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了,就这个就足够了,我们走吧。"
她倒是很满足。
路上的行人渐渐少了,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好长,走一会儿又会变得好短。夏静初要去踩他的影子,却被北宫凌墨抢先一步踩到了她的影子。
两个人嘻嘻闹闹的来到了夏静初的住处。
北宫凌墨每次来这里都是夏静初给他洗好水果端到她的面前,今天,他想亲自给她削苹果皮。
夏静初今天还有别的事情做呢,她打开书桌上的台灯,找来一张书信纸,拿起笔准备写东西。
刚写了两句,她就用一只胳膊支撑着头,歪着脑袋哭。
北宫凌墨把削好皮的苹果端到她的书房里。
他冷不丁的来到她的身边,"嗨!"
她被惊了一下。
没好气的看着他。
"干嘛?这么害怕,做亏心事啊?"
北宫凌墨又歪头一看,夏静初哭了。
他又问"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没有啊,我在写信。"
切,夏静初这小丫头片子,一会儿功夫,哭了两场了,北宫凌墨心想,如果把她推荐去演悲情戏,她肯定会过关,哭的功力可不容小觑。
"写信?会哭成这样?"北宫凌墨想不明白,有什么伤心事也不至于这样啊。
夏静初停止了哭泣。
"我是替小时候邻居家的孟爷爷的儿子写信。"她解释说。
今天北宫凌墨突然问她小时候的事,她才想起要写信的事情。
北宫凌墨诧异。
他问,"孟爷爷的儿子他不会写字?所以,你才帮他写信给他父亲。"
早就 九年义务教育了,怎么还有人不识字呢?
"没有,孟爷爷的儿子,他已经去世好多年了。"
北宫凌墨没有想到。
"啊?已经去世了?怎么会这样?"
夏静初开始给他讲述这段她不曾给任何人提起的故事。
"孟爷爷就一个儿子,他叫孟迪,孟迪叔叔早年为了给家里人挣钱,他随着出国的潮流,到国外打工,他为了多挣钱,一个人干了两份工作。"
哦,大致的情况是这样啊。
"然后呢?"
北宫凌墨想听听故事的走向。
"因为力不从心,他把自己的身体都累垮了,他是非法拘留,在国外得不到完善的医疗照顾。所以客死他乡了。"
北宫凌墨有点儿不明白。
"我想问的是,他人都已经不在了,你为什么还要带他写信?"
"那时候,我还上高中,街坊邻里怕孟爷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没有敢告诉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对他隐瞒实情,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仿照孟迪叔叔的口气,给他父亲写信保平安。"
北宫凌墨曾经听夏静初说过孟爷爷这个人。可是......
"孟爷爷神志不清,现在你还做这种事情,他也看不懂。他能理解里面的意思吗?"
夏静初沉思了一下,多他说:'孟爷爷的病虽然是老年痴呆,但是他也有清醒的时候,只要他处于清醒的时候,一看到那些儿子给他写的信,他就很开心,他就有盼头。"
北宫凌墨明白了。
他看着夏静初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和鼻涕,提醒她说:"哦,你赶快拿纸巾把你的脸擦一下吧,写一封信而已,有必要哭的这么伤心吗?"
夏静初急了。
"你有父母,你不知道父亲对儿子的思念到底是什么样的,你也不懂,没有父母的小孩,对父母的思念又是多么的痛苦。"
说着说着,她又哭了。
她之所以做这件事情,而且一直坚持这么多年,是因为,她理解家人对一个孤苦伶仃的人意味着什么。如果可以让孟爷爷得到一点安慰或者留一个念想给他,夏静初都觉得这件事是值得的。
"哎,不管怎么说,都为难你了。"
夏静初并没有觉得这有多为难。
"这有什么可为难的呀?"她不屑的说。
北宫凌墨问她,"你不觉得假希望比没希望更残忍吗?"
"你是没有看到孟爷爷看到信的时候,那种幸福的表情。他的眼睛花了,让别人给他代读,总是一遍一遍的找人给他读啊读啊,他都没觉得厌倦,而是乐此不疲。"
是啊,他又不是亲历者,北宫凌墨是不懂得这些的。
她又说:"你是没有看到这样的情景,你如果看到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善意的谎言。"
北宫凌墨重复着他的那句"善意的谎言。"
他像是自言自语的说:"善意的谎言,也还是谎言,而诚实呢,本身就是一种善。康德曾经说过......"
夏静初有点儿不耐烦了,跟这样的人沟通确实有点儿困难,怪不得别人总是说他冷血呢。
"哎呀,你不要拿大道理来唬我了,难道你没有说过善意的谎言吗?
