固定做的“家务事”——他习惯早起锻炼,每天五点半就准时起床,说是以前“早朝”比这还早。他到现代不能舞枪弄棒,幸好租屋的小区内有个不大的活动场地,有一些简单的体彩部门出资修建的体育活动设施,说是为了全民健身。这里每天都很多老头、老太在那里“健身”,冯丰从来不去,但是李欢无处可去,也只好很早的时候去那里跑步、锻炼一下,等老头、老太出来了,他早已离开了。楼下很多卖包子稀饭、豆浆油条的,他每次锻炼了,就顺便买回来。

冯丰胡乱喝了点豆浆,啃了几口油条,心里乱糟糟的,干脆丢在一边,茫然坐在沙发上,也不知今天该干什么。

她拿起手机,犹豫半晌,还是战战兢兢地输入了那几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然后拨通,里面,伽叶的声音那么清晰地传来:“喂,你好……”

他的声音,隔了电话传来,依旧温和、熟悉。她不敢开口,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

“喂,您是谁?”

冯丰依旧没有做声,她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端,叶嘉的声音温和中带了笑意:“我猜猜,是不是小丰?”

叶嘉不喜交往,可是每次回国都会有许许多多杂事。为避免被打扰,他的行程都是助手安排接洽的,除了极亲密的两三个朋友、家人以外,他从不会告诉任何人自己的私人联系方式。可是,他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竟然主动告诉这个陌生女子自己的电话,以便于她跟自己联系。

如今,听得电话那端沉默的陌生的小心翼翼,几乎立刻就猜出了她是谁。

冯丰听他叫出自己的名字,轻声道:“伽叶,我……伽叶……”

“小丰,我叫叶嘉,不是‘嘉叶’……”

“哦,是这样啊……你是叶嘉……”

她的声音很轻,听起来又伤心又失望。他心里觉得莫名其妙地有些难受。

“伽叶,哦,叶嘉,你在做什么?”

他微笑道:“我今天下午两点在C大礼堂有个演讲,你来不来?”

“哦,我可以来吗?”

“你来吧。你进门时,告诉保安你的名字就可以直接进来了。”

“好吧,我一定来。”

“好的,再见。”

“再见。”

挂了电话,似在梦里。

她看看时间,才上午十点,距离下午的演讲还有这么长时间。

心里翻江倒海地激动起来,她冲进卧室,拉开简易的布衣柜,里面寥寥一些衣服,好像没有一件是能穿得入眼的。

她仔细看了又看,比对了又比对,才挑选了一条白色的长裙穿上,这是她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心里又激动又喜悦——又要见到伽叶了,他亲切地叫自己“小丰”——除了伽叶,谁还会这样和自己一见如故?

冯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这样漫长的时光的,当她走了一站又坐了公车来到C大时才一点半。

冯丰对C大很熟悉,她自己就是这里毕业的。可是C大的医学院她却几乎没怎么去过,那是前几年才合并的一所有名的医科大学。

那座新修的礼堂就在前面,冯丰一看,不禁吓了一跳,只见门口黑压压地挤满了人,许多人不停游走,见人就问,“你有票吗?卖我一张吧……”

原来这里需要凭票才能进去,票是发的,不是卖的,可是,许多人为了进场,学起黄牛党——也真有黄牛党在炒票。

礼堂有三道门,每道门口都有几名保安,冯丰有点郁闷,自己该从哪道门进去?难道每道门都去说“我是冯丰”,他们就会让自己进去啦?

这时,礼堂外的大幅海报上,许多女生正在指指点点,大声议论,这海报正是叶嘉的巨型照。海报上,叶嘉英俊非凡,温和地微笑着,看起来,仿似什么偶像巨星,可是,那种儒雅清新,却又远远在所有偶像巨星之上,那是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具有的气质。

难怪挤得人山人海,男生是慕名叶嘉的名气和成就,女生是慕名他的英俊潇洒,这个演讲,只怕礼堂都要挤爆。

冯丰细细看了好一会儿,却觉得这些海报远远不及叶嘉本人来得好看,他的精气神,无论多高明的摄影师似乎都表现不出来。

礼堂的门开了,学生已经开始入场了。

很快,礼堂里就挤满了人,而那些进不去的,则在门外干着急,四处问票。冯丰走到门口,保安一个劲道:“凭票入场,没票的离开……”

