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那只手,小麦色肌肤,骨节分明显得格外有力,手掌边缘还有一层老茧,这是左骄阳的手。
右边那只手,手指修长,皮肤白皙,指甲修剪得整齐,色泽光润,一看就知道保养极好的,是金伯曰的手。
知秀抬起头,先看看金伯曰,他照例是带着惯常的微笑,春风一般和煦;再看看左骄阳,虽然照旧面瘫,但是伸着的那只手非常稳定,虽然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用眼神来暗示,但知秀就是能感觉到,他的坚持。
她想了想,抬手握住了左骄阳的。
小竹在旁边发出了一丝失望的叹息。
知秀低下头,任凭左骄阳将她拉了起来。
“没受伤吧?”
他离她很近,问的时候,头低下来,影子将她的身形都包拢在里面,低低的声音,有种沉淀下来的质感。
知秀摇摇头,看了一眼金伯曰,他已经收回了手,脸上看不出失落或尴尬。
“你这小妞,好好地走着也能摔跤,真是毛躁!”兰方越大声地嘲笑着,然后一把抓住她。
知秀倒是没想到他的力气有这么大,竟被他一下子从左骄阳身边拖了过去,有点腾云驾雾似的。
“喏!你走前面,我看着你,省得你又摔了。”
他推着知秀,知秀跌跌撞撞地朝前走,不过还真的没有再摔倒。
左骄阳、金伯曰、小竹依次跟在后面走。
金伯曰微微低着头,感觉衣袖被人从身后拉动,便侧过头去,见那丫鬟小竹红着一张脸,不好意思地看着他说:“金公子,你别生气。”
金伯曰微微一笑,示意自己没有生气,但心里却是暗暗不甘。
连一个丫鬟都能看出自己的好,怎么西门绣心这个小妮子却丝毫不把他放在心上。
连金伯曰自己都不知道,正是因为知秀对他的这种不在意、不关心,让天生骄子、一直享受众人瞩目的他,感到落差,这种落差让他稀罕,从而产生探究的兴趣。
当一个男人对一个那人产生了探究,那么就离喜欢不远了。
湖心岛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这岛颇大,亭台楼阁一应俱全,游人本来就非常多,此时又有一户姓孙的人家捧了一盆绿菊出来供人观赏,更是吸引了很多人为这它品头论足。
知秀在旁边踮着脚尖看了半天,除了觉得绿色的菊花很稀奇之外,也没什么太大感觉。
兰方越和左骄阳对花本来就没太大兴趣,只是陪着她来看看而已,随意扫了两眼也就罢了。
倒是金伯曰,对那绿菊很是欣赏,赞叹道:“绿菊历来极难培育,这盆花心瓣浓绿抱裹,花色碧如玉,光照下又晶莹剔透,光彩夺目,堪比牡丹之华贵、芍药之娇艳,不愧有绿牡丹之名。”
那孙姓人家的家主正为自己的绿菊洋洋得意,听到金伯曰的几句话,更是引为知己,当场便过来道:“这位公子对绿菊似乎知之甚详。”
金伯曰便笑道:“略知一二。”
孙某便邀请他近前去观赏品鉴。
金伯曰道:“今日又朋友在侧,不便逗留。”他也看出知秀等人对赏花没什么兴趣。
知秀便道:“没事,你继续观赏,我们去那边说说话。”
金伯曰见她一副巴不得离开他的模样,心中又是生气又是好笑,道:“绿菊虽好,却也并不是只有这里才有,别的地方也能看到。今天不看也没什么。”
“是了是了,菊花有什么好看的,那边有人在玩水球,比这个有趣多了,咱们去看个热闹。”
知秀忙道:“好极了,就去看水球。”
众人便又朝外走,只是这时人群过来的更多,已经有些摩肩接踵的迹象了,兰方越打头开路,左骄阳、知秀和金伯曰跟在他后面,小竹这个小丫鬟没人关心,只好自己可怜巴巴地跟着,免得掉队。
因为是逆流而行,难免跟对面来的人有所摩擦碰撞,金伯曰想去护着知秀,却发现那左骄阳已经用一只胳膊虚环着她,而且有意无意地,似乎将他给隔在了旁边。
金伯曰忽然觉得莫名地好笑。
就这么个小女子,又不是倾国倾城的,居然也有人抢!
类似于小孩子刚找到一件别人看走眼的好玩具,却发现有个人跟他一样慧眼识珠盯上了这个玩具,有种淡淡的危机感。
你不想让我亲近她,我却偏要亲近。
金伯曰跟紧了他们,一刻不离知秀左右。
但知秀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好意,她在左骄阳的保护下走得很好,而且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左骄阳形似环抱地揽在怀里。
倒是金伯曰在后面看得很郁闷,那是他的未婚妻吧!
虽然人群涌过来的很多,但是在兰方越一往无前地开路下,走出来倒也没费太多的功夫。
“瞧,那水球抛得多漂亮!”
一出人群,兰方越便高兴地指着水面上叫起来。
大约是他的声音过于高亢,引得在岸边观赏水球的一个女子回过头来。
兰方越顿时像见了鬼一样地道:“怎么哪儿都能碰见你?”
