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倒是欣赏这种为夫冲在前方的女人,皇上,大皇子应该是生活作风的问题,如果因为这,就直接被废成庶人,大有不妥。本王建议,让大皇子娶了那些女子就好。您的孙儿可是在皇子妃的肚子里,望您三思!”应朔翰为什么要让皇上痛快,既然他要废,自己偏要保。
“皇上,皇叔说的对,皓元再有错,那也是生活作风问题。您让他娶了那几个女子,然后好好地闭门思过,难道您真要皇家子嗣流落在外吗?”皇后娘娘接着摄政王的话就说。
此刻不管对方到底是何用意,最少目前是帮助他们的。皇后跟大皇子妃都跪在地上求着,应皓元倒是不求了,他算是看明白,在父皇的眼中,他就是一个废物。
“逆子,你可知错!”皇上骑虎难下,一方面对大皇子妃的行为很生气,另一方面那就是摄政王即便双腿废掉,这情报网的工作,依旧做得很好。
“儿臣知错!”应皓元叩首,不抬头。
错,他何错之有?
为了一件小事,先是罢免了他的太子之位,现在居然又要废他为庶人,真是一位好父皇。
外祖家的势力不断被打压,父皇完全可以不需要外力,自然也不愿意让人分走他的权利,即便自己是他的皇长子,又是储君之位。都在他的谋算之中,有用就放着,没用就踹开。
“皇上,看在他们夫妻情深,皇后娘娘又深明大义的份上,您就饶了他这一次。否则远在西辽的公主,也会不安心的。”应朔翰顶着让皇上讨厌的笑颜,此刻他就是高兴。
“既然摄政王一再为你求情,朕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自己老实地用轿子将那几个女子抬进府中,在朕孙子出来之前,你都不用出府了。”皇上说完就让皇后一行人离开,看着眼疼。
易舒清瞅着皇上眼下淤青,看来这晚上没少耕耘,再强壮的牛,如此下去,也会被累死。
不过这是别人的事,她可没有信心去管,也没有能力管。
“皇叔,许久都不进宫,不知道这腿伤如何?这些日子你上朝次数也少,朕着实担心你!”皇上面上的表情,让易舒清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因为太无耻了。
“多谢皇上挂念,本王会为大魏站好岗,日后等本王倒下去,也不愧对先帝。”应朔翰看着他,似笑非笑。
想必皇上比任何人都希望他早点死,可惜却不知道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当初先帝选这样的儿子,真是可悲。
“好好好,魏国有摄政王是国之幸事。”皇上最后还赏赐了摄政王不少好东西,这件事才算完。
但是皇后继续抄佛经,不能在后宫自由行动。
大皇子的皇子位保住了,抬进府几房小妾,可是引起了不少的轰动。
“你说,这算不算男人的大喜事,抬进来五房小妾,三个都有孕了!”易舒清讽刺地说着,这一边跟秋朝歌谈情说爱,一边也不忘记勾搭其他小姑娘。
将自己完全看成个配种的吗?
“挺好,你表哥的婚事,有人看透,便不会再闹!”应朔翰就事论事,秋朝歌一开始不信,这一下子抬进门五个,应该死心了吧!
易舒清点点头,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只要秋朝歌不闹,那才能给楚王府一个安静的日子。
如果闹个不停,这还是皇上赐婚,那外祖父他们的日子怎么过?
