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很多东西变得很快,就像苏凉院子里的那株铃兰,前几天还刚刚萌芽,而今天却已经枯萎了。
铃兰,周梓易最喜欢的花。
或许很多男生都不怎么喜欢花,觉得太过阴柔,但能配上铃兰那样优雅清丽的花儿,苏凉觉得,在她认识的人里,也只有周梓易了。
周梓易,这三个字都很平常,也不生僻,但连起来读却总觉得很有意境。不知为什么,尽管熟识了高中三年,苏凉还是那么喜欢他的名字。周梓易,每每听到他的名字,她都会想起《周易》。
苏凉本以为周梓易会来给沫柒一个惊喜,但知道他们都起身准备回去了,他都没有来,甚至没有一封简讯。
“借一步说话。”苏凉拉了拉沫柒的衣角,轻声对她说。于是在安景莫名其妙的注视下,苏凉拉走了沫柒。
“沫柒,你没有给周梓易发电子邮件么?”
沫柒一愣,回答道:“我发了啊,但是他没有回复。你不知道么?他上个学期中旬就请长假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消息。”
苏凉惊异的瞪大了眼睛,旋即又垂眸:“他……会去哪儿呢?”
沫柒耸耸肩:“谁知道呢。”
苏凉愁眉不展,向沫柒点点头,转身就离开了。
又一个人,不告而别了。丁香还未盛开,铃兰就凋谢了。苏凉突然想起沈从文先生在《边城》中的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那他们,究竟还回不回来?
苏凉一直记得他们的初见,至今回想起来也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水到渠成。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是孩子,不懂爱有多寂寞,不懂爱有多痛。就像沫柒,或许连她自己都不会想到,竟然那样执著的喜欢周梓易两年半,竟然在三年半之后对周梓易的事如此漠不关心。
那些锁在有着木质课桌的教室里,和锁在操场跑道上的时光都是梦境么?不,当然不是。它们都还真实存在着,只是时间的迁移变化,使那些原本真实存在的事情也如同染上尘埃一般灰暗迷茫了。
苏凉觉得有些烦闷,这是她少有烦躁的时候。回到学校,下午是没有课的,但她还是抱着一本厚厚的《饮水词》坐在了偌大空旷的古代汉语系教室里。
苏凉最喜欢古汉语的教室,因为这里的空气里总是酝酿着檀香的气味,静静流淌着一首婉转悠扬的乐曲,缭绕在这古色古香的房间,如同呓语一般叩击每个人的心灵,不知不觉便让人心平气和。
苏凉手里的那本《饮水词》书页有些泛黄,书角也已经软塌塌的了。这是很多年前苏凉买过的一本书,或许正是这本书给了她这个契机,让她走上作家的道路。
那是程予默高一离开以后的一天下午,周梓易打完篮球跑回班里喝水,正巧看见苏凉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借着阳光看书。光影投射在她的眼睑上,依旧是一副沉默冷静的模样。
周梓易一边盖上水瓶的盖子,一边随意的问道:“苏凉,你很喜欢这些古文么?我上次去了一次古汉语的大讲堂,感觉就像听天书一样。”
“这是个人兴趣吧,你那些天文书对于我来说,才是冗长又枯燥呢。”
周梓易轻笑出声,突然又转身从整齐的书桌里拿出一个小礼品袋走到苏凉面前。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本书,反正以前总是听说很有名气,所以就想说买来送你了,就当上个学期一直欠你的生日礼物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