知秀也是暗道一声冤家路窄。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东方若儿。
不过跟往常不同的是,一般东方若儿出现在这种公众场合,身边总会跟着一群贵族小姐,如杨理理、文氏姐妹,更是与她形影不离,但今日她身边却一个熟面孔也没有,只有两个丫鬟,显得很是形单影只。
东方若儿漂亮的凤眼在兰方越脸上扫过,又落到知秀和她身边的左骄阳、金伯曰身上,跟她想比,知秀这边就显得人多势众,甚至众星捧月了。
这种巨大的反差和对比,让东方若儿心里非常地不舒服,她冷冷地哼了一声。
兰方越道:“咦?你身边那个杨理理呢?还有文世兰文世玉姐妹俩,怎么都没跟着你?”
东方若儿恼怒地瞪着他。
“哦,看来她们终于知道自己也是贵族小姐,不是谁的哈巴狗了吧。”兰方越恶意地笑起来。
东方若儿尖声道:“兰方越!我哪里得罪你了!”她咬着嘴唇,竟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兰方越吓了一跳,道:“不过是开句玩笑嘛,怎么了这是……”
他倒不是真的讨厌东方若儿,只是一直对她高高在上以自我为中心的做派不喜欢,所以凡是有机会,总要嘲讽一两句的。
按知秀的理解来说,东方若儿就是严重的公主病,难怪不讨人喜欢。
昨日刺史府公案了解,杨理理当场离去,让东方若儿感到很没面子,文氏姐妹虽然有跟她回话,但没说两句也就告辞离开了。她察觉到她们的态度变化,暗恨知秀挑拨离间,此时仇人见面,真是分外眼红。
“西门小姐真是人缘出众,有个未婚夫金公子还不够,连兰七公子都围着你打转,这有这位英武不凡的左公子,似乎也跟你交情不浅。我可真是佩服你的手段,在三个男人之间,竟能这般游刃有余如鱼得水,想来连白马城当红的花魁娘子也没有这么好的本事吧!”
东方若儿看着知秀,不阴不阳地说着,暗示她像风尘女子一样会交际。
知秀反唇相讥道:“东方小姐往常也有许多贵族公子奉承,怎么今日倒一个也不见,莫不是东方小姐嫌弃他们不会讨你欢心,所以都赶走了吗?”
“你……”东方若儿真是快气死了。
知秀的话可是揭了她的痛处,昔日的众心捧月落到今天的众叛亲离,她心里的落差可想而知。但是她不是杨理理,不擅长打嘴仗,这样直接跟人家比嘴上功夫,却是不行的。
“好了好了,你们这些女人,一见面就吵架,有什么意思!走了走了,别在这儿现眼,这么多人看着呢。”
兰方越忙不迭地拖了知秀走,不愿跟东方若儿继续起冲突。
毕竟他以前跟东方若儿也算是朋友,白马城的贵族青年之间经常聚会,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交情,他虽看不惯东方若儿的做派,但作为一个大男人,却是不稀罕跟女人吵架的。
东方若儿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又是愤怒又是委屈,一时间竟差点有种想哭的冲动。
“小姐,还要看水球吗?”她旁边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问。
“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她怒气冲冲地骂了一句,甩了袖子就走,两个丫鬟赶紧跟上去。
万花园中的景色再美,没了好的心情,看什么都是刺眼的。
“小姐,小姐。”
东方若儿转头怒道:“大呼小叫做什么!”
再次挨骂的丫鬟不敢说委屈,只能小心翼翼道:“小姐,西门公子。”她伸手指了指。
东方若儿转过脸去,果然看见西门延昭正向她奔过来。
“若儿!”西门延昭满脸惊喜地跟她打招呼,心里雀跃极了,没想到在万花园中随意走走,也能碰上意中人。
对比于他的喜笑颜开,东方若儿立刻就沉了一张脸,劈头就道:“你还敢来见我!”
西门延昭莫名其妙,道:“怎么了?”
“怎么了!问你的好妹妹去!”
东方若儿一腔无名火无处发泄,偏西门延昭好死不死地撞到枪口上来,她自然就把一切罪责都怪到他头上去了。
(这是10张粉红加更)
(不占字数的***:又被说没逻辑不合理了。唉,陶苏每本书都要被这样说的。其实写的时候,陶苏自己也知道有些细节没做好,可能有读者会质疑了。因为本书的主线设计还算丰富,陶苏觉得应该够写了,所以尽量想着捞干的写。像贵族千金出门必带丫鬟什么的,咱也看过多年的宅斗和种田,当然也知道,只是如果出门时写带了丫鬟,那么后面写主角的时候就必须顾及丫鬟的反应和行动,一来二去字数就多了,而这些字数对主线情节并无帮助,读者很可能也只是眼睛一扫,并不在意,等于就是水分了。总之,读者的意见,陶苏都会看,能改进的就改进,不管是夸的还是骂的,能把评论留下的就是真读者,每一位陶苏都拜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