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我不是孤独患者 > 第四十二章 他惊呆了全文阅读

毕业才一年,海玉居然就结婚了,而新郎自然是师兄江海波。

明珠笑她干嘛那么着急。她说,不知道啊,就是想安定下来,有个家。

海玉家里兄弟姐妹多,她最小,与前面的姐姐哥哥年龄相差很大。她的父母已经很老,住在哥哥家帮看孩子,而姐姐们也都各自忙着自己的小家庭和孩子,海玉一个人住在破旧的老房子,感觉自己就像个孤儿。江海波也知道这些,心疼她,所以海玉找到工作稳定下来后,他就求婚了。

“……

没有钱你会爱我吗

简单的一句话

没有钱你会爱我吗

我愿做个傻瓜

没有钱你会爱我吗

真心的一句话

没有钱你会爱我吗

我想听听你的回答

好像认识你从上辈子起

每天晚上有我陪着你

爱你在心里我从未提起

在此刻我要告诉你

没有钱你会爱我吗

……”

这是江海波师兄在求婚时对海玉唱的歌,海玉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对他说:“会!”

“他有没有单膝跪地?”明珠问。

“他有没有送铜戒指?”晓薇问。

“单膝脆,戒指也送了。但他强调说是白金的,不是铜的!”海玉捂着嘴直笑。

明珠和晓薇只有艳羡的份。当然,晓薇心里是另有想法的,她期待着,有一天罗志成会给她一个更完美的求婚。

蓝彬不计前嫌,大方地出席了海玉的婚礼,并送上他真诚的祝福。

明珠与他三年后重逢,相视而笑。

“女朋友呢?”明珠眨着眼睛调皮地问。

“呵,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没办法,谁叫我以前遇到的女孩都那么优秀,以至于后来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了。”他看着明珠的眼睛,嘴角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哟,你这么看着我,会让我对这句话产生错误理解。”明珠的脸微微一红,笑道。

“没有,你没有错误理解。海玉跟你,是我曾经遇到的最优秀的女孩。”蓝彬坦然道。他那专注的眼神让明珠有那么一瞬的失神。然后她也笑了。

“你呢,找到你那一位没有?”蓝彬问。

“呵,我啊,也还得再等等。”明珠弯了一下唇,对他温柔又疏远地一笑。

那边,穿着粉色小礼服的晓薇,雀跃得像个孩子。明珠远远看她在众人围绕下笑得娇媚动人,风头都差点要盖过新娘海玉了。明珠忍俊不禁,跟蓝彬打了招呼就向她走过去。

晓薇看见明珠过来,便从人群中出来。

“哈,明珠!怎样,刚跟蓝彬聊些什么呀?”晓薇八卦的本性又来了。

“没聊什么,随便说两句。哎,不知道的以为你才是今天的新娘子呢!穿得这么粉嫩,桃花眼还乱转,不怕成哥有意见?”明珠取笑道。

“哎,别提他!五一也要加班,想见一面都不行!不过,嘿嘿,珠珠你是做过衣服的,帮我想想,如果我结婚穿什么样的好看?”晓薇不害臊地问,一张小脸笑得跟花似的。

“恨嫁啦?这么快就恨嫁啦?”明珠用手指直戳她,不满地说。

“哎,我可是已经准备好,就等他求婚了!嘿嘿!他说等这个月发工资又给我买礼物!你看,这是他上次从网上买的施华洛奇水晶项链,漂亮吧?”晓薇从她白皙的脖子上拿起那条很漂亮的项链向明珠炫耀。

明珠抿嘴直笑:“看不出啊,以前那么木讷一个人,现在居然这么浪漫!”

“我正在写一本小说,一天一万字!灵思泉涌,挡都挡不住哇!已经有网站想签了,珠珠,我要当一个网络写手了!以后就靠这个混饭你觉得如何?”晓薇兴奋地比划着。

“哇,那可是太厉害了!你要当作家了!你的梦想就要实现了吗?”明珠惊叹道,难以置信。

“嘿嘿,不知道!先努力再说!”晓薇露出得意的神情,灿烂地笑着。

很多年以后,明珠都一直记得晓薇那天灿烂无比的笑容。那时的她是多么开心啊!她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和热烈的期待。她的心里是满满的爱,所以对待周围的人,朋友,她都是那么友善和宽容。

只可惜,世间所有的幸福和快乐,似乎都一定会以同样份量的痛苦来平衡。无论是晓薇还是明珠,都预想不到后来事情的变化。

海玉的婚礼结束以后,明珠马上又回了广州。晓薇还是继续呆在家里,写作和备考公务员,研究生她已经放弃了,一连失败了两次,实在不能再继续了。

看着幸福的海玉和晓薇,明珠不是不为自己的形单影只感到伤心。只是她对于爱情真的很迷茫,不相信能遇到对的人。不知道是以前对程奕凡用尽了力气,还是她的性格本身就太沉闷,与彭力雄分手后虽然很寂寞,但她觉得自己好像患了“爱无力”一样,没法喜欢别人。