一拨人失望地退后一步,冯丰鼓起勇气走到保安面前,低声道:“同志你好,我叫冯丰……”

保安立刻热情道:“哦,是冯小姐?我带你进去吧……”

冯丰暗暗松了口气,心道自己是多虑了,只怕无论走哪道门,保安都会立刻放自己进去的。她深感叶嘉做事细心,忙道:“不用了……我自己进去就是了。”

保安有些为难,看看黑压压的礼堂:“可是,冯小姐,你自己进去,找不到座位,我们给你留了座位……”

冯丰不想利用这个特权,更不想坐到前面显眼的位置,摇摇头:“你忙你的吧,不用管我……”

保安无奈只好退下。

冯丰走进礼堂,礼堂早已坐满了人,只有最前面的一排空着,显然是给一些特殊的人留着的。

她庆幸自己没有坐到那里,也不想坐在显眼的地方,自己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她在后排站了,像许多人一样,悄悄地,不起眼地站在那里,静静等待叶嘉的出现。

“你们说,叶先生会不会迟到?”

“会,大人物都会以迟到耍大牌的……”

“对,不迟到的就不是大牌……”

“以前一个很著名的国外医学专家来演讲也迟到了的……”

“那些明星都那样……”

“他们很严谨,又不是明星……”

“他们是学术明星、大腕学者……”

……

冯丰听得身边几个人议论,笑起来,插嘴道:“叶嘉决不会迟到的!”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我猜的。”

正说话间,礼堂忽然安静下来,灯光下,一行人走进来,最前面的那个,正是叶嘉。冯丰看看手机,正好两点,她立刻将手机关了。

听演讲和听音乐会一样,要是中途手机响起,就太无礼了。

叶嘉刚一出场,就是雷鸣般的掌声、尖叫声,两边过道里居然冲出来十几个女生抢上台去献花。

天哪,这哪里是学者出场?这完全是明星出场的架势。看来,人,尤其是一个大学者,帅成这样,真是罪大恶极。

保安在强行阻拦那些疯狂的女生,却被叶嘉的温和的微笑阻挡。他轻言细语,那些女生红着脸下去了,完全胜过暴力的阻挡,台下又是一阵尖叫,为他的风度而倾倒。

冯丰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虽然距离太远看不真切,却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这是叶嘉,真的是叶嘉,而不是伽叶。

伽叶不是这样,伽叶在庙宇里,伽叶在游方中,伽叶也温和,但是,从来没有女人会围着伽叶尖叫——除了自己,除了自己因为那场偶然对他的诱惑。

伽叶是最凛然冷静的国师!

主持人在介绍叶嘉的情况,他赫赫有名的经历自然不会多说了,这些医学院的学生早已知道得滚瓜烂熟,尤其是他们用的好几本专业必修教材都是他的论著。主持人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介绍说叶嘉捐资C大修建了一座新的精神病研究领域的实验室。然后,主持人已经在介绍今天演讲的嘉宾了,不只有医学院的院长还有C大的校长,以及国内几名很著名的精神病医生等。

难怪校长大人鞍前马后跟着哦。

叶嘉这样著名的顶级学者不说,还捐那么大的款项修建了这样一座造价不菲的实验室,他究竟出生在怎样的家庭?或者说,伽叶投生到了怎样显赫的家庭?

冯丰忽然觉得眼睛很花,仿佛和伽叶的距离越来越遥远,远得就如当初两人在泾水渭水那片牧场生离死别一般。

然后,礼堂的晶体屏幕上打出幻灯宣传,以及一排大字,正是今天叶嘉演讲的题目:

精神病和白日梦的区别

精神病和白日梦的区别!

冯丰觉得头脑里嘤嘤嗡嗡的,叶嘉的声音那样温和那样悦耳动听,可是,她却听得云里雾里,一直在想,自己到底是精神病患者还是白日梦患者?

这就是叶嘉医生今天邀请自己来的目的?他把自己当成了精神病还是白日梦患者?

