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迟暮站在门口停了下来,她没有走进去。看到她停下来,萧笙也就跟着停下来了:“怎么了?”
好像是宿命,又好像是很久以前就该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的使命,似乎必须要走进去,却有一瞬间想要逃离。
仿佛现在不逃开,就再也没有机会逃开了一样,让苏迟暮一刹那迟疑不定。
“没事。”苏迟暮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可怜兮兮地抬头看着萧笙说。“不如你一个人进去买点东西。我在这里等你好不好?”
她也想过,他或许会无法理解。可她现在也无法向他解释,自己的不安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么难受。
“你怎么了,我是因为你才来的啊。我一个人进去有什么意思,你为什么不去?给我一个理由。”萧笙大有打破锅底的气势质问着,也不知道她可能会有什么难言之隐,苏迟暮是因为家境落魄了,才总是处处迁就他。
很久以前,他都是在迁就她。
真是风水轮流转,人不得不能屈能伸。
“我忽然饿了,想去买点吃的什么的……”苏迟暮现在才发现说谎有时候比说真话还要来得轻松一点,至少她说真话就会被当成笑话。
萧笙淡定地伸手拂过她的刘海,手指上沾了些许她的汗迹,多少有些心疼她,他的喜欢从来都不想因为怀疑而搞僵双方的关系。宁可为她找借口站在她那边,也不愿相信其他流言蜚语。
“好啊。”
猫魂书屋旁边有一间名叫‘爱吃’小吃店,生意比书店还要好几倍。放眼望去,都有人排长龙的队要打包了。
萧笙和她走过去也要排队,细细打量着苏迟暮的穿着。她穿地那么厚,就像是一个粽子一样被里包三层保底暖衣外包三层毛织衣外套严严实实的,连温度都简直没有可以流失的缺口。
排他们后面的女人看了一眼萧笙那英俊的脸,却发现他穿着短袖,马上就跟她身边的女人议论了:“现在的小伙子真禁得住冷啊。这么冷的天,穿短袖都行。”
萧笙马上就勾起一抹得意洋洋的笑容,是的,他就是想要博取眼球,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与众不同,还炫耀地想要夸奖地对苏迟暮说:“你看,别人都在议论我。你有我这样的男友,是不是很骄傲啊……”
如果是体现在其他的,比如能力方面就更好了。可惜,从许兰馥实习生那阶段开始,就谋划想要创业,找苏迟暮,她也是说跟着他混,而萧笙就是无论如何都跟着苏迟暮。结果这三个感情最好的人,构建了工作室的骨架,其他人都是慢慢招进来的,无论这个艰辛的过程辞退了多少人,他们三个人都是不会离开的。
“你啊,我给你买的长袖衣服,你都不穿,你嫌弃我的眼光不好?”苏迟暮也不跟他客气了,要贬一下他才高兴。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的眼光世界上最好的啊,你看我,我不就是你选出来的吗?哈哈?”萧笙这些年没学会什么,就是学会了自恋和耍嘴皮。
苏迟暮以为萧笙都是警校毕业的,以为他会去当保安,没想到他还是跟着她去当配音员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都还没娶老婆呢?等我娶了,我就去当警察保卫祖国。”
好像他怕一个不小心牺牲了,就见不着亲爱的苏迟暮了,所以还没娶到她之前,他还是怕她被其他人抢走。
或许他的谨慎也是源自白千刀给的阴影,萧笙一想到那个人就会浑身不自在,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他感觉他是被他利用了,尤其是白肃熙,后来他怎么找她,她都不理他,还冷笑着说他:“你以为我喜欢你吗?啊,你也不看看我的立场,你怎么还有脸找我?嗯?”
故事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结局了,萧笙也知道,他和白肃熙的这段小插曲,已经结束了。不会再有其他的女人引起他的注意了,除了苏迟暮。
他现在对苏迟暮感到浓烈的愧疚感,才会在她腿脚受伤还被砍了一刀,都没有放弃她。她当初到学校找他,他之所以没有理她,那是他跟白千刀约好了,不只是他,连许兰馥也是,这是他们男人之间的秘密,谁也没有说。直到现在,他们都是情侣了,他也只字未提,或许是怕她知道了,心生芥蒂。
“我要吃小笼包。我要吃肉肉。”苏迟暮看到别人提着一袋肉包子路过,肉香喷喷的,就撒娇地搂着萧笙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