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的明遥家中正经历巨变,父母因为离婚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她独自一人搬出来念大学,摸着兜里仅剩的几千块钱,咬咬牙选择了住宿,曾经在美国游玩时一次预定过一百条Tiffany水滴的项链回国送朋友的小土豪生活一去不复返,连路上的花儿都忧伤了很多。
曾经的朋友在学校附近开了网吧,问她要不要去帮忙管饱,她想都没想地说:“好啊。”
遇见宋笙的那一天是她工作的第三天,在此之前她见过宋笙很多次,在街上,宿舍里,去图书馆的路上……很多次看见她起很早跑去打工,心里想着这个女孩干嘛要这么拼命,一边懒洋洋地窝进被窝里补觉。
大学的日子真的是很悠闲啊,寝室一共就四个人,一学霸一女神,学霸每天捧着神神叨叨的,上次她好奇翻开一看,居然是一本外国的童话故事,书名很有意思,叫《你他妈的快去睡觉》,明遥觉得很好,一听名字就很鸡汤,外国果然是实用主义。
女神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最爱做的事情是在朋友圈里发自拍,她看着那些嘟嘴望天剪刀手的自拍下一群人评论的“好可爱,求扑倒”“来一发”中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幻灭。
算来算去,全寝室里除了宋笙以外,她竟然没有找到别的可以正常交流的人。
“那个时候的她啊,和现在看起来肯定不一样,明明都上大学了,还穿得像个16岁的高中生似的,本来脸蛋就长得不错,什么水手服啊校服啊简直引人犯罪啊好不好。”
这厢明遥在孜孜不倦地跑题,那头江誉面无表情地听着,也不知道他听没听,估计是有些嫌烦,手指在不停地摩挲。
明遥喝口水,心想江总怎么这么淡定,她都扯这么远了丝毫没有要纠正她的意思,这样害她觉得自己的试探被人看穿了,很没劲!不过他要听的是宋笙的私生活,再Balabala一会估计得把自个儿二十多年的事儿全抖出来了,想想就觉得心惊。
“然后啊我递给她一杯水,她哭着喝完了以后,我就让她填个表。”明遥耸耸肩,“我当时就想,这姑娘怎么这么缺心眼啊,别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连我是好人坏人都没分清。”
江誉沉默不语,他的眼神逐渐有些深邃。
“然后她就黏上我了,像个小跟屁虫,说真的,要是当时她再长得丑点,我就直接乱棍打出去了。可惜长得还不错,又是个小才女——对了,宋笙是新闻系的小才女,林明耀也是因为这个才追她的……哦对,你不知道林明耀,他是宋笙的男朋友。”
“我知道,林氏独子。”江誉沉吟道,“我现在有一个私人问题,不知道明小姐方不方便回答。”
“江总有话不妨直说,我没什么不好答的。”明遥眯着眼睛,笑得像只打哈欠的猫咪。
“你和明慧君是什么关系?”
“母女,她是我妈,亲妈。”明遥弯了弯眼睛,“江总好眼力,我和我妈都断绝关系这么久了,您还能猜出来。”
江誉笑笑,却没再接话。
明慧君是一个很传奇的女人,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红极一时的明星,但凡是上了点年纪的人估摸着都知道她的名字,即使不知道,也能猜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她一生中多次结婚离婚,每次的对象都各有特色,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热点,做人能做到她那个份上其实也挺能耐的了。
不过即使换了多任老公,她的孩子却一点也不多,现在有一个出现在公众视野里的女儿在澳门念书除此之外,就只剩下明遥这个前女儿了。
“江总突然这么问,是想通过我联系我妈?”明遥眨眨眼,一副了解的模样,“我和她已经很多年没发过邮件啦,估计现在都已经忘记有我这个女儿了吧。”
虽然是满不在意的表情,可语气却是低落的,任谁都能看出气氛的转变,江誉亦然。
“明小姐看来心情不佳,不如我们采用我问你答的形式尽快结束对话。”江誉抬起眼睛直视明遥,脸上是不容置疑的神情,“明小姐认为怎么样?”
“我没意见,江总随便问。”明遥觉得后背上浸了一层冷汗,面前的这个人因为有求于她,因而对她较为温和,可单单凭0不到的年龄坐稳嘉世的人,难道真是那么温和的好脾气吗?
“你知道宋笙的身世吗?”
“父母双亡,有一个不知所踪的爷爷在国外。”
“不知所踪?是她的用词吗?”
“是的……她当时的确是这样描述的。”
“在你们相处的这几年里,她是否去咨询过专业的心理医生?”
