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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夏清曾经畅想过无数种自己故地重游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来到这个世界实属偶然,完全找不到一丝痕迹。没病没灾, 睡了一觉就到了这里, 成为了好像是另外一个人又好像是另一个自己的人。

自从瘦下来之后,夏青青和自己从前的容貌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身材更加高挑, 皮肤也更加白皙, 脸没有之前精致, 却多了另一种张扬的美。

身边的人总是有很多熟悉的面孔, 虽不尽相同, 却也不会让人觉得陌生。好像一切不过是时空变换, 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差别。所以她在夏青青的记忆下, 这么快的适应过来。

她也会思念过往, 这里再好,月是故乡圆。

只不过因为知道无法回家,所以就不去想这些无用的东西, 可并不代表心里不惦记。

夏清曾经也查过资料,想要知道大佑是如何灭亡的,她原本以为是内忧外患,如同很多朝代灭亡的原因一般。当时她还在的时候,其实整个大佑已经岌岌可危。朝中争斗一直不绝,各方势力互相厮杀,虽不至于民不聊生,却也让整个国家大为损耗。

外面是强敌觊觎, 一直蠢蠢欲动,是易家军苦苦撑着,才守得这江山不倒。明明已经十分危急,可朝中依然视而不见,处处与易家为敌。当年易家就差点倒下,是以她为代表的一行人硬撑着,才没有被吞噬。

有人问过她,是否后悔当初的选择。她从不曾有这样的情绪,因为她明白,如果她当初不那样决定,成为撑起忠义侯府的老夫人,忠义侯府很可能就被吞没。易家军很大可能等不到年幼的忠义侯长大成人,甚至也等不到易南的归来。

易家军没了,大佑也将持续不了太久,国亡又如何还有家?

事实上她已经非常幸运,以当时她的年纪,即便成为忠义侯老夫人,想要力缆狂澜实在太过艰难。若非后来易南的出现,以她的能力只怕也只能让易家苟延残喘罢了。

她当初并没有杨家佘老太君那样的能力,到底也不过是个刚出阁的小女孩罢了。能做的也不过是周旋,让新晋忠义侯稳住自己的爵位。若非当初易南及时出现,易家兵权她都无法保住。

每当看关于杨家将的作品时候,夏清都对杨家的女人们佩服不已,看到杨家虎将一个个陨落,那种痛苦如同亲身经历。

可是查看资料,她发现大佑的灭亡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历史对于大佑的记载非常的少,有一年无意中在荒漠中发现了古城遗迹才发现,这里曾经有个繁华的城市,可是不知道为何陨落了,后来被风沙吞噬,彻底的埋葬在历史之中。

那个地方就是曾经大佑的国都,是夏清从前生长的地方。

那里曾经繁花似锦,是天下人向往之地。可现在只有漫天的风沙,成了无人区。只有残破的一些痕迹,能看出曾经一些轮廓。

夏清现在下榻的城市,从前是荒山野岭,哪里看得出会有现在光景。现在虽远不如一线城市繁华,却也十分不错。只不过这里不管是建筑还是风土人情,和她熟知的完全不同。只不过为了旅游,会卖一些所谓大佑元素的小玩意。

大佑因为没有太多历史记载,所以是神秘的,也让人更加想要探一探究竟,因此来这里旅游的人也不少。

不过具体的夏清其实也不太清楚,当时的地貌和现在完全不同了,她根本找不到一丝痕迹。说这里是荒山野岭,也还是从资料里看到,然后根据以前的信息猜测而已。

她在附近有一处避暑山庄,从前夏天的时候经常喜欢过来游玩,可现在让她找,压根不知道在哪里,是不是这个城市都不清楚。

夏清以为来到这里,自己会有万种复杂情绪涌上,结果发现也就那回事。是比去其他城市多一些感慨,但是也不过如此,只是感叹一句‘啊,这里真是不一样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兴许实在是太陌生了,反倒没有什么想法了。若只是几十年,还能找到她幼时玩耍的木桩,兴许还能拉回一点记忆。又或者没有到遗址,所以还没有临近故乡感。

