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无花蔷薇(全) > 《无花蔷薇》下册_第五十章 蓦然回首全文阅读

众里寻他千百度,可遇而不可求。

站在街头,茫然无绪。漫天的雨丝沾在皮肤上,冰冰凉凉,天色阴霾得仿佛即将是黑夜,再也不会晴朗。头发尖上的水珠滴在睫毛上,眼前一片朦胧迷茫。我用双手拍了拍脸颊,孤身立在公交站牌下,周围稀稀落落站着几个乘客,大都撑了伞,无精打采。前边仿佛是堵车了,黑压压的车海许久才往前移动一小步,一停一顿。蜗牛一样慢慢挪动。雨势仿佛没有止住的迹象,雨丝渐渐变成雨滴,夹杂着冷风,从头到尾一股透凉。凄风苦雨,满心悲伤。

时间仿佛静止,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我往旁边移了几步,站在高大繁茂的槐树底下避雨,稍微喘了口气。手习惯性插在口袋里,抬头看远处,行人匆忙,避之不及;车辆缓行,交通堵塞;身边的乘客叹着气,焦急而无奈;周围的一切因这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显得有些狼狈,而我,尤其难堪,肩头已经湿透,湿答答地黏在皮肤上,十分难受,寒冷透体而入。一阵风过,豆大的水滴砸在身上,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无垠的天地,茫茫的人海,纷繁的红尘,仿佛无立足之地,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正打算到路边上的小店里躲一躲雨再走,一把天蓝色的雨伞撑在头顶。一个年轻的女孩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笑说:“雨下得大了,一起共用,不介意吧?”她好心帮助别人,还说得这么客气。我连忙说谢谢,刹那间十分感激,冰凉的身体涌过一阵暖流。她笑说:“一点小忙,举手之劳,你太客气了。天有不测风云,一时忘了带伞也是经常的事。”我感激地笑,是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能预料,谁能预料?

公车摇摇摆摆地开过来,仿佛沉重不堪。我对她道谢,说:“我要坐的车来了,真是谢谢。”提起裤脚就要往前冲。她将伞一收,对我一笑,说:“真巧,我也坐这个车。”我挑了挑眉,两人会心一笑,刷卡上车。非上下班时间,车上人不多,在后排找了个座位并排坐下来。我掏出纸巾随便拭了拭湿漉漉的头发,问:“看你样子,还是学生吧?研究生?”她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贝齿,平凡无奇的脸在此刻显得秀气端庄,说:“我看起来这么年轻?”

我点头,毫不怀疑地说:“当然,我刚才还在想,你是不是大学生。”而且是很严谨认真的学生。眼镜又厚又重,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长条形边框镜,鹅蛋脸小巧但并不精致,皮肤有些黄,但是很干净,脂粉不施,连唇膏都没涂;头发既没有染也没有烫,很随便地扎在脑后,而且有些毛糙;脚下是运动鞋配休闲裤,款式普通,可见,她不是很注重外表。她看着我笑说:“我是老师。”我“哦”了一声,说:“怪不得,看着就像,文质彬彬。是哪儿的老师?”当她说是大学部的老师时,我还是吃了一惊,笑说:“看起来不像,太年轻了!”

她说:“哪呀,可能是一直在学校里,所以老是被人误认为学生。我都博士毕业了,今年刚任教。”我笑起来,说:“原来你是博士哦,很厉害呀。”她摇头:“如今的博士一抓一大把,找工作照旧困难,实在不稀罕。”我问:“那你教什么?”她笑:“资历浅,教的都是些边边角角,学的专业是化学。”我一听,来精神了,笑说:“你是学化学的?”她点头:“是的,大连理工毕业的,应聘到北京来教书。”我感慨地说:“那很好呀,大学教授很不错的,薪水也很好。”我想到操曹,也是在大学任教,好像很有钱呀。

她连忙摆手:“哪里哪里,我只不过一小讲师,教的东西连专业的边都摸不到,只能教一教专业英语、文献检索之类的课程,年薪跟普通工人差不多。”我睁大眼,怀疑地说:“不至于吧?我们以前大学的讲师薪水就很不错的。”她笑:“地方不一样。像北京,所有大学老师,包括教授都是15块钱一个课时,而南方一些城市,光是讲师就有七八十块钱一个课时,所以不能比的。”语气并没有不满和埋怨,像只是陈述一项事实,又说:“不过教授又不一样,教授可以做课题研究嘛。”原来在教师这个行业里,还是要分三六九等。