不久前,明珠在QQ空间上看到,师兄赖海峰发了个状态,显示他到了中山。

明珠离开S大后,他们断断续续联系着,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很少能静下心来多聊两句。

明珠经常会在空间里发些心情,赖海峰也常来看看。偶尔他会留言几句,对她劝慰一番。

明珠隐约感觉师兄也许对她是有点喜欢的。但他就一直那样淡淡的,不进不退。明珠也不主动,她害怕似是而非的感情。

日子一天天过去,明珠不知不觉在李老大的手下干了一年。其实这个展览美工的文员职位很坑。根本就是打杂的。明珠被老大的花言巧语给骗了,她每天不单要处理各种美工文件,有字刻字,有画就拿去喷绘公司喷,遇上特别急的时候,爬梯子给美工搭把手也是常有的事。买工作餐,车票,三更半夜守在喷绘公司等画,甚至为了修图,她还自学了CorelDra和Photoshop。上大学时才勉强学会ord文档和电子表格,倒是来了老大的小工作室她学会了更多。

老大特别爱请他仅有的三个员工吃饭作为奖励,但每次都不会超过百块的水平。明珠跟着他吃遍了广州的廉价酸菜鱼还有各种正宗不正宗的白切鸡。有一次老大心血来潮,甚至请了他们三个去了一个西餐厅。那个冒牌的西餐厅开业优惠,打八折。

在明珠的印象里,西餐厅都是些有钱的文明人去的地方。所以她上楼梯的时候都惴惴不安,怕自己到时不会用刀叉,那不是丢了老大的脸吗。

结果老大一坐下就给他们点了一个巨大的披萨,再加上一人一份中式工作餐,白切鸡,排骨还有牛腩,随便挑选!可能是终于不忍三双四处顾盼的大眼小眼,他笑呵呵地说:“差点忘了,来西餐厅怎么能不尝尝牛排呢!服务员,再来四份牛排!”

明珠他们施施然拿起小刀,装模作样地把那黑呼呼的东西切割成小块,满怀期待地放进嘴巴一咬,切!原来不过是个烤肉!

当然,老大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人,除了请大家吃工作餐,他最喜欢的就是请他们去钓鱼了。他不止一次地对明珠说,钓鱼可以锻炼一个人的耐心,是非常好的运动。但每次明珠都坐不住,一定要跑到别处去看风景。老大跟两个小伙伴最后一定满载而归,满满的一桶鱼轻易地落到他们手中。然后两个男同事就呼哧呼哧地轮流换着提这桶鱼,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摇摇晃晃地站到回去。回去以后他们就会开锅,来一个火锅刷鱼片,吃上一个晚上。

想起在老大那工作的日子,大概就是这样苦中作乐过来的。

快活的夏季过去以后,就会迎来疲于奔命的秋季。广州的秋交会筹展期间,明珠和她的两个小伙伴在老大的带领下,一天赶四五个场子。他们的工作是负责给木工搭好的房子贴上画和装上招牌。那些只短短展览几天的展位,经常被搭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模样,特别是名气越大的参展商,越舍得花上大价钱弄得金碧辉煌。明珠的小伙伴经常爬上两三层楼高的脚手架把十米八米长的画给贴上去,至于才三四米高的ba

er,小伙伴就直接胯下夹着人字梯,从东头挪到西头,刷刷刷就给贴完,像个踩高跷的杂技演员。

这天,李老大跟明珠一组,另外两个小伙伴一组,兵分两路赶场子。

明珠自然是帮不上什么大忙的。她能做的基本是爬上梯递些物品。可是后面的时间实在越来越紧,老大也没法子了,就对明珠说:“你试试看能不能去把这几个字贴了。很容易的,你慢慢来就行。”

明珠本来也在那急得不行,听他一说,正好合意,立马就赶鸭子上架。

她先是学着男同事们的手法,把几个矮处的字小心翼翼贴了,除了速度慢些,看上去居然还真挑不出毛病来。

初战告捷,她的胆子就大了。她干脆就爬上高高的脚手架,开始贴最顶上的LOGO。

这时,一个身材蛮高的男人走过来,一眼就望见在6米高处的明珠,不由瞪大了眼睛。他紧张地看着明珠小心翼翼地贴着LOGO。从她的手法就知道她并不熟练,他不觉在心里把明珠的“无良老板”骂了一顿。但为了避免惊到明珠产生危险,他忍耐着等到明珠贴完。

就在明珠终于转过脸来准备从脚手架上下来的时候,他惊呆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