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府之后,澹台凛上书昶昼,表明非我不娶的心迹,肯请昶昼收回成命。
昶昼自然没答应,反而回复了一些华国夫人才貌双全,贤良淑德,而且对澹台凛情深似海,正是良偶佳配之类的话,并祝他夫妻美满,百年好合。
澹台凛也就没有再上书,索性称病不朝,像刚回栾华时一样,每天游山玩水,饮酒作乐,要么就只呆在公主府和我腻在一起。
于是到了昶昼选定的吉日,华国夫人依然奉旨出嫁。
婚礼之盛大,仪仗之奢华,不下公主。
这种逾制显然也是昶昼刻意为之,说是特意做给我看的也不为过。
但我听到这全城百姓夹道观看津津乐道的婚礼盛况时,却只是想叹气。
因为本该身为新郎的那个人,此刻正斜躺在我身边,一身随意的家居旧袍,披散着一头银发,一边翻着一本闲书,一边示意我把切好的水果喂到他唇边。
外间那场婚礼,没有新郎迎亲,没有夫妻拜堂,更不会有鱼水合欢的洞房花烛。
从头到尾,都只是新娘的独角戏。
澹台凛的宅院在我们到大烨时被抄没,后来虽然又被发还,但澹台凛自己却一天都没有回去住过,只有几个看守宅院的老仆。
主人是这种态度,他们自然就更加怠慢。不要说张灯结彩了,就连澹台凛以前的卧室都直接拿把大锁锁了,只将纤夜引到偏院安歇。
同为女子,我完全可以想像,那对纤夜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屈辱。
若只是看客,也许我会为这个新娘鸣不平。但身处其中,事关我的爱人,再怎样同情,我也绝不可能把自己的男人拱手相让。
何况澹台凛自己也道:"我的心意,从一开始就跟她讲得明明白白。她既然还是要跟着昶昼来这一出,那也是她自取其辱。"
所以,任外面鼓乐宣天,热闹非凡,我们也只是悠闲地窝在三秋阁看书闲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