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凤清舞 > 第四十四章 蒙城全文阅读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灰暗。眨了眨眼睛缓解刚醒来时眼睛的干涩,却突然发现有些异样。李维亦的脸出现在我的正上方,似乎察觉我醒来,他微微低头道:“醒了?正好,我们也要进城了。”

呃……李维亦的脸咋就出现在我的上方了?刚醒的大脑有点迟钝,然而,我稍微一转头便明白了。原来不知何时,我的头竟然枕在了李维亦的大腿上。

我坐起身,看了看近在眼前的城门,和城门上大大的蒙城二字。微微一愣,我竟然没想到离村庄最近的城竟然是蒙城。不过我现在倒不怎么关心蒙城的问题,反而是好奇我怎么会拿李维亦的大腿当枕头的。照说,我应该没有梦游症什么的症状吧?况且我记得我睡觉的时候李维亦可是背对着我赶车的,什么时候他竟然侧坐在驴车上而且双腿伸直……不,另外一只腿还是自由的屈起来的,可是他到底什么时候侧过来坐着的?又是什么时候大腿被我当成了枕头?

想到这里,我很直接的戳了戳李维亦的手臂,“亦,我怎么会枕到你大腿上?”

李维亦十分鄙视的瞥了我一眼,伸手揉了揉麻木的大腿意味深长道:“谁知道,可能是你觉得没枕头睡得不舒服了,就硬是把我的腿当枕头了,这么颠簸你竟然都能睡一天,真是佩服啊……”

呃……是么?为什么我总觉得李维亦的神色有点不自然呢?据我所知,我并没有梦游什么的习惯啊,而且睡着了也一般是很老实的——拜年幼时睡绳子所赐,只要不老实就会从绳子上掉下来,所以我一般睡觉很少乱动,尤其是在睡天星皇宫的房梁上掉下来之后,我睡觉更是十分老实,通常我睡着了跟挺尸没多大区别。当然,唯一的区别是尸体是死人,而我是活人并且浅眠。像今天睡得这么沉的倒是唯一一次——果然是因为离开了皇宫所以毫无压力么。看来我得尽快离开皇宫了,不然我还要生生减少多少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啊!人的梦想其实都差不多,不是为了权就是为了钱,要不然就是为了势。而我的梦想很简单,两句话基本就能概括——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外加一句,自由。

唔……好像扯远了。话说回来,既然我睡觉很老实,那么就应该不会像李维亦说的那样没有因为没有枕头睡得不舒服才把李维亦的腿当枕头啊。要知道当年我和司马裴整天跋山涉水的时候是根本没有枕头可睡的。回想李维亦那不自然的神色……呃,难道李维亦是见我睡着了却又怕我没有枕头睡不好所以才趁我不清醒的时候又体贴了一回将腿借给我当枕头?这么想想,似乎确实有可能。可是,李维亦的心上人不是舒云微么,他怎么会对我这么体贴?

说道又,其实当年李维亦还不知道我身份的时候确实是对我很体贴的。只可惜在他得知我欺骗他以后那种体贴便荡然无存。当时的李维亦一心把我当成乞丐,也许是触景生情,反正他对我倒是很好的。吃饭的时候会特意想着留几样好吃的菜给我,明明当时不受宠的他没有多少糕点好吃,那些糕点都是身边的婢女偷偷做给他的,他却总是留了一半给我,我洗了澡却不愿擦干头发的时候他也会默默帮我擦干……虽然只有极短的时日,我却是知道李维亦是真心心疼我的。然而,在他得知一切后我便在也无法享有这种体贴了。

直到舒云微的出现。

我看到李维亦对舒云微百般的照顾呵护,体贴的我有些嫉妒。可,只是短暂的嫉妒罢了。我始终是高傲的,不是我的,我不愿强求。所以在看到李维亦对舒云微体贴入微的照顾时,我选择熟视无睹。同时,我也坚定了离开的心思。

说起来……李维亦到底是喜欢舒云微什么呢?或许,只是因为同病相怜?舒云微的亲人自六年前就全部死了。舒云微是个彻底的孤儿,除了她爹留下的那些忠心耿耿的旧部,她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不,就算是那些旧部,也是天星的朝臣,还算不上是舒云微的势力。毕竟,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而舒云微却不能让那些旧部做任何事。

李维亦虽然算不上是孤儿,但是他从来就不受宠,皇帝优秀的儿子多了,长得好看的也不少,一个李维亦自然就算不上什么了。更何况,李维风和李维亦两人相比本就不分伯仲。而李维风的母后皇后,这么多年一直圣宠不衰。冲着皇后这一点,李维风当仁不让的成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没有之一。李维亦的母妃早就死了,缺乏父爱和母爱的李维亦,其实和孤儿差不多了吧。虽然长公主李锦很是喜欢李维亦,可是她出嫁后毕竟有了自己的家庭,也不能经常照顾李维亦。

难道,真的是因为同病相怜才喜欢上舒云微的?