给秋朝歌复诊的事情,易舒清发现她整整瘦了一圈,整个人都显得有点木讷。
“郡主,是否觉得胸闷,浑身乏力。”这小月子也是月子,再加上那些大量的红花,几乎等于摧毁了作为女人的全部。
如果再继续郁结于心,那么很可能忧思成疾,最后不治而亡。
“易舒清,其实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你!你与宁王有婚约,所有人都觉得他马上就会退婚,却偏偏一直等待那个时候。还是你做了对不起宁王的事,紧接着你居然直接未嫁之身就到摄政王府。现在却成了摄政王妃,在众人面前,这么幸福。你凭什么有这么多的幸福,而我却没有,他为什么要骗我?”秋朝歌想不明白,为应皓元做了那么多,最后确是抛弃。
易舒清没想到她居然也会被人妒忌,当初谁不笑话她嫁了个好丈夫。
别人是跟女人抢丈夫,而她必须要跟男人抢丈夫。
“如果本宫说,从一开始就看不上应皓元,你会不会很生气,跳起来跟我算账。我的堂妹易舒云就是一个受害者,所以我看不起他。而且我父母早亡,我痴傻了十年,就因为这个,我才要过得比谁都惨吗?凭什么我要过这样的人生,我做了对不起谁的事情?摄政王决定的事情,谁能够反驳,当初我不过是太傅府的一个没人要的嫡长女。如果我不会医术,那我怕是已经死了,难道这样,你们才能觉得世界公平吗?”易舒清就看不上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当初她能够在西辽杀出一条血路,现在依旧能。
只不过现在应朔翰帮她背负了不少的鲜血,这才是夫妻该有的共同承担吧!
秋朝歌被说得有些愧疚,可当初大家所有人都觉得易舒清就该死。
至于她有没有做出对不起大家的事情,仔细想想还真没有。
反而是她们,还曾被易舒云邀请欺负过她,当初就是觉得一个傻子,那就逗弄着玩,谁知道傻子有一天翻身了,让所有人都觉得心里不平衡。
“易舒清,今天我跟你说一声对不起!”秋朝歌这一次从鬼门关上爬回来,再加上遭受感情的挫折,整个人都成熟了很多。
“那郡主还想死吗?”易舒清一句话道破秋朝歌目前最大的问题,她想过死,如果她死了,那这件事连累的人可就多了。
秋朝歌非常茫然地看着易舒清,“难道我这样的还有脸嫁到楚王府吗?他们会怎么看我?”
她是一个非常刚烈的女子,即便跟应皓元有了肌肤之亲,那也是因为有爱,也是打算跟他一直走下去。
现在让她一女侍二夫,她迈不出这样的一步。
“他们会感激你,我也会感激你。因为你救了整个楚家,也救了王爷。如果不是你,那么王爷就得为我表哥说情,牵连的人就多了。所以朝歌,你不用有负担,我表哥跟表嫂都会一辈子对你好。如果你不能生孩子,他们也会过继一个给你。朝歌,我不骗你,你被下了红花,这辈子如果不调理好,子嗣会很艰难,但不代表没有希望。”至于谁是下红花的人,那是长公主要调查的事情,而不是她。悟到现在都没有说,要么是没有查到,要么是这件事不好说。
秋朝歌被说的瞪大眼睛,她这样子还是他们的恩人。
“他们真都是这样说吗?”秋朝歌很明显不相信,她这样的一个坏女人,怎么能够让大家如此厚待呢?
楚家的人很好,她一直都知道。
如果她不能生,还可以过继一个吗?
易舒清的话,让秋朝歌所有的顾虑都打消了。
“当然,因为你救了我表哥的命,所以大家都很感激你。他也会好好地对你,男女之间不一定全部都是爱情,有时候恩情跟友情为起点,再慢慢地变成爱情,会更牢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能够让一个男人用心对你。你当初选择应皓元,大家也许都觉得你是冲着太子妃未来可以母仪天下。而现在他都被废了太子之位,你还愿意跟他在一起,这就是你的赤子之心,这样的你值得更好的男人!”易舒清觉得自己日后可以搞个心理辅导了,这样的情况下,都能够被劝服,她都开始佩服自己了。
秋朝歌点头,“谢谢你,我嫁!”