不知什么时候,演讲已经结束了。

人群川流不息地往外拥去,也有很多人跑去找叶嘉签名,但是,都被挡驾了。叶嘉不是明星,他不喜欢这样,尽管他温和有风度,但并不代表他不会拒绝他不喜欢的事务。

冯丰也随着人群往外走,外面,太阳已经西斜了。

她看到叶嘉等人从另一道门口出来,门口,停着一辆房车,一个十分端庄又十分漂亮的女子从车上下来,迎着叶嘉。叶嘉回头向众人招招手,上了房车,然后,车子从校园的林荫道上穿过,出去了……

冯丰一直远远地静静地看着,其实,人潮拥挤里,她也只是匆匆瞥到一眼,但是,她依旧固执地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叶嘉模糊的背影上车,看着车子消失,忽然笑了起来。

叶嘉,他是个陌生人啊!

自己和他的距离,就如自己那辆二手自行车和这辆房车的距离。

叶嘉是陌生人,只是一个跟伽叶相似的陌生人而已。

自己巧遇他,估计他出于职业习惯好奇地邀请自己参加了这次演讲,如此而已,可笑自己竟然抱了深深的幻想——

他就是伽叶,他是那个对自己温存体贴喜欢的伽叶。无论在千百人中,他一眼都能看到自己,认出自己,就如在家庙时一样,对自己千依百顺,给自己讲巨难听的故事。

可是,不是,他不是伽叶,他是叶嘉,他是根本就不认识自己的叶嘉。而自己,恐怕在他眼中,也不过是那些崇拜他相貌或者名气的女生一样的陌生人而已。

她呆呆地杵在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下,看着已经西沉的太阳,眼里掉下泪来。

夕阳已经完全下沉了,天色也渐渐晚了,夜风带了丝丝凉意,冯丰才发现,这是九月了,到秋天了。前几天的秋老虎已经过去,这几天中午的太阳还是灼热的,可是到了晚上,就是很舒爽的凉风。

不过,今晚的凉风似乎太凉了点儿,摸着手臂都有些凉涔涔的。她刚下了公车,往自己的租屋走。

那个活动场地上,一些老人、孩子在嬉戏玩耍锻炼。人人似乎都很快乐。她看看自己租屋的窗户,是开着的,不知是李欢回来了还是自己走时忘了关。

她在一排长凳上坐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的裙子还是

干净簇新的,这条她自己觉得很漂亮的裙子,原本是想穿给伽叶看的,很花痴地想:如果他看到,一定会很喜欢的吧。

可是,他不是伽叶,他根本就看不到自己,更不用说裙子了。

日暮的风吹在身上,心里凉凉的,头也很晕,她甚至忘了自己早上只吃了点油条,到此刻,什么都没再吃过。她将头伏在膝盖上,想认真想一些事情,可是脑海里总是乱糟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浑身无力得厉害。

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她吓了一跳,差点跳起来,脑袋一阵眩晕:“喂……你干吗……”

待看清是李欢,又颓然坐在了长椅上,捂着脑袋只是不说话。

李欢在她面前坐下,狐疑地看着她:“你干什么?我打你电话也没人接,我还在家里等你回来做饭呢……”

哦,她摸出手机,才发现,中午进礼堂时关机后,自己一直忘了再次开机。

她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淡淡道:“你今天忙什么去了?”

李欢郁郁道:“今天遇到一个凶女人……”

今天去找工作,偏偏遇到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女的。那女的神情彪悍,言语勇猛,刚和李欢交谈几句,本来对李欢印象还挺好,可是,李欢却说自己不会在一个女人手下做事,那样有失体统,把那个女人气得够戗。李欢也不等她赶自己,先自动自发地离开了。

冯丰听他简单讲了一下,用了比那个女人还郁闷还凶悍的神情看着他:“李欢,你怎么是这样顽固不化的千年僵尸?现在女强人很多,在她们手下做事有什么不好的?”

“那是牝鸡司晨,我怎么能让女人骑在头上颐指气使?”

冯丰气极:“嘿,现在女强人多着呢,美国那个女国务卿赖斯、德国的女总理……女人同样受教育,同样工作,流血流汗,凭什么就不能领导男人?”

“反正我也没身份证,也不会被录用,不如出出这口气……”

哈哈,这个才是重点吧?冯丰瞪他一眼:“以后你会慢慢习惯的。”

“我在研究如何不去上班,就能发财的秘密。”

冯丰真的要翻白眼了,哪里有这等好事?自己不出去坐班,但是,还是要在家里累得跟牛似的。

她忽然又想起叶嘉,心里益发低落,再不说话了。

李欢看她的神态越看越不对劲,拉了她的手:“我们很久没去逛街了,我请你吃饭。”

“回去吃吧。”

“不用,我请你……”他边说边从裤袋里摸出一叠钞票递到她手里。

冯丰大为惊疑,他哪里来的?这不是自己昨日给他的两千元,这是三千元。莫非今天白天,他又去“出台”了?她瞪着他:“你又去坐台了?”