走在这完全陌生的街道,看着到处挂着‘大佑’牌子的商铺,一副极力想要表现过去的城市,夏清内心很平静。

“哇,这条街好漂亮,感觉穿越了一样。我之前看攻略就说这里是当地必须要来的,这里的建筑很有大佑风格,而且卖了很多关于大佑时期的玩意。”

方蔷薇一脸兴奋道,看着充满古韵风又和平常所见有些许不同的街道,整个人十分雀跃。

夏清只是看看,并不发表意见。

实在是……

这个和所谓的大佑风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差不多就行啦,能复原如此已经很是不容易了。能有‘古味’就已经非常不错了,想要重新建造记载尚少的大佑特色,还是非常困难的。

况且大佑是个包容性非常大的时代,不管是建筑、服饰还是饮食等等,融合了各国各朝代的特点,并不是分裂断层的。所以说不像,其实也像,只是没有宣传里说的那么大佑特色。

“人家就随便说说,你还真信了。”向易南嗤之以鼻,并不觉得这里和其他城市的仿古街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方蔷薇没理会他,走到一个摊子面前,兴奋的拿起一个络子:“这个好漂亮,和别的地方卖的不太一样,还是很有大佑特色的。”

那个老板一听,连忙开口道:“对,我这卖的都是大佑时期流行的款式,和外头不一样,你在网上也买不到的。这些都是我自己亲手编的,手工制作和外头机器做的不一样。”

夏清看了一眼,虽然和大佑时期流行款式还是有差别,不过还是能看出一些痕迹,这个摊主确实是用了心,应该也是做了研究的。

“老板,多少钱啊?”夏清挑挑拣拣,找到了一个与从前流行的一个款式最为相似的络子。

老板没有想到她会挑出这一个,想了想道:“我这个只是半成品,之前看资料学的,因为资料不全,所以打的不是很好,你就给我四十块,当做是成本费吧。”

这些小玩意编织得比较复杂,又在这条旅游人士喜欢逛的街上卖,这个价钱可以说是非常便宜了,其他都是五十打上。

夏清还没开口,方蔷薇就赶忙道:“老板,再加我这个,一共八十块。”

“这不行,你那个我平时至少就卖八十,你这朋友这个我已经是底价了,一共八十我都没赚头了。”老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表情非常的坚定。

方蔷薇还想说些什么,夏清却非常干脆的扫码掏钱:“没事,八十就八十吧,再加这两个,一共给你三百。”

“这位美女真有眼光,我敢说你们买这个价绝对不亏。我这些东西别看不起眼,可都是我按照资料精心研究的,跟别家乱来不一样。”老板笑得灿烂,没有想到生意做得这么顺利。

方蔷薇虽然不知道夏清为什么这么干脆,却也没有多说什么,知道夏清这么做有她的道理。他们出来也有半个月了,每次路过景区买东西,她都发挥杀价特长,夏清从来没说过什么,还夸她厉害,让他们少花了冤枉钱。

四个人都不是缺钱的,不过也不是那冤大头。很多地方经常乱喊价,虽然不是没钱,可也不喜欢被人宰。这个时候,方蔷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夏清还有另外两个男生,完全不擅长。夏清还知道说便宜点,两个男生只会直接掏钱。

因为吃亏过几次,现在直接每个人出一笔钱,然后全放在方蔷薇那,出钱的事由她掌控。

夏清点了点头:“你确实有心了。”

远离摊位之后,方蔷薇好奇:“青青,你刚才怎么突然转性了?那些络子根本不值这个价。”

那些络子虽然编的比较复杂,却也不是特别难的东西,成本也很低,这个价哪怕是在这种地方卖也是贵了。

“那个人并没有撒谎,他确实是仔细研究过的,这几个络子是有大佑时期的风格。就冲着他这份心,这些钱也是值得的。”

夏清将另外两个分给向易南和吕向海,两人虽然对这玩意不感兴趣,却也都收了下来。

走了几步,路边一个摊子边上围了好几个人。

方蔷薇好奇的探头张望,就看到一个人坐在地上,上面摆着沾满了泥土,充满了岁月痕迹的半个巴掌大的不知名摆件。看着似马非马,似虎飞虎的玩意。

那摊主对着围观的人说:“这是我堂弟从工地挖出来的,就在之前挖出来的那个古墓附近,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看着还挺精致。是不是古物我们也不知道,不过埋得很深,一出土就这样了。一共四个,有谁看得上的就带走,价格好商量。”

