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于腊月中旬从南海出发, 准备前往武当。
原本, 按飞仙岛和武当之间的距离,最合适的路线是从南海入东海,在舟山一带靠岸换陆路, 再向西而去便可。
这样一来, 元月刚出头, 他说不定就可以抵达武当山下了。
可他并没有这么走。
船入东海后, 他直接吩咐手下不要中途停顿, 等到了登州再靠岸。
被他带出来的一干人等:“……”
所以说去武当处理堂少爷惹的事果然只是个借口吧!
一群人用眼神交流了半天, 但当着叶孤城的面, 愣是半个字不敢提。
他们一行人皆是土生土长的南海人,所谓靠海吃海, 所以比起当初黑珍珠带的手下,他们的海航经验更丰富。
最终他们只用了十六天便到了登州,靠岸那一日, 还恰好是除夕。
叶孤城没想到时间会如此碰巧, 再思及这回跟随自己出门的人都无法与家人团聚了,便做主在登州停留了一夜, 方便大家休息。
几个手下一琢磨, 去城内买了酒菜回来, 打算直接在船上吃一顿团圆饭。
一切准备妥当后,还派了个胆子最大的来问他要不要一道吃。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
跑来询问的人便趁热打铁道:“咱们停的这位置,离内城有些远, 很多菜拿回来都冷了,祈统领就找了两个锅子,准备吃涮肉呢,您真的不一起来吗?”
叶孤城听到最后那两句,脑海里不由得回想起了一些事。
卢惊绿刚嫁过来那会儿,因为身体积弱多年,胃口并不好,只能少食多餐。
但这么多顿,他一般只能跟她一起吃夜里那最后一顿。
有一回厨房送了一小锅涮好的肉过来,分明还冒着热气,她却嫌弃得不行,说这么根本不能叫吃涮肉。
“涮肉就该自己用筷子夹了涮,然后捞出来立刻就吃。”卢惊绿道。
当时的他听到她一本正经地说着,神情无比认真,便想着依她的意思来。
结果在他准备喊人进来吩咐的时候,她拦住了他,说今天都这么晚了,就别折腾了。
“何况现在天这么热,吃这个也不合适。”她说,“等到了冬天再说吧。”
“也好。”他点头道,“那便等天冷了再说。”
可惜等冬天真的到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飞仙岛,离开了南海,还叫他遍寻不着了。
叶孤城想到这里,出发之前那点被他强压了两个多月的复杂心绪又再度涌上心头。
然后他听到自己叹了一口气,拒绝道:“不了。”
他就这么在甲板另一头,独自一人,就着一壶酒,度过了这个除夕。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他带了一半的人马,继续赶路。
换成陆路后,他们这一行人途中几乎没有再耽搁,径直朝武当去了。
上元这一日,一行人经停庐州,叶孤城想着再过几日就可以到武当了,便决定入城休息一晚。
中原人对上元的在意,似乎更胜除夕。
相比在登州那一晚,今晚的庐州城,要热闹许多。
叶孤城和他的手下一进城,看到的就是一副鱼龙舞动、流光溢彩的璀璨景象。
街上人来人往,喧哗声笑声皆不绝于耳,令他身后那群最大也不过刚及冠的少年人瞧得心神浮动。
叶孤城听到他们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回头扫了他们一眼,而后干脆摆手让他们不用再跟着他了。
“记得明日一早在城门下准时出发便好。”
“是!”
“多谢城主!”