“你这是什么话?!”

李欢笑嘻嘻地摸出一张废旧的彩票,“我中奖了,我按照这个上面的号码买的,对了,彩票已经兑奖被老板收回去了,这是上次的旧彩票,号码就是这个……”

天哪,居然有这种事。冯丰和许多穷人一样,喜欢买彩票,每次都买2元的双色球,希望某一天可以中得五百万,可是,买了那么久连5元都没中过几次,后来,就给李欢钱,叫他跑腿,每天在小区的投注站买一注,没想到他才买了几次,居然就中了3000元。

真是没天理。

她拿着钱,又递给李欢:“你中奖的,归你。”

“什么你的我的?我的都是你的。”

我的还是我的。冯丰自己暗暗补充一句,懒得理他。接了钱,也罢,就当他交的生活费,这家伙狗屎运气咋这么好呢?

“冯丰,我们去吃顿好的。”

“好。”

两人沿着西风大桥往前面走,此处是城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刚入夜的大街色彩缤纷,灯火辉煌。

“冯丰,我们吃什么呢?”

“随便吃点什么嘛。”

“你看,前面有家御膳宫、一家御膳房,我们吃哪家好呢?吃御膳宫?”

这些“御膳”都是又贵又假的,冯丰本想换地方,但见他兴致勃勃的,也懒得再往前走,反正浑身无力,就跟他一起进去了。

将菜单上的菜肴一一过目,李欢实在看不出这“御膳”哪里像“宫廷名菜”,但还是点了几个菜,冯丰要了杯酸梅汤喝起来。

几个菜肴上桌,卖相、吃相倒都不错,分量也足。

冯丰原本头晕晕的,可是这几道菜都清爽可口,便狠吃起来。李欢却是不紧不慢地慢慢品尝,似乎在区分这里的“御膳”和皇宫里御膳的差距。

吃得太饱了,可是,一盘山药凤爪还没怎么动过。冯丰将盘子挪一点儿:“你得把它吃完。”

“我已经很饱了,不能再吃了。”

“再加一点,你一个男的……”

“男人并不是猪。”

哼,不吃吗,不吃打包,明天吃。

李欢埋单,见她居然要把剩菜带回去,吓了一跳:“你干吗?太丢脸了吧?”

什么人哦,难道不知道浪费是可耻的吗?须知多有钱的人也不必糟践粮食啊。他做惯了皇帝,挥霍无度,自然不知道还有“打包”一说,冯丰拎了包装好的食品袋子:“走吧”。

李欢见她带了,也不管她,两人走出门,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晚上的大街,比白日更暧昧而神秘。

“冯丰,我们去逛会儿吧。”

“好嘛。”

吃了饭,冯丰精神也好多了,又饱得很,需要消化一下,就和李欢一起往前走。两人在春天百货门口停下。冯丰看着一楼橱窗里的一张新品海报。

“这衣服你喜欢?我给你买一件吧。”

冯丰笑起来,春天百货那么贵,不过,带这“皇帝”进去看看也行,免得他还不知道自己穷成什么样子。

两人首先经过首饰区,钻戒玛瑙、金银珠玉应有尽有。李欢一路看过去:“次品,这些都是次品,一般而已。”

这些李欢眼中一般而已的“次品”,在一般人看来也很贵的了,都是十万八万或者几十万,更高价的顶级珠宝当然没摆在这里。冯丰不认识珠宝的好坏,也没想过要戴什么珠宝首饰,看得兴致缺缺,拉了他往楼上的女装走。

即便最普通的一条裤子,价格都在四位数以上,冯丰看了半晌,目光落在一条漂亮的裙子上。李欢见她多看了好几眼这裙子,低声道:“你喜欢这个?”

冯丰拉他:“不喜欢,走。”

店员小姐却恰好走了过来,十分殷勤地道:“小姐好眼光,刚到的新品,只有这一条,先生,进来看看吧。”

李欢走过去,“这裙子多少钱?”

