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
处处都是欢喜,白锦苏将一车的东西全卸了下来,给了赶车人银子,王氏,白流苏,白锦睿,白锦遇,连着白升山都来帮忙一个一个往家里搬东西。
王氏看着一卷的花子棉布,忍不住动手摸了摸,这一辈子她还没见过麻布之外的料子,这么一卷要好多钱的吧?望着女儿麻利的背影,王氏突然觉得一向只知道自己的女儿,好像长大了!
“二姐,你还买了猪肉?还有猪下水!”
锦遇小孩儿天性,不知愁,提起一捆子的猪下水在空中抖了抖,又打算提草甸子上放着的一块猪肉。
锦睿绷着小包子脸,早就看到猪肉了,再看看背篼里眯着眼睛睡觉的小娃娃,直觉二姐在外面肯定受了不少的委屈。
“遇遇真聪明,等会儿姐姐就给你做猪肠子吃!”
白锦苏望一眼这个最小的弟弟,个子不高,瘦瘦的,最喜欢跟在睿睿身边当个小跑腿的,脸儿全是汗,通红通红的,白锦苏又看了锦睿一眼,这个大弟,少年老成,这不,还板着脸,完全一个装大人的小老头,怕是家里最想的长远的人,性格倔强,有责任心,俨然是家里的小小男子汉。
“好啊!有肉肉吃了,给狗蛋不给——”锦睿一个眼神,就能让锦遇收起兴奋,保持严肃,这不,小女儿般的搓着手,一副怕怕的样子。
锦睿倒好,没事人一般,已经又出门搬东西了。
白升山坐在院子里,若有所思的抓着背篼,背篼里的小娃,圆嘟嘟胖乎乎的,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子活泛的很,听着脚步声麻嗖嗖的追着看。
这孩子跟锦苏是什么关系?
作为父亲,白升山不得不想的长远,锦苏的名声已经毁了,再加上现在有这么个孩子在身边,以后还怎么嫁人?
“小娃娃,来,爷爷抱抱!”小愈嘟着嘴,一副不高兴的小模样,瞬间逗乐了白升山,将孩子从背篼里抱出来,轻轻的摇着,小愈果然就高兴了很多,一脸的兴奋,小胳膊小手在空中乱舞。
“呵呵,呵呵!”
白家的正房有三间,右边的侧房是厨房,也是以前白锦苏住的房子,现在白流苏住着,因为空旷,白锦苏买回来的东西,都拿到了这个屋。
左边侧房有三间,白锦睿,白锦遇各一间,还有一间比较大,放着农具,养着几只鸡。
当时分家的时候,白德考虑到白升山残疾,建不起新房,又加之给人家分的地最少,所以一个狠心,才将白家的祖屋,留给了白升山。
因为小愈,王氏做主让锦睿和锦遇住一间,腾出来的一间就让锦苏和小愈住,锦睿自从白锦苏回来小眼就偷偷哭过通红,听王氏这样安排,拼命的点头,锦遇还小,只要跟着哥哥,做什么都愿意。
因着是夏天,被子褥子也不用太厚,都是现成的,白锦苏瞅着破旧但干净的被褥,打算先将就,她买了棉花,棉布,等过些日子再做新的。
搬完了东西,没跟白锦苏到正房去说话,白流苏先回了自己的房间,望着满地的东西,神色古怪。
“二姐!”
“二姐!”
锦睿和锦遇这时候才甜甜的喊着,往白锦苏怀里冲了过来,王氏见状,急忙擦干了眼泪,准备进厨房做些吃食。
“娘,你先别忙,跟我说说话!”
白锦苏拍拍弟弟们的头,起来,拉着王氏的手,慢慢走回来,白升山也抱着小愈进了屋,看到王氏红了眼睛,笑了。
“孩子回来是好事,你看你!”
“是我不好!”
王氏眼含着泪花,摆摆手,扶着白升山坐下,也跟着坐下,逗着小愈。
“锦苏,你都遇到什么,快跟娘说说!”
“那刘婆子将我带到了平州,卖给了一家大户,照看孩子,那夫人很好,当天就将卖身契给我,让我给烧了!”
听到此处,锦睿明显一喜,眉眼弯弯的煞是好看,长大肯定是个俊小子。
“过了十几日,不知道怎么的正房发生了火灾,我带着孩子睡,所有人都没了,就我和孩子活着!”
白锦苏停了停,接着道。
“我本来带着孩子回来,可孩子还没出月,要吃奶,我就在咱县城里找了一个客栈住下了,正好店家媳妇生了孩子,眼下孩子三个多月了,还算健康,四个多月之后,应该就可以吃点面糊糊了!”
白升山和王氏对视一眼,这么说来,这孩子算是锦苏的小主子,心里一阵敞亮,人家对自家孩子这么好,把亲儿子交给女儿照顾,出了事,女儿替人家养孩子,那是千金第一之事,两夫妻对孩子自然生了爱护之心。
“锦苏,你放心,孩子既然来家里,但凡有我们一口吃的,就一定不能饿着孩子,即便我们都不吃,也要照看好人家的孩子!”白升山第一个表态,王氏跟着点了点头,锦睿笑眯眯的拉了拉小儿的手手。
“爹,我知道,我一定将小愈当我的亲儿子一般照顾!”
白锦苏欣喜与家人的善良,虽然小愈的身份是她杜撰的,但是她希望小愈能够像个普通人一样快快乐乐的长大,与其说成是她捡来的以后伤了小孩子的自尊,还不如说成是东家的遗孤,这样名声上也好听一点,不会影响了小愈的将来。
白家一派喜气之时,李婆子奔到了地主李胜利家里找了二十个长年,每人给了十个钱,让举着锄头跟着她到白锦苏家闹。
白德第一个得到消息,将自家的三个儿子都从山上叫了回来,这会儿在屋里,正商量着怎么办。
虽说白锦苏家被分了出去,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白老爷子是有原则的,而且说到底这件事本来就是李大生的错。
“爹,照我看,咱也拿着家伙到二弟家里!”说话的是白升金,白锦苏的大伯,个儿矮,心眼多,穿着对襟小褂。
“不妥,不妥,到时候若真的动了手,我们有理也变成无礼了!”白老四喜欢读书,身上一股子酸书生的斯文,年近三十,秀才没混到一个,甚至没找着媳妇,一天不是遛狗,就是躲在山上吃谁家的狗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