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浩说着,已经帮梦雅装扮起来。
装扮过后的梦雅,就好像是森林里的那个可笑的格格女巫一般,梦雅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由得笑了。
正浩看着梦雅笑,自己更开心,自从他逼着叶天阳跟梦雅分手以来的这些日子,他都没有看到梦雅笑了,现在,看到她脸上露出笑容,正浩真是由衷地快乐。
"光是我需要这些利器吗?你也应该需要吧!"
梦雅说着,也找了几个发夹,夹在了正浩的头发上,弄得正浩像个小女人一般滑稽,然后,还觉得不过瘾,又给正浩蒙上了一条女孩子的三角头巾。
再看看正浩,更是滑稽可爱了。
两个人都不由得捧腹大笑起来。
为了这难得的可爱的装束,两人便凑在一起,照了几张大头贴。
夜市里,人流熙熙嚷嚷,高大的正浩,怕梦雅被人挤到,便将梦雅揽在自己的怀里,而梦雅呢,今日也特别乖巧,竟然没有反抗。
"梦雅,你知道吗?今晚,我真的特别开心哦!"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我现在很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我以我的力量在守护我心爱的女人哦!"
"哼,小屁孩,还在自说大话!"
"突然不想这么早就回去,不如,我们去江边,去江边玩,好不好?"
"行啊!只是,要怎么跟家里说呢?"
"我打电话告诉爸爸,只要是有我照顾你,爸爸应该会放心的!"
于是,正浩很快打电话,告知了林文雄,果然,林文雄欣然应允。
而在林文雄接听电话的时候,林云翔正好就在旁边,他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他对父亲总是可以让正浩和梦雅在一起,很是不快!
父亲的这些举动,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他的用意,就是要让正浩和梦雅日久生情,让正浩名正言顺地成为林氏的女婿,从而更进一步成为林氏的继承人。
再说正浩,带着梦雅来到了江边,来到了情人桥。
一对新婚情侣,正穿着新婚礼服在夜色中拍摄婚纱照。
那白色的婚纱,白色的新郎礼服,那徐徐的晚风,还有那甜蜜的相拥,这情景,是多么熟悉啊!
唯一不同的,是背景,此时此刻,是夜幕下的江滩,是情人桥,而那时,是鸳鸯岛,是海边,那时,是她和那个有着妖孽般模样的叶天阳。
梦雅不由得就停住了脚步,她的眼前就浮现出了叶天阳那矫健的身姿,还有那张温情脉脉的脸!
"天阳!"
林梦雅不由得就低声叫了一句。
虽然声音很低,但是,细心的正浩还是听了个明明白白,他心爱的女人,他从心底里深爱的小妹妹林梦雅的心里,仍旧还是深藏着叶天阳。
"你在叫谁啊?"
正浩故意问道。
"哦,没,没什么!"
梦雅掩饰着。
"来,你等我一下,站着不要动哦!"
正浩说着,便跑开了。
梦雅疑惑地站在那里。
没多会,那一对新人拍完照,便去了下一个景点。
情人桥上,依旧穿梭着一对对情侣。
这时,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冲着梦雅跑了过来。
梦雅身后的一位小姐,却一边接听电话,一边走开了。
两个小孩来到梦雅身边,然后笑眯眯地展开了一个天灯,点燃了里面的蜡烛。
天灯亮了起来,梦雅看到了上面写的字:"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梦雅笑了,这个正浩,就是要送这个给她?让她惊喜吗?
天灯缓缓地升上了天空,渐去渐远,越飞越高。
这时,一个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走了过来,四处搜寻了一番,然后拨打了电话。
"喂,亲爱的,你怎么走开了呢?不是让你在情人桥等待,等待我的爱吗?"
男子边讲电话,边往前走。
梦雅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表达爱意的天灯,不是正好给她的惊喜,而是那个男人对他未婚妻的表白。
梦雅不由得就笑了起来。
正好手里拿着两个兔子耳朵的头饰回来了,手里还多了一个礼盒。
"哎呀,你怎么才来啊?错过了精彩的天灯哦!我还以为,那是你的表白哦!你看!"
梦雅指着已经即将越过情人桥的那盏天灯,上面的字迹还依稀可辨。
"哇,原来,你喜欢这种表白方式啊?那,不如,我现在就去买一个,我们一起放啊!"
"不必了!正浩同志!你不是说要给我惊喜?"
"我给你买的是这个哦!兔子头饰,夜晚会闪闪发光哦!还有这个,因为你刚刚才告诉我明天就要去上班,我来不及准备,就将我平日最喜欢的派克金笔送给你,作为你进入职场的纪念哦!"
"嗯,看起来,都很不错哦!"
梦雅戴上了头饰,接过了金笔。
"那,我们一起走情人桥吧!传说,一起走过情人桥的情侣,就会终身相拥,白头偕老哦!"
"喂,你怎么这么肉麻啊!你和我是兄妹,都不是情侣哦!"
"兄妹也可以发展为情侣啊!只要你我互相努力,就可以啊!"
"可是我..."
正浩似乎害怕听到梦雅的真心话,拉着梦雅就往情人桥走去。
第二日一大早,梦雅早早地就起床了,还特意换上了职业装,来到了早餐桌前。
继母刘兰香感到很是意外,忙问道:"你,今天穿的这么正式,做什么啊?"
林文雄看了一眼梦雅,便替梦雅回答道:"我让梦雅去公司工作了,这孩子在色彩方面,还真是得到了她母亲的真传,很有才华,我打算让她进入色彩创意部,发挥她的才华。"
刘兰香的嘴巴张的大大的,心里真是有一百个不服气,可是,却又不能在老公面前表露。
坐在梦雅对面的林云翔真是气坏了,他想起了昨日下午,当时,他和正浩都坐在父亲的办公室,那个正浩放弃进入总部的机会,偏偏要去心成立的色彩创意部,却原来,是早有预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