北宫凌墨顿了一下。
他的表情有一点不自在,艰难的说:"是的,我承认,我说过。"
还记得那是胡双玉的父亲遭遇不测的那年,看着悲痛欲绝的胡双玉,他很想安慰她,他也很想用他男子汉的气概去影响她帮助她。
于是那天,他把泪流满面的胡双玉揽在怀里,对她说:"别怕,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我会好好照顾你和阿姨的,我发誓我要娶你。"
他轻率的说出这句话,只是想向胡双玉证明自己真的想用心帮他渡过难关,在他不知道什么是爱的年纪,他就为自己定下了山盟海誓。
现在想来,的确太鲁莽了。
照顾胡双玉和她的家人,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为什么会信誓旦旦的在她面前发誓呢。
还把自己的未来都交给她,那时候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是真的想把胡双玉娶回家。
而他不知道的是,若干年后,正因为这个善意的谎言,他背负了这么多年的情感债。
同时,把胡双玉也伤害的遍体鳞伤。他真的不是故意的。所以当他听到夏静初第一次说起善意的谎言这几个字的时候,根本觉得这就是欺骗,人还是诚实一点更好,更可以成为善。
不过,他现在不再为这个事情跟夏静初争论 了,她也许是对的,能让孟爷爷在晚年这么开心这么幸福,不能不说,是书信的功劳。
"哎,不要聊这个了,我看看你的书信里到底都写了什么?"
他拿起纸张去念。还念出了声音。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爸,我来到纽约已经五年了,每当树叶落下的时候,我就在想,你那里是否和我这边一样,该进入寒冷的冬季了,你是否会照顾好自己。我不在你身边的这么多年,听邻居说,你的身体还算可以,只是一日三餐总是吃的马马虎虎。
爸,你要好好保重你的身体,儿子现在正值事业的高峰期,所以一直没有时间回去看你,等我忙完了这阵子,我一定回去......
夏静初把纸张拿回来不让他看了。
这么念听着多不好意思啊。
"好了好了别念了。"
北宫凌墨感慨道:"夏静初,这封信真是你写的吗?想不到你这个猪脑子还能写出这么声情并茂的文字来啊。"
"这有什么难写的啊,只要心中装满爱,写些声情并茂的东西不是顺手拈来的事吗?"
北宫凌墨抿着嘴笑。
"你笑什么,想嘲笑我尽管笑就好了,反正我也无所谓。"
夏静初已经学的有点儿厚脸皮了,被北宫凌墨嘲笑几乎是家常便饭,他还常常说自己是个笨猪,哎,其实自己也不笨,只是没有他聪明罢了。
"我哪里是嘲笑,我真的不是在嘲笑你,我是在想,既然儿子这么孝顺,不如,也让我加入你的书信事件当中,替他的儿子给他寄过去五百美元吧。"
啊?
夏静初着实被吓到了。
"你都说了,孟爷爷的儿子是在美国啊,所以,只有给美元了。"
夏静初马上说:"不行不行,这也太多了吧?再说孟爷爷现在在敬老院呢?他哪花着这么多钱呢。"
北宫凌墨的嘴角勾出一个婉转的弧度。
"你信中不都说了吗?他的儿子现在很忙,事业也蒸蒸日上,难道,给老爹五百美元算多吗?再说,儿子不在身边,老人身边有些钱,他心里会更踏实一点。"
听着倒是有点儿道理。
"可是,就这样又让你破费这么多?"
夏静初不好意思的看着他。
"谁让你这么善良呢,我得像你看齐啊,帮助别人手留余香,不是吗?你写信给孟爷爷的时候,我想,你的内心也是快乐的,现在,我也一样,你不可以阻止我的快乐。"
也是。
两个人相视而笑。就这么说定了。
"今天时间太晚,已经来不及了,明天我给你钱,你去换五百美元,给孟爷爷寄过去。"
夏静初郑重的点点头。
跟夏静初在一起,总能给北宫凌墨很多正能量,虽然,她只不过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女孩。
但是,在他的眼里,她是独一无二的,不喧闹的,心中有爱的,他的生命,因为有了夏静初的参与,而变得更加精彩和更有意义。
在这之前,没有人可以影响到他,特别是身边的女孩子,都是那么爱钱如命,那么浮躁那么不安分守己,夏静初就像一朵睡莲,安静的在一个角落里,你不走进她,很难发现她的美。
她的善良,她的纯真,她内心的安静和坚毅,让他重新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这夜,北宫凌墨没有再回家。
即使和夏静初待在这么小的一个房间里,他依然觉得其乐融融,和夏静初在一起,有一种家的温馨。
躺在床上,他不想马上入睡,他慢慢咀嚼着夏静初给他带来的幸福感。很久很久都在回味。
他更坚定了跟夏静初走下去的决心。他要认真过好每一天,有夏静初在身边,即使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但是,他觉得每天都是崭新的,都会跟平时不太一样。
他要把日子过的有声有色。
这天晚上,他们并没有再激情四射,而是互相拥抱着感受彼此的温暖。
后来,夏静初困了,她转过身背对着他,北宫凌墨换了一个暧昧的姿势,胳膊环抱着她纤细的腰际,腿搭在她的两腿之间,这种感觉,好像比男女之事,来的更加激情澎湃。
房间内充满了性感的味道。
幸福是什么?北宫凌墨觉得,幸福就是在一个不管华丽还是破旧的小屋里,和一个自己非常喜爱的女孩在一起,同患难共甘苦,简单而迷人。
很晚了,他的脑子里依然憧憬着他和夏静初未来的生活,他像一个刚刚初恋的小男生一样,兴奋的睡不着。
他甚至把未来的很多琐碎的细节都想好了,书桌是什么样的,餐桌要什么款式的,夏静初的布娃娃放在哪里更合适,对了,他会买一个非常大的房子,为夏静初的布娃娃单独腾出一间房子,把她的布娃娃全部安置进去。
这样,以后他们的孩子出世的时候,正好都不用再买娃娃了,妈妈喜欢的,孩子也应该会喜欢吧?
