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宋宋一开口,就否定了他的判断:“谁说我要做不在场证明的?谁想的这种蠢主意?”
大法官:“……”
你这是在公然骂本法官蠢吗?
宋宋欣赏着大法官一张猪肝脸憋的通红,讽笑一声道:“大法官莫不是耳聋了?我再说最后一遍,我是本案当事人,不是证人!”
“当……当事人?你怎么可能是当事人!”大法官简直要暴跳了。
当事人1个都死光光了,杀人的宫擎在被告席上,哪里还来一个当事人?
宋宋慢条斯理地,走到原告席上,坐下:“我才是本案的受害者。法官大人,你该不会连当初的案卷都没有看完吧?这1个罪犯到底为什么被杀,难道就因为他们长得丑吗?”
“扑哧——”法官席上,其他几名助理法官,和负责记录的书记员,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哎呦喂,这可是恐怖而严肃的刑事案件,杀人案啊,他们判了十几年的案子,手中没有几百也有上千的审案经历了,从来没见过一桩案子的当事人,可以这么搞笑的。
宋宋的淡定和幽默,真的让他们憋不住了。
大法官却脸色发青,狠狠地瞪了同事们几眼,这才压抑着怒气,冲宋宋道:“你怎么可能是受害者?当时你才多大?你怎么受害了?莫非你也被宫擎给杀——”
说到一半,大法官忽然想起了什么,他猛地停住,面容失色地,拼命翻案卷,只见在案卷中间的部分,一行小字交代了这个案子的真正受害人——宋君华,1岁,帝国中学的学生,补课回家路上被1名小流氓纠缠。因保护未成年人,该受害人不做提审。
当年,宋宋年龄太小,帝都警局只调取了马路附近的监控录像,确定是她进入了小巷子又出来,时间点刚好是1人死亡前后,而且在1人手臂上提取到了宋宋的指纹,便直接把她列入受害者,而不必提审本人,记录证词。
毕竟本案的重点,是死去的1个小流氓。
可如今,宋宋已经年满18岁,是法定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出庭!
大法官额头沁出了冷汗,该死,竟然遗漏了这么重要的信息。
都怪他一心只盯着宫擎杀人的证据。
他怨毒地咬着唇,不甘不愿地看着宋宋:“你说的对,你是重要当事人,有权利在本案中出庭。只是……你只能陈述和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为宫擎作证!”
他凶巴巴地道,已经不想维持那个儒雅平和的法官形象了。
这臭丫头,他阻止不了她进法庭,但,却能合理阻止她给宫擎作证!
旁观就旁观,让你旁观一下你男人是怎么死的,哼!
“放心,一切以法律为准。”宋宋平静地道,淡定地坐在那里,虽然语气如此淡然,却让人根本不敢小觑,反而对她生出了淡淡的敬畏之心。
这女孩儿突然出现,一定有什么了不得的巨大证据吧?
大法官心头也在打鼓,他眼珠子一转,顿时想了一个馊主意,对身边的助手耳语几句。
那助手便悄悄地从后门离去。
臭丫头,整死你还不有的是办法?
既然你非要趟这趟浑水,我就让你身败名裂,看你一会儿还能不能坐的住!
宋宋淡定地坐在原告席,但她眼神敏锐而警觉,大法官虽然只和助手说了两句话,她便眯了眯眼,淡淡吩咐路副官:“出去看看情况,必要时,可以下手狠一点。我会负责善后。”
路副官得令而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