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玲的情况如何,余水并不想管。
只是多少还是把这件事情放在了心上,唯恐李群玲有什么动作。
答应和徐峥阳出去吃饭的那天,木小树也不知道从哪里看出余水是要打扮打扮出去,特地找了一条符合余水气质的红色裙子给她穿上,外面披着一件米白色的小针织衫,脚上的鞋子倒是余水唯一的一双小皮鞋。
余水平日是一副闲人勿扰的样子,加上那双黑眸永远都透着疏离感,这才惹来了徐峥阳那群人的注意。
毕竟,余水的长相不是李群玲那张张扬的五官,也不是李嫣儿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犹如高山上的花,会给男人一种想要征服的欲望。
徐峥阳里面穿着一件条纹t恤,外面套着一件轻薄的灯芯绒外套,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帆布鞋。和他儒雅文艺的才子形象十分相衬。
见到这样的余水,饶是见多了美女的徐峥阳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余同学,早啊!”
徐峥阳走上前,背在身后的手突然拿出一支玫瑰递到余水的面前:“余同学的裙子和这玫瑰正好衬着。”
余水逼着脸上浮出红晕,抿着唇接下徐峥阳递来的玫瑰。
“我们是现在出去吗?”
余水的样子怯生生的,身上的红裙又衬得她肌肤胜雪,黑眸亮晶晶的,有那么一瞬间,竟然将李嫣儿也给比了下去。
“……当然!”
徐峥阳有些愣神,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他怎么之前没有发觉余水有这么好看?
不过,现在也不算晚。
自己可是系里的大才子,长相,才艺还有家世,他都有。
余水不过是乡下丫头,跟在自己身边,肯定很快就会沉沦下去。
两人走在学校里,不得不说,今天的余水给徐峥阳赚足了面子。
静若处子,乖巧的模样让人怜爱。而眼神里的那股冷冰疏离,更让人觉得余水是个多元体,看去的每一眼都不一样。是一个活灵活现的美人。
徐峥阳在对待女孩子上还是十足温柔的,无时无刻不在展露自己的风度和温柔。
脸上的笑容从见到余水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在看见旁人递来羡慕的眼神的时候,徐峥阳更是觉得无比骄傲。
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想着要怎么让余水不给自己丢人,没想到,余水竟然让他走在路上都这么有面子。
“余同学,你饿了吗?前面有个饭店的招牌菜是红烧狮子头,味道不错,我们去尝尝吧。”
九十年代的a市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能够玩的地方也不多。
市中心热闹是热闹,但是能够逛的地方也不够。
徐峥阳指着前面的大饭店,那是a市有名的大饭店,普通人家半年能去吃一顿饭都算是天大的享受了。
毕业之后,余水和徐峥阳倒是经常去那里吃饭,不过都是余水付钱结账,没有让徐峥阳出过半分钱。
这下,她倒是要好好的宰徐峥阳一顿。
心中有了计算,余水露出艳羡的目光,两只手指小心翼翼的拽着徐峥阳的衣角:“那里看起来好贵的样子,我们还是随便在路边吃点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