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凡虽然生病,可是他一夜未睡,天还蒙蒙亮,他就开车离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程到公司的时候也才早上七点多,他走出电梯,朝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却听到茶水间有声音,出于好奇,他转身朝茶水间走了过去。
叶雅月看着被摔碎的杯子轻声叹了口气,心好累,身体也好累,想要喝杯咖啡提提神,看到自己的肚子又放弃了。她困难的蹲下身想要捡起地上的杯子碎片,却被人阻止了。
“你站旁边,我来弄。”任凡把叶雅月拉到一边,迅速把碎片捡起来扔到旁边的垃圾篓里,余光不经意的看到台面上放着一包速溶咖啡,他不悦的转过身看着叶雅月,“你喝咖啡?”
叶雅月刚想开口否认,可是任凡不赞同的表情让她有些不爽,想起任凡做的那些事情,她才不想让任凡那么好过。
“我喝不喝咖啡和你有什么关系。”叶雅月重新从上柜中拿下来一个干净的纸杯,刚想拿起台面上的咖啡,却被任凡快了一步。
“不准喝。”任凡把拿包咖啡和那些杯子碎片一样,扔进了垃圾篓里。
“你……”看到任凡霸道的样子,叶雅月更加的生气,拿起那个纸杯朝任凡的身上一丢,生气的转身离开茶水间。
任凡刚想追出去,就听到微波炉叮的一声,他转过身打开微波炉,看到里面放着一杯牛奶,他目光有些复杂,明白叶雅月原来是想喝牛奶。
任凡拿着那杯牛奶走到叶雅月的办公室门口,办公室未关,他看到叶雅月正在工作,于是走了进去,把牛奶放在叶雅月的面前。
“你是昨晚没回去还是一早来工作的。”任凡淡淡的问着,目光一直看着叶雅月,可是叶雅月就像是没听到任何声音一样继续翻看着资料在做事,把任凡无视的彻底。
任凡默默的看着叶雅月,也不生气自己被无视,他拉开叶雅月桌对面的椅子坐下,就这样和叶雅月面对面的坐着。
“你不想理我,不想和我说话,无视我的存在都没有关系,你只要静静的听我说就可以了。”任凡在心中默默的叹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开口说道:“关于这次公司的危及,我很抱歉,虽然我有过想要卖掉公司的想法,不过后来也停手了,我不知道……”
任凡的话还没有说来,叶雅月突然站起身,动作非常的大,让任凡小紧张了一下。叶雅月的目光故意不看任凡,起身走到文件柜前假装寻找着文件。
任凡也不生气,继续说道:“这件事我会证明给你看,我并不想搞垮公司,我和你一样非常在乎这个公司。”
“说完了吗?说完请你出去。”叶雅月低头看着文件,现在她连看一眼任凡都觉得是多余的。
任凡站起身看着叶雅月,表情非常的严肃真诚,“你不能一直无视我的存在,毕竟我们以后还要一起共事,还要孩子要一同抚养。”
“这个孩子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他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听到任凡提到孩子,叶雅月激动的拿起手中的文件砸向任凡。
任凡不顾胸口的疼痛朝叶雅月走进几步,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个孩子也是我的孩子。”
“想要孩子,去法院起诉我。”叶雅月讽刺的一笑。
“为了孩子,我会的。”任凡突然一手扣住叶雅月的后脑手,低头吻了下去。
叶雅月惊讶的没有反应过来,三秒钟之后,当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用力的推开任凡,扬起手想要打下来的时候,却被任凡抓住了手腕。
“这个吻,我是给我孩子的。”任凡看着叶雅月又羞又恼的模样,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坏笑,“好好照顾我的宝贝,快点把牛奶喝掉吧。”
看着任凡潇洒的走出办公室,还好心的把门给关上,叶雅月气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过了一秒钟之后才对着门板大声的喊道:“这个孩子是我的。”
走在走廊上的任凡听到叶雅月生气的声音,他的脚步一顿,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心情也好了很多,带着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中午的时候,任凡走出办公室,无视大家打量的目光,朝着叶雅月的办公室走去,他象征性的敲了敲门,不等里面的回应,他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总,总裁。”叶雅月的秘书正在汇报工作,看到突然进来的任凡吓了一跳。
“谁允许你进来的?出去!”一见到任凡,叶雅月就响起早上那个吻,她怒火一下子烧了起来,指着门口让任凡出去。
“你先出去吧。”任凡像是没有听见叶雅月的话一样,淡淡的开口让秘书先出去。
秘书看了看叶雅月,又看了看任凡,气氛不对劲,她不知道该不该出去,毕竟她是叶雅月的秘书,可是任凡又是公司的总裁,两个人她都得罪不起啊!
“任凡,这里是我的办公室,请你给我一点尊重。”叶雅月看到秘书左右为难的样子不悦的开口说着。
“可是现在已经过了上班时间,到午休时间了,你不能压榨员工的休息时间,更不能虐待我的宝贝。”任凡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不顾秘书还在场,伸手摸着叶雅月的肚子。
“你在做什么?”叶雅月没有料到任凡会这么大胆,她本能的拍开任凡的手,后退了两步,和任凡保持了一段距离。
“你紧张什么?你以为我在摸你?我只是想要摸摸我的孩子,想要和他亲近亲近,否则等他生下来就不认识我这个爸爸了。”任凡一本正经的说着,让叶雅月气的咬牙切齿。
叶雅月一直知道任凡很无赖,每次她都能让任凡影响到她的心情,让她的情绪受到波动,她刚想当一次泼妇,来一次泼妇骂街,可是看到秘书还站在一边。
叶雅月不停的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要和任凡计较,不要让任凡的话影响她的情绪,过了好久她才慢慢的平静下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