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叶落时遇见你 > 第十四章 羞脸粉生红全文阅读

“一个同学生病住院了,说很喜欢这花,我想摘几朵带去送给她。”叶蓁蓁瞬间开始敬佩起自己说谎话的能力,编的好像真的一样。

“这样啊,那小姑娘你随意吧。”老板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

“那太感谢您了!”叶蓁蓁高兴极了,马上掉头冲出门外,摘了几朵玉兰花,小心的放在盒子里装好,蹬上自行车飞也似的往奚言家赶。

夕阳无限好,刺骨的春风并没有阻拦下叶蓁蓁的满头大汗,她急切的拨通了奚言的电话:“师哥,我在你家附近的街心花园,你能来一下吗?”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与期待。

“好,我马上过去。”奚言爽快的回答,声音里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静。

叶蓁蓁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东瞅西望,嘴角还泛着笑意,两只脚还不安分的前后荡来荡去,刚瞥见奚言的身影,就一路跑着迎上前去,全然不顾那些气喘吁吁,笑脸盈盈的说道:“师哥,你快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把手伸出来!”

奚言也好奇并微笑着摊开了他的大手,挑眉看着叶蓁蓁。

叶蓁蓁从自己的手心里,放了她摘到的玉兰花在奚言的掌心。

奚言看了看手掌中的花朵,然后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眼里带着深深的暖意,忍住开心的大笑,故作深沉道:“哦?我们这城市里也有玉兰花呀。”

“是呀,就是不太好找,我找了好久呢。”叶蓁蓁还颇有些洋洋得意。

“你今天不用去补习班吗?”

“额......老师生病了,今天放假。”

“哦,上午的英语老师和下午的钢琴老师一起生病了?”

“......是我告诉她们,我生病了。”

“叶蓁蓁你不光旷课,还学会说谎了?”

“那个,那个......”

“那个什么呀?以后不许再翘课了,而且你也不擅长说谎,知道吗?”奚言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手捏了捏蓁蓁的脸颊。

“哦,我以后不敢了。”蓁蓁低下了头,她本想着是为了给奚言一些回应,让自己日后想起不要后悔的,可是不想竟被奚言发现并拆穿了,觉得自己有些丢脸。

“你今天逃了课,就是为了送这些花给我?”奚言说着脸上泛起了得意的表情。

“......我只是想看看咱们这个城市里会不会有人也种这种花。”

“那你现在看到了并且也摘到了,然后呢?”

“就没有然后了......”

“我很久之前看过一篇短文,里面说,在很多地方都有种这样一种习俗,如果男孩喜欢女孩,就在黄昏送她一掌心的玉兰花,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就在第二天的黄昏回送给男孩一掌心的玉兰花。”奚言将远眺的目光收回,眼睛直直的盯着蓁蓁,接着说道:“叶蓁蓁,你别告诉我,你今天翘课在外面找了一整天的玉兰花,赶在这个时间送给我就是为了证明我们这个城市,有人种这种花。”

此时叶蓁蓁把头埋的更低了,一方面因为被说中了心事而心跳加速,而另一方面她也不敢面对奚言,承认了喜欢他这件事后,如果奚言不接受她,就永远做不回朋友了。正在踌躇之际,奚言却先开了口:“叶蓁蓁,我喜欢你。以前不知道,初中毕业以后我才发现,那段天天躲在钢琴教室里睡觉的日子,是我度过的最棒的春夏。”

嘭!这深情的告白好像是在夏日里开了瓶清爽冰凉的汽水,带着独有的甜蜜气息在叶蓁蓁脑中炸开,连空气里都是苏打柠檬的清新香甜:“……可,可是……”叶蓁蓁张了张嘴想继续问,可是那个姐姐呢?难道她不是奚言的唯一吗?

“咏姗姐姐是我的家人。”奚言似乎知道叶蓁蓁心里在想什么。

此时叶蓁蓁本就羞红的脸更加红了,只低着头,轻轻地说了声:“哦。”

“那么叶蓁蓁,你呢?你喜欢我吗?”奚言的眼睛还是深深的直直的盯着她。

叶蓁蓁的手指还在拼命的扯着自己的衣角,听到这句话后,更是用力的攥了攥自己的手;“喜欢。从你拿下我额头上的那串槐花开始,我就喜欢你了。”她的头一直低着,越说声音越小,整个脸红成了一块红布。

奚言抬起手轻轻地托起叶蓁蓁的下巴,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漆黑乌亮的眼睛里映着自己的影像,慢慢地把脸靠近,将自己清凉柔软的薄唇轻轻地附在了叶蓁蓁那如同花瓣般小巧粉嫩的唇上,叶蓁蓁被这突然的甜蜜袭击搞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而后又轻轻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时间仿佛都停止了的一刻,天空好像飘下了无数的花瓣雨,在热烈的祝贺她、祝福着他们。

凌晨两点半,细数与奚言相遇的点点滴滴,终究是一直在有意无意的错过彼此。这一辈子的眼泪都在这几天流尽了,擦干脸上的泪痕,她站在病房的窗子前,看着外面的夜色。异国他乡,沉睡的城市依旧灯火阑珊,只是没有一盏属于她的灯火,她全部的青春、热情和心跳,都奉献给了一个从来都不曾属于她的人,想起来多么可笑。她为什么那么笨呢?为什么到今天才发现奚言并不是真的爱自己?如果奚言真的爱自己,为什么在他考取了国内的表演学院以后,对于想出国的她,不曾挽留一句,而是潇洒的说,你去吧;如果他真的爱自己,为什么在他过生日的时候,他兴高采烈的打电话过来说,收到了林咏姗的电邮,那是他最好的生日礼物,让手工制作完成并且刻着奚言名字的尤克丽丽顿时黯然失色,让花光了打工积蓄的自己泪流满面?那把尤克丽丽最终无奈被她送给了一位路边偶遇的流浪歌手,自己最后徒步回到学校,脚下都磨出了血泡。最可笑的是,最后让她认清这段感情的实质,竟还是在门外不经意听到的。叫她如何能原谅奚言,如何能原谅自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