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汁’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少妇一样拿手边的花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花,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也难怪他心气不平,当年高枫被逼着去定州时,他还幸灾乐祸,结果这人走的头一年,就做出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丰功伟绩。
说实话,当时庞元英不是不羡慕,甚至有想过自己也和那人一样,去驰骋沙场,奈何他和高枫不同,他有溺爱自己的爹娘,还有一个把他当宝贝的太后,别说是去从军,就是去外地受苦,这些长辈们也绝不会愿意。
后来高枫的名声越来越大,庞元英更是意不平,总觉得自己绝不会比那家伙差,若是换了他,肯定能做得比高枫更好。
他却不想想,就他那般娇生惯养,连换个差一点儿的环境都睡不着觉,细皮嫩肉的,稍微吃点儿苦头就叫苦连天,就是通晓武艺,又怎么可能去从军?
他能受得了餐风露宿的生活?他能受得了几个月下来不能洗一次澡?他能受得了粮草短缺时吃草根树皮?
他们这些人家的贵公子,享受着最顶尖的资源,君子六艺,都要学习,很少有当真不通骑射,不懂武功的人存在,可即使是练出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的,还算不错的身手,也和带兵行军打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是此时,庞元英绝不会想到这些,他只是注意到那个不如自己,比自己差得远的高家庶子,居然咸鱼翻身,成了气候,可他还是要父兄操心,除了寻花问柳,逍遥闲逛之外,再无其他本事的纨绔子弟。
高枫不知道他心爱的女人正在楼头隔着人海远远相望,更不会知道有那么个小魔星恨不得喝他的血,食他的肉,他带着自己的亲兵,恭恭敬敬地参拜亲自出迎的官家。
官家年幼,还是个孩子,一见高枫,便笑逐颜开,再看他立下大功,却并不居功自傲,端的是温润尔雅,心里更行喜悦,哪里会让他拜下去,早早便亲自伸手相扶,端着美酒奉上。
君臣相携,若不出意外,几百年后,必是一桩佳话。
高枫回了大将军府,以养伤为借口,闭门谢客,把一众说媒的,说亲的,拉关系,套近乎的,都挡在了门外,他却不知,他同样也挡住了秦亚茹。
却说秦娘子打听到官家赐下了将军府给高枫,而且那府邸规格很不一般,稍微换个牌子,便是元帅府。
原先挂帅印的杨老将军已经七十有八,脑子都糊涂的不行,连人都认不出来,在定州这些年,都是高枫独挑大梁,只是他年纪太轻,恐不能服众,这才没有挂帅,但如今他功勋彪炳,想来官家会顺其自然地以大元帅的兵符相赠。
找到的了地方,秦亚茹自己绣了一个荷包,上面栩栩如生地绘制了当年高枫把队里的军犬惹毛了,被追得满营地乱窜的情形,准备送进去,只要高枫一看,必然知道自己是谁。
奈何到了将军府门前,正好看见两个家丁耷拉着脑袋抬着两个大大的竹筐往门外地走,外面运送垃圾的车正停着。
呼啦啦一大堆绣帕,荷包倒出来,几个闲人一拥而上,你争我抢。
旁边一老丈皱眉:“这也太浪费了。”
其中一个家丁苦笑:“我们将军什么都不收,奈何也不知谁想的主意,那些女人居然隔着墙往院子里扔,东西太多,实在没地方放。”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扭头就走——她就是把荷包送进去,估计也是一样的下场,高枫不可能看得到。
回到南云书斋,秦亚茹有些发愁,说实话,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从来是高枫那家伙追着她跑,恨不得把自己挂在他的裤腰带上,一分一秒都不要分开。
虽然出任务的时候难免分别,可那时候有网络,有手机,就是分隔在地球两头,想要联系依旧容易的很。
可现在则不同,如果没有熟人引荐,她想见到大将军着实太难。
秦亚茹甚至还找过白云生,指望白云生能帮忙引荐一下,结果白云生看她的眼神毛毛的——“你别打他的主意,他虽然是高家的庶子,但立下这等功勋,官家肯定要赐婚,你可莫要如那些女人一般飞蛾扑火。”
秦亚茹狂晕,猛翻白眼,可又解释不出自己为何非要见高枫不可,白云生说什么也不愿意引荐。
“别说我为了你好,也不可能帮你,就是想帮也帮不成,那家伙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听说整日带着一群兄弟,请了教坊里最擅长歌舞的三位大家,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歌舞助兴,日日寻欢作乐,别人谁也见不到。”
白云生肯定是带了诋毁高枫的心思,秦亚茹闻言却柔和了眉眼,那人还是以前的性子,别看装得严肃,可对手底下的兄弟很是纵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