我说:“既然这样,你可以去一些公司工作。”她摇头,说:“学校也有学校的好处,环境好,氛围好,更加人性化,可以安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不由得想起以前在学校里的那段时光,将近三年,是那样的专心致志,心无旁骛。那样紧张忙碌的学生生活,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充实幸福。回忆的同时,只有更加黯然,忽然觉得后悔不迭,当时真不应该那么意气用事,一走了之。如果再去求一求教授,跟学校将情况说明,是不是现在又是另外一个样了呢?就算是跟读旁听,谁知道最后会不会变呢?就像死刑缓刑可以改判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变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还可以减刑。事情往往是一念之差,一旦错失,再也回不去了!

我站起来,对她笑说:“我要下车了,很谢谢你。非常高兴认识你,真的。”她看了看外边,说:“还在下雨,你等会儿怎么办?”我说:“没关系,雨已经小了,等下打车好了。”她看着我下车刷卡,从窗口探出头来,用力向我挥手。我站在街道上,对她打了下手势,看着车子混入无数的车流中,转身离去。不由得感慨,人若浮萍,漂泊不定,聚散皆是缘,更何况是感情,那样炽烈而艰难,到底该何去何从?

繁华的商业大楼,

尽管天阴雨湿,依然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喧嚣热闹。以前天天朝九晚五忙着上下班,穿梭于此处,不过时隔半年,却仿佛隔了整整半个世纪,物是人非事事休。再站在这里,是那样的陌生。我打电话给宋令韦:“你下班了吗?”他说:“快了,怎么了?想我了?”我没说话。他又说:“去医院检查了没?下雨了,有没有淋着?”我说去了,半晌说:“我在外面。”他问在哪,我说:“在你办公楼下面的小店里逛,下了班,就来接我回去好不好?”挂了电话,顺手推开旁边的玻璃门。

专柜小姐礼貌地说:“欢迎光临。”我抬头一看,眼熟得很,总觉得似曾相识。怔了下,才发觉是品牌鞋店,这才想起来去年还在这里试过靴子,人家十分热心,最后还是没买。她一天到晚招呼那么多顾客,一定早忘了这事,笑说:“不用招呼我,我就随便看看。”她笑了笑,仍旧领我到架子前,说:“这是新上市的凉鞋,皮质的,样式新颖,材料舒适,要不要试试?”我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她说:“我记得你是穿36码的。”

我抬起眼,很有些吃惊,说:“你还记得我呢!”她点头,笑说:“当然,像你这么漂亮的顾客,可不容易让人忘记。”一下子亲热起来,我说:“好久没来了,你还在这工作。”她笑说:“不在这工作干吗呢?到哪不是工作呀!”我点头,拿起台上的鞋子坦白说:“丑话说在前头,不一定买,你这里的鞋子实在是有点贵,吃不消。”她耸肩:“说实话,我自己也买不起。”同时笑出声。她说:“要不试试?穿得挺舒服的。”我摇头:“先看看,看中意了就买。”说实话,买东西凭的也是一股意气,买了就买了,心疼也来不及了,所以事后干脆算了。

转了一圈,发觉还是一开始她介绍的那双好看。我说:“鞋跟会不会有点太高了?又尖又细。”平常这样穿还不得累死。她说:“不高,一般嘛。你看这双,那才叫高,可是还是有很多人喜欢。”我犹豫地说:“可是我平常不大习惯穿高跟鞋。”她笑:“你总不能一天到晚穿帆布鞋,虽然穿着舒服,可是高跟鞋显身材,前凸后翘,容易配衣服,多好看呀。我们家的鞋子不差,偶尔参加个宴会什么的,总用得着。”我被她说得心动,说:“行,那我就试试。”在软凳上坐下来。

刚脱下鞋子,门就被推开来。我抬头,是宋令韦,旧时场景旧时人,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忙踮着脚站起来,说:“你怎么找来了?”他上前几步,扶住我的身子,说:“想着你就在附近,一路走来,一转头就找到了。”因为在心里,所以一转头就找到了?我默然了会儿,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根本不用这么一路傻乎乎地找过来。他抬头看了眼,疑惑地说:“这个地方,我们是不是来过?”我没说话,他笑说:“以前有一次开车经过这里,路上堵,一回首,就看见你的身影,情不自禁停下来。当时想,真是太巧了。一路上有千万次的回首,可是偏偏恰巧在那个时候就看见了你。”然后又问:“是不是这家店?”

