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红的光从血月之中缓缓爬出,如同地狱中伸出的细瘦人手一般,紧紧攫住云飞的薄衫。
那光芒似乎能从人的皮肤表层渗入进去,再顺着呼吸从口鼻散逸出来,变成一大团氤氲的蒸汽。
不过实际上已经并不需要他们出门“迎客”了,来者已经大喇喇的跳过萧墙,顺着弯弯曲曲的门廊,顺利地找到院子中。
妖夜赶忙将洛母与洛清嘉送回房间中,洛清秋也带着不情愿的戴玉琏退避了,“呼啦”一下子,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云飞与洛清寒两个人。
而他们面对的,同样也是两个不速之客。
“啊?你就是洛清寒呀?看上去还不错嘛!”一个外表与声音都雌雄莫辨的人懒洋洋地开口。
“洛清寒与我们走一趟。”另一个粗胖的人是个低音炮,一说起话来,厚重的低音震得大地都在颤抖。
雌雄莫辨的笑吟吟看着他们,抬起右手来,伸出细长的舌头恶心地舔着,由于月光淡红,云飞没有注意到,他走来的时候,身后竟然拖着一连串脏兮兮的血迹。
“凡人的血真是难吃透了!”“呸”地往地上一吐口水,那人抱怨,随后将眼梢一挑,对洛清寒怪异一笑。“不知道这个漂亮的小哥如何?”
说罢,他竟然往芥子中摸去,费力抽出一
条血粼粼的断指来,笑吟吟地放在口中,嚼得“嘎吱”作响。
两人反感地皱了皱眉头,那个雌雄莫辨的并非灵兽化形,却这样大张旗鼓的生吃肢体……这是任何人在都无法接受的。
“你们是什么人。”忍着恶心,洛清寒冷声问道。
这里的一条分割线,代表的是“the end”。
当然应该不会有人能看到这里来,这样我感到欣慰,外加一点悲凉。
跳槽时期,一切的寻常都显得那样格格不入,我决定改变一下自己的存在状态,将手中的一些东西,丢掉。
哈,这话说得好无奈。
走得太远了,会忘了归程。每天3000字的数量,对于大神们来说是轻而易举,而对我来说则是负担,而且根据经验之谈,我只要将一件事情认定为负担了,那么仓皇的结束,应该就指日可待了。
写着写着,自己便真的成为了个“码字”的写手,曾经的我觉得并没有所谓,但如今,我是不可接受的。
“那便停吧。”我这样劝慰自己,“反正也没有人看。”
当然,没有人看的原因,是我写的真正很烂。
起初的整个构架就是玄幻的,感情线不过是捎带一提,结果被强行丢到纯爱的圈子,那个时候已经写了60多
章了……好吧,我不应该找这种客观原因,其实更多的问题,还是出在自己身上的。
我想写出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来,而现在呈现在笔下的,无论是云飞、妖夜,还是我曾经很喜欢的魏倾璇,我都不喜欢了。
果然,还是自己的原因。
好吧,废话了这么多,就此了结了尘缘吧。第一本小说的垮掉,对于纵横,对于各位读者(如果有的话)来说,都不是什么损失,真正的损失在于,我对于自己,少了个交代。
无妨。我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最后在后面加一段吧,也就是我在电脑中对于这小说《天地嫁衣》(其实我讨厌《攻于仙计》的名字,不过据说《天地嫁衣》没有卖点)的命名: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还有的一段,是我高中时期写的,意气满满的简介(如今被嫌弃假大空了):
“一任女子,君临天地又何奇?
日月星辰,见我黯然避匿,
万代天骄,因我威严扫地;
旷世妖皇,与我干戈共济,
九天十地,为我徒做嫁衣!”
说来也搞笑,这一段话,正是我当时,理想中的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