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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出租车上,温静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刘欣然给她的杂志,让她惊喜万分的是,那竟然是2006年1月刊!而她一直寻找的附赠特刊就被完好无缺地夹在里面。
特刊的专题是《心的疆界》,每位记者都写了一篇关于人性的文章,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别致的看法,孟帆的那篇叫做《欺骗》。
撒谎是不好的。
皮诺曹的鼻子会变长,放羊的孩子会被狼吃掉。
他们好像都很悔恨,于是老师和家长们就说,不要撒谎,撒一个谎就会懊悔万倍。
然而我觉得一定存在这样的事。
即使说了谎,也绝不后悔。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被瞩目的时候,会大着胆子做出惊人之举。
也许是一次精彩的论述,也许是一单成功的生意,也许是婚礼上的誓言。
说出来也许会被笑话,平凡的我到目前为止最光彩的一刻只发生过一次,那是在我高中的一场篮球比赛中,我进了一个并非压哨球的、只得了一分的后仰式三分。
本来比赛前我和我的一位同学说好,第四节换他上场,因为他在追班里的一个女孩子,想炫耀一下他花哨的球技。但是我却食言了,因为在篮球架的下方,我看到了我的初恋。可是她的目光并不在我的身上,她喜欢的是别人,即便我摔在地上也没有为我皱一下眉。
真的非常嫉妒,而嫉妒往往会让人做蠢事。
在落后的时候我获得了两次罚球机会,第一次球差点没进,她分明着了急,看着她忧心地看着我,我竟然恶质地觉得满足。而第二次罚球,我退到了三分线上,这个大胆的决定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一片惊呼声中我投中了一个后仰式三分球。
在沸腾的场边我看见了她的微笑,在那一瞬间,她眼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听见了她为我欢呼的声音。
无关乎结果,我心中的这场比赛,已经胜利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造就这个进球的,是一个谎言。
那是个清爽的早晨,早到校的她和晨练投篮的我在班门口不期而遇。可是我忘记带班门钥匙,我们只好站在楼道里等着班长来。
大概和我这么闷的人待在一起很无聊,她掏出了随身听。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她居然递给我了一只耳机。
“喜欢光良还是品冠?”她笑着问。
“光良。”我答。
“我也是!”
她很高兴,特意倒带子,放了一首光良的歌,歌名我已经忘记了,或者说当时一个音符我都没听进去。
她离我很近,近得可以看到她淡淡的眉毛和唇边小小的痣,我们只隔了一根耳机线,那大概是我与她之间最短的距离。我甚至担心,她会听到我急速加快的心跳声。
就是在那时,我逞强地说,我要在比赛中漂漂亮亮地进个后仰式三分,给她好朋友看。
她善良地为我加油,但是我却骗了她。
其实我只是无法坦率地说出来,那个进球是想让她看见的。
其实比起光良清透的嗓音,我更喜欢品冠的温暖。
其实那天我带了班门钥匙,就在我书包内侧的小兜里。
时不时看向腕表的她肯定不知道,这短短十几分钟的晨光对我来说有多么珍贵。
很抱歉对她说了谎。
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