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那姜屠杀了人了!”
小县城里,有个东家长李家短的都能够传好几天,琉璃山庄那档子事直到最近嫌犯被抓到了这才渐渐消声,谁想又冒出来一个杀人事件。
有些熟悉的名字很快引起了韶韵的注意,姜屠,可是给了自己那块肉的姜屠?一想起肉来,韶韵又有点儿口馋,拈着绣花针的手顿了顿,一副专心研究花样的模样,却是悄悄竖起了耳朵,听着石婆婆和胡氏,还有斜对门那个最善八卦的大婶杨氏坐在院子里的悄声嘀咕。
这几日的阳光挺好,搬个小杌子往院子里一坐,或者绣花或者择菜,暖和和的阳光洒在身上,心情好似也要愉悦几分。
因为石清这次回来是要备考的,成日里都要专心复习功课,石婆婆和胡氏为了不影响他,就把事情拿到韶韵这里来做。也是娱乐匮乏的缘故,这里的女人都习惯在做活儿的时候闲聊,杂七杂八的事情都能够被扯上一大篇。
这种情况对韶韵是有好处的,虽然都说妇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可她们的消息灵通程度,并不亚于在外的男人,这个小县城里的事情,她们不敢说了如指掌,但除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事也都是清楚一些的。
韶志这段时间忙,见家里有这帮女人歇脚,尤其是石婆婆,因了是他托石婆婆照顾韶韵,并且不曾给钱的缘故,在石婆婆面前,他总是气短一些,不好上前赶人,便索性早出晚归,除了在衙门混时间,就是往烟雨楼跑得更勤了,变相给这帮人腾了地方。
此刻,三个女人没有顾忌到屋里本应该在睡午觉的韶韵,小声说着才听到的消息。
“杀人了?那姜屠虽看着凶,可也不是那等会犯事的样子啊,好端端的怎么……”石婆婆的口气是难以置信的,她跟姜屠虽没什么亲戚关系,但凭着上次白得的那块儿肉就足以让她对姜屠有些好感了,这口气便也有了偏颇,要不怎么说拿人手短吃人口软呢?
胡氏笑起来可亲,却不是个愚昧的,一边择菜一边问:“这里头有什么缘故吧!或者,是人家冤枉的,姜屠那长相可是凶着,若是不知道的,必不会当他是好人,胆子小的见了都要腿软呐!”
那人拿着刀,守着卖肉的摊子,干的是个杀猪的营生,一脸的凶相好似是天生的一样,身上的血腥气也重,确实看着不似好人的模样。
杨氏口中啧啧,“谁说不是呢,我开头也是这样想的。他也算是咱们一条街上的人,三代都是杀猪的,口碑一向很好,都说是面恶心善的,突然听说他杀人了,就跟听到那公鸡下蛋一样,让人不敢相信,可那尸体可真真是从他家起出来的。”
见石婆婆和胡氏听得认真,连手上的动作也都忘了,杨氏愈发压低了声音,凑近了说:“听说是左右邻居报的案,他们最开始闻到臭味儿,还以为是姜屠家的猪肉放坏了,这天气热,姜屠又几日没出摊子,指不定便有肉臭了,可是姜屠不在家啊!邻居被那臭味儿熏得受不了,翻墙进去看了,没瞧到猪肉,却见到了床上躺着两个死人,满床的血,地上也红了一片,当时就吓软了脚,叫着‘死人了——’”
杨氏绘声绘色地讲着,难得她压低了声音还能够讲得如此生动。
韶韵早就放下了针,往窗户边儿又靠了靠,幸好她午觉醒来没有声张,不然可是听不到这么精彩的八卦。
“衙门里来了人,仵作一看就知道了,那是被杀猪刀砍死的,死了已经有几天了,苍蝇都在上面嗡嗡地飞,肉里都生了蛆……”杨氏一边说着一边还做出恶心的表情,好似她亲眼见了一样,手在鼻子前扇着,一脸嫌恶好似闻到了那股臭味儿一样。
胡氏也做出了恶心的表情,“别说这么细了,听着让人不舒坦。”
“你们猜,死的人是谁?”闻言杨氏住了形容,卖弄地问起了问题。
石婆婆道:“有什么你就说吧,我们的消息可没你灵通,哪里知道死的人是谁?”
