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新马甲的陆骞, 这个打败了撒哈拉大沙漠的男人,气质非常复杂。
变身之后, 陆骞不笑的时候,身上有股凶兽特有的杀气, 一看就很可怕。
但只要他收起翅膀, 眼睛也恢复原状, 气质立刻就变得蠢萌了起来。
因为, 他的耳朵收不起来!
他毛茸茸的漂亮羽毛耳朵, tmd就是死都收、不、起、来!!!
萌萌哒两只耳朵羽簇立在头顶上, 轻轻一动脑袋, 漂亮的羽簇就会来回晃动, 甚至娇羞地轻轻颤抖, 真特么要多搞笑有多搞笑。
陆骞也很崩溃啊啊啊, 这样低级的失误怎么可能出现在自己身上呢!
他只好戴上一顶棒球帽将羽毛耳朵给藏起来,别人若是不小心问起, 他就酷炫狂拽地回眸一笑, 然后死拖着人家, 非得给人家讲一讲自己与老婆那年夏天产生的那一段情。
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讲完之后,陆骞还要再凹一个造型来搭配自己的遮羞帽, 以彻底转移别人的注意力。
戴上遮羞帽的陆骞路上开启了吃货+话痨的属性, 这两点都让苏璃很抓狂,简直又羞又臊到极致了。
因为到目前为止,整个搜救队都知道她和老公的恋爱全过程了!
搜救队里但凡听过他讲爱情故事的人,至此以后再也不多嘴了, 哪怕陆骞将内裤穿在头顶上,他们都坚决不肯再多关心一句了。
谁再多管闲事谁就是大傻蛋!
可是陆骞却似乎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觉得自己很有些讲相声的天赋。
“阿璃,还记得我第一次给你做饭的……”
相声骞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婆无情地打断了。
苏璃面无表情地回答:“我记得,味道不好,你把醋和酱油搞反了,以上,完毕。”
陆骞:“是啊,想当初……”
苏璃:“你可以闭嘴了。”
陆骞有些小委屈,抗议道:“你不让我说话,就像沙漠里你不允许别人喝水一样残忍!”
搜救队的其他队员立刻异口同声道:“我们可以不喝水,真的!”
陆骞:“……”
陆大哥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过来,可以自由行动,他一边学着骑骆驼,一边忧郁地看向天空,仿若一个诗人,眼角含着泪水,心里感慨道:
苍天,你还我以前那个惜字如金的弟弟——
虽然自己喜欢吐槽陆骞,但是苏璃又很护短,她看不惯别人嫌弃自家老公。
就连大哥也不行。
临出发之前,她牵着陆骞来到无人的角落里,轻声问他:“以前几个马甲都没出过纰漏,这次到底怎么回事?会影响身体健康吗?”
陆骞坚决不肯承认是因为自己的基因稳定性不好,他非常严肃地告诉自家老婆,“肯定是因为我的脑子坏了,还没修好,所以才没法将耳朵收起来。”
苏璃:“……”
承认脑子有毛病好像更加羞耻吧!你能不能搞清楚状况!表情不要这么骄傲好不好?笑,你还笑!?
陆骞亲了亲老婆的额头,安慰她放宽心,自己的情况正在好转,至少以后不会再失忆了。
至于其他的小瑕疵,都不是问题,可以靠时间来解决。
救回陆大哥之后,因为他们还身处沙漠中,所以跟着搜救队慢慢撤离出沙漠,免得再次迷路。
已经快到沙漠的边缘了,搜救队暂时休整之后准备再次出发。
可是此时却发生了一个小矛盾。
一只骆驼与陆骞闹别扭了。
骆驼多温顺的动物啊,愣是死活不肯载他,只要陆骞坐到它身上去,它就浑身僵硬一动不动,怎么拉扯叫唤都不管用。
陆骞偷偷跟自家老婆咬耳朵,“你看看它,多机灵,知道我是法老雕鸮,所以被吓得一步都走不动路了!”
“算它有眼光,知道我可是连豪猪都能捕捉的男人!”
“我还是天空的主人,是这片广阔沙漠的主人!”
苏璃:“……”
她忍不住打破自家蛇精病老公的畅想,冷酷地道出了真相:“我怎么觉得,它是因为受不了你话痨才拒载你的……”
“老婆大人!”陆骞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遮羞帽,然后义正言辞地纠正苏璃的认知错误。
“你作为天空的女主人+沙漠的女主人,你能不能有点志气,点亮属于自己的王霸之气?好好统治这片荒凉之地?”