哎,看他的脑子都想到哪里去了,夏静初现在还都是孩子,他想不出,如果有一天她当了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
也许,会把孩子当成布娃娃一样玩吧。
想到这,禁不住笑了。
也许会做一个很尽心的妈妈呢,都说女人有了孩子之后,会有很大的变化,况且,夏静初那么喜欢小孩,即使是现在,她只要能抽出时间,还是会去孤儿院陪伴孩子的。
她曾经在孤儿院待过,她知道那里的孩子比一般的孩子更渴望得到别人的关爱。
没有那么多热心人的关爱,夏静初也许不会读完大学,所以,她的内心一直充满感恩。
她也要像那些热心人一样,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早上7点钟,她被夏静初叫醒。
夏静初推开门,露出她的半张脸,像跟北宫凌墨捉迷藏一样,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看着他赤裸的身子。
她轻柔的问他:"你今天不去上班吗?懒虫,赶快起床了。"
他这才记起去看手表,然后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虽然是深秋,他并没有穿上衣,准备去厕所的时候看到客厅一旁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说是丰盛,是相对于夏静初平时的饮食习惯而言的。
他还没有顾上戴眼镜,想看的更清楚都做了些什么,只好又把身子折回去,跑到餐桌前看了一番。
有葱油饼,蒸鸡蛋,还有鲜榨的果汁,牛奶。还有做好的莎拉蔬果一盘。
虽然,葱油饼稍微有点儿糊了的味道,不过只有一个葱油饼糊了,其他的都还不错。
这分明就是结婚伴侣的节奏,总之,他感觉很温暖很温暖。
虽然,她现在做职业女性还差了那么一大截,不过,做家庭主妇,还是分分钟的事。
他在爱的包围中享用着爱人为他准备的早餐,这味道,虽然不如自己家的阿姨做的老道,不过,吃着怎么那么不一样?为什么感觉心情很好?
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被胡双玉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跟夏静初对他的照顾没什么两样,可是,他总是没有这种感觉,这种幸福的感觉。按理说,像胡双玉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小姐,能放下身段亲力亲为为他做一切事情,他应该感动才对。
如果说感激,他开始的时候是有过,但是那并没有让自己产生对她的爱。
退一万步讲,即使自己为夏静初服务为她整天忙东忙西,他也心甘情愿。
在北宫集团集团当秘书的这么多天,倒霉的事情像赶集似的轮番像她轰炸,现在唯一让她感觉快乐的事情是,北宫凌墨对她的关爱比之前越来越多了。
北宫素素今天要去相亲,她已经答应了妈妈,所以不能食言,这次是最后一次,只好耐着性子按照妈妈的吩咐,今天晚上去约定的地点相亲。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距离约会时间还有三刻钟。为了吓住对方男士,她必须全副武装。
对于这次的造型,她昨天晚上就为自己设计好了,穿什么衣服也全部准备齐活。
本来长得还算清秀,她先把眼线描画的很粗很粗,像是一个泥鳅贴在眼睛下面,夸张到极致。
接着,又掏出今天上午刚刚买的一个廉价的血红的口红,嘴巴本来就大,又被她狠命的涂抹了一番,现在看起来跟舞台上的小丑没什么两样。
头发,还有头发,不能这么有条理,得打毛了。
只见她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瞬间把柔顺的长发变成了鸡窝头的造型。
不行不行,这样还不够吓人不够火爆,她得去买一夸张的头发套。
咦?
她眼珠一转,想起来了,上次公司里表演节目时,她曾经买过一个,那个可以,足够出效果。
不过这样看起来还是不够味道,脸上好像还缺点什么,不够生机勃勃。
对,是腮红。
她拿起腮红朝自己脸上使劲的抹来抹去,一会儿,两颊画好了,看起来有点儿像猴子的屁股呢。
北宫素素看看自己,简直为自己的杰作连跌叫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