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一口答应,而是继续问她:“你先,这双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情况。”
这鞋所在的地方,肯定比较特殊,要不然,魏婆婆也不会拿它来交易。
龙潭虎穴我倒不怕,现在就算面对一条真龙,真打起来,我觉得还是可以拼一下的。
我担心的是,如果那鞋子是放在一个类似于“唐门秘境”或者“鬼王宝库”之类的地方,那可就没办法了,只能智取才行。
见我问起,魏婆婆也不隐瞒,如实了出来:“就在这镇的东边,有一个水库,水库的正中央位置,埋着一口棺材,那是一个衣冠冢,我的鞋子,就在里面。”
听起来倒是很简单的。
但我早已不是半年前的愣头青僵尸,所以很谨慎的问她:“那水库里,到底有什么危险?”
水库里,肯定有危险的,要不然,她的这个交易,随便去鬼市找只鬼,都能帮她完成,根本不用等到我。
甚至可能连鬼都不用,只需要找个人下去就成。
魏婆婆摇了摇头:“对于人或鬼来,那水库确实很危险,但对于僵尸先生来,那危险就不算危险了。”
“哦?怎么?”
“那水库下面的衣冠冢里,除了一些衣物之外,还有一颗宝石。那颗宝石,只要一靠近它三米的范围,就会被其摄夺心魄,所以人鬼均无法靠近,只有僵尸才行。”
她的这个原因,听起来倒是属实,因为不论人鬼,都有三魂七魄,很容易受到外物的影响。
相对来,这方面僵尸可比人、鬼、妖都强。
因为像我这样的僵尸,虽然有意识,但作为人类的三魂,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变成了尸魂。
三魂分天、地、人,可尸魂只有一个,已经与僵尸本体融为一体,附在尸身之上。
或许在活尸的时候,这尸魂还会发生动荡,类似于人类的魂魄不稳;但成为醒尸后,尸魂就已经完完全全的融合进了尸身中,一旦尸变,就好比真正的僵尸,根本不会受到招魂术之类法术的影响。
没成为醒尸的时候,这事情或许我还不敢答应,但现在已成醒尸,只要保持全程尸变的状态,应该难度不大。
所以我想了想,当下就答应了魏婆婆的要求:“好,如果事情真如你所,那我就答应你这笔交易。”
随着我的话出口,一种奇异的感觉涌了上来,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牵引到了我和魏婆婆的身上。
这就是人与“鬼”之间的【协议】。
这种类似的协议,各行各业都有,其中传播最远的、名气最大的,就是“鸡鸣灯灭不摸金”了。
外八门里,有“倒斗”一门,专做掘墓摸金的勾当。
这里面,就流传着一条关于活人和死人的契约:据干倒斗的,只要进入墓里,在开棺以前,一定要在墓的东南角上一根蜡烛,如果蜡烛不灭,则可以开棺拿走明器。
反之,如果蜡烛熄灭了,那就表示墓主不同意,这时就不能开棺了,而是收拾好家伙,磕三个头,然后退出墓室。
从本质上来,这其实也是一种人与“鬼”之间的交易。
见协议达成,魏婆婆再次用那种破锣一样的声音笑道:“好勒!既然这样,那可就拜托了。现在天色还早,僵尸先生这就可以去拿东西。”
我头,没有接她的话,起身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鱼家爷孙正拉了个板凳坐在那里等我呢。
见到我出来,两人随即迎了上来。
我给老鱼使了个眼色,示意先离开这里,回去再。
回到宾馆后,我将之前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与老鱼了一遍,然后告诉他:“你俩就呆在宾馆吧,那水库不远,我独自前去就行。”
“那不行!”老鱼连忙:“老婆子虽然没什么危险,但总得有个照应才行,即使水下的危险你不担心,可水上呢?”
他的,似乎有道理啊。
“可水上,能有什么危险?”我有些不明白。
“唉!”老鱼叹了口气:“姜老弟,你是不知道,人心狡诈啊。即使你不怕水下的危险,可万一那老婆子使诈,将你下水的消息泄露给其他人……人心险恶,不得不防啊!”
我有些无奈:“你的意思,是还有人类对我感兴趣?”
“可不是么?”老鱼:“这个世上,有猎鬼的人,自然也就有猎尸的人。毕竟,僵尸可是被称作【喜神】的,放一具僵尸在家里,那可比养鬼还容易发财。”
好吧。
在民间传里,僵尸确实被称作喜神,所以古时候那些赶尸人,在赶尸的时候,如果不入住赶尸客栈,而住人类客栈的话,就会喊:“喜神歇脚,生人回避!”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店家就会单独安排一间幽静的房屋来,专门给赶尸人和僵尸入住。
而据在僵尸住过后,客栈就会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人类啊,果然是贪婪。
要是魏婆婆真把我的行踪泄露,或许还真会遇到一些防不胜防的麻烦。
而她这样做,也并没有违反交易的规则。
“那事不宜迟,今晚就去那水库!”我想了想,决定“速战速决”。
要是水库下面顺利的话,下水应该个把时就能够搞定。
老鱼也看出我的打算,对我的决定表示赞同:“好,现在就去!就算那老婆子想泄露你身份秘密什么的,都得有个时间,那些抓捕僵尸的人,估计也得准备准备。”
对付普通僵尸,墨斗和黑驴蹄子是最管用的东西,不过到了我这个级别,那些普通玩意儿可就不起什么作用了,那必须用道符、封印一类的东西才行。
我当即就和老鱼爷孙俩找着方位,向着东边的水库赶去。
为了加快速度,我索性直接尸变,然后一手提着一个,迈开了大步,飞奔起来。
这一跑,我才发现,原来这镇是位于一片山坳中,周围尽是茫茫群山。
水库距离镇不算太远,约莫十公里左右的路程,以我的速度,即使在山间行走,又带着两个人,二十来分钟的时间,也已经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