苏璃吐槽道:“‘天空的女主人+沙漠的女主人’这种厉害的身份地位,我可承担不起,我做宠物店的女主人就已经觉得很难了。”
“还有,等你下次穿乌龟马甲的时候,再来给我说什么‘王八’之气好吧?”
陆骞:“……你等着,我现在就给你演示演示,什么叫做真正的王霸之气,让你心服口服!”
他气鼓鼓地走到拒载自己的骆驼面前,在它耳边小声威胁道:“要不是骆驼肉不太好吃,你已经被撒满孜然送上我的餐盘了!”
“可惜我并不挑食,你说我要不要尝一尝骆驼全宴的味道?”
原本蹲着休息的骆驼眼巴巴地看了远处的苏璃一眼,见她双目含笑,却并没有开口帮自己忙的意思,只好可怜兮兮地慢慢站起来,幽怨又乖巧地载着陆骞继续出发。
陆骞得意地坐在骆驼上,晃悠着晃悠着来到老婆跟前,扬起高贵的头颅。
苏璃无语地看着老公:“……”
这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啊啊啊!
陆骞深谙可持续发展的道理,所以从来不逮着同一人话痨太长时间,总是在别人很无语就快要开口撵人的时候,自己主动离开。
相当潇洒自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将自己总结出来的这一条真理,叫做——
可持续骚扰。
陆大哥见自家弟弟骑着骆驼小跑着过来自己身边,浑身一僵,然后拼命给自己暗示:“这是我弟弟,这是我弟弟,弟弟跨越千山万水不顾生命危险来救我,不能揍他不能揍他!”
陆骞笑眯眯地凑到哥哥身边,摸出一包牛肉干来啃啊啃。(←幸亏他钱多,准备的食物丰盛又量多,不然大家的物资还不够他一个人挥霍。)
陆骞一脸惬意地和陆轩唠嗑道:“我用顺藤马甲的时候,网上竟然有黑子喷我说什么我太精贵吃不得苦。”
还一脸求表扬地问他哥:“哥,自从进入沙漠以来,我就没喊过一声辛苦,你说我是不是——特别能吃苦?”
陆大哥被迫和弟弟聊天,斜眼看了看弟弟手中的牛肉干,回答他:“你只做到了前面四个字。”
陆骞:“……”
他嚼牛肉干的腮帮子一滞,然后继续动啊动。
陆大哥继续攻击他弟:“特别能吃的后果一般都是……特别能长肉。你说你要是长出个啤酒肚来,弟妹还会不会要你?”
陆骞:“……”
被哥哥攻击到要害了,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陆骞,陆骞他打算晚上不吃饭了,他决定从现在就开始减肥!要保持住自己的腹肌,不能让它们逃跑了!
十分钟以后,法老雕鸮骞同志就饿了,因为太饿,他就吃了一个面包。
觉得太甜,又吃了两包麻辣兔头。
吃完觉得太咸,就喝了一罐可乐。
喝完觉得胃太酸,又拆了一包苏打饼干。
吃完又觉得太干,就拆了两盒牛奶……
最后,他想到要减肥保持完美的好身材,坚决遵守身为丈夫的原则,就又去小冰箱里摸了三盒酸奶来喝。
陆大哥全程围观了弟弟的进食过程,简直目瞪口呆。
弟弟,他那个曾经对食物非常节制的弟弟到底哪里去了!?
要知道弟弟以前就连试吃狗粮的时候,能吃一粒就绝对不吃两粒的啊!
弟弟啊,不知道的还以为被困撒哈拉大沙漠整整7天、断粮6天、断水3天的男人不是哥哥我,而是弟弟你啊!
陆骞见哥哥一副求知欲爆棚的表情,立刻开开心心对他说:“哥,你这是又想向我请教如何讨女孩子欢心的绝招吗?”
“你可算是开窍了,我经验丰富,肯定能当好你的军师。”
“你弟妹其实特别慢热,我追了好久才真正走进她心里去,然后从此就住在里面再也不走了……”
陆大哥:“……”
陆骞继续叨逼叨:“哥,首先,你要坚信,只要活着,就一定能遇到……”
陆大哥接话:“对的人?”
陆骞:“好吃的……”
陆大哥:“……”
能、不、能换一个弟弟,这个弟弟他真的不太想要啊啊啊!
陆骞连忙解释道:“你知道动物们怎么示好吗?最通用的办法就是分享食物!”
“以后你追求姑娘,也别送红玫瑰了,那种办法简直土得掉渣……”
陆大哥略微好奇,“那应该送什么?”
陆骞微微一笑,回答道:“肯定是用炸鸡代替鲜花啊!送一捧炸鸡腿炸鸡翅,保证哄得姑娘眉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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