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普慈公主与花姑几乎无话不说,马上就要到陇右了,普慈公主更加不会顾忌什么了。
“公主殿下,你,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但是,奴婢却可以理解你,你已经嫁人了,估计不用多久就要举行大婚典礼了,以前居然没有人给你讲这些事情,那也真是难为你了,按理说,王室成员在长大成人之后,都有人专门传授这些闺中秘技,奴婢听说,一些王子甚至会有侍女陪着亲身示范,然而,你对此竟然一无所知,真是可惜啊……好吧,奴婢这就告诉你。”于是,花姑便对普慈公主窃窃私语,普慈公主听了之后,脸上瞬间就布满了红霞……
次日午后,送亲队终于到了兴元府,李盛远远地就看见有人打开了城门,随后,一队彪悍的骑兵骑着快马出来迎接,他们想必是早就看到了送亲队的旗子,那就是普慈公主王室身份的标志,看样子,他们似乎已经等待了很久。
那些骑兵来到送亲队的前面,立刻停在原地,一个队正模样的人与花姑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这些骑兵就护送着普慈公主一行人进了城。
到了兴元府的府衙之外,众人这才停了下来,只有普慈公主和李盛以及送亲使周德权进了府衙,其余的人则是都在府衙外面等候。李盛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四周,虽然兴元府是军事重镇,但是这府衙里的官兵却给人一种懒散的感觉,他们不仅军容不整,而且不像是有战斗力的样子,怪不得李茂贞近年来一直被朱温压制,李盛不由得窃笑,只要李茂贞和王建开战,这样的队伍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普慈公主的未婚夫李继崇早就在花厅里恭候多时了,在兴元府休息一天之后,他要带着普慈公主去泾原完婚,看到戴着幕篱的普慈公主出现在花厅里,李继崇乐得合不拢嘴,连忙请作为长辈的周德权上座,他则是坐在普慈公主的身边。
如果说一脸络腮胡子还能让人看出几分阳刚之气来,那张满脸横肉的脸和红红的酒糟鼻,却让李盛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李继崇和国色天香的普慈公主联想在一起,这两个人根本就不般配。普慈公主的父亲王建已经称帝了,他虽然不如有人想象的那般名正言顺,但是他好歹也算是一方诸侯,管辖着繁华富庶的天府之国。
不过,在这个年代,决定婚姻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女子只不过是附属于男人的繁衍后代的工具而已。李继崇心中思量,普慈公主既然来到了陇右的地盘,就成了笼中之鸟,她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自己的手心!
这般外表平平的李继崇却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迎亲礼袍,看起来不伦不类,这让李盛禁不住有些好笑,他忽然想起了一个词语,沐猴而冠!既然如此,普慈公主昨晚将宝贵的初夜献给自己也就顺理成章了。
想到这里,李盛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他不动声色地瞟了普慈公主一眼,虽然看不到她那幕篱后面的表情,但是他可以猜得到,普慈公主对李继崇一定很反感。
李继崇对普慈公主嘘寒问暖半晌,普慈公主却始终对他不冷不热的,就连送亲使国舅爷周德权都有些惊讶,他很了解自己的外甥女,现在她就对李继崇这般冷淡,以后如何是好?这丫头,就是太倔强了点,从小就被她的母亲惯坏了……
李继崇自感有些无趣,便看向李盛,道:“听说,虔州的黎春水是被你杀的?”
“回李大人的话,其实,在下只是个商人,我并不想杀他,可是,他却要杀我,我总不能引颈就戮吧,于是,我就反击了,一不小心就杀了那个黎春水,我顶多算是防卫过当。”李盛苦笑着回答,却在不经意间引用了后世里的法律术语。
李继崇皱了皱眉,他当然对于“防卫过当”这个词语很陌生,但却大致明白了这个词语的含义,心中暗想这小子倒是很会表达,看他的样子其实更像是读书人,与自己这样的武夫就是不一样啊。
李继崇对于李盛的话有些半信半疑,就算是防卫过当也说明这小子有点真本事呢,他仔细打量李盛片刻,说道:“既然你是商人,那么,你跟着公主殿下来陇右,是不是打算做生意?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你就不怕死吗?再说,陇右可不像蜀中那么繁华富庶,这里民风彪悍,人心险恶,你可要小心点,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反而吃大亏啊。”
“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作为商人,要想发财,当然要付出些代价才行,我可不想坐在家里等着天上掉馅饼。”李盛逢场作戏,装出一副奸商的嘴脸,对于李继崇这样的人,不能跟他说实话。
李继崇的脸上闪过了一丝不屑的神色,笑道:“你还真是个纯粹的商人,说的很直白。现在,我告诉你,你可以留在兴元府,这里远比泾原更加繁华,你可以留在这里做生意,就不用跟着我们去泾原了。对于你们商人来说,这也可以少了些费用,你说是不是?你送普慈公主来到这里的功绩,本官记住了,本官不会亏待你们,你一会儿就可以去领些赏钱,你也看到了,我是个带兵的武将,你跟着我也没什么用。”
李盛之前早就猜到李继崇会这么说,他是普慈公主的未婚夫,任何优秀的年轻男人都会让他感觉到威胁,这是人之常情。要是李继崇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情,他就不会这么做了,他会对李盛恨之入骨。
可是,普慈公主的心思却不是这样,她深知想要逃婚就必须依靠李盛,更何况李盛已经跟她有了肌肤之亲,这个时代的女人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因此,普慈公主绝不会允许李继崇把李盛赶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