“没有,她的病据说在大学前就好了,这几年也没看她情绪有什么不对劲。”
“你们最后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昨天,她给我写了明信片,还约我出来吃饭。”明遥挑眉,“信里还提到了苏沐和他的使用者哦,江总有没有兴趣看看?”
江誉选择性无视了她的话,脑子飞速转动,又道:“宋笙和林明耀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交往前发生了什么?”
“啧啧啧啧,真是不好回答的问题啊,江总打算怎么答谢我,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明遥弯起嘴角,打趣的话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就已脱口而出,不过还好江誉没有露出什么特别奇怪的表情。
“谢礼的话……”江誉竟然真的低下头思考了一会,“下一个游戏的具体操作,由你来执行。”
恍若一阵春风拂过,明遥先是下意识地笑了,随即愣住。
等一下,下一个游戏的执行??她没听错吧,交给她一个新人真的合适吗?
“江总,你能不能把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明遥端坐起来,神情也严肃了许多,爱情来得太快,她还没有准备好!
“只要你告诉我,宋笙和林明耀之间的事情,我可以考虑把下一个网游的执行权交给你。”江誉一字一顿道,“你为公司做事也有五年了,是时候考虑一下这种事情了。”
是时候!也就是几率很大!如果不是对面坐的是最大Boss,明遥现在简直兴奋得想掀桌,她可是骨灰级玩家啊,做梦都想自个儿做游戏啊!想当初高中时填的有关于未来的志向时,她写下的内容就是——要完成中国最好的网游!
如今实现梦想的机会就近在眼前,还在犹豫什么呢!
“他们是在一个雨天在一起的,我记得那之前林明耀有打电话来宿舍找宋笙吧,时间估计在嘉世中断资助后没多久……嗯,那段时间宋笙的日子挺不好过的,每天打两份工,还不停帮人代写论文,一直在请教宿舍的学霸,做梦都在念念有词,那段时间她很累,不过也转了蛮多钱,好像是在凑学费,还打算为自己报课外语言班来着。从和林明耀在一起后,宋笙就更忙了,每天除了出去做兼职还要陪男朋友啊,那段时间她的情绪不太好,好像是过不久以后就和叶清芜做闺蜜了吧,也不知道是啥时候的事儿了,总之挺莫名其妙的,有时候突然就半夜做噩梦了,好几回起床听见她在厕所哭。”
大朵的云凝滞在空中,如同画家笔下的一笔一划,阳光暖洋洋的,有风,有鸟,有梦想,人就会贪恋这样的温暖,突然冒出一股想要一直活到世纪末的冲动。
方乔第一次产生这种想法是在日本念国中的时候。
日本临海,是温带季风气候,除了地震和海啸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能威胁到它的玩意儿。方乔很喜欢日本,因为喜欢他才来这里念书的,他觉得日本人的想法很有意思,有一种东方特有的执拗,又融合了西方的思想。
天气特别好的时候,方乔也会爬上楼顶去吃便当,不过因为废弃很久的缘故,楼顶很脏,并没有多少落脚的地方,所以他也不常去。
在日本学习的这些年,陆续感受了许多大家的作品,他就为自己取了个像模像样的笔名——青沼树凉,和一个涂鸦客的名字很像,他觉得特别棒。
在日本,涂鸦是一种文化,涂鸦客也变成了一种文化的传播者。
不像国内的城市,会因为害怕污染而禁止这些活动,台湾也划定了涂鸦区,在这些地方流传着一个很出名的故事,在涂鸦客联盟的论坛上非常出名,这个故事就是他写的,后来在国内出版了,名字是《二流作家与绘卷》。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宋笙偏过头看着他,像高中时期一样。
“是一群热爱涂鸦的少年们在涂鸦世界里战斗的热血故事哦。”方乔微微笑道,“我最喜欢这个故事了。”
“你竟然会写热血少年的奋斗故事,真是难以置信。”宋笙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对劲,“写侦探小说和热血故事的感觉一样吗?”
“拜托,光用脑袋想想都知道很不一样啊,写侦探的时候,我整整掉了三个月的头发诶。”方乔朝她翻了个白眼,“写二流作家的时候就很开心,完全不担心会掉头发。”
“所以你很喜欢涂鸦咯?”
“Bingo!”方乔的表情突然生动起来,显然很高兴,“果然只有你懂我。”
“所以你才在高中的时候帮我,因为我是你的知己。”宋笙露出甜美的笑,“方乔,尽管我知道你是在试探我,我依然愿意和你嘻嘻哈哈,你知道是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