我点头,想起那时候的事,心境却是如此的不同,说:“其实仔细一想,并不是纯粹的巧合。那时候我就在这附近上班,要碰面也是很普通的事。”话虽如此,可是正如他所说,一路上有千万次回首,可是偏偏恰巧在那个时候就看见了我,怎么不是缘分呢!他笑了笑,他拍我的肩轻声说:“这样踮着脚说话不累吗?快坐下。”我依言坐下来,再也没有试鞋的心情。

他忽然半蹲下身,拿起新鞋,扶住我的脚轻轻往里套,像在做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连鞋带也仔细系好。大庭广众之下,他竟然这样——一股鲜血没头没脑往脸上冲,我又惊又羞,心跳如雷,耳根瞬间热烫无比,只能任由他摆弄。他拿起另外一只,顺着手套进去,神态认真,没有半分取宠讨好我的意思。扶着早已僵硬的我站起来,柔声问:“觉得怎么样?”我见专柜小姐瞪大眼看着我们,恨不得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低头说:“嗯,还不错。”好不容易发出声音,才惊觉声音又喑又哑,气息不稳。

他问:“要不要在镜子前看看?”我随他走过去,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脸上一片绯红,眼角生春,连耳垂都红了。他一定发觉了,还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瞪了眼镜子里的他一眼,才发觉他和我在镜中看起来是如此的契合。他身材高大,眉目英挺,我穿上鞋子正到他耳边,靠着他的手臂站在他身侧,他手极自然地挽在我腰上……在镜中看来,何尝不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可是,只不过是在镜中,那是另外一个虚空冷寂的世界,做着冷掉的梦,永远无法企及。

侧过脸,仰首看他,悲从中来。我挣开他,摇头说:“算了,跟有点高,不习惯。”做自己不习惯的事,永远吃力不讨好。专柜小姐适时地凑上来说:“哪里,穿得再好看也没有!你看,裤腿正好搭在脚背上,露出脚趾,若隐若现,多漂亮呀!这样穿就很好看,何况还可以配裙子!鞋子经过特殊设计,穿起来一点都不累……”他看了眼,说:“我也喜欢,买了吧。”说完刷卡结账。我要换下来,他说:“就这么穿着吧,省得麻烦。”我随他默默走出专卖店,天色有些暗了。

车窗一片水雾,不论怎么刷都刷不掉,霓虹灯无力地打在路边上,仿佛上了水,所以也跟着朦胧。我端正地坐好,转头看他,认真地盯着正前

方,眼都不眨。蓦地想起他前几天说的“艾,希望我们以后不管碰到什么样的困难,一定要坦诚相见”,沉淀了许久的心情终于裂了个口,一泻千里,水汩汩地往外流,我轻声说:“令韦,今天,宋委员来找我。”他脸上显过吃惊的神色,看着我的眼,慢慢说:“他,他……说了什么?你有没有受委屈?”

“没说什么,他那样的身份,不会为难我。”说完,将头埋在右手的臂弯里,看着窗外靡霏霏的细雨,一动不动。他不作声,猛打方向盘,将车子停在路边。车里一阵沉默,良久,他喊我:“艾,我们,不论发生什么,绝不能退缩,好不好?”祈求地看着我,又惊又怕,唯恐再次失去。再次失去!对他,对我,多么残忍!我没说话。他探过身体,将我的手按在他手心里,无言而坚持。我咳嗽一声,半晌,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你腿上的伤是枪伤。”

他身体颤抖了下,攥紧我的手,徐徐地说:“这件事,未下定决心前,难以启齿;下定决心后,不再顾忌。所以,不想让你知道,希望独立解决。没想到你还是知道了。”看着我的眼,极其诚恳地道歉:“对不起,我请求我爸不要去找你,可是仍然始料不及。”我挣扎着,在痛苦边缘徘徊,说:“可是,你这么做,对连心……”我摇头,不知道到底在抗拒什么,言辞木讷,无法表达分毫。