叶孤城随便应了一声,再度摆了摆手,示意他们直接散吧。
于是陪了他一路的十余个少年人就高高兴兴地去逛灯会了。
相比这些长到现在几乎没离开过南海的侍从们,叶孤城对中原的节日风俗其实兴趣不大。
这璀璨辉煌的上元灯会在他眼里,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反而因为处处是人,拥挤得令他颇有些不适。
他不想被挤,便只能顺着人群涌动的方向,沿着恍若白昼的长街往前走。
走至一半时,他远远地看见了前方驶来一座制成香车模样的硕大花灯。
那花灯起码有前后二十余人撑着,里头摆了上百支蜡烛,稍有不慎,可能就会打翻,而后将所有的精致付之一炬。
是以香车开路而来之时,拥挤的人潮干脆自发性分开了一条道,方便其经过。
叶孤城见状,也顺着避开了两步。
但他没想到,站在他前面的一个人居然因为没及时抬头看到这盏灯而慢了一步。
叶孤城迟疑了一下,刚要伸手去拉开此人,却被边上另一只手抢了先。
那是一只很纤细的手,出手动作飞快,应当是高手中的高手。
出门在外,碰上一两个高手,并不稀奇,但高到这种地步,还是颇叫叶孤城惊讶的。
惊讶的同时,他便顺着那只手,望向了那个出手的人。
——竟是个看上去不过二八年华的美貌少女。
可惜半边手脚是畸形,身体残缺得太过明显,叫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饶是叶孤城并没有嘲笑或轻慢对方的意思,在看到她畸形的左手和左脚时,目光也下意识停顿了一下。
而对方大概早就习惯这样的打量了,居然也没觉得被冒犯,反而还笑意盈盈地朝他回看了过来。
片刻后,那座经过他们的香车花灯总算过去。
前方的人潮恢复成之前的模样,叶孤城收回目光,再未停留,继续往前去了。
怜星则迅速钻入街道中央的人群,动作敏捷地穿到对面,找到了在对面糖画摊等糖画的卢惊绿和白飞飞。
“就知道你们还没走。”她眨着眼睛,声音轻快,“刚才那盏灯你们看到了没有?”
卢惊绿点头:“看到了,很壮观。”
白飞飞的感想不太一样:“但也很危险。”
说这话的时候,她不自觉地抚了抚自己日渐沉重的肚子。
怜星便笑嘻嘻地表示:“放心啦,这不是还有我嘛,哪怕真碰着了烧起来了,我也能立刻把它提起来,扔到那边江里去,绝对吓不着你。”
卢惊绿一点都不怀疑她能做到这一点,一边舔着糖画一边狂点头:“有你在,我们当然放心啦。”
甜味钻入四肢百骸后,她还补充吹捧了一句:“这整座庐州城,估计也没有人武功比你更好了。”
岂料怜星听了后面这一句,竟摇着手指表示:“那倒说不准,方才我就见到了一个武功绝不弱于我的人。”
此话一出,不仅卢惊绿愣住了,就连白飞飞也惊讶道:“不弱于你?那绝对是江湖上名列前茅的高手了。”
“嗯,是个剑客。”怜星回忆着方才短暂的一瞥,简单描述了一番,“一身白衣,生得特别好看。”
“是吗?”白飞飞对她略显夸张的用词有些在意,“很少听你这样夸人。”
怜星就笑了,说那是因为也很少能见到长成那般模样的人呀。
“要不是这会儿他已经走远了,你俩大着肚子也不方便,我一定带你们追过去一起瞧瞧。”怜星道,“你们瞧见了就会知道,我说的千真万确,绝无半句虚言!”
卢惊绿:“……”
白飞飞也:“……”
话说到这个份上,她二人也信了怜星的形容。
之后怜星长叹着表示,虽然现在喜欢穿白衣的剑客到处都是,但真正能把这颜色穿出风采的还是寥寥。
卢惊绿听着这话,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个身影,而后脱口而出道:“是啊。”
得到赞同的怜星一时更加遗憾,说没能让她俩一起去瞧一瞧方才那个人,真是太可惜了。
白飞飞耸了耸肩,无谓的语气里还带了一股厌世的意味,道:“没关系,管他好看不好看,我对男人都没啥兴趣。”
至于卢惊绿,她垂着眼,心里想的是,的确没关系,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因为她早已见过了天下将白衣穿得最好看的剑客。
作者有话要说: 晚点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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