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夜色,依旧迷离。
哥哥的电话横跨了整个太平洋打过来。
新交的男友汤尼倒了两杯红酒凑过来,汤尼有一张白哲的面庞,十足的小白脸劲。
他火热的带着浓浓烟草味的双唇轻轻的闻着我的脖子。
动情之处,难免发出了不该有的声音。哥哥在那头自然也听到了。
我都可以想象哥哥现在的表情,他眉头皱起来的样子特别的难看,像一个小老头。
“沈晗之,你在干什么?”我?我能做什么,到纽约来之后,我不是一直都在重复着醉死梦死么?
“人生得意须尽欢……哥哥,我可不像你那么固执,守着一个小叶子,要死要活的。”
沈醒之肯定气坏了,可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哪里又怕得罪这只老虎?
不过这两年荒唐的名号,想来他就算要气,也早已经气得不耐烦了。他打电话过来的目的,也不会是想要训我这么简单吧。
果然,他说“月底是爸爸的生日,你记得给我滚回来。”
沈醒之在那边警告我:“沈晗之,我不管你在那边怎么样胡闹,这一次你必须给我回来了,一走三年,把家里的事情全部丢下不管。秦放他已经等你够久了。”
我听到秦放的名字,立刻收敛了张扬的情绪,冷冷的道:“别跟我提这个名字。”
沈醒之说:“为什么不能提,他是你的丈夫,我们沈家的女婿。”
我强调:“是前夫。”
沈醒之轻笑着纠正我的说法:“你们的离婚手续还没办。”
是,我们是离婚手续还没办,可是:“分居,两年,自然就离婚了。”
沈醒之:“既然分居都已经期满了,你还是顺道回来办个手续吧。”
他最后干脆激我:“难道某人躲在国外不敢回来了么?”
我将自己摆成大字躺在沙发上:“老头子就这么想我,回来没问题啊,只不过哥哥你要多给爸备点速效救心丸。我怕他经不起刺激。”我打着哈欠:“行了,我会回来的,哥,我忙着呢,挂了。”
收了线,汤尼又凑着一张笑脸过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宝贝,我好累,你先回去好不好?”
汤尼闻言嘘寒问暖一番之后当真乖乖的回去了。
临走时,我用一块名表结束了我们的关系。
这就是有钱的好处,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三年前,我不知道钱的好处,可是在我差一点儿就家破人亡,一无所有之后,我才知道,钱是个什么东西。送走了汤尼,我把他刚刚开的那瓶酒拿了过来,坐在沙发上,扯开落地窗外的品色窗帘,纽约璀璨的夜景,纸醉金迷的大都市,我在这里生活了一千多天,也是时候回去把所有的事都做个了结了。
老头子生日之前,我乖乖的买了票飞回去。
到了之后,我也没急着回去,打车到从前最喜爱的商场闲逛。
两年前的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矫情,整个人生好像除了爱秦放,就是爱秦放。要是他多给我几枚青眼,我就已经觉得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而现在,什么是爱?哼哼,有这个东西么?
不过,今天逛商场,还确实有所收获,就在二楼的女装专区,不对,明确的讲应该是孕妇专区。
我看到一只雄性动物和一只雌性动物,雌性动物小腹微微隆起,而雄性生物竟然是我们日理万机的秦部长,竟然有空陪佳人逛街,还真是潇洒啊。
我和他们正面相对,总不可能让我为了躲开从二楼的栏杆上跳下去吧。
我倒还没说话,伏贞贞已经先看到了我。
她径直往我的方向走了过来,步履很慢,小心的护着肚子里的宝贝疙瘩。我的心跳漏了半拍,虽然他旁边的男人没有正眼看我。
“嗨,沈晗之,你回来了?”她那种轻描淡写的语气,好像我们两人从来没有过隔阂一样。
而我竟然也傻乎乎的跟她说:“是啊,回来了。”
伏贞贞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女孩子,大学四年,周围的同学每个人都喜欢她,除了为了秦放和她闹翻了之外,她也一直都是我的偶像,从山村里出来的孩子,混到现在这个地步也不容易。
她脸上带着恬淡的笑容,故意和秦放隔开半步,并且试图解释:“你别误会,我和秦放……”
岁月啊,真是一块磨刀石。看我和伏贞贞这个样子,谁会相信我们从前为了旁边这个男人争得你死我活的?又或者,那句话说的还真对,爱都没了,哪里还来的恨?
我摆了摆手,终于还是把目光移到了她身边的男人身上。
三年不见,就算是一面之缘,也有好奇他变成什么样子的理由吧。
据说,他认祖归宗之后升官的速度嗖嗖的就跟嫦娥一号上天样的,不过百闻不如一见,沈晗之瞪大两只眼睛瞅着他。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衬衫到外套都是清一色的手工定制,连陪女人逛街都要正装出现,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骚包,看到他这样的一身打扮,倒是想起了他大学时候常穿的白衬衫,半旧的普通的白衬衫,挽起袖子来露出小麦色的胳膊,特别是专心看书的样子,这么看这么让人神往。
只不过,他现在再也不是当年一穷二白的秦放了,除了那双依旧像幽深的湖水一样看不见底的眼睛,除了浑身那种清冷孤高的气质之外,什么都变了。
我无奈的伸出手,叹了口气,有些人啊,不管做多少坏事,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纯洁,而另外的一些人,稍稍的行差踏错,就是万劫不复。我拾回了两年来伪装的很好的笑容,对他说:“好久不见哦。”接下来的半句话却是:“您要是不忙,我们今天就把手续给办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