“两万三千。”

冯丰拉了李欢就往外走。

两人走出大门,冯丰深深吐了口气,咯咯笑起来:“别看啦,我们是穷人,买不起的,呵呵。”

“总有一天,我会买得起,今天你看过的所有东西我都买给你,不,买比这更好的东西给你……”

“哼,这么贵买来干什么?吃不能吃,穿不能穿,又不是暴发户……嘻嘻,你以前一天换一件龙袍,每件龙袍都那么昂贵,比这裙子何止贵重十倍百倍?你是最大的暴发户,土佬肥,奢侈哦,嘻嘻……”

说得那些穿这些衣服的人都是暴发户似的,冯丰捂着嘴巴笑自己阿Q,难怪鲁迅受到那么多人崇拜,不阿Q精神点,有时真是要心理不平衡的。呵呵,自己仇富仇贵仇皇帝,现在皇帝也变成和自己一样的穷人啦。

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还是买彩票来得快,继续坚持着吧,哪天中了五百万就爽了。

原本权倾天下,富有四海,千金赏赐不过只字片语的事,万金堆积不过视为庸俗的阿堵物,可是,如今给一个女人买一件新衣服,看起来似乎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巨大的心理落差下,李欢本来有些闷闷的,但见冯丰那满不在乎的样子,心情稍微好了点:“不行,我们不能这样过下去,我得想法挣钱……”

平安小康,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做到,可是要大富大贵,那好像得命中注定或者具有超人一等的能力。冯丰自认才智见识都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只要能挣钱将自己养活并且养活得很不错,如此就满意了,哪里奢望什么大富贵?

她见李欢闷闷的,知道他又要心理失衡了,赶紧拉了他就往外走。

两人沿着回路往回走,冯丰穿高跟鞋,如此逛街走动了两三个小时了,累得龇牙咧嘴的。李欢说:“我们打的回去嘛。”

“不,走路,消化消化……”她边说边往右手边的休闲一条街走,赶紧眼明手快地觑了张空长椅,招呼李欢:“喂,过来坐一会儿……”

李欢过来坐下,转头,忽见身后一张长椅上坐着一对情侣模样的人,两人搂抱成一团,正在旁若无人地亲吻。他吓了一跳,郁闷得不行,心想,这个世道哦,简直有伤风化。冯丰顺着他的目光也瞧见那活色生香的场面,他赶紧拉她转身:“我们走吧……”

“人家亲热人家的,我坐我的,咋啦?未必他们亲热得,我们还看不得啊,呵呵……”

这是什么女人啊,他再次哀叹。见她不走,也只好由她。

她坐在长椅上,两条腿晃荡一下,打开食品包装袋,徒手拿着鸡爪啃了起来:“哎,李欢,你啃不啃?”

“你不是要走路消化吗?咋还吃?”

“我拎着好重,吃了就不重了嘛……”

这样一个东西会有好重?贪吃的人借口就是多。李欢看她慢悠悠地啃完鸡爪,拿了纸巾抹手抹嘴巴,然后把这些都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终于肯站起来往回走了。

这里距离租屋的距离已经只有两三站路了,冯丰走得一会儿,脚疼得不行,脱了高跟鞋拿在手里,嘟囔道:“我走不动了……”

“坚持一会儿,很快就到了。”

“我的脚好疼哦。”

他在昏黄的路灯下瞪她:“叫你坐车你不坐,现在又喊走不动。”

“我的脚真的好疼啊……哎哟……”

他在她面前蹲下身子。

“喂,你干什么?”

“穿上鞋子,我背你。”

还有这等好事?她喜滋滋地伏在他背上,笑嘻嘻地道:“皇帝背我哦……荣幸啊……哈哈……”

夜已经深去。

她伏在他的背上,吃得太饱,走得太累,几乎要昏睡过去了:“嘿,李欢,你来这里这么久了,喜欢这里不?”

“鬼才喜欢这里。”

“你很想回去吗?”

李欢没有回答,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你知道宋徽宗、宋钦宗的故事不?还有土木堡之变?”