围观的人都没什么兴趣,只是看个热闹,只有一个老头看着嘴里念叨:“这东西看着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干嘛用的。不过就算不是古物,这做的也很精致,拿回去当摆件也挺不错的。”

其他人一听这话,也顿时有了一些兴趣,确实觉得这物件做得还不错。

方蔷薇一听,顿时没有了好奇心。

“这种骗术为什么还有,我小学就知道有人这么骗人的,全都是什么从工地上挖出来的,借口都不知道变一下。”

“因为傻逼太多,骗子都不需要更换理由。”吕向海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好像不少人十分感兴趣,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警察叔叔的科普工作真是白干了,类似这种骗局在网上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可每次还是会有人中招。

“我们要不报警吧?”方蔷薇道。

吕向海:“你刚没听那话吗,意思就是他们也没说是古物,你自己相信是古物然后接受这个价钱买了,跟他们无关。”

夏清走了过去,围观的人好像有默契似的,纷纷让出了一条道。

那个摊主看到夏清笑眯眯开口:“小姑娘,你是外地来玩的吧?你要不要看看这个啊,这是工地里挖出来的。我们这个城市以前是古国,那地底下藏的物件可多了,你可以到处看看,非常值得一游。”

夏清拿起那四不像的玩意放在手心里仔细打量,那摊主的笑容更加真诚了:“这个东西也不贵,一个两千块,四个给你算七千,对你们女孩子来说都不够买个包的。好不容易过来玩一趟,带点东西回去做个纪念啊。”

围观的人也道:“这个价钱确实厚道,就算不是古物,做得这么精致好看,买回去也是值得的。”

“我要不是刚买了其他摆件,手头上没钱,否则我早就买了。”

“我的钱被我老婆管着,否则我也买了。这种东西买回去看着就不一样,很有艺术感,甭管是不是古董,三千块买个好看的摆件也非常划算了。现在去商场,随便买点什么不得大几千啊。”

“你们听说了吗,之前有个人就是从摊子上买了个摆件,本来也没有当一回事,结果竟然是古董,价值几十万呢。”

“这在咱们这个城市不是很常见吗,有底蕴的城市就这样,所以到现在都不敢挖地铁。下面的宝贝实在太多了,一挖又不会保护,坏了可咋办。”

“哎呀,这东西我越看越有趣,我都有点想买了。小姑娘,你要是不买我就买走了。”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开口,轰隆隆的不停往夏清身上砸,站在一旁的方蔷薇三人看这情形就明白了。

这骗子是成堆出现啊,怪不得有人会上当。一两个人忽悠一般大家都会警醒,身边人都叽叽歪歪,原本就有些贪小便宜的人,立刻就给上当了。

果然,夏清就上当了。

她正打算掏出手机扫码,向易南连忙走上前阻拦:“别买,他们忽悠你呢。”

“这小伙子,你这话说的我就不乐意听了,我怎么就忽悠了!”那摊主看到手的钱就要飞,顿时急了起来。

其他人也纷纷开口,说向易南不懂事。

“小姑娘,这是你男朋友吧?难怪会阻拦你,现在的男人精着呢,稍微花点钱就不乐意,就骗小姑娘说这些东西不值钱,结果转眼就给别的女人花了。”

“要是好男人,就算是不值钱的都会乐意掏钱给女朋友买,千金难买咱高兴。”

向易南听到这些话顿时要发火,夏清扯了扯他的衣角,朝着他摇了摇头,唇微启:“我有分寸。”

