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薇薇幸灾乐祸地想着,宋宋那边,现在肯定是一团糟。
那件放了针的衣服,想必已经把姓宋的小贱人,扎的浑身是血吧,哈哈!
然而,听筒里,却传来小清怯怯诺诺的声音:“薇薇姐,这边……这边……”
“怎么,那边是不是惨不忍睹的,让你都说不出话了?”
“不是的……薇薇姐,这边……”
眼看着小清磕磕巴巴说不清楚,秦薇薇急了:“笨蛋!发图给我看!”
随着小清发出来的几张读者排队图,秦薇薇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怎么可能?
那个小新人,怎么可能有读者!
这些肯定都是那小新人花钱弄来的托儿吧?都是假的!
“怎么还有人在排队!她还没开始签书吗?她的手还能签?你这个笨蛋,是不是没完成我交代的任务?不是让你给她衣服里弄上针吗?”秦薇薇找个了没人的角落,开始发飙了。
小清哭丧着脸:“宋小姐她,根本没穿那件衣服啊呜呜呜……”
“那个贱人!竟然没穿!那她穿的什么?”秦薇薇气急败坏。
小清害怕地抽泣:“她,她穿的是件素色的衣裤,我听读者议论,是什么质地上乘的香云纱……挺有格调的……”
“格调个屁!”秦薇薇怒,“听都没听过的,什么破纱!你发给我看看!”
随着小清又发过来几张现场图片,秦薇薇的脸色开始五彩纷呈。
只见图片上,宋宋穿的随意而舒服,笑脸清浅而温和。
她身姿笔直,端坐在签售台前,神情专注地半垂着眼眸,给人在签字。
她整个人都显得很素净、清新,最惹眼的就是她的手腕了。
香袖半卷,露出了一截皓腕。
皓腕上,缠绕着一块色彩绚丽的丝巾,被她叠成漂亮的丝带,绕了一圈,系了个大方的同心结。
秦薇薇一眼认出,那就是当日,在爱玛仕专柜,被她故意毁掉的,抽丝了,并且坑了宋宋一把,让宋宋当场吃亏买下的丝巾啊。
本以为,宋宋吃了这么一个哑巴亏,那丝巾又没法戴了,会扔掉或者是束之高阁。
没想到,这小贱人倒挺有办法,将一个废弃的丝巾,转眼变成了漂亮的腕巾!
因为腕巾小巧,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打了结,那抽丝的部分便完美地遮盖在里面,根本看不出来。
反而,让人觉得很别致,很风雅!
秦薇薇眯眼,咬着牙想,当初的苦心算计,白费了!
再仔细看去,她又有了惊人的发现。
宋宋的手中,拿着用来给读者签名的,并不是那只所谓的世界第三的名笔“神秘杰作”!
拿的是,她自己常用的一只画笔!
最最普通的画笔!
街面上,五块钱就能买到一只的,画笔!
秦薇薇愣了愣,忽然恨恨地道:“她好狂!”
好狂妄的女人,若非对自己有相当的自信,怎么可能,用这么随意的衣着打扮,这么普通的画笔,来签名!
事实上,秦薇薇想多了。
宋宋还真就是随意这么一穿而已。
至于画笔,她也是临时决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