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相挺不错,味道竟然也挺好的。
林听竹是有些意外,看他坐在对面等着她的评价,她笑了笑:“很好吃。”
“那就多吃点,你怎么还是这么瘦?”
她真的跟六年前没什么变化,还是瘦瘦小小的,像一樽精致的娃娃。
皮肤还是很白,头发倒是比从前要长了许多,眼角的泪痣反而成了标志般,很是特别,笑起来的时候那个小酒窝亦让他怀念。
他忍不感慨:“你跟从前,一点都没变。”
最好审美和喜好也不要变,你依然喜欢的人是我。
而中间那段错误的骗局就应该全部扔掉。
“你跟从前比,倒是变了很多。”她看了他一眼,煞有介事的说道。
“有吗?”墨承微愣,来了兴趣,“我哪里变了?”
“就是,感觉吧。”还有相貌,比从前的青涩看起来要成熟许多,气质也有些冷漠,而且,他好像又长高了?
明明那个时候都快十八岁了,他怎么还长个子?
“那你一定是感觉错了,我没变。”他强调,他是不会变的。
林听竹怔了怔,她低了头吃东西,没有去接他的话。
饭菜是普通的家常菜,但和他在一起阔别六年,第一次正式的在一起吃饭,且是他亲手做的饭,林听竹觉得,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饭后两人一起洗碗,墨承轻声感慨道:“真想每天都能像现在这样。”
“像现在?”
“一起吃饭,一起洗碗。”
“男人会想要洗碗吗?”而且这位大总裁难道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洗碗机吗?
墨承顿了一下,有些无奈的看着她,“你一定是故意的。”
“那个,你下午,不用去公司吗?”中午那位导演约他的事貌似也挺急的。
“这两天本来就没打算要去公司。”
计划中的时间是为她空出来的,而现在,看到她本人,他当然更不可能再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别的事情上。
两人一同出门的时候,墨承又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为什么你没告诉过我这个地方?”
听竹小榭,很特别的一处宅院,还改了她的名字。
足见那位天王巨星还是用了心的。
“没有吗?我记得,从前有告诉过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她只记得自己当初时刻跟他粘在一块儿,会没有告诉他这个房子吗?
“我很确定没有。”如果早知道她有这么一处地方——
墨承突然愣住,就算早知道又如何,她当年并没有回来过。
六年了,她才出现。
如果不是为了找她离家出走的妹妹,墨承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她。
他发动了车子,却忍不住看了她一眼,面色有些严肃的微抿着唇角,“这么多年,你没想过主动回S市吗?”
林听竹小心看了他一眼,哪怕已经开始工作,她也不习惯说假话。
她摇了摇头,“已经习惯了,我的家人,朋友,工作,都在B市。”
但现在恍然发现所谓的家人朋友,全都在骗她一个人。
她何其痛心,六年的时间都活在欺骗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