嫁过去最少还是一条生路,如果她自杀了,那么最伤心的人是谁,是母亲。
母亲的头发都花白,秋朝歌,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自己那荒诞的感情。
“那我们就来好好地调养身体,可不能再倒药了,如果你都喝完,现在可不止恢复这个份上。”易舒清开始写方子,养气血现在是最重要。
秋朝歌瘦得颧骨高,脸色还苍白,这样子婚礼当天会很吃力。
楚王府那边自然要大办,这可是皇上赐婚,如果随便办办,肯定又会被说话。
“好,我一定全部都喝完。做一个漂亮的新娘子,你表哥人长得怎样?我都没什么印象!”这些年秋朝歌所有的精力基本上都在应皓元的身上,哪里看过其他的男孩子。
而现在决定放弃,嫁给一个陌生人,那自然是要了解一番。
易舒清笑了,然后就用毛笔勾勒了表哥的一个小像,“这样,是不是也不错!”
“真没想到你画画也这么厉害,你到底还有多少本领是大家不知道的。”秋朝歌一直以为自己是才女,易舒云她都不服气,但是现在服易舒清。
她的医术已经超过太医院的那些老头,却一直都很低调,如果没有她,估计她连死了都被人嘲笑不断。
那些个跟她玩得好的手帕交,明明都知道她喜欢应皓元,却依旧跟应皓元在一起珠胎暗结,那些虚伪的朋友们,她再也不需要。
反而是一直都看不上讨厌的易舒清,这些日子一直都在给她希望。
“那就等着我们慢慢深入了解,其实每个人都有小秘密是别人不知道的。就譬如你,也有这么温柔的一面。以前提起朝歌郡主,大家都一个反应,那就是火爆,小辣椒!”易舒清觉得秋朝歌并没有那么糟糕,当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讨厌过她。
两个人对视一笑,这就是女人之间独特的友情了。
长公主听闻女儿愿意真心实意地出嫁,那是拉着易舒清的手,谢了一遍又一遍。
“可怜天下父母心,公主,楚家会对郡主好,楚汉乾定会一辈子都记住郡主的恩情。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如果将来郡主子嗣上真是困难。会有孩子过继的,您也不用太担心。我给您开的方子,你得继续吃。否则怎么操持这场婚礼,楚家的聘礼您也看见了,诚意十足!”易舒清觉得外祖父既然已经答应这个要求,自然是不会亏待秋朝歌。
作为一个年轻人,哪能不犯错了,既然这个错误也救了楚汉乾的命,那就等于这两个人的姻缘,本来就是天注定的事情。
“好好好,王妃,这一切如果没有您跟皇叔,本宫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本宫不明白为何皇叔要去给应皓元求情!”长公主提起这件事,就非常不能理解。站在她的角度上,这个应皓元就应该被贬为庶民,看他还怎么骗人。
贬为庶民,他们都要上去跺几脚,这才是正常反应。
“王爷就说了一句,朝局需要。我乃妇道人家,不得干政,所以就没敢多问。但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道理,我确是懂的,你说呢?”大皇子妃都跑到摄政王府门口闹成那个样子,这个消息长公主怕是也知道。人都是自私的,王爷的难做,她就看不出来吗?
易舒清不免在心中叹口气,很多时候,还是自己护着家人吧!
“那倒也是,朝局的事情,本宫也就不多问了,反正问了也听不懂。”长公主只要解决了朝歌出嫁的大事,其他事情,暂时就算了。
楚王府跟长公主府的婚事本来是被人嘲笑的,可是楞是被他们的豪气给憋回去了。
那八十担的聘礼,八十八担的嫁妆,只是没有超过公主的规格,作为一个平妻,这完全是逆天了。
再加上证婚人是摄政王跟摄政王妃,谁敢多说闲话,那等于是傻子行为。
婚事很浩大,让长公主彻底放心。
“这秋朝歌能够甘愿出嫁吗?”有人在人群里看着新娘子非常配合,不免就觉得怀疑,这会不会是别人代嫁的。
当初那样闹着要嫁应皓元,这居然能够跟楚汉乾好了,这简直就等于是悬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