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重生之绝对娇妻 > 第102章全文阅读

通过裴紫晴的描述,袁依觉得这个女人很厉害呢,别人说什么她都能很快的接上去,并且很有自己的观点,而且对人也很不错,从来都甩脸色,见人就微笑,加上人又长得美,更显得人比花娇。

单看她对裴紫晴的态度就知道,为人处事很圆滑,总是能跟上你的话语,而且一般说的都是能符合你看法的,由此更能说明这个女人的观察能力很强,并且还能飞快运用得上。

这个女人的交际能力很强呢,而且对朋友很不错,袁依听着也只是微笑点点头,没有做过多的评价,对于裴紫晴来说是个好朋友就有了,于是,也就抛开了这个女人的话题。

几天之后,袁依忽然接到裴紫晴的电话,停下手中的工作,袁依接起电话,“紫晴,怎么啦?”刚说完,裴紫晴就略带激动的开始向袁依诉说了。

“小依,我跟你说啊,就是可蝶啊,对了,你还记得可蝶吧?”裴紫晴说道林可蝶时,停顿了下,问道。

袁依点点头,应了一声,便继续手中的工作了,听到这里就知道跟她本人没什么关系了,肯定又是别人有什么事情,让她高兴或者感到纠结了。

得到袁依的肯定答复后,裴紫晴接着说了,“就是前几天,可蝶情绪有些烦躁呢,你知道为什么吗?”说罢,也不等袁依回答,自己接着说,“你肯定不知道。”

听到裴紫晴这么问,自己又接着回答,袁依顿时深感无语,手中的笔停了停,待电话那头兴奋的声音再次出现时,袁依也就接着继续手中的事情。

“就是前几天,可蝶她老是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那个女人总是说她,叫可蝶别缠着她的男朋友了。其实可蝶真的很冤枉呢,那个男人和可蝶是青梅竹马,从小感情就好,有时候有交流很正常啊。”裴紫晴说到那个女人时,声音愤愤的,而谈到林可蝶时声音充满了怜惜。

闻言,袁依慢慢的停下手中的笔,缓缓的靠在椅子上,静静的听着裴紫晴的诉说。听到裴紫晴闷闷的声音,嘴唇弯了弯,笑着说道,“然后呢,不会就这么没了吧?”

“当然还有啦,听着,不许打岔。”裴紫晴听到袁依的催促,情绪也回转,立刻接着说了。“后来,就是可蝶的朋友和他的女友分手了,而可蝶就在我的帮助下,跟那个男人告白了啊,我是不是很厉害?”

听着裴紫晴在那儿邀功,袁依不由得笑出了声,无奈的摇摇头,“你啊,真是闲得慌吧,人家的感情你插手干嘛,要是没弄好,人家还不怪你啊。”

满心的邀功,结果听到是这么一句话,裴紫晴很不满,“哪有,你知道那个男人听到可蝶的告白后,说了什么吗?他说,这是你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对我坦白!听听,这个男人也是喜欢可蝶的。”

袁依闻言,很无语的抚了抚额头,都是些什么事啊?接着裴紫晴为了说服袁依,就将事情的原委全都和袁依说了,说得袁依很无奈,这孩子,太较真了。

听着裴紫晴的详细诉说,袁依也了解原委。原来林可蝶是个高干子弟,和那个男人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两人的感情很好,但是两人一直没在一起。

不过,林可蝶确实是喜欢这个男人的,只是一直没有明说,而这个男人对她也很好。后来这个男人出国留学,两人的联系也没有间断过,一直是保持着联系。

林可蝶现在还没有出来工作,刚刚考上研究生,平时就是写写小说,从大学就开始,对于这点,她的青梅竹马也是知道的,因而两人经常会讨论一番。

也就是这些讨论,让男人的女朋友很不喜欢,就打电话给林可蝶,让她不要总是缠着自己的男朋友,虽然没有说什么特别过分的话,但对于娇娇女的林可蝶来说,这是很委屈的事情。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只是和他谈谈写作方面的事情,而且,自从知道他有女朋友后,就很刻意的与他保持距离了。现在还被人这么说,委屈的林可蝶就和裴紫晴说了,而裴紫晴的想法就是,直接将这件事情告诉那个男人,叫他自己处理好,自己的私事牵连到朋友,很让人不舒服。

之后,林可蝶就跟自己的朋友,也就是那个男人,将这件事情说了,而男人的回答是会处理好这件事。后面的事情,林可蝶也就没有再追问了。

而昨晚,林可蝶又给裴紫晴打电话了,跟她说,那个男人与他女朋友分手了,自己要怎么办。裴紫晴一听,立刻觉得有戏,积极的鼓动林可蝶告白,做了一晚的思想工作,她终于下定决心告白了。

于是,这也就是裴紫晴一大早就打电话给袁依的原因了,因为,她一早就接到林可蝶的信息,说告白成功,那个男人的回答让她很开心。

对于自己第一次做媒成功,裴紫晴很开心,立即就想到要和好友分享,挂完林可蝶的电话,就马上跟袁依通话了。

听着裴紫晴说得越多,袁依的眉头皱得越紧,这个林可蝶真的很厉害呢。将自己摆在这么一个无辜的位置上,让所有人都站在自己这一边,集体的讨厌那个女人,手段很厉害。

突然,听到裴紫晴在那边叫唤着,袁依立马回答,表示自己还在听。听到裴紫晴的声音,袁依心中一凛,紫晴这个人说穿了,就是个单纯的家伙,在她身边有个这么心机深沉的女人,还对她这么有好感,真是很危险。

想到这儿,袁依立马翻着自己的日程表,看看自己哪天有时间,嗯,明天不行,有个会议要开,后天,也不行,要去参加一个宴会。看来只有今晚了,好了,就今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