这一句话搔到了杨氏的痒处,她颇为得意地笑了笑,说:“死在姜屠家的那两个,一个是他那个妖妖娆娆的小娘子,还有一个是县官大人家的大公子,那两人死在床上,可是……”啧啧两声,暗示之意不言自明。
“我早就看姜屠续娶的那个小娘子不是什么好人,妖精似的,成日里还做出那等大家闺秀的模样,偏姜屠那个眼拙的,也不想想人家那么漂亮的小娘子,怎么就看上他那么一个杀猪的,给人家出了钱出了力,到了没落个好,也不知道他头上的绿帽子戴了多久。不过那小娘子也够能个儿的啊,竟然勾搭上了县官大人家的大公子!也不知她是怎么勾搭上的……”
最后一句话有些酸,有些嫉妒的意思。
这杨氏有个小毛病,就是看不得别人好,见到别人好总要冒点儿酸话,害人之心却是没有的。
她看不过那小娘子还有个缘故,那姜屠续娶的时候,她想要给自家一个远房的侄女保媒来着,那边儿她都打好包票了,结果姜屠看上了那个张氏小娘子,扫了杨氏的面子。
因了这层积怨,杨氏对那个张氏百般的看不惯,偏那人相貌好,行为上也挑不出错,她眼巴巴盯了好一段时间都没找到什么可以说道的,可是憋气好久了,如今出了这事,她还真有一舒胸抑的畅快感觉。
不得不说,这人的心眼儿有点儿小,幸灾乐祸。
“不至于吧,那张氏看着挺老实的。”都是做人媳妇的,胡氏有些不敢相信,口气里也有了些偏向。
石婆婆扫了胡氏一眼:“别人家的事,咱们哪里说得清楚?”
杨氏笑着说:“老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又有古语说,大奸似忠。谁知道她是不是妖娆面孔黑心肚肠?那姜屠也是倒霉,千挑万选,竟是选了这么个婆娘,好在他前妻还给他留了个十几岁的儿子,不然娶了这么个丧门星,可真是翻不了身了,将来生的儿子都指不定是谁的!估计那张氏也没想到,姜屠被惹急了,能一刀劈了她,县官大人的大公子,咱们这些人怕是要敬畏一下县官,知道了也不敢声张,怕生事端,姜屠那莽夫,不管不顾起来,哪有那奸夫**的好日子过?”
“那姜屠呢?现在可是被抓起来了?”
“那倒是还没有,姜屠前几天不是没出摊么,说是去村子里收猪肉了,其实是杀人逃跑,这十里八村的,谁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就咱们县城这些捕快,能够看住牢里的那些就不错了,想要逮到人,可是难了!前儿个那个,还是瞎猫逮到了死耗子,不然……”
杨氏的评价有些刻薄,石婆婆和胡氏却都没有为县城的这些捕快说话,他们这些人的来路太杂,吃着公粮,却也不是个个秉公执法。在冤假错案频出的年代,有钱没钱相当于有罪没罪的标准,当然也不一定都是有钱的没罪,若是遇上那心黑手狠的县官,那有钱的必然有罪,然后那钱就成了县官的了。
这些捕快在老百姓的眼中,就是县官的爪牙走狗,县官让他们逼着收税,他们就连老头老太太都能够狠下心去打,县官让他们找证据,若是苦主没钱收买,结果很可能是罪证确凿,而这帮人没事的时候,未必会高调收什么保护费,却也是买卖人必须要打点的一道关卡。
怎么说呢,若是不想被那些**的收保护费,就要给这些白道的交保护费,两条道总得走一条,不然那买卖是做不下去的。
石头叔就那么一个小杂货铺子,还要给孙捕头交保护费,当然,那个不叫保护费,叫茶水费跑腿费。为这件事情,韶志看石家也不怎么顺眼,觉得人家瞧不上自个,不给自家送钱。
石家还真瞧不上韶志,邻里邻居的,不说给帮多大忙,好歹他也是个捕快,往上说两句好话,指不定就要少交钱或者免了,总是个人情世故,念在石婆婆帮他看孩子的份儿上,他也应多关照一下,可他一句好话没有,就当不知道石家有这么个铺子一样。
就这样,两家明面上还都过得去,私底下却总有些不对付。
晚上韶志回来吃晚饭的时候,石婆婆和胡氏都走了,她们白日里在这边儿闲聊也是有好处的,至少晚饭省了韶韵不少力气,韶家一大一小就两人的饭,她们帮一把就得了。
“那姜屠真是晦气,这回可是得罪了县官,不判个死罪那是不可能的了!”韶志吃了饭也说起了这件事,翘着脚对韶韵念叨,“明知道那是县官的大公子还敢下刀子,他也是够狠的,也不知他是不是早就算好了,上次才给了你肉,不过那肉也太少了,真是看不起老子!”