“想什么呢,进城了。”李维亦凉凉的声音传至耳畔,我回过神来。果然,已经进了蒙城了。

蒙城也有我的产业,所以我对蒙城自然是有些了解的。蒙城处于三国交通要城,比一般的边城倒是繁华了许多。这些年我将所有能赚钱的行业几乎都有涉足,蒙城自然也有不少我的产业。比如蒙城第一酒楼豪客来。豪客来早已经成了全国,不,乃至天朝三国的连锁酒店。蒙城这样的商业之城我自然不会放过。

还有蒙城第一**,天地**。我其实是很懒的,起名字什么的我自认没啥天赋,嘛,有天有地就有人,有人就肯定有赌博。所以干脆叫天地**了,包括我旗下所有**都是这个名字。

**这里也有,也依旧是叫风月无边。好吧,我承认我很懒……

我们的目的地是凤仙楼。当然,我比较属于从一而终的人,既然其他的行业都懒得起名了,客栈也毫不例外。所以我旗下所有的客栈都叫凤仙楼。和莫城的凤仙楼一样,这里的凤仙楼也是极尽奢华却又并不那么显山露水。只有各中行家才能看出来,那一点点的装修都是价值连城的。自然,凤仙楼的环境也是极其优美的,只是简单的看一眼便觉得赏心悦目。所有的设计都不见刻意,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仿佛它天生便是那么一副景致在那里,等待有缘人欣赏。

与莫城不同,这里的凤仙楼客房早早的就被销售一空。当然,身为它的主人,我绝对不担心自己会没地方住。所有红衣的产业均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管生意多好或者多差,属于天字号的块领地绝对不允许除了红衣以外的人踏足。这个红衣,当然就是我对外的称呼。虽然挺俗气,但是我觉得简单也没什么不好。我总不能直接顶着凤清舞的名号做生意吧?不然树大招风可不是什么好事。

李维亦见了凤仙楼,又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道:“你倒是会选客栈。”

我毫不吝啬的送了他一个白眼,“这么大的客栈,进城就看到了。蒙城还有比它更大的客栈嘛?”

李维亦想了想,似乎确实没有。我们能一进城就看到凤仙楼,是因为凤仙楼是蒙城最高也最气派的酒楼。凤仙楼的门口都有护卫把守,防止有乞丐或小偷之类的宵小在凤仙楼的地盘惹事,给客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在住进凤仙楼之后每个院落也会安排护卫给客人,保证客人的财物及人身安全。正是这样体贴入微的保护,才使得凤仙楼的口评一直很好,来往蒙城的商人也均会优先考虑入住凤仙楼。虽然,凤仙楼确实很贵。

李维亦很坦然的摊开双手,“我没钱。”

我突然觉得李维亦和那个明明内心是个**却非要装出一副风流倜傥人见人爱模样的司马裴很像。尤其是他刚刚说没钱的时候。能把没钱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中气十足的恐怕除了他们俩没别人了。仿佛他们从来就不担心钱财的问题。好吧,李维亦其实确实不用担心的。反正就算没地方住我们也可以随意将就一晚,没吃的也可以继续吃我炼制的抗饥饿药丸……

可是他们为什么这么心安理得呢?司马裴欺负我欺负的乐不思蜀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提升我的内力和轻功,好吧,我忍;为毛李维亦也这么心安理得?!明明是我救了他,是他欠了我好不好!为什么我有一种我才是小厮的感觉……

许是见我们驾着驴车而来,凤仙楼的小厮虽有一丝惊讶却依旧十分客气的前来问道:“不知二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若是打尖里面请,若是……”

言谈举止都十分礼貌恭敬,似乎真的当顾客是上帝。即使我和李维亦如今应该是有些狼狈的,他也没有表示丝毫的轻视。我心中暗自点头,对于我这样的员工素质,我还是非常满意的。这样一种态度不论是谁都会感到宾至如归吧?不管你的外表如何,只要出的起价钱就算是臭气熏天的乞丐凤仙楼也一样会接待。只不过接待的方式和普通人有所不同罢了。

“二位客人,东院已经整理好了,请二位随我来。”凤仙楼的掌柜打断了小厮的话,恭敬万分的站在我的面前,微微鞠躬。

小厮似乎从未见过掌柜如此尊敬的对待客人,一时傻了眼。天字号的房间正在东院。东院共有三间房,一间正房两间客房。侍女和护卫都不住在东院——东院除了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住。凤仙楼还有一个西院,地字号的房间便是在西院。西院比东院稍微小一点,房间也少了一间。其他的均称人字号房,用甲乙丙丁等区分。人字号房间的价格已是不菲,更遑论在人字号之上的西院和东院了。要知道,单独享受一个院落的景致,那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待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