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黎见过很多人喜欢养各式各样奇怪的宠物,包括蜥蜴啊美国加州大蜘蛛啊之类的,但却很少见到有人养猫头鹰,还是这么公然带在身上。
而且K市的季节,也不太适合养猫头鹰吧。
江黎以前在非洲的某些村落里执行任务时,那儿的人都把猫头鹰当做是不吉利的象征,只因为猫头鹰的笑声非常诡异。
那个叫铃铛的少女拎着吉他坐到了驻唱台上以后,就抬头,绽开笑颜通过话筒说:
“欢迎大家来到1987,今天还是老规矩,铃铛每天只唱三首歌,今天我自己准备了两首歌,剩下一首,大家来点。一会儿会有服务小哥给大家发卡片,大家写好了想点的歌名在上面,然后交给服务小哥,小哥会统一整理好放在箱子里交给我抽签。”
江黎盯着铃铛看了半天,本来今天要来这儿做的事都暂时放下了。
这铃铛面容很白净,五官非常精致,脸上不施粉黛,有种小清新的美。
最重要的是,江黎觉得她很眼熟,长得有三分像自己曾经认识的一个故人,所以江黎决定,找个附近的位置坐下来,花点儿时间听她唱歌。
伴奏响起的时候,正好服务小哥也走到了江黎面前,递给江黎一张卡片。
江黎始终没摘墨镜,这让服务小哥多看了她两眼。
写好一首歌,江黎就双手环胸,认真的聆听了起来。
“我们曾怀念的,那些峥嵘岁月……”
江黎微微挑眉。
这个铃铛的声音很纯净。
就像是清水,没有一点杂质。
谈不上很惊艳的歌声,可就是这种纯净,让人忍不住想听下去。
“你说你对我的热情永远不会减,可一转眼我们就已经分别在海角天边。”
铃铛唱的第二首是一曲悲伤的情歌,江黎自认为自己从来不怎么伤春悲秋,可是听到这句歌词,也不由得微微垂了垂眼帘。
两首歌很快就结束了。
江黎环视一圈,酒吧里的人大多数都在铃铛唱歌的时候,停止了喧嚣或者喝酒的动作,认认真真的聆听她的歌声,可见她的歌声是多么的有感染力。
“谢谢大家坚持听完我的两首歌,第三首歌,我抽到的是……”
铃铛低头看了看自己刚刚从箱子里抽出来的卡片:
“可惜没如果。”
吉他弦在青葱般的指尖下,轻轻被拨动,纯净歌声寂静响起:
——在感情面前讲什么自我
——要得过且过才好过
——全都怪我不该沉默时沉默
江黎的指尖,微微的颤动了下。
这首歌是她点的。
以前的她很少听歌,因为没时间。
作为一个女兵,一个军人,她的任务就是在枪林弹雨中保卫国家。
音乐这种消遣,都是奢侈。
那时候的她,生命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献给了他。
为了成为他的荣耀,为了成为他最完美的兵。
江黎闭了闭眼睛,心中漾起难以言喻的滋味。
“倘若那天把该说的话好好说……”
铃铛的声音在耳边缭绕,如幻音般不真实。
江黎在心底叹了口气,再睁开眼睛时,眼底已是一片清明。
不犹豫、不彷徨、不迷惘。
不懂放手,皆为困兽。
她不想做困兽。
说好了,这一辈子,不再爱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