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安乐。
之后的某一天,巫十一跟巫十二两个人在嚼舌根。
巫十二说:“我就说小姐是想要个儿子,当时她看中的应该是童乐。”
“童乐跟小姐年岁差不多大,所以小姐只要放弃了童乐,现在找了小白柚。”巫十一也是一脸的高深莫测。
“哥,为什么小姐就选中了小白柚呢?”巫十二拉着自己哥哥的袖子问道,后面一拨人也都竖着耳朵,他们也都非常的好奇,“那时候明明有好多的小乞丐围着我们,小白柚只是想偷小姐的玉佩而已。”
巫十二这么说完,巫十一就得意了起来,勾搭住十二的肩膀得瑟的道:“妹子,你这就不知道了吧,小姐会选小白柚啊,那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啊?”
竖着的耳朵此时此刻竖的更直了一些,这巫十一,分明就是吊人胃口,说话这么慢吞吞的,真想让人砍了他!
“那块玉佩你以前见小姐戴过吗?”巫十一问。
“好像没有。”巫十二被这么一提醒才想了起来。
“妹子啊,哥告诉你,那块玉佩其实是二少爷在一年前送给小姐的。”巫十一挑着眉,邪气的不得了,“二少爷说了,小姐要是什么时候心血来潮了戴着那块玉佩,又有人对玉佩有心思的话,那个人一定要留着。”
“哇,二少爷又神了啊!”巫十二眼里满满的都是崇拜。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那可是我们家二少爷!”
“……”
于是,偷听的众人也明白了这么一个状况。
其他人说的话全部可以无视,但是楼兰古国诸葛家的二少爷说的话,那就是真理。一年前就能够知道这些事情,还能说他不是神吗?
虽然相对于预知能力来说,诸葛笑笑宁愿更加相信是巧合这么个说法。
她只是在收拾东西的时候那块玉佩从包袱里掉了出来,然后就随手佩戴在了腰间,结果上午才佩戴的,居然两个时辰不到就被小白柚给惦记上了。
如果这就是二哥所说的命中注定的话,那么她就只好顺应天命了。
因此,收了小乞丐做自己的儿子,给他一个名字,不错!
生活中有了小白柚这个活宝,一路上的乐趣又多了不少。
这小孩腻歪的很,还很调皮,要不是有诸葛笑笑这位娘压阵,估计他能把天给捅破了。
说也奇怪,小白柚就不怕有王八之气的白修聿,虽然很多时候那气势真的是非常的骇人,但是小白柚在适应了两次之后就完全习惯了。
其他那些个叔叔阿姨哥哥姐姐都一个个跟他腻歪的很,尤其是纳兰甄和莫孜言,一口一个干爹干娘那叫一个顺溜。
唯独诸葛笑笑,小白柚会跟她撒娇,可是在她面前却不皮。不是怕她,反而跟她更加的腻歪,每次他跟诸葛笑笑腻在一起的时候,白修聿气的鼻子都歪了。
一行半个月,小白柚已经完全的融入了诸葛笑笑和白修聿的生活之中,两人也都很乐意接受这个儿子。
小白柚跟着观月学字,念书,还跟着四狐动动拳脚。虽然这些东西他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但是却觉得意外的新鲜。
孩子好学,诸葛笑笑这个当娘的也高兴!
但是她更清楚,小白柚会这么用心的学,其实也是怕他们抛弃他。过惯了苦日子再到现在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两个极端让小孩子的心理有压力,一有压力就会胡思乱想。
别以为小孩子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小孩子的心思往往是大人无法了解的,想要窥视他们的内心也有一定的难度。
诸葛笑笑给小白柚时间,让他慢慢地适应。
一直到原居的都城,熙熙融融的大街就成了一道风景线。
他们这半个月来在路上停留的时间不算短,因为整个原居似乎都笼罩在了一层热度沙砾之中,需要补给。
诸葛笑笑纳兰甄他们都是楼兰古国那山清水秀的地方来的,一时间还无法适应这种干燥的天气。
白修聿观月以及小白柚都适应的很好,西夏国幅员辽阔,东西都与瓦拉沙漠接壤,以前还在沙漠边缘地带与敌人打过仗,现在这还是小意思。
“娘,我们到了。”小白柚拉开了马车的帘子,对里面的诸葛笑笑说道。
小白柚一副小大人模样的跟银狐一起坐着赶车,他不是很喜欢窝在马车里,诸葛笑笑也不打算这么早让他上马背,所以就让他跟着赶车的一起坐着。
银狐很是乐意照顾这个小主子,这半个月来,小主子那一口一个“小爷”硬是让他们笑了整整一路。
诸葛笑笑没有强行让他把这个称呼给改了,因为她自己听着也很喜感。
“知道了。”诸葛笑笑看着小白柚那张肉包子脸,心情不错,虽然有些热。
“笑笑,晚点我带你去沙漠看看,沙漠的黄昏很不错。”白修聿下车的时候对她说道。
诸葛笑笑搭上他的手,被他轻轻一抱就抱了下来,然后还舍不得放开了。
“我怕热……”诸葛笑笑推开吃豆腐的男人,“还是赶紧把事情办完了回去吧,我一点也不喜欢能把我烤熟的沙漠!”要是喜欢沙漠才怪了,她又不是蜥蜴。
提议遭到了拒绝的白修聿有些失落,不过看着诸葛笑笑已经汗湿了的衣服,就有些心疼了。
转念又一想,他本来就恨不得现在就回西夏国的,回了西夏国之后他们就可以拜堂成亲,然后……嘿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