向易南顿时平静了下来,狠狠瞪了那些人一眼,却不再开口说些什么。他看到夏清刚才的神情是认真的,并不是被人忽悠的样子。

况且夏清也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若真的喜欢,不过几千块花了就花了。

不过向易南没让夏清掏钱,而是自己拿出手机扫码。他想得很简单,他掏钱就算亏也是他,夏清也就没有那么难过。

夏清看了他笑了笑,并没有拒绝。

“向易南你怕不是傻了吧?!让你去把青青拉回来,你倒好付钱比谁都快!”吕向海受不了道,向易南掏钱太快,他还来不及阻止,钱就给划过去了。

对方拿到钱哪里还会还回来,直接收摊就给走人了。想要多说什么,周围一群人围过来,明摆着就仗着自己是本地人,要对他们这四个外地人施压。

吕向海也不是个怂的,可被夏清拉住也不想让女孩们深陷危险中,有没几个钱,要是伤了不值得,只能先认栽。

“是我执意要买的,它们值这么多钱。”夏清开口道。

方蔷薇有些一言难尽,觉得夏清高大上的地位岌岌可危,他们前面刚骂被骗的人是傻逼,转过头……

“青青,那个人就是骗子,这些东西值个百来块都不错了,这些都是老骗术的了……”

吕向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知道夏清不差钱,但是被骗是另外一回事。

“你看这些泥土都是弄上去没多久的,夏青青啊,我以前咱没觉得你这么傻呢。”

“行了,你们都别说了,难得青青喜欢一样东西,花点钱又怎么了。不过是六千块,至于这个样子吗。”向易南很是不在意道,“青青,别管他们,你喜欢多少钱就是值得的,那东西当我送给你的礼物。”

夏清看着朋友们担忧的表情,笑了起来:“我知道他们的故事是假的,可东西却是真的。这四个是大佑时期的席镇,而且还是齐全的一套,价值多少我不好说,不过六千肯定是划算的。”

其他三人顿时愣住了,方蔷薇眨了眨眼:“真的假的?你还会鉴定古董?”

“别的时期不好说,这个时期的东西我还是能分辨出来的。”夏清比这世上人都要熟悉那个时代,而且她以前家里也不少古物,也练出了一些眼力劲儿。

制造赝品这行当从古自今都有,作为当家主母,这也是必修的课程。否则自家的好东西被换了,或者送人的物价是赝品,那可不仅损了财还丢了面子。

这席镇放在他们那个时候也是个非常不错的物件,是有钱人家才能用得起的。上面的那个似马非马,似虎非虎的东西,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一种镇宅吉祥物。而且一般是富贵人家才能用,平民是没有资格的。

吕向海:“不是吧?你会不会看错了啊,这破地方也能捡漏?这也忒玄幻了。”

这条街和全国仿古街一样,主要就是吸引游客,虽然打的旗号是重现大佑盛世,可事实上比其他地方的仿古街还要不像样。因为大佑留下的资料太少,这里很多建筑都是东拼西凑,什么朝代都有。虽然也有大佑元素,可并不明显。

大家过来也不过是体验一下,哪怕是方蔷薇也不真以为这就是大佑风了。这种地方能卖古董?说出去不会有人相信。

“这确实是巧了,那个人自己都不知道这四个玩意是真的,不知道哪里淘来,觉得挺有年头的,就给上土,出来招摇撞骗。”这也是夏清毫无压力的捡漏原因,要是对方是个实诚的人,夏清看情况也许还会提点一两句,可对方明摆着是想要骗人,那她占这个便宜一点都不心虚。

夏清虽然靠谱,可其他三人还是觉得她是不是看走眼了,捡漏这种事现在是越来越难碰到了。他们不过是逛个街,就能遇见?这运气也是好到爆表吧。

“我有个伯伯是省博物馆的,他会鉴定古董,我要不寄回去给他看看?”方蔷薇弱弱开口。

夏清很是干脆的递给了她:“拿去吧,这上面雕刻的东西,好像没有看到什么历史书籍记载,兴许它的价值还不低。”

听到这么一句话,方蔷薇觉得手有点抖。倒不是没见过这种稀罕物,只是觉得太神奇了。她见过古董不少,可从来没有见证过捡漏。

吕向海道:“可如果这是真的古董,咱们这么寄回去要是砸了坏了可怎么办?”