提到连心,他眼神黯然,嘴唇哆嗦了下,最后一鼓作气说下去:“可是,我已经做了,已经来不及了!”将我一把拥在怀里,狠狠地说:“所以,既然作了选择,那就走到底吧,不要往回看!”我从他的决心里同样看到挣扎、看到痛苦、看到害怕、看到愧疚……能走到底吗?我不要走到底,谁也不能保证能走到底,那么,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的心情像在用最美的姿势饮一杯毒酒,心甘情愿,一饮而尽。我吻了吻他冰冷的唇角,说:“快回去吧,我饿了。”

尚来不及吃饭,先用热水狠狠地冲洗,从头淋到脚,水汽仿佛在心口蒸腾开来,又滚又烫,热得难以承受。洗得几乎虚脱,惨白着脸走出浴室,他已经叫好饭菜,没有满桌的佳肴,只有几个我平常爱吃的小菜,还有尚热气腾腾的鸡丝粥。本来想说没胃口,不吃了,看到这个,忍不住坐下来。他瞟了我一眼,说:“过来,先把头发擦干,小心感冒。”就着我头上的毛巾,一点一点擦拭,温柔而专注。我沉溺得不可自拔,早已泥足深陷。为了彼此,双方如此卑微。

想到他父亲说的话,隐隐带有威胁,甚至深含戒备,还会有什么呢?这将置我们于何地?事情如果不尘埃落定,总也得有个解决的方法!我是不是应该以退为进,先搬离这里比较好?再住在他这里,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越来越糟糕。今天这样的事,有了第一次,保不准不会有第二次,甚至找上门来。这里,再怎么贪恋,都不是我的。理不直气不壮,没有比这个更难堪的。我从沙发里爬起来,走到书房门口,犹豫不决,举棋不定。他正在办公,还是等会儿再说。他本没有那么早下班,是因为我才提前回来的。

电话铃响,十分意外,竟是周处。他说:“听说你出院了,最近好吗?”我点头:“好很多了,眼睛没什么大问题。”他沉默了会儿,说:“那就好。我在你楼下,方便下来吗?”我惊得跳起来,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在楼下?”他说:“是呀,怎么了?你不在吗?还是不方便?”有些奇怪我一惊一乍的语气。我才反应过来,试探地说:“你是说你在青年路?”他顿了顿,问:“夕,你怎么了?”我松了一大口气,我以为他在宋令韦楼下呢,差点没吓死。他大概刚回来,还不知道我搬出去住,其实,也没几个人知道。

我缓过气来,问:“没什么,你不是在广州吗?回北京了?”他“嗯”一声,说:“如果不方便的话,那我走了。”我忙说:“不是的,不是的,不过,我现在在外边……”他“哦”了一声,说:“大晚上的,还是赶紧回来,我等你,路上小心点。”我叹口气,挂断电话,快手快脚寻上衣服穿好。刚拿起包,宋令韦走出来,看了我一眼,没什么表情地说:“你这是要出去?”我停了下,说:“周处找我,我想还是去一趟比较好。”将事情原委告诉他,说完还看了看他的脸色。

他没好气地说:“真的那么想见他?”脸色似乎不大好。我小心翼翼地说:“周处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当年……”他叹口气,打断我:“我又没拦着你不让去,不过我得送你去。你认为我放心你一个人大半夜的出门?万一又出点什么意外呢?”我见他一本正经,满脸严肃,气势汹汹的样子,不敢反抗,只好暗自嘀咕:“现在哪是大半夜呀!”

在转弯处,我忙说:“令韦,令韦,在这里停就好了,我自己走过去。”他虽然停了车,却沉着脸没说话。我摇着他的手撒娇道:“令韦,你别这样!”我甚少做这么恶心的事,自己听了都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他总算出声了:“我就这么见不得人?”我哭笑不得:“说什么呢!你见周处干什么?”他口不择言,狠狠地说:“找他打一架!”一拳打在椅子上,当真是咬牙切齿的表情。仿佛跟周处是夙敌,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骂:“胡搅蛮缠什么呢你!我走了,在这乖乖等我回来。”抱着他,亲了一下,转身下车。他气闷地没出声,不过也没再阻止。我好笑地想,切!他打得过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