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蜜嫁完美男神 > 第五十三章: 要走的干脆全文阅读

“绒绒,不要走……”

有什么比自己的丈夫在新婚之夜叫着别的女人的名字更加的让人伤心,沈如歌不想要在自己的新婚夜哭泣,这样就代表着她认输了。

昂着头,沈如歌比平日里还要傲气几分的从楼下走进厨房,为秦谦瑛准备着醒酒汤,可是眼泪却滴在了面前的锅里面,也不知这眼泪被秦谦瑛喝下之后能不能唤起他心底对沈如歌的心疼。

沈如歌端着醒酒汤回到了房间,让她意外的是她竟然在自己和秦谦瑛的房间里看见了白菱绒。

不知道是不是白菱绒的名字里也带着一个绒字的原因,沈如歌现在是在呢么看她都觉得不顺眼,尤其是在她进到房间的时候,白菱绒的大半身子都趴在了床上,就好似马上要躺上去一样。

“沈、沈姐姐……”白菱绒没想到沈如歌这么快就回来了,她刚进来的时候就听见秦谦瑛叫着“绒绒”,以为沈如歌被气的离开了,哪里有女人能够接受男人在新婚夜叫着别的女人的名字啊。

而且,白菱绒甚至觉得秦谦瑛口中的绒绒就是在叫自己,她是那个悔恨啊,早知道秦谦瑛对自己是有意思的,她早就出手了,又何苦等到今天,在世人面前沈如歌已经是秦夫人了。

想到这里,白菱绒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她只是在为自己和秦谦瑛的爱情做努力而已。白菱绒挺直了背,与沈如歌面对面站着。

“白小姐,这里似乎不应该是你一个客人进来的地方吧?”就算是自己和秦谦瑛还没有结婚,她一个女孩子在半夜的时候走进一个男人的房间也是不合常规的吧?除非她对那个男人有什么企图。

“沈姐姐,秦大哥爱的根本就不是你。”白菱绒因为刚才的那一声“绒绒”而充满了勇气和斗志。

“哦,你怎么知道?”沈如歌并没有像是白菱绒预想中的那般生气,反而笑着问她。

有的时候何默生真的觉得沈如歌和秦谦瑛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两个人很像,都是笑面虎,他们如果冷着脸,旁的人完全不用担心什么。可是要是笑了,笑的越是灿烂反而越是有问题。

“刚刚秦大哥嘴里叫着的是我的名字!”白菱绒也是个没有什么心眼的女人,直接就开口说道。

“还真是挺愿意做白日梦的,反正刚才屋子里就只有你和谦瑛,随便你怎么说都好,你就是他说自己是外星人都行。”沈如歌的话摆明了是不相信白菱绒,这让白菱绒急的不行,想要找证据证明自己所言不假,可她刚刚又没有录音,要去哪里找证据出来?

实际上,沈如歌是相信秦谦瑛叫着“绒绒”的名字的,只是,并非是眼前的绒绒,而是住在他心里的绒绒。

“我,你……”白菱绒一时语塞,过了好半天也就只憋出来了一句话,“反正,刚刚秦大哥叫的就是我的名字,他喝醉了还能叫着我的名字就表示他的心里是有我的。”

说完,白菱绒学着电视剧里的那些刁蛮白富美的样子仰着脖子,想要让自己的气势看起来强大些,可她这样却只有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模样。

“真自信。白小姐,先不说谦瑛刚刚有没有叫你的名字,你在这个时间未经我和谦瑛的允许进入到我们的房间就是不对,请记住,在秦家,你就只是一个客人而已。既然是到别人家里做客的就要有客人的样子。”沈如歌沉着声音说道,她赢不过秦谦瑛心底的那个人,她认。可是,输给眼前的女人,她决不认。

“哼,我是客人,你又是什么?”白菱绒活在自己的自以为是里,她认定了秦谦瑛的心是在自己身上的。就犹如古代的皇宫,正宫即便享受着最大的权利和尊重,可是皇上最宠的妃子才是后宫所有人都巴结的人,也是最大的赢家。

现在的白菱绒就把自己比作了那时的宠妃,而沈如歌就是正宫。

“我想,这里的人都叫我一声少奶奶,那我也算得上是这里的女主人了吧?”沈如歌突然觉得眼前的女人很白痴,跟她计较都降低了自己的档次。哪里还有人当着女主人的面问“你又是什么”。这要是换一个彪悍的,现在怕是直接就会把她从这栋房子里扔出去。

“谁知道你这女主人可以做多久。”白菱绒小声的嘟囔着,可房间并不大也很安静,沈如歌还是一个字不差的听到了。

“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取代我,那好,今天我把这个房间让给你,希望你美梦成真。”

“绒绒……”不该秦谦瑛说话的时候他又说了。

沈如歌正难受着,既然有人急切的想要秦太太的这个位置,那她就让贤好了。穿着红色的旗袍,沈如歌大步走出了属于她的卧室。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后她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去,以前难过的时候她还可以去找庄诗诗取暖,可现在庄诗诗也走了。

沈如歌想,如果自己昨天晚上和庄诗诗一起走了,那她现在会不会很愉快的在沙滩上晒日光浴了。她想了一会儿,答案应该是不会吧。没有了秦谦瑛她要怎么快乐,可是拥有了秦谦瑛她好似也快乐不起来。

这就是爱情吧,让人得也难过、不得也难过。

沈如歌坐在楼梯上的时候,庄诗诗坐在飞机场的候机室里。她还穿着今天参加婚礼的时候的小礼服,手里就只有一张飞往国外的机票。失神落魄的她就好像是被抛弃了的新娘一般。

庄诗诗在脑海之中回忆着自己和何默生的第一次遇见。她不知道何默生还记不记得那个午后了,当时她还是一家咖啡店的收银员。何默生常常会和当时的女朋友去哪里喝咖啡,不过他的女朋友一直都不确定就是了。

庄诗诗还记得自己最爱看的就是何默生的侧脸了,何默生偶尔还会带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过来,不知道在敲打着什么,可是他纤长的手敲在键盘上就好像是在弹奏一曲曲的优美的音乐一般。她先是爱上了他的手,后来才是爱上了他的人。可这些,她这一辈子都不打算让何默生知道了。走,就要走的干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