“要不,要不我们还是先拿着?等回去了再给我那伯伯看看。”方蔷薇不确定道。

夏清却不以为然:“这东西特别抗造,找个靠谱不会丢件的快递就行。”

这种工艺也是比较独特的,制造出的东西经久耐摔而且不容易磨损,色彩也保持得好。这也是那个摊主没有觉得这玩意是古物的缘故,看着还是太新了,还给弄上一点土伪装。

因为是家用物件的席镇,虽然上面的动物做得栩栩如生,可也不肉眼一看就完全不同的精细玩意,就更容易让不识货的人忽略了。

最后方蔷薇还是寄走了,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夏清看走眼了,还是真的给捡了漏。

不过保险起见,走了最快的快递,还给弄了高额报价。方蔷薇是做好被嘲的架势去做这件事,她都没好意思跟那伯伯提,说他们是街上捡漏的,就是含糊的让他帮忙看看是什么东西。

四个人找了一家所谓大佑传下来的美食店,美美的吃了个午饭。

这里虽然和大佑美食依然没有太大关系,不过味道还是非常不错的,很符合夏清这个大佑人的胃口。

“我们下午去一趟本地的博物馆,然后明天再去遗址。大佑的遗址有点远,我们可能需要做比较多的准备,而且那里路不太好,我觉得还是两辆车过去比较保险。”向易南拿出地图说道。

遗址在远离城市的地方,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戈壁荒漠,连一处水源都没有。偶有旅行团会光顾,所以也还算安全。只是到底是荒芜之地,还是做好万全准备的好。

曾经也出现过突然刮起大风,将游客困在原地的事件。虽然没出什么事,可当时他们准备不足,又饿又渴的等了很久。

吕向海点了点头:“行,我去联系租车公司。”

“那我和青青多买点吃的,把咱们的后备箱都塞满。”方蔷薇道,“不过只用半天的时间逛博物馆,时间会不会太赶了啊?”

每个地方的博物馆都是非常值得去参观的地方,而且属于待多长时间都不够。如果只是匆匆一看,不过是到此一游,并没有太大的感触,对于那些背后的故事,更是没法体会。只有细细琢磨,才能感受。

所以每次他们在博物馆的时间都非常的长,至少都是要留一天的时间,可这次只是半天。

“半天就够了,大致了解,然后去看遗址,如有兴趣回来再去看看,会有不同感受。”夏清道。这个计划是她提的,不过她的实际想法并非如此。

杨家将的故事里有个反派潘仁美,而她的故事里,也有同样的一个人。

她当年不喜欢皇帝,可畏于皇权,敢怒不敢言,甚至也不敢多想。直到来到这里,才敢畅快。而有一个人,她最是厌憎,那个人是她是整个易家和夏家的仇敌。

正是因为他,易家的儿孙才会死伤如此惨重,让老忠义侯遗憾离去,让易南多年后才能重回。与易家为一派的娘家,也同样备受此人打压。

她是姑娘的时候,就曾被那人后来的妻子欺辱,若非姐姐巧妙为她脱险,她名节都会被毁。那个女人是冲着夏家来的,她则是那个倒霉的靶子。后来她成为忠义侯老夫人,也没少那人妻子刁难打压,处处想要拿她把柄,从而重创夏易两家。

夏清最讨厌的人就是这对夫妻,两口子没少给她使绊子。

那个男人她恨,可是正面交锋得少,所以没有对那个妻子那么强烈。她的直接对手是那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女人,每次相见就是一番厮杀,稍不小心就着了道。

后宅是前朝的表象,男人们前面厮杀,她们女人则在后面争斗,互相影响,互相成就。

现在,那个她两辈子最讨厌的女人,就躺在博物馆里,是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夏清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天,两人千年之后还会相遇,她之前查大佑资料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开始她还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因为挖掘出来的时候,之前已经被盗墓贼光顾过,坟墓早就被盗窃一空,墓碑也不见踪影,身上的服饰都基本被扒光了。

后来看了复原图,她才认出这不是那个不想提起名字的讨厌女人嘛。

她很早就想过来看看,可那个时候她还是胖乎乎一脸痘痘的模样。即便对方无法睁眼,她也不能这个样子去见她。她要变得美美的,获得一身荣耀才会出现。

现在,她来了。屈尊降贵的去看她也是给了面子,半天的时间足矣,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