韶志回想当初白来的肉,想着那姜屠也是太小瞧人了,就那么一小块儿肉,就想要收买自己?
转念一想,也没听得姜屠给别人肉,要不,就帮他说两句好话,反正人都逃了,找也不好找,这会儿那灭了琉璃山庄满门的嫌犯还不招供,县官大人正头疼着,气过这一阵儿,慢慢的,指不定也就不了了之了?
县官总共四个公子,唯独这个大公子是嫡长,又是好读书的秀才,剩下的那三个都是庶出,仅从身份上就比不过这位大的,县官一向对这个大公子看重,言必要夸,偏偏出了这等事,命丢了不说,名声也没了,县官眼睛都红了,说要狠狠查呐!
一时之间,那个上了几遍大刑还不招供的杀人犯就不够看了,却也不会被县官大人抛之脑后,他想抛,上头的人还不会放过呐!
韶志沉静下来想想,琢磨着这事似乎有点儿不对味儿啊,县官大人的大公子再好色,也不至于放着那么大的烟雨楼不去,偷起了别人家的娘子,还有,那姜屠家的小娘子他也是见过的,好看是好看,却还赶不上天香,那大公子的眼睛怎么长的,莫不是就好那个味儿?
韶韵早就学会了把韶志的话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听得没什么重要的,尽是牢骚,也就不理会了,收拾好了东西,又得了韶志给的家用,便看着他出门往烟雨楼去了,刚才他吃得少,指不定还要在烟雨楼再吃一顿。
其实,每次韶韵看他去烟雨楼,最想跟他说的是让他回来的时候打包一些吃的,烟雨楼那等欢场,鸡鸭鱼肉想来是少不了的,他们这些去哪儿的客人还真的不是为了吃饭去的,放那儿摆着多浪费啊,还不如拿些没动过的家里吃哪!
这贫家吃肉难,别看是住在城里的,指不定还没有村里的伙食好,自己这点儿小身板,不说每天都吃肉,至少多得几个鸡蛋吃总是好的吧!
若是营养不良,干煸小豆角一样,怕是以后也不招丈夫喜欢。
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韶韵先是叹息一声,又是一耸肩,她才七岁,还有时间,慢慢想办法吧!
女人家,没嫁人的时候愁丈夫,嫁了人愁孩子,若是发育不良再加上营养跟不上,以后生不出孩子来,那才是后悔一辈子的事情。这个时代啊,没孩子的女子难在夫家立足啊!扳着指头算算,按照十五六就出嫁算,也没有几年了啊,时间真短,一晃眼就过去了。
忽而又想起了姜屠的事情来,他杀人了,所以,那红光是血光之灾么?不,血光之灾是对当事人而言的,他杀了别人,对别人而言才是血光之灾,而出现在他头上的红气,也许是将要见血的征兆?又或者,那红色表示的是危险,是流血,是恐怖,是凶悍之气,是杀气?
还是说,那红色是对看到它的自己而言的一种警告,警告这样的人如同定时炸弹,要做出什么有危害的事情,需要远离?
后一种应该是不对的,若是远离了,也就没有那块儿肉了。
肉啊肉啊,好馋啊!小舌头一动,险些又去舔缺牙的豁口,少了一颗牙,总觉得有点儿漏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