当然知道啦,宋徽宗、宋钦宗为金人所俘虏,宋徽宗受尽折磨,派臣子曹勋从金偷偷逃到南宋,并交给他一件自己穿的背心,背心上写着“你(宋高宗)快来援救父母。”可是,宋高宗当然并没有赶紧去救援他,他被囚禁了九年,终因不堪精神折磨而死在金国。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宋高宗并非不能赎回他们,而是生怕他回来后威胁到自己的帝位。

如果这事还不足以说明情况的话,那么,还有明朝的“土木堡之变”。在土木堡之变中,明英宗被瓦刺俘虏,景帝继位。后来,英宗又被放回来,于是,就有了一番帝位的血腥争夺,英宗复位后,拥戴景帝的名臣于谦就是这样“莫须有”被处死的。

李欢在此时提起这两件事情,冯丰忽然心里一冷。果然,她听得李欢低沉的声音道:“我失踪了这么久,太子肯定已经继位了,如果我再回去,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一朝天子一朝臣,帝位的传承并非过家家,你一旦失去了,即使自己不在意,别人也会以为你在意,非要将“隐患”除去不可。在帝位面前,没有什么父子、兄弟,因为,这牵涉太多人的利益了。明成祖篡侄子建文帝的权,一把火烧了不说,还怕没烧死建文,都大权在握许多年后了,还再而三地派N多人四处追杀“失踪”的建文帝,就是怕他万一东山再起。

换言之,李欢失踪后,就注定他再也无法回到皇宫了,他早已被宣布“驾崩”了,成为了“先帝”,他的皇权已经埋葬在皇陵中了。今后,即使能够再“穿越”回去,他也不过是一个“死人”而已,即便是“太子”——他的儿子,

一旦继位了,也决无可能自动还位给他。他再也不会是皇帝了,甚至连公然露面都不敢了。

“你很想念你的儿子吗?还有你那些妃子?崔美人啊、皇后之类的?”

“冯丰,你不了解帝王家,帝王家的亲情其实都是很淡薄的,太子有专门的大臣教导,我都要十天半月才见他一次……”

帝王家的亲情当然淡薄了,不然,英明神武如唐太宗又怎会杀了哥哥杀弟弟又逼父亲退位?

只有永恒的权势,没有永恒的亲情和爱情,就是形容他们那些大人物的。

小人物没有权势没有利益,就只好高唱亲情万岁的赞歌了,他们不理解权欲的重要,就如大人物也不了解“和乐融融”的普通快乐。

原来,李欢,也是没有许多人会惦记他的。

冯丰不知该说什么,好一会儿才道:“你是不是再也无法回去啦?”

李欢没有回答。

“如果你永远回不去了,你最想在这个世界做什么事情?”

“成为这个世界的第一富豪。”

“第一富豪有什么好?”

“不知道,但是,无论做什么,我都希望做到第一。冯丰,你呢?”

“我啊,我想中奖,中500万,先买一套房子,我就不用常常搬家啦。有了房子就一生无忧啦,我想每天想干吗就干吗,想有很大很明亮的书房,有小小的花园……”

“就这点要求?没出息。”

“我还可以去找一次牛郎哦,找一个最帅的,我没钱,都没潇洒过呢……”

“你还敢说!”

……

半晌,背上无声,李欢以为她睡着了,谁知她又开口,声音有些含含糊糊的:“李欢啊……”

“嗯?”

“我觉得你就像段正淳……”

“段正淳是什么东西?”

“他是宋朝云南大理国的王爷。他有许多女人,一段时间换一个女人,他跟每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真心真意’,对她们殷勤备至,总有办法让这些女人认为自己才是他的最爱她的唯一,而事实上,他有许多‘最爱和唯一’……你可以看《天龙八部》,我有这套书的,你回去看看嘛……”

“这有什么不对吗?男人就应该三妻四妾嘛,只要对每一个女人负责,照顾好每一个女人,这样的男人不是很好吗?”

她曲起手指在他的脑袋上猛敲一下:“色鬼就是色鬼,你骨子里就是一个花心大王,种猪,活该被许多女人轮奸的种猪……你生存的唯一价值和作用就是去配种……”

“你疯了吗?打我干什么?”他停下脚步,狠狠地道,“再不安分,我扔你下去……”

他原本就是朽木不可雕,教育也教育不转来,冯丰权衡一下,被人背着比走路舒适多了,立刻乖乖闭口。

李欢走得很慢,一路上,两人都沉默着。远远地,飘来模模糊糊的音乐,是那英的一首老歌《梦醒了》——

我想起你描述梦想天堂的样子

手指着远方画出一栋一栋房子

你傻笑的表情又那么诚实

所有的信任是从那一刻开始

你给我一个到那片天空的地址

只因为太高摔得我血流不止

带着伤口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

唯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绚烂也许一时平淡走完一世

是我选择你这样的男子

就怕梦醒时已分两地

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

爱恨可以不分责任可以不问

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

冯丰叹息一声,那英可真有远见,那么早就预料到房子涨价了,可惜用手指画出的只能是圈圈,永远也不会是房子。

迷迷糊糊里,她听得李欢的声音:“冯丰,你真的唯一的理想就是有自己的房子吗?”

