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真的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脑残女,她就是耍点小脾气,大事她的心都跟明镜似的,看得很透,很懂分寸。
再说了,女朋友跟男朋友小打小闹,那只能算是情趣。
他们以前相处得很开心,他那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
"你...真是的!"唐静美拿他没办法,只能无奈又高兴地笑着。"回去G市之前,都留下来吧?除非你你真的像张倩说的那样,嫌弃我们家是个二十几年老龄的破房子。"
"怎么会?这种房子,可以算是别墅了。有个这么大的院子,那就是花园别墅,很不错。"穆斯宇当然想要留下来啊,就怕未来岳父岳母觉得这不合礼数。
更怕诸葛映梦不愿意,惹她不开心。
"那伯父这个一家之主就拿主意了,小穆就住在我们家,定了。"诸葛伟伦一拍面前的茶几,拍板定案。
然后,问题来了...
父母拍板了,诸葛映梦自知目前家里最得宠的人是穆斯宇,她没有发言权。
改变不了,她还想问一下。"他住哪儿啊?"
"住你屋里啊。"唐静美脱口而出,多么理所说当然的语气。
诸葛伟伦也不住的点头,认为妻子说的没错。
诸葛映梦惊讶得O了嘴,好几秒钟才回神,哭丧着脸说。"妈,你就这么把你唯一的女儿推进火坑不管吗?"
哪有做妈的这样啊,那么直接让未出嫁的女儿和男人住一个屋?
她就这么放心,不怕女儿吃亏咩?
当然,她现在已经没什么亏可以吃了,早在十年前,她就和穆斯宇啥都做过了。
可她心里就是不平衡啊!
"说什么呢?小穆和你交往,他才是跳进火坑的那个好吗?"唐静美没好气的说,还催促他们赶紧上楼。"快上去吧。我和你爸也要洗洗睡了。"
要不是昨晚和穆斯宇聊过电话,她也不会这样的。
昨晚和穆斯宇的谈话中,她觉得他和梦梦已经认识很久。
认识了很久,梦梦又是一个人住的,要发生什么,天时地利人和,应该早就发生过了。
要是这么久也没发生过什么,那就算住一个屋也不会发生。
嘿,她也不是那么老古董的。
"那个,梦梦,小穆的行李还在酒店。你就去超市给他买些日用品之类的。明天再去把行李取回来。"诸葛伟伦还贡献出了一套唐静美给他买的新睡衣,让穆斯宇暂时度过今晚再说。
还要她大夜晚顶着冷得刺骨的寒风去给他买东西,诸葛映梦抱怨的撇了撇唇,却还是转身往外走去。
"你在家待着,我自己去就行了。"穆斯宇拉着她的手臂,不忍心她一个女人大夜晚的跑出去。
唐静美皱眉。"小穆,就让梦梦去吧。你人生地不熟的,外出不方便。"
"伯母,外面冷,还是我去吧。刚才开车进来的时候,我看到超市了。"
还不等他们多说,穆斯宇迈开一双大长腿,快步往外走去。
"哎,这..."唐静美看着外面,穆斯宇已经消失不见,转头对诸葛映梦说。"你看看,小穆对你多好。真搞不懂你之前怎么就不接受人家,你都老大不小了,有那么优秀的男人就别挑三拣四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