夏清回了一趟酒店,等再出来的时候,大家发现她经过了梳妆打扮,还化了淡妆,整个人神采奕奕的,虽然没有穿着华服,却像是要参加舞会一样。

“夏青青,你今天是怎么了?感觉很开心啊。”吕向海上下打量着她,作为钢铁直男都能看出她和平常不一样,虽然并没有看出化了妆。

夏清笑得灿烂,一双眼睛好像会放光一样:“是啊,今天运气很好不错。”

大家还以为她说捡漏的事,先不说不一定是古董,就算是现在才那么兴奋,这反射弧有点长啊。

博物馆以大佑时代的展品为主,因为东西尚少,所以博物馆也很小,看着有些寒酸。国家发现得太晚,很多古墓都已经被盗墓者给捷足先登了。如果不是那具大佑女尸作为招牌,这个博物馆还真没什么看头。

不过有了这大佑女尸,一下子就变得不一样起来。

这具女尸被称为无名氏,虽然被盗窃一空,不清楚身份,可从残留的物件看来是一位贵妇人,年纪约莫四十岁左右。尸体保存得十分完整,还能看到皮肤和毛发,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腐烂,这也是她具有价值的原因。

夏清理容走了进去,没两步就看到了正中央躺着的千年古尸。她身上被薄薄的毯子盖着,遮住了重点部位,裸露的四肢能看得出她先身上应该不着寸缕。

她嘴角微微翘起,宛若曾经无数次相遇一般朝着她走过去,近距离的看清了那个人的模样。

电视、报纸上说的什么栩栩如生,皮肤还感受到弹性,仿佛还活着什么的话和眼前的尸体没有一点关系,干瘪丑陋,哪里还有曾经雍容华贵的模样。

如今只能躺在玻璃柜里任由人观瞻,夏清毫无同情心的笑了。

唐万宁,你怎么也没想到,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吧?你已经死了,而我,还好好的活着,美美的活着。

你总说我肯定会死得比你早,比你凄惨百倍,结果看来并非如此。

当初唐万宁为了死后也能享受荣华富贵,与丈夫一起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还美其名曰为皇帝分忧,事实上一大半中饱私囊,天怒人怨。

当年灾荒,好不容易筹集了赈灾的钱粮,这两口子却贪掉了大半,害得大量的百姓活活饿死。

他们一生为孽,却不见报应。夏清当时都快以为苍天无眼,现在才知道,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作为老对手,夏清非常清楚这个女人有多怕死,也知道她有多爱美,容不得一句不动听的话。因为有人失言说她的眼旁有了细纹,就狠心将人割舌。

哪怕后来四十来岁,也幻想着永葆青春,为此甚至以幼婴为食。她很早的时候就害怕自己死了,会和别人一样腐烂,成为恶心的样子。

于是寻找过各种保持自己身体不腐的方法,为此不知花费了多少钱财。

结果,那么多钱财只让他们更容易被盗墓贼光顾,费心造的坟墓,希望能够重生,结果却是死后都不得安宁。

她的愿望也算是实现了,尸体确实是没有腐烂,不过这个皱巴巴黑乎乎的样子,夏清真想知道如果她知道自己这个模样,那表情一定很好看。

可惜她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只能躺在这里,任由人观瞻。

夏清觉得这样也挺不错,她从前做了这么多孽,现在继续发挥余热为后人造福,也算是一种赎罪了。夏清之前看过纪录片,尸体为何不腐,以及身上的各种特征,比如头发上的虱子还活着等等,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也算是为人民服务了。

至于这个女人的丈夫,更是惨了,坟墓被挖,尸骨无存。当年把自己的坟弄得越奢侈,盗墓贼就越是喜欢,都不知道被惊扰过多少次了。

若是现在的人兴许不在意,觉得人已经死了,躯体已经不再重要,有不少人还在临死前留下遗嘱将遗体捐赠了出去。

可那两口子可没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羞辱。

如今这般,活该。

夏清并没有在里面停留多久就出来了,沐浴在火热的阳光之下,感受炽热的温度,夏清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虽仍有遗憾,不知道这两个人生前是否受罚,可到底也有了安慰。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