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了,有人替嫁。那个无情的楚仪,他竟然轻易就相信那个女人是他女儿,他肯定仗着所谓的小女儿回家嫁入皇族而得意洋洋,哼,要是他知道一切全是假的,看他还不后悔死!
呵!
楚楚决定,或许等到多年以后,楚仪临死的前一刻,她可能会去告诉他:让他死也不死得不安宁!
哼,楚仪,别怪我这个做女儿的恨你,如果不是你急着纳妾,娘不会被气死,是你的无情逼死娘的,我永远都恨你!
楚楚心里气愤又快意,气的是楚仪的风流,快意的是终于有人代她嫁人了,以后她可是真正的自由身啊,哈哈!
不过,和玉瑶之间的事,一定要弄清楚!玉瑶,我一定要回京城,一定要当面问清楚你为什么要害我!
想了想,楚楚说:“我是真的有急事要回京城,只住一晚,明天……你借我十两银子当回京的路费吧,有钱了我一定还你,我不赖帐,可以打欠条!”
“不……不用了,区区十两,何足挂齿!”其实陌北在乎的不是银子,而是有些失望,她是真有事要走,还是在故意……躲他!
楚楚闻言,连连摇头:“你肯借钱是看得起我,而我温楚楚也从来不白拿别人的东西,说还就一定还,对了,你拿纸笔来,我立即打欠条给你!”
陌北还从未见过像楚楚这样硬是要还钱的,他笑笑,回书房取来笔墨。
楚楚这辈子还没打过欠条,具体怎么写也不清楚,只是简单地写:“今借到安平县令昔陌北十两银子,来日定还!”
最后是“温楚楚”的签名,在要写起落款日期时,楚楚问:“我是天启二十二年五月初十被朋友打昏的,我昏了几天?今天是几号?”
天启二十二年五月初十?
陌北被楚楚说出来的日期吓到:“温姑娘,你确定你没有记错日期吗?现在是天启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一啊!”
什么?过了一年多?
楚楚一脸震惊:“我确定我没有记错。难道我在山涯底下昏睡了一年多!”一年都还没死,是福大,还是我命贱?
陌北摇头:“不是的,姥姥说你是几天前才落涯了,就昏了五天!”
那之前呢?我在哪里?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楚楚努力回忆也无果,不过她倒想通了一件事:难怪昔陌北说轩王在一年前娶妻的事她不知道,原来是在她昏迷的这段时间!
可是,为什么我能昏迷整整一年都没感觉,是不是玉瑶在打昏我之后对我做过什么?但她一个养在深闺里的女子有什么能耐能让我昏睡一年都不醒?
还有,既然她都让我昏睡了一年,又为什么在几天前把我扔下山涯,她就这么想让我死吗?难道是她跟谁合谋害我,因为她有可能早知道我是楚仪的小女儿,然后又找个女人冒充我去跟楚仪相认,最后嫁给轩王来换得荣华富贵?
楚楚能想到的理解就是这个,因为她记得自己的模样跟当年母亲的样子很像,难道是玉瑶那个狗眼看人低的父亲曾经去过丞相府见过我娘,所以瞧着我的模样知道我的身份,最后让玉瑶来害我?
可是这也不对啊,就算他知道我的身份,只要叫来楚仪跟皇上,我定是必须要嫁给轩王,那么玉无深或许还能借着我这个王妃头衔往上爬,为什么非要叫她女儿害我,难道他不知道杀人要偿命的吗?
唉!
到底真相是什么啊!玉瑶,你为什么要害我?
楚楚脑中的疑惑像盘线球般越盘越大,她真的想不通,这也更让她坚定了要回京城的信念,片刻都耽误不得!
陌北也隐约觉得事情似乎不对劲,见楚楚似是急着真要走,他也不好多劝!
翌日天明,陌北没有通知妹妹跟姥姥楚楚要走的事,因为他能猜到如果她们知晓,肯定又要挡下。
人家根本就不愿留下,何必强求呢!
陌北送楚楚到门外,借给她二十两银子:“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十两怕是不够,给你二十两。对了,你一个女孩子上路有危险,要不你先等等,我去给你找辆马车!”
“谢谢,待一下我路过街上自己找,不用老麻烦你的!”就凭陌北慷慨地借了二十两银子,楚楚认为他还算是个好人,所以关于那个巧合的轻吻也完全不当一回事了!
陌北还在关心道:“你一个人上路不安全,我可以从衙门里抽两个人护送你回去?”如果不是公务缠身,陌北倒是想亲自送她一程!
楚楚摇头:“真是谢谢了,我没事的,忘了告诉你,我自认武功还不错,谁敢打我的主意就是找死!”
楚楚一直在拒绝好意,陌北也不好再说什么:“那……你自己小心!”
告别了昔陌北,楚楚走在街上,问了路人去京城的方向,随及她买了匹马。
比起坐马车晃啊晃,楚楚更喜欢马上的飞驰,所以在出了安平,她快马加鞭赶去京城!
官道上,楚楚飞马奔驶了大半天,远远的看见前面有位白衣男子也骑马奔近。
炎希!
自几前天出宫前,炎希奉向至诚之命先跟文轩会合,然后再一起寻找楚楚的下落,可是他动用身在京城的江湖豪杰几乎掀了整个京城也没找到文轩,后来接到向志诚的信,文轩已经被柳如梦带回宫,信上还说文轩回宫后很颓废,因为楚楚有可能是真的死了!
前日,向志诚又写了封信,信中又改说是楚楚还活着,人就在安平县的某个地方,文轩也已经再一出发来安平,可惜炎希现在还没收到信,他还在因为失去楚楚而失落:那样一个绝世罕见的练功好炉就这样没了!
现在,炎希的希望只能寄在同是纯阴之体的玉瑶身上,他已经让皇上将玉瑶送回安平,此次他回安平一来是跟好友陌北叙旧,另外则是准备指导玉瑶练功,先让她学会武功了才能以她的纯阴之体助他练功!(未完待续)