“现在房价飞涨,而且首付又提高了,要四成,看来我是一辈子也买不起的啦。你不知道呢,我那天看报纸,公墓也在涨价哦,好多公墓都要花几万块,唉,会不会我死后连公墓都买不起呢?不过,这个我可不管了,死后,骨头被野狗吃了也无所谓……反正一死百了,我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呵呵……”

他心里涌起一股难言的悲凉,好久才道:“你这是什么混账话?以后我给你买大房子……”

“……”

背上渐渐无声,她已经睡着了。

“冯丰,到了……”

没有人答应,背上的人已经睡着了。李欢只好腾出一只手,拿了钥匙开门进去,然后,将她轻轻放在床上。她依旧熟睡着,灯光下,脸色红扑扑的,还微微有些笑意,似乎在做什么美梦。

他摸摸她的脸,忽然想起自己和她在皇宫里那些销魂的时光,又想起晚上看到的那对“狗男女”的当街热吻,喉咙里“咕隆”一声,全身似乎燥热得要冒出烟来。

他是个正常而健壮的男人,他来到这异世界,还从来没有亲近过任何女人,如果说来到这个世界最初的茫然惊恐压制了欲望,现在,那些欲望便汹涌了起来,如山洪即将暴发……

他在床边坐下,俯下头去,动作又不敢太大,很轻地亲吻她的嘴唇。她依旧没有醒来。

她的熟睡让他放心了似的,床上这女人明明就是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老婆亲热,可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吧?这想法坚定了他的决心和动作,他侧躺在她身边,亲吻住她,轻轻抚摸着她光滑的脖子……

如此折腾,冯丰立刻惊醒,惶恐大叫一声,翻身坐起:“你干吗,色狼……”

他拉住她的拼命挣扎,掀起她的裙子,身子更是燥热,压抑许久的欲火战胜了一切理智,将她压在身下……

他的热气呼吸在脸上,手那么火烫,身子那么火烫,似乎整个人都变成了火人。如一座大山压顶,冯丰拼命推开他,手脚并用,胡� ��踢打撕咬。

李欢自然不能回击她,很快,李欢的手上、脸上便“挂彩”了,人也清醒过来,欲火也消去了好几分,飞也似的跳下床,满脸通红地低了头就往外走。

冯丰追出去,拿了枕头、鞋子、钥匙、遥控器……一切能扔的东西往他身上扔:“你滚……色情狂……不要脸……滚……”

“冯丰……”

“我相信你才让你住在这里,没想到你居然是如此无耻的男人……滚……马上就给我滚……哼,还说什么自己从来不会强迫女人,说得自己好高风亮节的样子……我差点上你当了……浑蛋……”

李欢的脸上几乎红得要充血了,心里又羞愧又沮丧又郁闷,更重要的是欲火还憋着,又被这凶悍无比的女人骂得头都抬不起来。才明白,如果没有了“西域香”,要强迫和一个女人交欢,那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是,明明别的女人都手无缚鸡之力,这个女人咋就这么凶呢?

沙发上已经堆满了扔过去的东西,李欢一动不动地躺在上面,任冯丰茶壶式地叉腰大骂,却腔都不敢开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闷闷道:“我就像一个耙耳朵……”

冯丰怔了一下,待反应过来时,满腔怒气又变成了忍俊不禁,直笑得腰都直不起来,“耙耳朵?哈哈……李欢,你从哪里学来的?你……适应这个社会快哦……”

这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李欢看她笑得那个样子,郁闷得简直要吐血,难道自己来这撇地方这么久是白混的吗?

他天天在小区下面的那片场地锻炼,有时傍晚也和冯丰去那里坐坐,往往会看见一些凶悍的女人——往往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大谈如何治理男人的妙招,他亲自见到不少女人破着个嗓子大吼大叫,男的耷拉着脑袋,对老婆的话言听计从——

这是什么混乱的世道?

从这里的报纸、电视、杂志上,从亲眼目睹的那些彪悍泼辣的民风上,他才彻底明白,原来,这是C城著名的风俗,那些男的,按照土话来说叫做“耙耳朵”,就是古代的“妻管严”、“惧内”。

有一次,他无意中看见地方台连续播放一个当地的方言剧,名字叫做《幸福的耙耳朵》,里面的主题歌唱得大街小巷都是:

(男人独白)

盯到看到,婆娘来老。

提高警惕,谨防遭揪到。

(女声,很高,很彪悍)

站到!

耙哥哥……

耙耳朵……

锅你洗了哇?

碗你洗了哇?

脏衣服一抹多你都洗了哇?

(男声,很低沉,很害怕的样子)

锅洗了得嘛。

碗洗了得嘛。

脏衣服一抹多都洗了得嘛。

(女声)

工资奖金都交给我。

不准在包包头揣热和。

其实我要求滴点儿都不多。

好多人追求我都没答应过。

为什么子这盘让你娃捡耙和。

因为我晓得你就是耙耳朵。

意思就是说,这个女人自以为自己条件好又漂亮,当初追她的人多得很,她之所以选择这个男人,就因为这个男人是个工资奖金全部上缴、家务全包的“耙耳朵”。

李欢初听这歌时简直恶心得要死,多听几次,就麻木了。这哪里是女人啊,完全是母老虎。

如此凶悍泼辣的女人,要在古代,不是被暴打就是被休。尤其,他最不可理解的是,冯丰每天买的当地几份日报上,经常有男人写的关于“幸福的耙耳朵”之类的自嘲和调侃,似乎这已是公认的习俗和大众,男人女人们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如果某家的男人很大男人,要打女人或者挣钱不交给老婆,按照冯丰的话来说就是“这个贱男人”——好像活该受到鄙夷似的。

更可怕的是,冯丰,她本质上也是一个凶悍泼辣的女人。女人的斯文有礼呢?温柔娴淑呢?忍让谦逊呢?自我牺牲呢?胆小懦弱呢?三从四德呢?夫为妻纲呢?这些精神跑到哪里去了?

社会要进步,也不是这样进步法啊?

什么都能丢,就是三从四德、夫为妻纲不能丢!

冯丰不知道李欢究竟是什么时候看的《幸福的耙耳朵》,居然还记得这个歌词,更是笑不可抑。笑了好久,见他郁闷得不行的样子:“哼,你还一副受害者的样子?真是没天理……”

李欢也火了:“你这恶女人,辱骂殴打丈夫,犯了七出之罪。你本来就是我妻子,丈夫和妻子亲热,那是天经地义的人伦,我哪里无耻下流了?”

“鬼才是你妻子。你再敢动我的歪脑筋,我让你变太监。”

“你若不是早就嫁给了我,看哪个男人会娶你这个母老虎……”

冯丰大笑起来:“我无数次地告诉过你了,我们国家以后会有几千万光棍的……”她眼珠子一转,“对了,你也是罪魁祸首之一,天天讲究什么男尊女卑,弄得以前那些人都不想生女儿,只要儿子,所以,长此以往,才造成了如今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活该你们这些瓜男人娶不到老婆……”

李欢完全处于喷血状态之中,这也要怪到自己头上?

“……嘿嘿,不过,这对女人来说,也有好处哦,你想想,几千万光棍哦,随便我们挑选,我就是七老八十了也不怕得,是不是?说不定我像杨振宁那样八十二岁了还能娶个二十八岁的小老公呢!相反,你才要当心娶不到老婆……”

李欢真的要气疯了,悻悻然地闭上眼睛,欲火憋在心里,又不敢再有什么造次,只顾生闷气了。

“哼,不理睬你了,色鬼,我睡觉去了。”

冯丰进门、关门,将门反锁,松了口气,才躺回床上。又是好笑又是心有余悸,这样太不安全了,不能再和李欢住在一起了,孤男寡女的,尤其他又认定自己是他的老婆,以为是“天经地义”的。再这样下去,自己可真要毁在他手上啦,多不划算啊。

自己又不想和谁一夜情,还想正经嫁人,挣个长期饭票呢。

万一要一夜情,也要找个处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